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某煤礦2014年版調度室管理製度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4-11-26 15:29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調度會議製度

一、調度會由礦領導、值班領導、各部門部長及各區隊隊長參加。原則上不準請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必須經主持會議的礦領導批準後,方可由單位副職代替。

二、曠會一次罰款200元(替會者以調度室請假條為準,不見請假條視為曠會),遲到或早退一次罰100元,會中離開會場超過5分鍾、睡覺、看雜誌、報紙、說話、手機響等影響開會的一次罰款50元。

三、調度會開始後,首先由各部門通報當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井下隱患排查情況、限期整改情況及各種製度落實情況,對隱患不整改、製度不落實的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罰。

四、領導或調度主任在調度會上安排的工作,按業務劃分,分別由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五、對在調度會安排的工作有異議或執行有困難時,可以提出,但經礦領導或調度主任複議後,各單位必須以大局為重,無條件接受工作任務,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六、對拒不接受任務或互相推諉扯皮的科、隊領導,將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可就地免職。

七、所有參加調度會人員一律帶筆、本進行記錄,否則,當場交10元罰款,由調度室第二天配筆、本。

八、參加調度會的所有人員彙報問題要真實,凡發現欺上瞞下或彙報不實者一次罰款30—100元,造成經濟損失的從嚴從重處罰。

製度由調度室監督執行。

調度彙報製度

一、各部、隊每班提前半小時將入井人數,工作地點、工作任務及上一班完成任務情況報調度室,否則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項,遲報、誤報者罰款100元/次。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二、燈房、井口在9:30、17:30、1:30前將當班部、隊入井人數、礦領導名單報調度室,否則,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次。

三、跟班人員到達工作地點後,用就近電話向調度室彙報到崗人數、存在隱患,跟班人員不到現場不準生產。否則,對跟班人員罰款50元/次。

四、晚入井人員名單及人數、原因及時報調度室。否則,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五、調度室建立人員統計台賬,對礦、部、隊長定工。凡沒有按時彙報、及時反調度情況的;或超出時間沒落實的對調度員罰款50元。

六、調度室值班主任必須落實井下出勤情況,安全情況。調度沒有落實情況而不督促反調度,對值班主任罰款50元。

七、跟班人員必須堅持班中彙報製度,遇特殊情況要及時彙報。否則罰款50元/次。

八、部、隊長不下井時到調度室定平地工,並要保證電話暢通。否則,當班無工。聯係不上加罰20元,影響安全生產的嚴肅處理。

九、集體作業人員原則上同上同下,升井後跟班人員負責及時向調度室彙報,零星升井人員由跟班人員及時向調度室彙報。否則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十、崗位人員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十一、調度室建立副部長以上人員彙報記錄。

十二、當班存在問題由調度室通知到部、隊長,並在調度會上通報落實罰款。

十三、堅持02manbetx.com 逐級彙報,不經調度室同意上報的,罰彙報人100元/次。

十四、發生02manbetx.com 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遲報超過30分鍾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單位負責人200元。

十五、隱瞞02manbetx.com 不報的對單位罰款2000元,對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各罰款200元。

十六、不經礦長或主要領導同意而上報02manbetx.com 的彙報人,罰款5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本製度由調度室監督執行。

部、隊工作彙報製度

一、各部門、區隊班前點名後,應及時把當班出勤人數、生產地點、工作任務上報調度室,以便彙總上報,遲報、誤報、不報的按礦有關規定處理。

二、采掘隊應堅持班中三彙報製度,班前、班中、班後分別彙報生產進度情況及存在遺留問題,每少報一次罰款100元。

三、通風隊瓦檢工每班應向調度室彙報采掘工作麵瓦斯情況,否則每少彙報一地點罰款50元。

四、各輔助區隊出現問題影響安全生產時,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不彙報影響安全生產的,對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凡井下重點工程的施工區隊,班前和班後必須向調度室彙報,少彙報一次罰款50元。

