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檢查工行為規範
瓦斯檢查工行為規範
一、上班
(一)執行《通用標準》的有關要求。
(二)入井前對所有的儀器進行檢查。
1.應攜瓦斯檢定器、膠皮管、溫度計和瓦斯檢查記錄表格,並根據需要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及一氧化碳檢定器等儀表。在領取儀器、儀表時應檢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特別是要檢查瓦斯檢定器的電路、氣路、光路和藥品是否符合要求。
2.檢查所領取的工具是否齊全、完好。
(三)接班。
1.進入接班地點。按要求進入井下各作業地點進行現場交接班。
2.詢問交班者各檢查點情況及存在問題,查看接班記錄簽字情況。
3.當班問題及應注意事項要交接清楚,異常問題請示通風值班調度員並按要求處理和移交。
(四)履行交接班手續。
二、井下作業
(一)瓦斯檢定器換氣
1.在進風大巷、石門等作業地點溫度、壓力相近的新鮮風流中對瓦斯檢定器換氣。
2.換氣時,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手壓氣球5~10次。然後轉動測微手輪,將儀器微讀數盤回到零位,再轉動調零手輪,將幹涉條紋中某條黑線與分劃板零位相重合,對零後上好儀器護蓋。
安全要點:上好儀器護蓋後要再看一下幹涉條紋中對零的黑線是否移動,若移動重新調零。
(二)瓦斯檢查
1.進入檢查區域後,按巡回檢查圖表所擬定路線及排定時間依次到達各檢查點。
安全要點:軌道巷行走要注意來往車輛,跨越運輸機時應走過橋。
2.一手將連接瓦斯入口的膠管用瓦斯檢查杖伸向測點手壓氣球10次以上,待測氣體進入氣室,然後回收探杖,打開目鏡護蓋。觀察光譜黑線在分劃板上的移動位置,同時調整測微手輪,使光譜黑線在分劃板上移到靠近的整數位置上。再觀察測微刻度盤上指示的讀數,將分劃板上指示的整數與測微盤上指示的小數相加即為該點的瓦斯濃度。
(三)二氧化碳檢查
首先測出待測地點的瓦斯濃度,然後拔開二氧化碳吸收劑管,將儀器吸氣嘴伸向同一點,吸取二氧化碳和瓦斯的混合氣體,讀出混合氣體濃度數值減去已測出的同點的瓦斯濃度,再乘校正係數所得數即為該點的二氧化碳濃度。
(四)檢查後的作業
1.每檢查完一個點後及時填寫記錄手冊,告知現場作業負責人或班組長並簽字。
2.第一次填寫牌板時,將前一班次的檢查數據全部擦淨,然後依據本班每次檢查結果,依次填寫,標明地點、日期、時間、檢查人。
3.隨著采、掘工作麵變化情況及時將牌板挪到離工作麵較近的安全易見的地方(離掘進頭30米,采煤工作麵回柱絞車附近)。
4.檢查完以後要及時向通風調度室進行班中彙報。
(五)特殊地點檢查瓦斯的操作
1.高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中使用采煤機和掘進機的采煤工作麵的跟機瓦斯檢查員,必須堅守崗位。當采煤機、掘進機工作時,應在以下地點檢查瓦斯。
(1)檢查采煤機前後20米內、距煤壁30厘米、距頂板20厘米範圍內的瓦斯。當局部積聚的瓦斯濃度達2%或采煤機前後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5%時,必須停止采煤機工作麵電源,立即進行處理。
(2)利用檢查杖、膠皮管檢查采煤機滾筒之間、距煤壁30厘米、距頂板20厘米範圍內的瓦斯,當局部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時,必須停止采煤機的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進行處理;凡處理不了的,應立即向通風調度彙報。
(3)對於使用掘進機的掘進工作麵,當掘進機工作時應檢查掘進機的電動機附近20米範圍內及風筒出口至煤壁間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5%或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掘進機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撤出人員立即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必須向通風調度彙報。
2.煤倉內的瓦斯檢查及煤倉堵塞後的瓦斯檢查與處理,必須按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的措施進行。
3.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執行“一炮三檢”製度,瓦斯檢查員不在現場不準放炮。
4.對於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掘工作麵,瓦斯檢查員必須定點檢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及溫度等。需進行定點檢查的地點包括采煤工作麵采空區邊緣、工作麵風流、工作麵回風隅角、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及刮板輸送機機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頂處、高冒處、掘進工作麵迎頭、巷道風流、局部高冒處、漏頂處、局部通風機附近等。發現超限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必須向通風調度室彙報。
5.采煤工作麵采空區放炮放頂時,采空區瓦斯濃度的檢查範圍必須按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的措施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當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停止放炮。
(六)特殊問題的處理
1.檢查廢巷、盲巷和密閉牆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時,隻準在柵欄處檢查,必須進入盲巷內檢查時,必須製定專門措施,由救護隊員進行檢查,如恢複盲巷工作,必須製定排放瓦斯措施,並按措施進行工作。
2.如因故障等原因臨時停電停風,而需對臨時停風巷道檢查恢複通風時,可由瓦斯員、當班班組長和安全員三人共同探險,一人檢查兩人監護,由外向裏,邊走邊檢查,當瓦斯濃度達1%或二氧化碳濃度達1.5%時,停止前進並退出,設好柵欄,揭示警標,並彙報通風調度室。然後製定瓦斯排放措施,根據瓦斯排放分級管理規定按措施要求進行排放。
3.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電、停風,要及時通知受響區域人員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到進風巷道,設置柵欄,揭示警標並向礦調度室和通風調度室彙報,按指示進行工作。
4.發現瓦斯積聚或超限,立即通知超限地區的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在通向超限區的所有入口處設置柵欄警標,並查明原因及時彙報通風調度室和值班領導,待接到通風調度的指示後,方可按指示排放瓦斯。當班不能夠排放時,要在現場同下班交接。
5.如發現風流異常,必須立即停止風流異常區域的工作,查明原因,及時彙報通風調度室。
三、“三人聯鎖放炮製”也“一炮三檢”製的具體執行程序
采掘工作麵打眼完畢後,裝藥前,由瓦斯檢查員執行第一次的瓦斯檢查。有害氣體濃度符合要求時,放炮員方能裝藥。裝藥時,瓦斯員必須在現場監督水炮泥等防塵設施的使用;裝藥完畢(不得連線),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撤出所有人員,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並派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體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警戒設置完畢後,班長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進行第二遍的瓦斯檢查。經瓦斯檢查員檢查通風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方能連線,最後一個撤出放炮現場至警戒線外,爆破前,放炮員發出爆破口哨,等5秒後進行通電爆破,爆破完畢有害氣體排除完後(必須在超過01manbetx 規定的躲炮、通風時間後),由放炮員、班組長和瓦斯員首先進入巷道內檢查放炮情況、頂底板情況,瓦斯檢查員負責爆破後第三次的瓦斯檢查,全部合格後三牌各歸原主。
四、交班
1.向接班人交代本班情況,接班人到達接班地點時,應主動向接班人交代當班的瓦斯檢查情況及本班所存在的問題。
2.交接中雙方要對存在的問題全麵檢查,並在交接簿上填寫清楚。
3.交班者與接班者共同將問題落實後,應及時向科(區)彙報並按領導指示處理。
4.當班工作情況與接班人員交接清後,相互在手冊上簽字。
五、下班
(一)執行《通用標準》有關規定。
(二)上井後先到通風調度室彙報當班各點瓦斯檢查情況。
(三)到科(區)彙報當班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並填寫有關記錄台賬。
(四)按規定及時參加礦、科(區)、班組的各種活動及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