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巷掘進作業規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一通三防部分
第xx章 “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一、局部通風係統設計
1、通風係統
新鮮風:
乏 風:
2、風量計算
(1)按工作麵作業人數計算
Q=4×N=4× = m3/min
式中:
Q-表示風量;
N-指工作麵同時工作最多人數,以交接班時人最多人數為準。
(2)按瓦斯湧出量計算
Q=100×q掘×K掘通×(1-K抽放率)
=100×2.8×1.5×(1-0)= m3/min
式中:
q掘-指掘進工作麵瓦斯絕對湧出量,取2.8m3/min;
K掘通-指掘進工作麵瓦斯湧出不均衡係數,取1.5[如果采用炮掘,請將不均衡係數改為2.0];
K抽放率-指掘進工作麵瓦斯抽放率,0%。
(3)按炸藥量計算[如果巷道施工時采用爆破作業,則將該風量方法添上]
=
Q-表示風量,m3/min;
A-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藥用量,kg;
Ld-從工作麵至炮煙被稀釋到安全濃度的距離,Ld= m。當掘進巷道的長度小於Ld時,用巷道長度置換Ld;
S-掘進巷道的淨斷麵麵積,m2;
t-通風時間,min,一般取15分鍾[下山采區掘進或過斷層地質異常帶時,時間可調整為30分鍾。]。
(4)按風速驗算:
最低風速驗算:Q≥Qmin=15×S掘進大斷麵=15× = m3/min
最大風速驗算:Q≤Qmax=240×S掘進小斷麵=240× = m3/min
經以上計算,工作麵選定需風量Q不小於 m3/min[斷麵自行確定,如果斷麵沒有變化,使用同一數據。]。
3、局扇選型及風量驗算[現場實際為兩趟風筒供風,則計算時選一趟風筒及其局扇為例計算。但需簡要說明選擇理由。如:某工作麵選用一台2×15Kw局扇與600mm直徑風筒,同時選用一台2×30Kw局扇與800mm直徑風筒供風。因為600mm直徑風筒風阻大於800mm直徑風筒,且2×15Kw局扇全壓小於2×30Kw局扇,如果該局扇及風筒能滿足要求,則另外一趟風筒、局扇一定能滿足要求。
選擇原則:風筒阻力大——小直徑風筒、局扇全壓小——小功率局扇。選擇後計算時局扇吸風量、工作麵需風量酌情減半、]
巷道掘進期間最大供風距離為 m(以1450m長為例),[最大供風距離請自行確定:通風距離<200米,百米漏風率按15%計算;通風距離200~500米,百米漏風率按10%計算;通風距離500~1000米,百米漏風率按3%計算;通風距離1000~2000米,百米漏風率按2%計算;通風距離>2000米,百米漏風率按1.5%計算]風筒百米漏風率按照2%計算,則局扇需風量(即局扇吸風量)為:
Q全局=Q×1/(1-2%×1450/100)= m3/min= m3/s
設計采用2台(一主一備)2×30kw局部通風機,接直徑800mm風筒向工作麵供風,2台(一主一備)2×55kw局部通風機,接直徑1000mm風筒向工作麵供風,
風機型號 功率(Kw) 風壓(Pa) 風量m3/min 配套風筒
2BKJNO.6.3 2×30 360~6300 260~630 Ø800mm
FBD NO.8.0 2×55 1410~7000 720~950 Ø1000mm[風機性能參數:2BKJ No 6.0 功率2×15kw,風量260~447m3/min,全壓440~5030Pa
2BKJ No 6.3 功率2×30kw,風量260~630m3/min,全壓360~6300Pa
2BKJ ⅡNo 6.3 功率2×30kw,風量265~662m3/min,全壓565~6615Pa
2BKJ ⅡNo 7.5 功率2×55kw,風量332~985m3/min,全壓900~6950Pa
]
風壓確定計算:
選擇一輛直徑800mm風筒進行計算,因為800mm直徑風筒風阻大於1000mm直徑風筒,且2×30Kw局扇全壓小於2×55Kw局扇,如果該局扇及風筒能滿足要求,則另外一趟風筒、局扇一定能滿足要求。
單趟800mm風筒局扇吸風量取Q單局=1/2 Q全局 = m3/s[Q單局=1//2 Q全局]計算,則整趟風筒風阻為
Rf=6.5αL/D5 = 6.5×0.0025×1450/0.85=71.9N·s2/m8
式中:
α---摩擦阻力係數, N.S2/m4,取0.0025;
L---整列風筒長度,取L=1450m;
D---風筒直徑,取0.8m。
設風筒無分岔、拐彎等局部阻力,則單趟風筒通風阻力(局部通風阻力按風筒沿程阻力的10%計算)為:
hf =1.1 Rf·Q·Q單局=1.1×71.9× × = pa<6300Pa
以上計算表明,工作麵選用2台(一主一備)2×30kw局部通風機,接直徑800mm風筒向工作麵供風,2台(一主一備)2×55kw局部通風機,接直徑1000mm風筒向工作麵供風能滿足安全生產需求。
二、局部通風管理
