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綜合防塵管理規定
礦井綜合防塵管理規定
1.礦井主要運輸巷、采區回風巷、皮帶斜井與平硐運輸平巷,采煤工作麵回風巷與運輸巷、掘進運輸平巷、上下山及各輸送機轉載點處均要鋪設防塵灑水管路,皮帶巷和皮帶井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管路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並達到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為漏水)。
2.采區進、回風巷,主要進、回風大巷,采煤工作麵回風巷與運輸巷,距安全出口50m以內,掘進工作麵距迎頭及回風口50m以內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水幕應能封閉巷道斷麵,靈敏可靠、霧化好、正常使用。
3.井下所有運煤轉載點必須安裝噴霧裝置,噴霧必須對準起塵點。
4.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及安裝質量等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5.防塵供水管路由施工隊負責安裝,通風區負責全礦防塵管路、防塵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6.掘進工作麵必須實現濕式鑽眼,嚴禁幹打眼,在放炮前後對工作麵迎頭20m範圍內的巷道周邊要進行衝洗;放炮時必須打開淨化水幕進行噴霧,且噴霧實踐不少於10分鍾;裝渣前必須灑水降塵。錨噴巷道在噴漿前,必須打開淨化水幕裝置,保證在噴漿過程中淨化水幕噴霧防塵。
7.綜采、綜掘工作麵在割煤過程中必須開啟綜采、綜掘設備內、外噴霧裝置,未使用噴霧裝置嚴禁割煤。
8.所有防塵灑水管路上安裝的控製閥、減壓閥及支管路上的控製閥,任何人不得隨意開關。
9.井下所有運煤係統的噴霧裝置必須保持完好,采煤隊負責職責範圍內運煤係統轉載點噴霧及淨化水幕裝置的使用和管理,其它運煤係統轉載點噴霧及淨化水幕裝置由運輸區負責使用和管理。采煤隊、運輸區必須嚴格執行運煤即開、無煤即停噴霧裝置的原則。
10.通風區負責對井下所有積塵巷道進行定期衝洗,對沒有供水管路的積塵巷道進行定期清掃。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m的煤塵堆積現象。
11.井下所有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不得兼做進風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