六、井下的安全生產(掘進)不能正常進行超過1小時者,調度室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否則每次罰款30元。

七、礦領導安排井下跟班部長、隊長每班彙報三次(接班、班中、交接),少報一次罰款10元。

本製度由調度室監督執行。

事故調查處理與責任追究規定

(暫行)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規範事故調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302、446號令和《鄭煤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處理與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於礦屬各單位,責任追究適用於部、隊級領導幹部及直接責任人員。

第二條 下列事故由礦組織調查處理,礦安全、調度、財務、綜合辦參加:

一、輕傷事故。

二、瓦斯超限、冒頂、斜巷跑車、爆破事故、采區變電所停電、主、局扇風機停風等二、三級非傷亡事故及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非傷亡事故。

第三條 下列事故礦配合集團公司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

一、重傷事故,一級非傷亡事故。

二、1~2人死亡事故;

三、瓦斯煤塵爆炸、燃燒,煤與瓦斯突出,瓦斯嚴重超限,礦井火災,井下突水,冒頂堵人,全礦井停電,壓力容器爆炸(以下簡稱重大非傷亡事故)等以及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或後果嚴重的其它非傷亡事故。

第四條 事故調查組的職責是查清事故發生的過程、原因,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建議;提出事故防範措施;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五條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事故單位必須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工作,負責現場保護,召集有關人員,提供有關圖紙資料。

第六條 發生事故重傷1人,給予直接單位當班隊長(或分管隊長)負責人撤職處分。

發生事故重傷2人或本係統累計2人次,性質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直接責任單位負責人免職處分、主管部室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降級處分、安檢科負責人罰款處分。

第七條 發生事故死亡1人次,給予直接責任單位當班隊長(或分管隊長)開除處分,給予主管部室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停職檢查(取消待遇)處分。

當年發生事故累計死亡2人次,免去安檢科負責人職務。

發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給予主管部室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安全部門負責人撤職處分。

第八條 同一單位井下累計出現機電設備失爆2 次的,給予包機人、機電副隊長降級處分,出現3次以上給予機電副隊長免職處分,同時給予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降級處分。

非客觀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給予直接責任人、當班隊長(或分管副隊長)降級處分。

發生放炮崩人、斜巷跑車、停電事故的,給予直接責任人、現場負責人降級處分。

新工人未經培訓下井、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3人以上的,給予責任單位隊長降級處分;5人以上的免去隊長職務。

第九條 發生三級非傷亡事故,給予當班隊長(或分管隊長)降級處分。

發生二級非傷亡事故,給予直接單位當班隊長(或分管隊長)降級處分。

造成礦井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重大非傷亡事故,免去事故單位當班隊長(或分管隊長)職務,其他責任人根據責任大小給予相應處分。

造成礦井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一級非傷亡事故,給予事故單位當班隊長(或分管隊長)撤職處分,其他責任人根據責任大小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條 其他事故責任人員由事故調查組提出建議,報礦批準。

第十一條 事故責任人員的處分,由事故調查組提出建議,提交礦領導會議研究。綜合辦公室根據礦領導會議決定或上級部門的批複,下達處分決定,並存入個人檔案。

本規定由調度室、安檢部、綜合辦公室監督執行。

傷亡事故統計報告製度

一、安檢部負責礦井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二、傷亡事故的範圍:

煤炭傷亡事故按原煤生產事故和非原煤生產事故兩種進行劃分。原煤生產事故包括所有井下生產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在煤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開拓延伸發生的事故;地麵工業廣場原煤生產係統(指煤外運裝車前和原材料第一次卸車後的生產服務係統,如礦井壓風、通風、排水、選煤、供電、調度通訊、矸石山、支架(柱)檢修、礦燈房、自救器等)發生的事故;救護隊處理礦井隱患發生的事故。非原煤生產事故。從事原煤生產過程以外工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如企業直屬基建、選煤廠等單位從事非原煤生產發生的事故;企業內煤質化驗、環境保護、救護隊搶救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等。

