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技術管理工作若幹規定
加強技術管理工作若幹規定
一.礦總工程師對技術管理負全麵責任,礦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分管的技術負全麵責任,各監基層單位技術員在單位行政正職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技術管理負責。
二.礦生產技術科、地測科、動力科、通風科、調度室技術業務部門對分管的技術工作負責。各部門的技術職責如下:
(一)生產技術科技術職責
⒈ 生產技術科是全礦生產技術工作總牽頭部門,對協調各技術部門間業務往來負責。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
3.製礦井中長期采掘接續計劃及年度采掘接續計劃、搞好采掘工作麵接續平衡。
⒋ 負責采區設計方按的編製及審批、貫徹。
⒌ 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⒍ 負責采掘工程施工設計、做好技術應用、技術服務工作。
⒎ 負責采掘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綜采工作麵回收、安裝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措施的審批和完善工作。
⒏ 負責責任範圍內生產技術資料的收集與管理工作。
⒐ 負責各種施工設計和作業01manbetx 的監督落實工作,並及時填報各種圖表。
⒑ 參加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製與實施、抓好基層現場技術指導工作。
⒒ 負責組織開展礦壓觀測,進行不同煤質、頂板活動規律的03manbetx 和總結工作。
⒓ 組織采掘工程質量驗收,做好開工、停工、複工、竣工等技術管理工作。
㈡地測科技術職責
⒈ 認真執行上級頒發的地測工作方針、政策、01manbetx 、技術文件。
⒉ 負責收集地麵、井下生產中揭露的各種地質現象、構造形跡,查明影響礦井生產的各種地質因素,提供礦井開拓延深、采區采煤工作麵、掘進工作麵地質說明書和圖紙,並按規定進行地質預報。
⒊ 負責收集井田範圍內的地表和井下的地質資料,編製01manbetx 規定的水文地質圖及台帳,影響礦井充水因素,研究地下水的變化規律。
⒋ 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進行火害03manbetx 、預測、預報,編製探放水設計。
⒌ 負責了解和掌握礦井儲量的數量、煤質、分布、損失、回采率等及其變化情況,定 期測算上報,對資源的合理開采實行業務監督,並負責礦井“三量”及三下開采量的測算和上報。
⒍ 負責建立礦井測量控製係統,進行聯係測量,並上下各級導線測量、水準測量,礦山地麵工程測量。
⒎ 負責礦井重要工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的標核,編製測量方案設計,並將審核的結果通過信息反饋單傳遞到相關部門和領導。
⒏ 負責大型設備安裝定位管理工作,負責井下井巷工程中、腰線的標定,監督施工單位按線施工。
⒐ 負責編製填繪必備的基本礦圖。專用礦圖和施工實測圖,編製交換圖。
⒑ 負責礦井範圍內岩移觀測。03manbetx 。研究工作,提供地表岩移的各種參數,參與保護建築物與留設煤柱設計,配合生產部門進行“三下”采煤工作。
⒒ 參加礦井年度及遠景發展規劃的編製工作。
⒓ 對井下巷道開口、貫通、過舊巷、工程變更、特殊工程實行業務聯係單製度,信息反饋和業務聯係按規定的程序簽字。
㈢動力科技術職責範圍
⒈ 負責對全礦機電運輸設備的安裝、運行規程、專項措施、01manbetx 等技術文件的組織編寫、審批、修改、監督執行管理工作。
⒉ 負責建立健全井上、下供電係統圖,及時調整供電係統。
⒊ 負責井上、下供電係統的各種保護設施的技術管理。
⒋ 負責礦井提升、運輸係統安全保護裝置的使用與監督管理。
⒌ 負責編製全礦機電設備更新計劃,做到礦井生產設備接續穩定。
⒍ 負責機電 、運輸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的定期測定,進行主要電氣設備的技術性能測定和各種電氣設備保護整定試驗。
⒎ 負責全礦機電運輸設備、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收集歸檔工作。
㈣通風科技術職責範圍
⒈ 負責礦井各采區通風係統、防滅火及安全監測係統設計方案的編製、完善和監督實施。
⒉ 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各項工程的技術措施及方案的審核、並監督實施。
⒊ 負責貫徹國家技術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規定和通知,並對全礦“一通三防”技術工作負責。
⒋ 根據礦井生產接續計劃,及時做好采區通風係統調整方案的編製、設計及實施準備工作。
⒌ 參與采掘作業規程審查、完善工作。
⒍ 負責通風管理方麵的新技術、新設備的積極推行與應用工作。
⒎ 負責礦井“一通三防”技術資料的使用、收集工作。
㈤調度室技術職責
⒈ 負責全礦通風安全監測和安全監測係統運行維護