1、局扇必須設專職局扇司機且持證上崗,保證正常運轉,並懸掛局扇管理牌和專職局扇司機牌。不得出現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的必須辦理專項申請,並附有安全措施。
2、掘進工作麵通風方式采用壓入式,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且該段巷道風速、瓦斯符合《規程》規定,局扇不得發生循環風。
3、掘進工作麵必須設置同等能力的備用局扇,備用局扇電源必須取自另一路電源。主、備扇必須使用自動切換開關和自動切換風筒三通連接,實現自動切換。
4、局扇必須采用三專兩閉鎖供電 ,每天必須有專人檢查1次;每班試運行備用局扇1次,並將試驗情況詳細填寫在牌板上,保證局扇可靠運轉。
5、使用局扇供風的地點必須實行風電閉鎖,保證停風後切斷停風區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使用2台局扇供風的,2台局扇都必須同時實現風電閉鎖。
6、嚴禁使用3台或3台以上的局扇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不得使用1台局扇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麵供風。
7、風筒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麵的距離:煤巷不得大於5米,半煤巷不大於8米。
8、局扇的設備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線盒)有襯墊(不漏風);局扇必須吊掛或墊高,局扇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於0.3米。局扇必須裝有消音器(低噪音局扇和除塵風機除外),並設專人維護、保養,確保局扇正常運轉。
9、風筒接頭嚴密(手距接頭處0.1米處感到不漏風),無破口(末端20米除外)。無反接頭,軟質風筒要反壓邊。迎頭風筒不得落地,破損的風筒及時修補或更換,無跑漏風、無用鐵絲穿紮風筒等現象,以保證工作麵的風量符合要求。
10、風筒吊掛平直,逢環必掛;風筒拐彎處設正規風筒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使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風筒實行編號管理。
11、使用局扇通風的掘進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12、局扇每次啟動時,應先點動數次後再正常開啟,從而確保局扇風壓逐漸加大。
13、局扇附近備有切換三通,掘進工作麵附近備有風筒不少於2節。長距離掘進巷道,在巷道中每200米至少準備一節備用風筒。
14、風門等通風設施周圍5米範圍內巷道支護要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人員、物料通過風門時嚴禁將兩道風門同時打開。風門打開後要及時關閉,以防風流短路。發現通風設施損壞及時彙報礦調度或通風調度。
15、正常工作和備用局部通風機均失電停止運轉後,當電源恢複時,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均不得自行啟動,必須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16、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地點必須實行風電閉鎖,保證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停風後能切斷停風區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故障,切換到備用局部通風機工作時,該局部通風機通風範圍內應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複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後方可恢複工作。
17、每天應進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與備用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試驗,試驗期間不得影響局部通風,試驗記錄要存檔備查。
18、停風區恢複通風前,必須由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由指定人員開啟局部通風機。
20、臨時停風處理風筒措施:
(1)、雙路風筒供風掘進頭,因一路風筒破損、脫節等意外原因造成迎頭風量明顯下降需進行處理時,當班測氣員立即停止迎頭作業、打鑽施工,將另一路風筒延接至迎頭,確保迎頭風量,並彙報礦調度所、通風值班室,由施工單位班隊長帶領風筒處理人員立即處理風筒,測氣員旁站監護並始終檢查巷道中瓦斯濃度情況,確保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0.5%。
