通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範本(模板)
軟件名稱: | 通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範本(模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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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簡介: | XX公司XX礦井 二、三期井巷工程 通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中煤第五建設有限公司第四十九工程處 2012年12月22日 施工組織設計會簽表 設計名稱: XX公司XX礦二期井巷工程通風施工組織設計 編 製姓 名職 務專業職稱簽 名日 期 審 查 審 批 意 見審批意見: 總工程師(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目錄 第一章 工程及瓦斯地質概況X 第一節 工程概況X 第二節 瓦斯地質X 第三節 編製依據X 第二章 施工方案X 第三章 通風係統總體方案X 第一節 通風係統方案設計的原則X 第二節 通風係統總體方案X 第四章 工作麵需風量計算及局部通風機選型X 第五章 礦井監測監控係統X 第一節 係統介紹X 第二節 係統組成X 第三節 係統功能與維護管理X 第六章 瓦斯抽采設計X 第七章 安全保障措施X 第一節、通風係統管理措施X 第二節、瓦斯排放措施X 第三節、瓦斯管理措施X 第四節、綜合防塵措施X 第五節、預防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X 第六節、礦井防滅火措施X 第七節、預防煤與瓦斯突出措施X 第八節、其他保證措施X 第一章 工程及瓦斯地質概況 第一節 工程概況 XXXXXXXX 第二節 瓦斯地質 XXXXXX 第三節 編製依據 1、XXX礦業集團公司XX礦井二期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暨XXX年度施工組織設計及災害預防計劃); 2、礦方提供的《XXXX礦業集團公司XX礦井初步設計》; 3、《XX礦XX井二期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4、《煤礦安全規程》(2011版); 5、《煤礦建設安全規範》(2011版); 6、《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2009版)——可選。 第二章 施工方案 現在項目部施工所需要的提升運輸係統、通風、供電、供風、排水及監控等係統都已形成。根據XXXX年施工計劃安排,為滿足實際施工需要,XXX年計劃最多布置XXX個掘進工作麵。其中炮掘工作麵有:XXX。綜掘工作麵有:XXXX。 1.施工計劃安排原則: 為合理利用隊伍,方便管理,加快施工速度,我們認真地研究了XX二期工程圖紙內容,仔細分析了XX二期工程地質條件,同時結合二期施工的先進經驗,編製該礦井施工組織設計,編製時遵循以下原則: 最大限度地去組織人、財、物,確保完成全年的施工任務; 堅持以“風”定產的原則,根據施工時實際揭露的瓦斯湧出量的大小來調整同時作業的工作麵的個數; 巷道施工至橫貫位置後,立即開始施工橫貫,用以解決獨頭通風距離過長的問題; 在巷道交岔處或地質條件較差時,應積極采取各種有效的支護方式,確保巷道施工安全; 井下各工作麵嚴禁出現循環風,煤巷工作麵不得出現串聯通風; 2.施工計劃安排 一、主井落地後—施工主副井貫通巷道—臨時車場東繞道—煤倉上口措施皮帶巷及回風聯絡巷—斜煤倉—醫療室、調度室、2#交叉點、列車調車線等運輸大巷—通過措施巷施工井底清理巷及東西向翻車機硐室 二、…… 三、…… …….. 第三章 通風係統總體方案 第一節 通風係統方案設計的原則 1、縮短獨頭通風的距離,服務於關鍵線路,縮短建井工期,盡快形成全負壓通風係統。 2、主要通風機安裝在XX井地麵,由礦方根據我方施工要求隨時調整礦井風量,我方隻負責井下局部通風係統調整,增加係統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3、以XXXX回風巷貫通為節點進行通風係統調整。 4、所有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均布置兩台,一台使用一台備用,雙電源自動切換。 5、布置安全監控係統做到瓦斯治理監控有效,安裝工業電視係統和人員定位係統提高礦井安全管理可靠性。 第二節 通風係統總體方案 通風係統布置總體方案: 根據工程工程量和工程排隊計劃,將XXX年通風係統分為XXX個階段進行布置。關鍵時間節點: 第一階段:XX巷道施工至XX米處。 第二階段:XX巷道施工至XX米處。 …… 一、現階段通風方案 關鍵線路:、XXXX回風巷貫通, 現階段主要施工:XXXXXXXX等工作麵。 