以上過程中發生的輕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的界定,參照國務院有關部門頒發的《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規定執行。

三、礦屬各單位在原煤生產和非原煤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要在5分鍾內報告調度室、安檢部,不得瞞報、延期不報。調度室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上級機關。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類別、傷亡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斷;

3、事故後的組織搶救、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災區的控製情況。

四、安檢部安排專人統計各單位傷亡事故情況。統計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類別、傷害情況、事故原因、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結果。

五、違反事故統計報告規定的,按《鄭煤集團公司事故彙報有關規定》的要求處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其它罪行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刑事責任。

本製度由安檢部、調度室監督執行。

人身事故搶救製度

一、事故報告:

1、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及安檢科。報告內容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事故簡要經過等基本情況。

2、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按彙報程序報告給礦長、救護隊、醫院及上級部門。

二、事故搶救:

1、立即組成事故搶救領導小組。

2、安檢部接到通知後,必須在1分鍾內通知救護隊,救護隊必須在10分鍾內到井口集合。

3、礦井口急救站接到調度通知後,必須在20分鍾內備齊必要的搶救器材到副井口集合。

4、機電隊隨時做好搶救人員的入井準備工作。

5、後勤、供應部門接到通知後,立即準備必要的搶險救災物資。

6、安檢部必須立即趕赴事故地點保護現場,做好記錄,為事故03manbetx 調查取證。

三、獎懲:

1、對事故搶救有功人員,按礦定職工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2、參加事故搶救人員未能及時趕到指定地點,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負責人罰款100元。

3、後勤保障工作不能滿足事故搶救需要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負責人罰款100元。

4、事故單位隱瞞事故情況或報告不及時影響事故搶救的,對當班跟班隊長、班組長降一級一年處分,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

本製度由調度室、安檢部監督執行。

生產事故管理03manbetx 製度

一、在礦井正常生產期間,全礦每天檢修時間為8點班(9:00-11:00)兩個小時,各單位要充分利用2個小時的檢修時間,檢修保養設備,保證機電設備正常運轉。

二、各隊不得超過檢修時間,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檢修時間的,應事先向調度室或有關領導請示,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按事故進行處罰。凡生產時間內含有多個檢修時間的,計算罰款前隻減去一個標準檢修時間。

三、檢修以外時間出現設備停運的,計為事故時間,凡發生一次連續停30分鍾或每班累計60分鍾,罰款200元為起點,每超過一分鍾罰款2元,主流煤係統每超一分鍾罰款3元(30分鍾以內不罰)。特殊情況經領導同意可以加倍罰款。

四、當班出現事故,不及時向調度室彙報或有意隱瞞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次,並同時按主流煤係統進行罰款。不超過30分鍾的罰款100元,超過30分鍾的按事故罰款三倍執行。

五、月底影響生產事故累計時間30分鍾以內的,調度室開出的罰款可以免除,超出規定時間的按原罰款執行。月底完成生產任務,本月發生的機電事故罰款可以酌情減免。當月各隊累計事故時間(標準為機電隊累計事故時間不超過5小時;機運隊累計事故時間不超過20小時;掘進隊累計事故時間不超過10小時;采煤隊累計事故時間不超過20小時;通風隊累計事故時間不超過5小時;運輸隊累計事故時間不超過5小時)不超過規定的,經領導同意,調度室可以給予獎勵,標準為機運隊、采煤隊獎勵500元/小時,其他獎勵100元/小時。

六、當月機電係統沒有單次超過30分鍾機電事故的,經領導同意,調度室可以獎勵機電係統10000元。

七、凡發生工程、設備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完不成生產任務的單位,當班值班領導、調度室要及時組織03manbetx ,查明原因,劃分責任,並拿出處理意見。責任、原因明確的,不再03manbetx