⒉ 負責安全監測係統設計、安裝、調試工作、確保安全、監測數據的準確。
⒊ 負責煤礦安全監測係統使用管理規定及上級規定的組織實施,確保監測係統設計合理、布置合理、運行可靠。
⒋ 負責全礦計算機網絡係統的維護及程序編製工作,上下3信息資源的共享。
⒌ 協助各科室做好各類軟件的推廣應用工作,定期開展計算機病毒檢測工作。
⒍ 做好安全監測、工業電視及計算機網絡技術資料的歸檔工作。
三.礦生產技術科技術業務部門為生產過程中的技術指導、技術監督工作負責,並做到生產技術信息共享。
四.礦生產技術業務部門及施工單位之間技術信息交流,業務往來采用“工程任務交待書”,“工程信息交流反饋單”或“委托書”,“通知單”等形式進行。
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生產技術科必須進行技術信息交流,並發到有關單位及有關人員;
完成工程施工設計,需要地質、測量等資料時;
為編製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需通風係統、供電係統、運輸係統、檢測係統等資料時;
掘工作麵開工、停工、複工(含掘進工作麵開口時)
Ⅰ變更設計及計劃時;
Ⅱ對采掘工程有特殊技術要求時;
Ⅲ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材料;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地測部門必須進行技術信息交
流,並將信息傳遞到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
Ⅰ掘進巷道貫通時;
Ⅱ采掘工作過廢巷、老空時;
Ⅲ掘進中腰線有錯誤或變更時;
Ⅳ地質構造變化時;
Ⅴ有水害、水情時;
Ⅵ進行施工圖紙審核並查出問題時;
Ⅶ對采掘工作麵進行地質預報、地質說明時;
3.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通風科要向有關單位或人員發出、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通風科要向有關單位或人員發出通知單;
⑴排放瓦斯時;
⑵井下瓦斯異常時;
⑶避災路線有變更時;
⑷通風係統有調整、變化時;
⑸進行礦井反風演習時;
⑹礦井局部風流變化時;
4.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動力部們要進行技術交流,並將信息傳遞到有關單位及有關人員;
⑴供電係統、運輸係統有變化時
⑵主扇有計劃停止運轉時;
⑶供電設計有變更時;
⑷大型設備進行安裝、調試時;
⑸有計劃停電、停風時;
⑹對各類機電、運輸保護裝置、安全設施進行調整、試驗時;
5.調度室需對以下技術信息進行交流,並發放到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
⑴安全監測係統有設計更新、設備變化時;
⑵安全監測數據出現異常時;
⑶需要更新安全監測、監控、安全管理軟件時。
⑷進行生產技術信息交流,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① 所交流的技術信息必須做到內容準確、具體,發出單位和接受單位的有關人員要簽字、備查。
②技術信息交流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發生一次罰技術主管部門100元,若配合不力而延誤信息內容的編製、反饋或造成傳遞內容有誤時,發生一次罰業務部門100 元。
③編製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及為其提供的“委托書”必須提前30天發出;有計劃業務往來“通知單”必須提前24小時發出;突發性問題的“通知單”要隨時發出。
④動力科對供電設計,設備選型等技術信息進行審核時,若發現保護整定值、電纜選型、設備選型等內容與規定不符合時,必須在24小時之內將信息反饋到施工單位。
⑤地測科進行施工圖校核時,必須進行平麵高程閉合校驗,計算等工作,接到圖紙5日內必須將審核結果反饋生產技術科。
⑥工程施工設計及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編製內容與《規程任務交待書》等信息反饋單不相符時,發現一次罰施工單位500元,其中施工單位行政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分別負擔40%,20%的罰款。
⑦施工單位不按《工程信息交流反饋單》施工的工程礦有權勒令停工、返工,且有權不予結算,並由施工單位承擔工程工期延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⑧施工單位對工程施工中特殊問題不進行信息交流,且私自製定施工技術方案,發生一次罰款施工單位1000元,造成技術02manbetx.com 的按規定查處。
⑨工程任務交待書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發到其它相關技術業務科室及施工單位主要交待工程概況、地質資料、施工技術要求(巷道設計尺寸,巷道開口位置等),各科室要積極配合,迅速完成供電設計、供排水設計、通風係統設計、監測係統設計及施工測量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