目前礦井通風係統為三進一回通風即:XXXX巷進風,XXX回風的全風壓通風方式。 通風係統做如下布置: (1)風機布置: XXXXXXX (2)通風設施布置: 1、在XXX巷前砌築XX風門,……. 詳見現階段通風係統圖。 二、第X階段通風設計: 關鍵路線 通風係統做如下布置: (1)風機布置: (2)通風設施布置: 三、第X階段通風設計: …… 第四章 工作麵需風量計算及局部通風機選型 一、工作麵需風量 該階段施工最長的獨頭通風距離是XXX巷,風機安裝在XX巷道,通風線路是:。。。。。。。。。。。 下麵就依該巷道為依據進行工作麵有效風量計算和局部通風機選型計算(炮掘工作麵)。 (1)、按人數計算用風量: Q效=4N=4×60=240m3/min Q效—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的風量 N—工作麵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交接班時) (2)、按最低風速計算用風量: Q效=60vSi =XXX m3/min Q效—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的風量 v—掘進最低風速,煤巷及半煤岩巷取0.25m/s,岩巷取0.15m/s Si—巷道的掘進斷麵積 (3)、按炸藥消耗量計算用風量: Q效 =7.8{A(SL)2K}1/3/t Q效—爆破後工作麵所需風量 t—爆破後井巷通風時間,取30min A--同時爆破的炸藥量kg S—井巷淨橫截麵積m2 L—通風長度m K—淋水係數按《煤礦建設安全規範》取 (4)、按CH4絕對湧出量計算用風量: Q效 =100qk Q效—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的風量 q—CH4絕對湧出量 K—瓦斯湧出不均衡係數取1.8 (5)工作麵實際需風量 通過上述計算,取(1)-(4)計算取值中最大值即為工作麵需風量。 局部通風機的工作風量: Q工 =1.3×Q效 =XXX m3/min 二、局部通風機選型計算 (1)、沿程摩擦風阻 R摩=6.5×α×L/d5 =XXX NS2/m8 R摩—摩擦風阻 ,NS2/m8 α—摩擦阻力係數為XX N.S2/m4 L—風筒長度 m d—風筒直徑 (Ф mm風筒) (2)、接頭風阻 R接=n×ξ×r/(2gs2) = NS2/m8 n—風筒接頭數xxx個 ξ—風筒局部阻力係數, r—空氣相對密度,取1.2kg/m3 g—重力加速度,取9.8 s—風筒斷麵積XX (3)、出口風阻 R出=0.818r/gd4 =NS2/m8 r—空氣相對密度,取1.2kg/m3 g—重力加速度,取9.8 s—風筒斷直徑xxmm (4)彎頭局部阻力計算 R彎=n×ξ×r/2×g×S2 =NS2/m8 R彎-風筒彎頭風阻 N×S2 / m8 ξ-彎頭局部阻力係數 n-彎頭個數 r—空氣相對密度,取1.2kg/m3 g—重力加速度,取9.8 s—風筒斷麵積 壓入式局部風機風壓計算: H局部通風機全壓= (R摩+ R接+ R出+R彎)Q2工 =pa H—工作風壓 ,pa R摩—沿程摩擦風阻 ,NS2 / m8 R接—接頭風阻 ,NS2 / m8 R出—出口風阻 ,NS2 / m8 R彎—風筒彎頭風阻 NS2 / m8 Q工—工作麵所需風量, m3/s 以上參數按《建井手冊》)2000年版1046-1048頁進行選取。 三、局部通風機選型 根據上述計算的通風阻力,繪製風阻曲線交FBD-NOXX風機性能曲線得工況點M1(見附圖): Qf= XXXm3/min Hf=XXX7Pa 與計算結果進行比較,滿足施工實際要求。 根據掘進工作麵以上計算,選取用兩台(一台備用)FBD-NOXX型壓入式局部通風機,電機功率為2×XXKW的風機,局部通風機風量為XXX~XXXm3/min,風壓為XXX—XXXXPa,工作麵布置一趟趟ФXXXXmm阻燃、抗靜電膠質風筒,能夠滿足施工要求。 四、主要通風機選型 由礦方提供FBCDZ-X-N XX,功率:2×XXKW 防爆抽出式對旋軸流主通風機為建井臨時主要通風機,風量範圍:XX-XXm3/s,風壓範圍:XX-XXPa,能滿足施工要求,因此不考慮永久主要通風機的參數選型。 第五章 礦井監測監控係統 根據《規程》和公司《通防專項》規定所有二期工程都要安裝安全檢測監控係統。XX項目部井下現安裝KJB92礦井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該係統運行穩定,具備檢測監控的各項功能。 第一節 係統介紹 KJB92瓦斯監測係統由監測傳感器、井下分站、信息傳輸係統和地麵中心站等部分組成。 1、甲烷傳感器:又叫瓦斯探頭,由掘進隊負責懸掛,通風隊負責管理,其甲烷傳感器懸掛要求為:垂直懸掛、距巷頂(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於200mm,距迎頭小於5m。 2、風速傳感器:實時的監測巷道中的風速變化。 3、開停傳感器:有風機開停傳感器、饋電傳感器等屬於開關量傳感器。實時的傳輸風機的開停和工作麵動力電源的饋送狀態。 4、井下分站:設置在主副井聯絡巷,距離巷道底板的高度不應小於0.3m,並加墊木和支架牢固固定。