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筒工行為規範
風筒工行為規範
一、上班
(一)執行《通用標準》的有關要求。
(二)選用完好的同型號風筒。選用風筒時要將風筒展開,認真檢查風筒是否有破口,風筒圈、吊環及反壓邊是否完好。
(三)把選好的風筒疊好,用麻繩或鐵絲綁緊,隨身攜帶緊線鉗、手鉗、改錐、膠水和剪刀等工具到工作地點。
安全要點:軌道巷行走注意車輛來往,過膠帶輸送機應走過橋。
二、作業
(一)正常作業
1.風筒運到工作麵後,應放在一個安全、不妨礙行人和行車的地方。
2.吊掛風筒前要和掘進工作麵施工負責人聯係好,並詳細檢查吊掛風筒巷道頂、幫支護情況。
3.吊掛風筒前,應將掘進時吊掛的臨時風筒取下整理好後再吊掛。
4.吊掛風筒要使用梯子或高凳,梯、高凳不準放在輸送機上。需跨越輸送機時,必須走過橋。
安全要點:梯子、高凳應放穩固。
5.吊掛風筒時,先取一段比風筒稍長的8號鐵絲或直徑4分鋼絲繩將其做引線。用緊線鉗或拉絲將鐵絲與棚梁拉緊,然後隔架用16號鐵絲與棚梁扭結緊固。
6.引線固定後,將風筒展開,逐環吊掛在引線上。
7.無引線吊掛風筒時,應逐環吊掛在棚梁或棚腿上。
8.吊掛風筒時,先將接口對正、接好,反壓邊壓好,不漏風。然後將風筒逐環吊掛拉緊、拉平,出風口距掘進工作麵應符合規定。
9.拐彎巷道吊掛彎頭風筒時,要先將彎頭風筒掛好。如原風筒過長時,將風筒和彎頭風筒接口邊反退到適當距離,返回的風筒內上一個活圈與彎頭風筒對接好。如原風筒不夠長應補上一個短節與彎頭風筒對接好。
安全要點:風筒不得出現死彎。
10.風筒吊掛完畢,要將備用風筒放在安全地點,並通知當班班組長,對當班吊掛的風筒進行檢查。
11.當班風筒吊掛完畢後,要對整趟風筒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安全要點:需停輸送機時要先聯係再工作。
12.將當班風筒長度填寫在局部通風管理牌上。
安全要點:數據清晰、準確。
(二)特殊問題的處理
1.若遇風筒斷開多節、或多節風筒受損需要停風處理或更換時,應先向通風調度室彙報,製定停風措施,撤出人員後方可處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
2.排放瓦斯時,必須嚴格按照瓦斯排放分級管理規定執行,排放完瓦斯後風筒工方能再重新整理風筒,確保風筒“平、直、緊、穩”,接頭嚴密不漏風。
(三)地麵修補風筒
1.風筒上井後,首先應刷洗、晾幹,檢查風筒損壞情況及耐用程度,再根據檢查情況分別處理。
2.補風筒時,粘補風筒的膠漿應按要求配製。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丁,粘補風筒以圓形為好;補丁壓邊應大於破口尺寸20毫米。為防止補丁補後翹邊,補丁邊應裁成斜麵。補丁和破口應刷淨至露出膠質風筒本色,晾幹後才能塗上膠漿進行粘合。補丁粘合後應用木錘砸實,使其粘合嚴密,保證不漏風。100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須先用線縫合後再進行粘補。
3.風筒上的吊環應齊全,吊環間距應保證風筒吊掛平直,兩端鐵圈要縫牢。如果需要加長風筒時,風筒之間壓邊粘和的寬度一般為200毫米。
4.修補好的風筒應妥善保存,存放的風筒每季度應晾曬一次。
5.製作彎頭及過渡節時,要根據風筒的形狀和直徑製作,要注意平直。過渡節不小於2米。
6.晾曬、衝洗、清掃風筒時,要戴口罩。風筒必須在晾幹或吹幹後方能粘補。
7.修補後的舊風筒,應按規格尺寸分別存放在指定地點,並做好標記,保證取用方便。
8.裝卸風筒時應注意安全,要防止鐵絲劃手、紮腳和碰傷眼睛。
三、下班
(一)執行《通用標準》的有關要求。
(二)及時彙報。
1.上井後先到通風調度室彙報當班風筒吊掛數量、規格、總長、地點等數據。
2.到區隊填寫逐日作業台賬。將當班存在問題彙報清楚。
(三)按規定及時參加礦、科(區)、班組織的各種活動及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