(2)、如無法將風筒處理好時,必須主動采取臨時處理措施(如包、裹、縫補等),確保迎頭有足夠的風量,確保迎頭瓦斯濃度<0.5%,但不得進行掘進作業、打鑽施工,彙報礦調,聽候處理。
(3)、通風二隊值班室接到井下彙報後,要立即調集當班井下跟班幹部、班長和其他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施工單位處理風筒、監護瓦斯,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將風筒處理好。同時通風二隊值班室要嚴格關注該頭各瓦斯監控探頭的變化情況,與現場隨時保持聯係。
(4)、局扇處設電話,以便隨時保持聯係。風筒處理期間,局扇司機必須嚴守崗位,嚴禁隨意停開局扇。
(5)、更換或處理風筒時,應首先將新更換的風筒吊好、捋直,將準備工作做好後,再將需更換的風筒兩頭掐開,將新更換風筒朝迎頭方向的風筒合茬、接頭紮牢,再將朝局扇方向的風筒合茬、接頭紮牢,防止風筒脫節。若風壓過大、朝局扇方向的風筒接頭無法合茬時,可立即電話通知局扇司機將對旋局扇改開成單級,若仍風壓大、風筒無法合茬時,應立即電話通知局扇司機暫停局扇運行,利用停局扇、風筒無風壓的時機立即將風筒合茬、接頭紮牢,停局扇時間不得超過5分鍾。停一路局扇、一趟風筒時,另一路局扇、一趟風筒必須始終保持正常運轉。
(6)當兩趟風筒同時脫節或炸裂時,工作麵必須停止掘進,進行處理。處理時,先對一趟風筒進行臨時維護,保持其連接狀態,保持迎頭正常通風,再處理另一趟風筒,待處理好後再處理先前臨時維護的那趟風筒,嚴禁同時對兩趟風筒拆斷進行處理,隻有兩趟風筒均處理結束後方可進行正常施工。
(7)、風筒處理完畢,由測氣員、施工單位帶班幹部、跟班班長三人一同進入迎頭巡查瓦斯情況,隻有確定迎頭及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0.5%,方可通知局扇司機恢複局扇運轉,並將瓦斯檢查情況、風筒處理情況彙報礦調度所、通風二隊值班室,然後恢複迎頭施工或打鑽施工。
三、瓦斯管理
1、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8%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5%時,必須停止工作,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3%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4、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米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5、采掘工作麵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6、局扇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扇,恢複正常通風。嚴禁在停風區或瓦斯超限的區域作業。
7、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向礦調度彙報。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8、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由瓦檢員向調度室彙報,在調度室確認停風區內瓦斯濃度不超過3%後,由礦總值班指揮,現場班(隊)長負責回風係統的停電、撤人和警戒,瓦檢員負責控製風流安全排放瓦斯。
9、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及以上時,必須編製專門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嚴格執行排放瓦斯措施。
10、通風二隊負責安設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不少於3次檢查瓦斯,對於瓦斯湧出異常地點必須做到經常檢查,及時掌握瓦斯變化情況,並及時將異常情況彙報礦、隊彙報,同時必須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示報告製度,瓦檢員必須現場交接班,並有記錄可查,無空班漏檢,無虛報瓦斯,並認真填寫巡回檢查圖表,做到井下牌板、巡回檢查圖表、瓦斯台帳三對口。
11、掘進工作麵因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行時,施工單位班隊長和測氣員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人員入內。