獨立的聲光報警箱要懸掛在巷道頂板以下300~400mm處,懸掛位置應滿足報警聲能讓需要聽到的人聽到的要求。 5、信息傳輸係統:地麵中心站到井下分站之間采用光纜線傳輸,井下分站到各個信息采集點采用專用的屏蔽傳輸電纜傳輸,不能與井下通信電纜合用,與動力電纜的距離不宜小於0.5m。 6、地麵中心站:礦井監測係統中心站應配合2台計算機,1台工作,1台備用,並配有打印機和屏幕顯示器。地麵中心站設有專用監控室,執行24小時有專人值班。 第二節 係統組成 監控站:KJF94 15台 礦用本安接線盒:JHH/4 20台 係統KJB92 不間斷電源: KDW92B 18台 遠程斷電控製器:KDG-5/36 4台 地麵通信接口:KJC92 1台 第三節 係統功能與維護管理 1、係統有瓦斯超限聲光報警和斷電/複電控製功能。 2、係統有瓦斯風電閉鎖功能。 3、係統有饋電狀態監測功能。 4、係統有中心站手動遙控斷電/複電功能,斷電/複電響應時間不大於係統的巡檢周期。 5、係統有異地斷電/複電功能。 6、係統有備用電源,供電時間不少於2小時。 7、係統有自檢功能,當係統中傳感器、分站、主站、傳輸電纜等設備出現故障時,報警並記錄故障時間,故障設備,以及查詢及打印。 8、係統有雙機備份,並具有手動切換功能。 9、係統有實時存儲功能和打印功能。 10、係統有列表顯示功能。 11、係統有模擬量實時曲線和曆史曲線顯示功能。 12、係統有柱裝圖顯示功能,以便直觀的反映設備開機率。 13、係統有防雷電功能。 14、監控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每天檢查監控設備及電纜,並用光學瓦斯檢查儀和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與瓦斯傳感器進行對照,並記錄結果報到監測值班員。當兩者的讀數誤差大於容許誤差時,以數據大者為依據,並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進行調效完畢。 15、經常移動的傳感器、斷電器、以及電纜必須由專人及時移動,嚴禁擅自停用。 16、凡經大修的傳感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 17、監控和監視係統由通風隊主管,機電科和各掘進隊配合。監控室必須有如下的帳卡及報表:⑴、設備儀表台帳;⑵、監控設備故障登記表;、⑶、檢修記錄;⑷、巡檢記錄;⑸、中心站運行日誌;⑹、礦井監控日報;⑺、礦井安全監控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 18、必須繪製監控係統圖。監控技術資料定期保存,對井下事故記錄長期保存。 19、根據處通防規定,采用統一顯示格式的係統軟件,配置穩定性為15以上額傳感器元件或傳感器等關聯設備。 20、嚴格按照處通防規定煤巷工作麵和回風流中瓦斯傳感器的報警點設置為0.5%。斷電點設置為0.8%。 詳見XX礦井通風監控係統圖 第六章 瓦斯抽采設計 按處《防突實施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章安全保障措施 (該章節參照處2012年實施的《一通三防管理製度》,並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第一節、通風係統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風機的電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新鮮風流一側。 2、地麵必須備有向井下局部通風機和變電所反送風的局部通風機及其電源。副井井筒留有一趟φ800mm的風筒,用於井下發生停電停風時反送新鮮風。 3、局部通風機由機電科安排專人管理,定期加油和檢查。 4、將局部通風機的運行情況納入安全監控係統,對其實時進行監控管理。 5、井下所有的通風設施必須按照處的通風質量標準化施工和管理。 6、按規定定期測風,並上報處一通三防辦公室,確保達到設計風量。井下嚴格執行以風定產的原則,嚴禁超通風能力施工。 7、 橫貫嚴格按設計施工,防止獨頭通風距離過長造成回風流瓦斯超限。 8、各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均實現雙風機雙電源和自動切換。 第二節、瓦斯排放措施 1、排放人員入井之前必須先啟動地麵備用電源啟動反風風機向變電所和局部通風機處送新鮮風流,當主井井筒內的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降到0.5%後排放人員才能入井排放各掘進頭的瓦斯。所以無論是有計劃停電還是無計劃停電,隻要局部通風機和變電所停電必須利用地麵局部通風機反送新鮮風流並降到安全濃度後才能向變電所送電和啟動局部通風機。 2、礦井的瓦斯排放措施應分有計劃和無計劃停電停風編製,然後根據實際需要編製有針對性的排放措施。 