八、被通知參加事故分析的單位,必須按調度室要求的時間派人員準時參加,否則不再分析,直接按規定加倍罰款。

九、因設備、配件質量問題或屬於劣質產品造成停電、停機事故,經相關業務部門組織分析,對責任單位按分析結果罰款。

十、工作麵出水煤,屬采煤隊事故。下付巷水管理不好,由相關單位承擔,由此引起的皮帶打滑,由責任隊承擔,調度室裁定。

十一、塊度超過300mm×300mm的大碴塊或木料等雜物不準拉入溜煤眼或煤倉,否則追究溜煤眼或煤倉上邊開設備司機責任和相關責任區域責任。

十二、人為造成事故,如擠傷或崩傷電纜造成停電等,由責任人所在單位承擔事故責任,按第三條進行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分析處理。

十三、采煤隊因本隊責任而沒有完成當天規定指標(組織計劃)時,每欠一鬥罰款10元,采煤隊因安全大檢查,突擊整頓工程而沒有完成當天規定指標(組織計劃),每欠一鬥罰款5元,最多不超過3000元(特殊情況除外)。省局檢查影響生產的不罰,集團公司檢查影響生產的欠1鬥罰款1元。月底完成生產任務,欠產罰款可以酌情減免。

十四、當天沒有發生影響生產事故而沒有完成指標的區隊,按第十三條規定罰款,不再分析,第二天調度會通報。同一班內的事故影響罰款和欠產罰款就高不就低。

十五、煤巷隊和岩巷隊當班、當日、當月所報進尺必須與實際進尺相符。月底勞動科驗收進尺與該隊所報進尺,煤巷隊允許誤差5m,岩巷隊允許誤差2m,每超報或欠報1m,對該隊罰款100元。

本製度由調度室監督執行。

安全夜查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夜間班次和關鍵時段的安全管理,充分發揮各係統的監督把關作用,共築安全防線,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的健康有序發展,特製定安全巡夜製度。

一、人員組成:

由應參加的各係統部室聯合,每天安排不少於3人參加夜查,其中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的人員參加,並負責在每周一、二、三、四、五調度會上通報檢查情況(星期六、星期日兩天檢查情況以書麵材料形式報安檢部)。

二、檢查內容:

主要包括:勞動紀律、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瓦斯情況、工程質量、文明生產、“一通三防”設施、斜坡“三固定”及井下存在的不安全隱患,並提出防範措施和整改意見,通報材料以書麵形式交安檢部(注明參加人員)。

三、工作紀律:

1、必須在當天零點班檢查,早上調度會通報。

2、因檢查人員工作不認真,檢查不細致,在檢查後當班行走路線範圍內發生事故的,對檢查人員各罰款30元。

3、通報檢查情況時,必須通報檢查人員、行走路線、檢查地點,以便監督,否則對彙報人罰款10元。

4、所有參檢人員0點前換作衣後到安檢科簽到,每少下1 人罰通報人10元,對虛假彙報加倍罰款。

本製度由安檢部負責監督落實。

煤質管理暫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總部指示精神,提高企業經濟效益,落實“出好煤多出煤”的原則,結合本礦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煤質管理歸調度室直接管理,由專人負責對全礦煤質進行監測、監督和管理。

二、采掘隊各班組在生產過程中,必須無條件服從煤質管理員的管理,聽從指揮。如出現不服從管理和不聽從指揮的,一次對當班罰款200元。

三、采煤工作麵必須堅持出好煤多出煤的原則,在遇到工作麵地質條件變化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提巷或落巷甚至遷巷,盡可能減少打碴量,如能采取措施而沒有采取措施的一次罰款500元。安排後,仍然措施不力的罰款加倍,以此類推。

四、放煤要采取多輪次放煤原則,原則上二次見矸必須關門,如工作麵煤厚上麵確實有煤沒放幹淨,可經跟班人員現場查看認可後方可再放,再次見矸必須堵門。

五、各隊各班放煤人員要設專人,逐步摸索經驗,既要抓好煤炭質量,又要提高回收率。

六、老塘管理:見矸關門後,老塘門要用竹板擋好,發現一門患碴,罰款20元。

七、如出現工作麵出渣較多,應停止生產,將溜子上的渣處理到老塘後,再繼續生產。如果不采取措施,把大量碴拉出工作麵,將根據運輸機長度,每節溜子或皮帶罰款20元,從第4節起計算。