12、工作麵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都必須受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控製,並保證其靈敏可靠。
13、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複電值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啟。
14、工作麵空幫、空頂處,必須及時填實,以防積聚瓦斯。
15、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作業。
16、綜掘機司機及跟班班隊長必須攜帶便攜儀,迎頭向後3m範圍內懸掛瓦斯檢測便攜儀,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立即停止作業,並彙報調度所。
17、巷道留頂煤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生產技術科要求對巷道進行超前支護、控製漏頂。
18、煤體破碎、離層易片時,控製掘進速度,嚴格執行一掘一架(錨),且用綜掘機割煤時必須先割上部煤體。
19、掘進工作麵迎頭施工各類探眼、炮眼、錨杆(索)眼時,測氣員需在一邊進行監督檢查瓦斯,施工隊負責在迎頭準備2~3個木楔,當各類鑽孔出現出瓦斯現象時,立即安排人員將鑽孔進行封堵。
20、工作麵掘進過程中執行工作麵瓦斯預警製度:
(1)、通風二隊每旬根據瓦斯變化情況,製定瓦斯預警值。
(2)、工作麵發生瓦斯預警報警信號,信息中心必須及時通知通風隊和調度所,調度所立即停止工作麵作業,先通知瓦斯檢查工檢查瓦斯情況,然後安排管理人員到現場,查明原因,由通風隊隊長或值班隊長彙報調度所,調度所及時將瓦斯異常的原因彙報總工程師和通風副總。
(3)、工作麵瓦斯濃度達到報警值時,調度所必須通知通風隊隊長或分管副隊長到現場查明原因。
(4)、工作麵瓦斯濃度超過瓦斯預警係統規定的報警值的,必須有通風二隊測氣班副班長以上管理人員到現場查明原因。
(5)、工作麵瓦斯濃度超過斷電值的,必須立即通知總工程師,由總工程師安排有關人員到現場查明原因。
(6)、工作麵瓦斯超限的,必須立即通知總工程師,由總工程師或通風副總立即下井查明原因。
(7)、工作麵發生瓦斯預警時,通防科必須根據現場查明原因,組織通風隊、生產技術科、安監處和施工單位製定針對性的補充措施,報總工程師或通風副總批準,各相關單位認真執行。通風二隊必須監督現場執行。調度所及時將瓦斯預警原因和相關措施要求及時彙報施工單位分管領導和副總,分管領導要督促口內施工單位保證措施落實到位。
(8)、隻有措施確定的原因現場已經不存在,通風二隊安排副班長以上幹部現場核實,由通風二隊提供書麵報告,經隊長或值班隊長批準,報總工程師或通風副總批準(特殊情況下可口頭報告)交調度所,調度所通知施工單位停止執行相應的措施。
(9)、當工作麵因地質構造原因引起瓦斯預警,調度所必須立即彙報總工程師和地質副總,由地質副總安排專人查明地質構造情況,並及時下地質預報,由總工程師負責根據地質構造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四、綜合防塵
1、在距迎頭50米範圍內必須安設三道能覆蓋巷道全斷麵的淨化噴霧裝置,第一道噴霧距迎頭距離不得大於20米,在進行產塵較大的作業工序時必須打開且正常使用。
2、綜掘機內外噴霧完好,割煤時必須正常開啟內外噴霧。
3、供水管路每50米留設三通及閘閥,全巷道每圓班灑水滅塵一次,迎頭每小班灑水滅塵不得少於一次。風筒必須每圓班衝刷一次,不得出現積塵現象。
4、在距工作麵60~200米的巷道內設一組隔爆水袋,棚區長度不得小於20米,水量按巷道斷麵每平方米不少於200L計算。隔爆水袋吊掛要平直,橫豎成線,並經常衝洗、加水,隔爆水袋采用S鉤吊掛,水袋保持水量充足,外觀完好、幹淨整潔,並懸掛統一的隔爆設施管理牌板。
5、打眼必須采用濕式打眼。
6、加強巷道內粉塵濃度及分散度監測,凡粉塵中含遊離二氧化矽大於10%時粉塵濃度超過2mg/m3、粉塵中含遊離二氧化矽小於10%時粉塵濃度超過10mg/m3,必須采取措施降塵,確保作業環境符合規定。
7、各轉載點必須安設噴霧裝置,並保證完好。各轉載點噴霧必須正常使用,開車時及時開啟,停車時,及時關閉。
8、掘進機割煤或煤電鑽打眼時必須開啟噴霧裝置,並保證滅塵效果。
9、加強個體防護,所有人員必須配戴防塵口罩。
五、防火管理
1、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和戴電子表。
2、加強電氣設備及機械設備管理。電氣設備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前,隻準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