3、所有的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審並報請處總工程師批準,內容如下: 1)、計算出排放瓦斯量,預計排放所需時間; 2)、嚴禁“一風吹”,明確排除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 3)、確定排放瓦斯流經的路線,標明通風設施,電氣設置的位置; 4)、明確排放瓦斯的負責人和參加人員名單和各自擔負的責任; 5)、明確撤人範圍,製定警戒人的位置; 6)、明確停電範圍,停電地點的斷、複電執行人; 7)、明確必須檢查瓦斯地點和複電時的瓦斯濃度; 8)、文圖要齊全、清楚,各種電氣設備或其它通風設施及傳感器等要上圖,且要準確。 9)、排放獨頭巷道瓦斯前必須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開關地點附近的瓦斯濃度,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 10)、巷道排放方法可以選用如下的幾種: ⑴、局部通風機出風口風筒接頭斷開控風排放法。 ⑵、局部通風機出風口設置三通控風排放法。 ⑶、對旋局部通風機先開第二級電機,後開第一級電機控風排放法。 ⑷、逐節風筒斷開排放法(適用於巷道瓦斯積存量大的情況)。 4、排放的原則是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濃度分別不超過1%和1.5%。 5、排放後,經檢查證實,整個獨頭巷道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氧氣濃度不低於20%,二氧化碳不超過1.5%,且穩定30min後,才能恢複局部通風機的正常通風。 6、恢複正常通風後,必須由電工對獨頭巷道中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證實完好後,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巷道中的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 7、明確排放的勞動組織和各個排放人員的職責以及分工。 第三節、瓦斯管理措施 1、由於XX項目部處於基建期間,礦井還沒有建立瓦斯抽放係統,所以在基建期間的瓦斯治理措施主要以風排瓦斯為主。管好用好礦井通風係統是治理好瓦斯的關鍵。 2、實行瓦斯檢查員、安全監控係統(包括機載式瓦斯斷電儀)、安全視頻監視係統、現場安監員、現場跟班項目經理、現場跟班掘進區隊長的“六位一體”的瓦斯管理措施。 3、建立瓦斯檢查調度管理,瓦斯檢查員的跟蹤管理,檢查一遍彙報一遍。 4、嚴格定期調效各種監控傳感器。 5、加強對瓦斯檢查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正確掌握瓦斯檢查方法和處理瓦斯超限積聚的方法。 6、杜絕瓦斯超限作業,做到無瓦斯積聚,無瓦斯超限,無瓦斯超限作業。 7、每班檢查次數符合《規程》規定。瓦斯檢查員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並有記錄可查,無空班、漏檢、無虛報瓦斯。 8、井下所有地點放炮都要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9、排放瓦斯要有專門批準的措施,並嚴格執行。 10、臨時停風地點,立即停電撤人,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瓦斯超過《規程》規定,立即封閉。 11、瓦斯檢查做到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瓦斯台帳三對口。 第四節、綜合防塵措施 1、建立綜合防塵工作責任製,劃分各單位防塵職責範圍,實行分區,分片包幹,做到責任明確; 2、定期取樣,測定粉塵製度; 3、製訂和編製的掘進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有綜合防塵措施,否則不能開工; 4、有防塵設施的不使用不準作業,防塵設備發生故障維修不好的不準作業; 5、巷道要定期、定人、定責任範圍,清掃、衝冼。 6、岩巷掘進必須堅持濕式鑿岩、衝冼岩幫、裝岩灑水、放炮前後噴霧,加強通風和個人防護措施; 7、主要運輸巷道要實行水幕淨化,矸石裝載點、漏煤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和卸載點都必須按設噴霧裝置或除塵器,噴漿和噴射混凝土要采取潮噴和濕噴等綜合防塵措施; 8、錨噴支護作業要實行濕式鑽孔,拌料前要灑水預濕,噴料達到手捏成團,手開即散,嘴吹無灰; 9、巷道掘進的噴霧灑水裝置的安裝位置必須在掘進工作麵、耙矸機後部20M、巷道每100m設一道; 10、掘工作麵主要產塵源處的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膠皮手套等個人防護。 11、掘進機配大風量,小風壓除塵風機,噴漿機配小功率除塵風機。項目部堅持使用好各作業的除塵風機。 