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建工程驗收管理規定
礦建工程驗收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礦井施工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促進驗收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特製定本製度。
一、驗收組織
1.月度驗收由生技部牽頭,各監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
2.驗收時間為每月的25日或26日,具體以生技部通知為準。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驗收準備工作。
二、參加人員
1.煤礦分管領導、工程部、安全部、機電部、計經部等部門人員。
2.各監理單位負責人、監理工程師。
3.各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工程技術人員。
三、驗收程序
1.各施工單位於當月22日前將本月的驗收工程量報至生技部。
2.相關驗收人員於9∶00在籌建處會議室集中,具體安排當天驗收事宜,並根據當月實際驗收情況進行人員分組分工。
3.根據分組安排,各組人員到報驗單位進行報驗資料檢查,具體包括當月所有材料的合格證、各類試塊、試驗的提交報告、施工過程中各種原始記錄、自檢記錄、簽證資料等。
4.由三方人員進行施工現場驗收檢查,內容包括:工程進度檢查、工程質量抽查、工程安全管理檢查。
5.根據資料和現場驗收內容進行月度工程進度、質量等級評定。月度工程進度以三方共同核準的工程量為準,月度工程質量等級評定依照相關質量評定標準執行。
四、驗收要求
1.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鄆城煤礦礦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範、標準、規定執行。
2.驗收人員應嚴把工程質量關,驗收中發現的問題,由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提出複驗申請,由三方共同進行複驗。
3.所有隱蔽工程必須進行驗收,方可繼續施工,否則該隱蔽工程不予確認,並給予相應處罰。
4.參加驗收人員要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驗收工作,不得無故缺席、遲到。
五、形成驗收意見
根據當月驗收檢查情況,由監理寫出當月質量驗收檢查意見(具體內容包括:參加驗收的人員名單、驗收的具體內容、當月工程質量等級的評定、驗收中各方提出的整改處理意見、對以後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方麵的合理化建議等),並分發至各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