八、機運人員要聽從煤質管理員指揮,叫停機時必須停機,否則罰款50元。

九、掘進工作麵在出現打渣情況時,盡可能調下坡度,要盡可能做到分裝分運,如條件不允許,要掌握好裝藥量,使碴盡可能形成塊狀便於篩選,如查出打碴過碎,影響煤炭質量,一次罰款200元。

十、各生產單位要服從調度煤質管理人員的指揮、監督和煤質管理工作,嚴禁出現毆打、辱罵煤質管理員現象,如出現以上情況,將對當事人和當事人所在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十一、機電隊要對平地篩子加強管理,加強維修。如出現篩子磨損嚴重失修影響煤炭質量的,對機電隊一次罰款200元。

本製度由調度室監督執行。

雨季“三防”管理製度

一、每年5月1日-9月15日為雨季“三防”工作時間。調度室每年必須在4月15日前起草下發本年度雨季“三防”文件,製定出工作目標,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指揮部,對雨季“三防”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二、雨季“三防”工作每周檢查一次。檢查時間:定為每周三上午(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三、參加雨季“三防”檢查的部門及人數調度室1人;機電運輸科4人;安檢科2人;後勤管理部5人(保衛3人、綜合辦公室2人);生產科2人;機電隊2人。

四、由調度室負責將“三防”檢查人員分組,指派組長。各部門必須服從安排,否則每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五、每周三上午9點,由調度室召開“三防”檢查會議,各單位必須按規定的人數按時參加,遲到對本人罰款20元,少參加1人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六、“三防”檢查時,組長指定專人做好記錄,所有檢查人員中途不得脫崗,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檢查後,所有檢查人員必須在檢查筆錄上簽字,不簽字視為脫崗。由組長負責將檢查結果於當日15時前報調度室,遲報一次罰款20元。

七、各組檢查人員要對本組檢查的問題負責,因檢查不認真、走過場,檢查過後出現問題,追究檢查人員責任。

八、各部門檢查人員必須固定,以便落實上次檢查的問題,私自更換人員,每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

九、調度室負責將檢查的問題彙總,按“五定”原則製定出整改計劃,在安全辦公會上通報。有關單位必須按期整改,否則,每條問題罰款200元。

本製度由調度室監督執行。

冬季“四防”管理製度

一、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15日為冬季“四防”工作時間。調度室每年必須在10月15日前起草下發本年度冬季“四防”文件,成立“四防”工作領導小組,製定出工作目標,對“四防”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二、冬季“四防”工作每周檢查一次。檢查時間:定為每周三上午(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三、參加“四防”檢查的部門及人數:調度室1人;機電運輸科4人;安檢科2人;後勤管理部5人(保衛3人、綜合辦公室2人);生產科2人;機電隊2人。

四、由調度室負責將“四防”檢查人員分組,指派組長。各部門必須服從安排,否則每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五、每周三上午9點,由調度室召開“四防”檢查會議,各單位必須按規定的人數按時參加,遲到對本人罰款20元,少參加1人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六、“四防”檢查時,組長指定專人做好記錄,所有檢查人員中途不得脫崗,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檢查後,所有檢查人員必須在檢查筆錄上簽字,不簽字視為脫崗。由組長負責將檢查結果於當日15時前報調度室,遲報一次罰款20元。

十一、各組檢查人員要對本組檢查的問題負責,因檢查不認真、走過場,檢查過後出現問題,追究檢查人員責任。

十二、各部門檢查人員必須固定,以便落實上次檢查的問題,私自更換人員,每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

十三、調度室負責將檢查的問題彙總,按“五定”原則製定出整改計劃,在安全辦公會上通報。有關單位必須按期整改,否則,每條問題罰款200元。

本製度由調度室監督執行。

下一篇: 調度會議製度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