12、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機構,充實機構專業人員,對接觸粉塵作業的人員要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做到早發現,早治療; 13、對現有塵肺病人要積極治療和管理,達到抑製病情發展,促進恢複健康。積極開展塵肺防治工作,研究發病機理,尋找有效的治療藥物。 14、建設礦井期間必須利用地麵或井下施工用的壓力水係統,建立完善的綜合防塵灑水係統。在井下所有主要運輸巷道、主要回風巷道、上下山和正在掘進的巷道中的壓力水管路(即防塵灑水管路)必須每50m按設一個三通,並設閥門,以供清洗巷道時使用。壓力水(即防塵灑水管路)必須敷設至所有掘進工作麵、主要運輸巷道、主要回風巷道、運輸裝載點等。 第五節、預防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 1、根據全礦井通風設計合理配風,各工作麵配風量必須符合規程及其它有關規定。 2、加強安全監測係統管理,不斷完善安全監測係統。各工作麵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 3、堅持瓦斯檢查製度,嚴格一炮三檢製度,及時發現和處理瓦斯積聚和瓦斯超限問題,做好瓦斯檢查記錄,防止事故發生。 4、嚴格明火管製,按照《規程》規定,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工具下井,井下禁止打開礦燈;井下需要進行焊接工作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223條之規定。 5、嚴格放炮製度,炮工必須持證上崗,打眼、裝藥、封泥和起爆都必須符合規定,嚴禁采用糊炮或明火放炮,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四人聯鎖”放炮製。 6、加強井下機電管理,堅決消滅電器失爆火源,禁止使用被國家列入應序淘汰的機電設備產品,井下使用設備都應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產品,電器設備的各種保護要齊全、靈敏、可靠,嚴防磨擦火花和靜電火源出現。 7、嚴格執行國家瓦斯管理五十條,加強掘進通風管理,切實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行,杜絕無計劃停風,嚴格執行停風撤人製度,瓦斯排放製度,嚴把現場安全關。 8、搞好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工作,以工作質量確保安全,把各項標準落實到現場,杜絕瓦斯隱患。 9、巷道貫通、風流調整必須有專門安全措施,並認真實施,確保在管理範圍無微風區、無風區,盲巷的瓦斯管理工作,嚴格按《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10、嚴格控製井下能夠產生火花的來源: 1)、在井下使用的膠帶、電纜、管線、風筒、塑料網等必須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靜電性能。 2)、施工中搬運,裝卸金屬材料,工器具要輕拿輕放,要防止剛性碰撞產生火花,刷幫、挑頂時,眼位要避開金屬錨杆及金屬網。 3)、用人工出矸嚴禁用鐵鍬或手鎬猛力擊礦車或其它金屬物。 4)、炮眼中心裝水炮泥必須按規程封閉封實足夠長度。必須堅持使用水炮泥,對不使用水炮泥的,瓦斯檢查員有權製止放炮並追究放炮員班長責任。 5)、井下爆破時,連線接頭要實,並用絕緣膠布包好,放炮母線必須懸掛且絕緣不合格必須及時更換。 6)、嚴禁放糊炮,正確處理殘炮、瞎炮,嚴禁在煤巷、半煤岩巷做放炮器放電試驗或在井下打開拆卸放炮器。 7)、對於耙矸機的使用,嚴格采用相應的措施防止火花等危險產生,其它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七十四條規定。 8)、各項目部應指定專人,每月定期衝洗巷道積塵,及時清理底板堆積煤矸、煤塵等,底板積矸不準超過軌麵。 第六節、礦井防滅火措施 6.1防滅火裝備 1、井底車場、主要石門、大巷、傾斜巷道中安設壓力水管,每100米設置一個三通。 各掘進巷道施工用壓力水管每50米設置一個三通。綜掘機上配備2台幹粉滅火氣。液壓油、潤滑油存儲點配備不少於3台幹粉滅火器。各巷道掘進工作麵配備不少於3台幹粉滅火器、不少於一個0.2立方的沙箱及二把消防鏟。變電所內配備不少於6台幹粉滅火器、不少於一個0.2立方米的沙箱及二把消防鏟。每組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裝置配備不少於2台幹粉滅火器。 2、三通和閥門的位置應便於使用和檢修,其出口禁止射向電機車架及其他電氣設備。 3、井下消防器材必須定期(每周)檢查和更換。 6.2火災的預防 火災的發生必需具備有一定的條件,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三者同時存在並相互作用是發生一切火災的根本條件。