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電工工種必知必會
跟班電工工種必知必會
1、停送電工作必須由專職電工作業,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2、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
(1)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3、送電前必須將高壓、低壓電纜懸掛好,懸掛點間距不大於2m,高度以礦車掉道時碰不到為準,並要懸掛整齊。
4、移動變電站、開關,高壓電纜連接器必須有合格的局部連接板和連接線,與總接地網電阻不大於2歐姆。
5、送電時,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
(1)必須把所有待送電的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
(2)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應由持有“送電單”的專人到所供電的采區變電所聯係,將高壓送電。
(3)將移動變電站高壓開關合閘,移動變電站運行正常後,再將移動變電站低壓開關合閘,試檢漏、過流等保護靈敏度正常後再次合閘送電。
(4)將所需試機的饋電開關啟動器按要求整定過流、過載保護值,無誤後,將饋電開關送電(保留整定記錄)。
(5)檢查待試設備,並通知有關人員,待一切安全無誤後,將啟動器合閘送電,開啟試機。
6、在送電試機時,應先發信號再試送和點動,若有異常聲音應立即停電閉鎖,進行處理。停電後應先進行驗放電(瓦斯濃度在1%以下),同時將開關鎖好,掛上警示牌或專人看管,嚴禁帶電作業。
7、所用的電器設備及接線工藝要符合“防爆”及“完好”標準,否則應及時處理或更換,不合格不準送電。
8、嚴禁約時或用電話聯係送電。
9、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修理和調整工作,必須由專職的跟班電工進行。
10、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
12、各種電氣保護裝置,未經電氣技術部門批準,嚴禁甩掉不用。
13、跟班電工操作電氣設備時,必須按規定配戴好絕緣保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