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新安法堅持依法行政
《安全生產法》頒布施行已十餘年,這次修法曆時近三年,其內容上完善了15項法律規定,創新建立了10項法律製度,強化了10項法律規定,尤其是增設了行政強製措施和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並且多數罰則不再將限期整改作為前置條件,進一步加大了對非法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和震懾作用。新安法賦與安全監管部門非常重要的職責,既有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又有直接監督管理職責,責任更大、任務更重,由此依法行政在安全生產監管中尤其重要,關係到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正當合法性,也關係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效果。
一、依法行政必須做到安全監管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
新修定的《安全生產法》從法律層麵明確了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管得麵比以前更寬,執法手段更有強度,權力比以前更大。在這種情況下,安全監管部門尤其需要強調依法行政,就是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做到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一要要根據新安法規定重新梳理公布“安全監管權力清單”, 明確監管權力名稱、法定依據、具體內容、違法行為、處罰規定以及執法要點,厘清安全生產監管權力邊界,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一定要盡職盡責,監管到位;二要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20號)找準定位,安全監管部門既要嚴格監管,又要尊重、維護、保障企業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凡屬於企業自主決定的事項,決不幹涉,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更不能把安全監管作為謀取利益的手段;三要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行事,對不屬於自己權限範圍內的事,不爭權、不越權。
二、依法行政必須堅持行政執法程序合法
在現代法治社會,程序的意義越來越凸顯,沒有程序的正義,就沒有實體的正義,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程序觀念,在實施行政審批、許可、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工作中,必須嚴格依照程序辦事。當前安全生產監管任務重、工作頭緒多,越要強調程序合法,不能把程序看作麻煩和累贅,這不僅是規範安全監管行為,防止權力濫用的客觀要求,也是保護安全監管人員自我,防止因程序不到位給工作帶來被動,避免被追究責任風險的一種有效手段。這就要求安全監管部門及執法人員除了認真學習新安法的規定外,還要認真學習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等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的綜合性法律規定,並認真遵照執行。
三、依法行政必須抓好行政執法規範化工作
新安法施行後,安監部門的執法任務將會更加繁重,如果仍然僅靠傳統的監督管理方式,就很難擺脫整天疲於應付卻效果不佳,還動不動就要被追究責任的被動狀態。因此,各地安全監管部門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內,結合安全監管工作的實踐經驗,不斷探索、創新適合市場經濟和安全監管內在規律、更為有效的監管機製,堅持行政執法規範化工作。一是根據新安法修改完善安全監管執法規範,建立健全包括查封扣押、停電、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強製措施的相關製度及各類執法文書,執法監察計劃編製辦法、執法文書使用規定以及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實務等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規範;二是建立規範化、經常化的培訓製度,使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培訓常態化,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能力;三是貫徹落實新安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認真製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四是按照《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幹意見》第十八條“規範市場執法行為,完善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製度,優化細化執法工作流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科學規範地實行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年度執法計劃中要突出重點,力求行政執法實效。
四、依法行政必須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共治機製
新安法第三條完善了安全生產總的指導方針,增加了綜合治理,這是長期安全生產實踐的經驗總結。建立了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機製,進一步明確各方安全生產職責。同時,新安法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明確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以上規定遵循了安全生產工作的內在規律,建立多方參與的共治機製,體現出國家治理體係下安全生產共治的要求。作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部門,安全監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一要發揮安委辦督促、指導、推動的作用,積極主動地建立與其他部門協作配合的具有操作性的信息共享機製、工作協調機製、聯合執法機製等,為各部門互相協作、配合提供必要的平台;二要在政府行政審批體製改革的大背景下,不斷探索、創新適合市場經濟和安全監管內在規律、更為有效的監管機製。按照新安法規定要求,充分利用責任保險、技術服務等市場機製、社會輿論、行業自律等其他社會治理力量;三是建立健全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機製,加強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高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工作的議事能力和依法監督的權威性,以切實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麵的合法權益。隻有建立有效的違法行為發現機製和約束機製,才能放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效果,達到“四兩撥千斤”的功效,促使企業自主、自覺、自動地加強單位內部安全生產管理,提高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