所以防火必須製止這三個因素的同時出現,在防火應用上主要從火源和可燃物入物; 1、火源:必須按《規程》要求嚴格實行明火管製,建立健全的明火管理製度,切實做到; (1)嚴禁攜帶明火下井; (2)井口2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 (3)井下電焊、氣焊作業必須嚴格按照燒焊作業票施工; (4)井口和井下電器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保護裝置; (5)嚴格井下放炮管理,煤巷、半煤巷必須使用水炮泥放炮; (6)嚴格火區管理; (7)每個煤巷工作麵和回風流必須安裝噴霧灑水裝置; (8)扒矸機的主副繩及扒矸機和扒鬥的連接處嚴禁鋼絲繩有燙發頭,防止運動中出現摩擦火花; (9)斜巷中小絞車、鋼絲繩運輸時,必須加地滾,嚴禁鋼絲繩與鋼軌或其他物體摩擦出現火花; (10)電機設備應放在通風條件良好的地方,嚴禁電機的過熱工作,產生短路火災; (11)嚴禁扒矸機的滾筒過熱工作,工作一段時間後必須用冷水進行降溫處理; 2、可燃物:所有可燃物存放和管製嚴格按《規程》執行,明確做到: (1)嚴禁井下作業人員穿戴化纖衣服等易燃物品下井; (2)嚴格限製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確屬井下需要者,必須符合規定,並辦理手續; (3)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通內,由專人押運至使用地點,剩餘的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麵,嚴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紙和潤滑油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嚴禁扔、灑在井巷、硐室內; (4)在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地點內進行,並必須使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 (5)嚴格限製可燃性支護使用範圍; (6)井下必須使用阻燃(不延燃)性電纜、風筒。 6.3滅火救災 1、滅火救災必須嚴格執照《規程》進行。 1、一旦發生井下火災時,必須立即啟動“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救災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到火災現場組織救災工作。由項目部經理擔任總指揮,其他項目部領導為成員。迅速建立井下救災基地,由總指揮選派井下救災現場總指揮。 2、總指揮的主要職責: (1)迅速組織撤離災區及可能受災害波及區域的人員和搶救遇險人員; (2)組織偵察火情,正確,果斷地製定滅火方案,確定撤人方案和線路; (3)製定防止災情擴大,防止瓦斯爆炸和保證救災人員安全的技術措施; (4)根據災情大小,決定是否向礦方調度指揮部通報救援。 3、任何人一旦發現火災現象,必須采取“先滅火,後彙報”的措施。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調度室。調度室立即按災害預防應急救援的程序執行。 2、滅火方法及措施 1、滅火方法及應對措施 (1)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進行直接滅火。如利用滅火器、沙箱、水、巷道內的灰渣等進行滅火; (2)直接滅火時,在火源的排風側開啟水幕以降低火煙溫度和避免形成火風壓。 (3)撲滅電器火災時,首先必須切斷電源,電源切斷前禁止用水滅火。用水滅火進應先滅外圍後滅火源。水量不足時禁止向高溫火源直接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應注意發生水煤氣爆炸。 (4)發生油類火災時,禁止用水滅火,必須用幹粉滅火器或其他滅火器具采取“由外向內”的方式進行撲救,即先滅外圍火苗,防止火勢的蔓延,然後再滅火源。 (5)火災初期由各施工隊跟班幹部,技術員或班長進行現場指揮; (6)在獨頭巷道發生火災時,應在回風流中開啟水幕;無法撲滅時應及時封閉; (7)采取一定的滅火措施後,火勢仍得不到有效控製時,立即請求礦山消防隊,同時井下人員撤離現場。 2、所有井下工作人員必須進行滅火、救災的專門培訓(由保衛科負責),以提高職工隊伍的素質。麵對火災才會冷靜,采取果斷的措施,有效地控製火情。 3、井下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區域內滅火器的放置地點。 4、采用直接挖除火源方法滅火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火源範圍小且能直接到達; (2)可燃物溫度已降至70℃以下,且無複燃或引燃其他物質的危險; (3)無沼氣或火災氣體爆炸危險; (4)風流穩定,無一氧化碳等中毒危險; (5)需要放炮時,炮孔內溫度不超過40℃; (6)挖出的積燃物有條件混以惰性物質,保證運輸過程無複燃危險。 