3、發生火災時,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彙報礦調度,同時按避災路線將受火災威脅地區內的所有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4、工作麵掘進過程中,遇斷層或異常區時,施工隊必須編製專項過斷層及異常區措施,采取措施防止產生高冒。掘進過程中一旦發生高冒(冒高超過0.5米)時,施工單位必須及時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嚴實,同時向礦調度和通風調度彙報,並在現場做好標記。
5、高冒處理采用外噴內注的方法,將冒落空間充滿填實,消除發火隱患。掘進產生的高冒必須在1周內進行防火處理。礦安監部門和通風部門要對處理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6、高冒點由通風二隊設點檢查,並掛牌管理,建立防火台帳和報表。煤巷高冒每天必須檢查一次,除正常檢查氣體和溫度外,還要有專人用紅外線測溫儀檢查溫度,發現異常要及時向礦總工程師彙報,由總工程師組織進行防火處理。
7、對需處理的高冒點,要預埋鐵管至高冒頂部,留作防火檢查用,通過檢查預埋管內的CO 和溫度情況,掌握高冒處理的效果。
8、井下出現明火、煙霧,發現者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彙報,並由現場跟班幹部和瓦檢員組織人員,利用水管和滅火器實施就地滅火,與滅火無關人員按避災路線撤至安全地點。如火勢凶猛無法實施滅火,由礦調度所負責指揮搶險。
9、礦調度對重大火災隱患、火災險情除向礦有關領導彙報外,還必須及時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彙報。
10、井下使用的變壓器等油類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運送至使用地點,剩餘的變壓器等油類必須運回地麵,嚴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也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麵處理,不得亂放亂扔。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硐室內。井下清洗風動工具時,必須在專用硐室進行,並必須使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
11、皮帶機頭、移變等要害部位每處都必須配幹粉滅火器,現場工作人員要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點。
12、加強皮帶機的管理,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並經常清理皮帶機下的浮煤,皮帶機各托輥必須轉動靈活,巷道環境必須幹淨。如果輸送皮帶機經過通風設施出貨困難時,必須將皮帶機改為鏈板機運輸,同時施工隊每小班安排專人對該處通風設施附近巷道進行清理,不得有積煤(矸)出現。
13、掘進施工隊必須每天安排人員對整個皮帶運輸係統進行全麵巡查一次,並有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並彙報。測氣員加強督察,發現皮帶磨矸時及時彙報由通風隊值班室,並下聯係單解決。
14、電氣開關保護整定值及電纜使用要符合技術要求和相關規定。
15、工作麵供水消防管路必須接至距迎頭不大於20米,規格為直徑不小於108mm鋼管,每50米留設三通及閘閥。
16、沿空掘進工作麵由通風二隊負責編製專項防火安全技術措施[沿空掘進工作麵留此條。]。
第xx章 避災路線及避在常識
一、 避災路線 (見附圖)
1、避瓦斯、煤塵災害及火災路線:
2、避水災路線:
二、避災措施
1、當井下發生災害時,首先應視災區情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處理災區災害事故,減少損失,並及時向礦調度所彙報。威脅人身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佩戴好自救器,按照避災路線迅速撤至安全地點。
2、當發生頂板事故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除人員至安全地點。待頂板活動穩定後,派有經驗的人員由外向裏認真檢查,確認安全無隱患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繼續作業。
3、當發生電氣事故時,首先應切斷電源。在電源被切斷前,嚴禁用導電物體處理,應用不導電的物體處理。
4、施工人員必須熟悉避災路線。
附圖
通風係統圖 [先自行繪製,有問題再聯係通風隊。圖上右下角要求留有簽字欄,且使用前必須簽字]
避災路線圖 [先自行繪製,有問題再聯係通風隊]
放炮警戒示意圖 [先自行繪製,有問題再聯係通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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