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礦供料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01manbetx 適用於煤礦地麵選煤係統裝車流程各煤倉及裝車點的選礦供料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所操作給煤機(電動閘門)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各種保護的原理和檢查試驗方法,熟悉設備完好標準,會維護保養所使用設備,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熟悉生產過程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規定,按本01manbetx 01manbetx 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選礦供料工應按規定佩帶勞動防護用品。
第5條 嚴禁人員乘坐和跨越所在流程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在人員跨越處必須設有行人過橋。
第6條 設備運轉過程中禁止站在皮帶架上清理給煤機上的積煤。
第7條 處理輸送帶跑偏時嚴禁用手、腳及身體的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輸送帶。
第8條 給煤機(電動閘門)的放料口有雜物堵塞時,必須停機處理。
第9條 對給煤機進行檢修、處理故障或做其他工作時,必須派專人到配電室進行停電操作,並掛上“有人工作,不準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第10條 設備運行中,供料工須加強對瓦斯濃度變化觀測。一旦發現瓦斯濃度上升幅度過大時,應及時停止給料。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11條 必須經常檢查各倉下給煤機的懸掛是否平穩,隨時進行調整。
第12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不得擅離崗位。
四、操作準備
第13條 上崗後,供料工應檢查給煤機(電動閘門)放料口及附近有無障礙物或積煤、雜物等安全隱患。
第14條 開機前,各崗的供料工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倉下供料工:
1、給煤機、驅動電機及其連接裝置所用連接件和緊固件應齊全、牢靠。
2、給煤機上使用的掛鉤、吊環磨損程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更換或維修。
3、給煤機的激振器有無卡死、漏油現象。
4、給煤機的控製按鈕應靈敏可靠。
裝車點供料工:
1、電動閘門放料口是否閉合嚴密。
2、電動閘門和電液簸箕的各部件緊固螺栓有無鬆動、缺失。
3、電液推杆是否靈活,有無漏油現象。
4、裝車閘門處的降塵噴霧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有堵塞情況應及時處理。
5、裝車閘門的電控係統及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各處的信號提示裝置應準確有效。
上述各項經檢查與處理合格後,方可正式操作運行。
五、正常操作
第15條 供料工在確認現場無異常情況後,通過對講機向集控司機反應可正常開機。
第16條 待裝車流程啟動後,倉下供料工按規定對指定的給煤機進行操作。嚴禁擅自改變放煤順序。
第17條 裝車點供料工應待車輛到達指定位置,收到放煤信號後,方可操作電動閘門進行供料。
第18條 裝車點供料工在崗期間應集中注意力,按電鈴的信號提示迅速進行停/開閘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19條 在設備運轉過程中,選礦供料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注意觀察放煤情況,並保持正常灑水噴霧。一旦發現異常,及時停止供料。
第20條 當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運行:
倉下給煤機:
1、帶式輸送機的輸送帶跑偏、打滑、撕裂、接頭卡子斷裂。
2、給煤機的激振器運轉不同步,振幅不在正常範圍內。
3、給煤機、激振器、電機有異常聲響。
4、給煤機內有異物卡阻妨礙正常供料時。
裝車點電動閘門:
1、放料口下方沒有車或車輛接不上。
2、聽到電鈴(電笛)給予的緊急停機信號時。
3、裝車閘門放料口被異物堵塞。
4、電動閘門的電控係統失靈。
六、收尾工作
第21條 倉下供料工在接到停機信號後,按下給煤機的停止按鈕停止供料。
第22條 當帶式輸送機空載後,供料工通知集控司機按正常停機程序集控停機。
第23條 裝車點供料工在接到停機信號後,及時關閉電動閘門和噴霧降塵用水的閥門。
第24條 各崗供料工負責將本崗位的衛生清理幹淨。在現場向接班人員詳細交代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和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