5、當井下火災無法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措施的滅火。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閉範圍就盡量縮小。封閉時應采取在火源的“進、回風側同時封閉”。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可以采用“先封火源進風側後封水源回風側”的封閉順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後進”的封閉順序。 7、封閉有火災氣體和沼氣爆炸危險的火區必須采用防爆牆。 8、在封閉過程中,必須至少每隔10分鍾檢查一次進、回風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含氧量,判別其爆炸危險性,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風量調節和充注惰氣的措施,使火災氣體不具有爆炸性。若無有效防爆措施時必須將全部、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9、在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他氣體和風流、風量的變化。並采取防止人員中毒和爆炸的有效措施。 10、在搶救火災無效進行撤離時,應按巷道兩幫的避災路線進行迅速、有次序地撤離。 第七節、預防煤與瓦斯突出措施 7.1 煤與瓦斯突出預兆 (1)聲響預兆:打鑽時噴瓦斯,出現哨聲、風聲、蜂鳴聲;響煤炮,猶如機槍聲、悶雷聲、鞭炮聲、斷竹聲、炒豆聲;工作麵頂板來壓,支架斷裂、片幫、掉碴、煤岩開裂、煤壁顫動; (2)瓦斯預兆:瓦斯湧出異常,瓦斯濃度忽大忽小;打鑽時噴瓦斯、噴煤、鑽孔變形、垮孔、頂鑽、鑽機過負荷等; (3)煤結構預兆:煤結構紊亂、煤體發暗、煤厚急劇變化; (4)礦壓顯現預兆:片幫、煤牆外鼓、底鼓、頂(夾)鑽; (5)溫度預兆:溫度降低、煤牆發涼。 7.2預防煤與瓦斯突出的措施 1、施工措施 1、嚴格執行處《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等安全管理規定及製度。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安全監控等基礎管理工作,及時排查、消除隱患,做到控製事故,安全生產。 3、鑽杆與鑽機要配套。施工時緩慢推進鑽杆,有效增大鑽孔與鑽杆間距,使瓦斯在打鑽過程中,得到有效釋放,減少噴孔現象。 4、要先在設計的瓦斯抽放鑽孔一側200mm(以後視XX煤礦具體情況而定)處打瓦斯釋放鑽孔,釋放鑽孔長度為30m,與抽放鑽孔同水平,同角度,預抽4-5天。中間間隔2個瓦斯抽放鑽孔位置,再施工下一鑽孔瓦斯釋放孔。待瓦斯釋放孔預抽完以後,在第一個瓦斯釋放孔旁邊施工瓦斯抽放鑽孔到設計深度,依次進行。 5、打鑽時,打鑽工要時時刻刻注意鑽孔內的壓力情況,如遇(5.2煤與瓦斯突出預兆)現象時,要立即停止打鑽,並將鑽機打設牢固後,查明原因向項目部調度室和礦通風科彙報,但不得拔出鑽杆。 6、施工期間,在作業地點設置避難所或壓風自救係統。根據情況設置其中之一或混和設置。 7、避難硐室應能夠滿足最多施工作業人員的避難要求,其他與采區避難所相同。 8、壓風自救係統裝置安裝在施工作業巷道的壓縮空氣管道上;距采掘工作麵25—40m的巷道內、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等。 9、每組壓風自救係統裝置可供5—8個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壓縮空氣供給量不得少於0.1m3/min。 10、打鑽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防突知識培訓,能掌握突出預兆,熟悉防突措施、避災路線和避災方法,並經防突培訓考試合格後的人員,才能上崗作業。在各掘進工作麵懸掛醒目的避災路線示意圖。 11、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在施工地點附近新鮮風巷道中設直通調度室的隔爆電話。 12、鑽孔施工完畢後,要立即進行封孔並網,防止瓦斯大量湧出造成瓦斯超限。 13、認真貫徹執行《防突細則》,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2、安全防護措施 1、打鑽施工期間通風隊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進行檢查瓦斯,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甲烷便攜儀、100%甲烷檢測儀、10%甲烷檢測儀(甲烷檢測儀必須經過全麵檢測,更換藥品﹑確保氣密性完好,嚴禁使用飄零﹑精度不準儀器)。 2、跟班班長、維護、跟班隊長、現場跟班安全員等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及時檢查工作麵和鑽孔內的瓦斯濃度,瓦斯檢查員將檢查結果及時彙報通風隊監控室。 3、在工作麵和回風流均安設甲烷傳感器(報警值為0.5%,斷電值為0.80%)及時將信息傳輸至地麵監控室。 4、打鑽施工作業時,設置一部便攜式甲烷傳感器專門監測施工地點的瓦斯濃度,傳感器懸掛在作業地點的下風側處(距幫不小於200mm,距頂不大於300mm),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超過0.8%時,能夠實現瓦斯電閉鎖,即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超過0.8%時,自動切斷施工巷道全部動力電源(包括打鑽鑽機電源)。 5、鑽孔過程中發現有大量有害氣體噴出時,要停鑽加強通風,並用黃泥封孔,同時向礦調度室、項目部調度室、項目部監控室和隊部彙報。 6、施工期間要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瓦斯濃度,瓦斯檢查員每隔半小時檢查一次鑽孔內的瓦斯濃度,及時將瓦斯濃度向地麵監控室彙報。工作麵每2小時檢查一處瓦斯濃度。 7、施工鑽孔時,當工作點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0.8%時,要立即停止打鑽、撤出人員進行處理,並向隊部、礦調度和項目部調度室彙報。 8、當工作點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降至0.8%以下時,方可進行打鑽作業。 9、施工鑽孔前必須架設牢固可靠的迎麵支架,用錨杆固定,且要貼緊鑽機,用木板或鋼板進行搭設(不小於42m)。在施鑽過程中,支架鬆動時,要立即停鑽,重新架設迎麵支架。 10、鑽進過程中發現岩石鬆動、片幫、來壓、見水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減小以及頂鑽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要立即派人監視情況,並迅速向調度室、通風隊監控室和礦調度室彙報。 7.3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現場反應 打鑽施工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事故現場跟班隊長(或班組長),必須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佩戴自救器按避災路線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盡快向項目部調度彙報,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人員受災、彙報人姓名及單位等情況;調度員立即向項目部值班人員彙報,並通知事故威脅地區停電撤人。 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現場應積極進行自救和互救,采取的井下現場措施主要為: (1)快速打開自救器撤離危險區或進入壓風自救袋內與避難硐室; (2)事故發生後,斷開事故可能波及範圍內的所有非本安電源,對發生突出事故區域,原則上開的電氣設備不停電,停電的設備不送電,防止現場停電產生火花引爆瓦斯,確需停電時必須經指揮部仔細研究確認無危險後進行遠程停電; (3)作業地點人員按製定的避災路線撤人; (4)當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無其它巷道躲避或來不及撤離時,避災人員要背著衝擊波的來向,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待衝擊波過去後,快速迎著新鮮風流方向撤離到安全地點; (5)避難人員要沉著、冷靜、設置明顯的標誌,為救護人員指示營救目標,若發現附近情況變化有危險時應及時轉換地點; (6)撤退時,如果礦燈熄滅,應沿著軌道或摸著水管、絞車鋼絲繩走。 第八節、其他保證措施 1、選擇合理的通風係統,供風量和風速都必須符合規定。 2、正確地選擇通風構築物的位置,加強維護與管理。 3、加強掘進通風的管理,提高掘進供風的可靠性。 4、按《規程》規定檢查瓦斯濃度和通風狀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5、井下燒焊,嚴格審批手續。 6、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處於完好狀態,並經常進行檢查與維護,杜絕失爆。 7、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集團公司、處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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