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運輸戰線)機車蓄電池充電工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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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電前的檢查:
1.1 檢查電瓶聯結線是否連接牢固並保持雙回路,液麵高度是否在規定位置(高出極板15-20mm)。
1.2 檢查電瓶上有無金屬物及工具,清除電瓶上的雜物後再旋開透氣膠蓋。
1.3 檢查插銷插座是否完好,正負極是否接對,負荷電纜有無破裂。
1.4 檢查整流設備是否完好,調壓電位器是否在最小位置,各表指示是否在零位。
2.操作程序
2.1 插上防爆插銷,這時候直流電壓表所指示電壓為電瓶電壓。
2.2 合上配電屏上所充整流器開關,再合上整流器上的空氣開關。
2.3 將轉換開關搬至“常規”或“快充”位置,按下直流接觸器的啟動按鈕,此時直流主回路接通。
2.4 將調節電位器順時針旋轉,此時電流由零逐漸上升,當電流達到需充值時,應停止調節。
2.5 充電過程中應每隔兩小時檢查一次整流器電流,電壓表讀數是否正常。檢查每組電池的溫度和電池中反應狀況,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處理。
2.6 充電結束後,應先將電位器反時針旋至零位,按下直流接觸器停止按鈕,再將轉換開關搬至零位。
2.7 拉掉整流器空氣開關,再拉掉配電屏上的開關。
3.安全注意事項:
3.1 電瓶室內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以免引起氫氣爆炸。
3.2 室內嚴禁吃食物,以免引起鉛中毒。
3.3 搬運硫酸不準用肩扛、背,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抬運。
3.4 電瓶液麵高度不合規定或電瓶內是幹的未作處理前嚴禁充電,以免損壞電瓶。
3.5 在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如超過此值應采取降溫措施或降低充電電流。必要時停止充電兩小時等溫度降至30-350C後,方可再正常充電。
3.6 配製電解液時,不準將蒸溜水倒入硫酸內,隻能將硫酸慢慢地倒入蒸溜水內。
3.7 電瓶必須經常保持充足電狀態,不準使用未充足電的電瓶。放電後的電瓶要及時充電,放置時間不準超過二十小時。
3.8 注液孔上的膠蓋必須拎緊,以免機車運行時由於顛簸使電解液濺出。膠蓋上的透氣孔必須暢通,否則電池內氣體壓力增高可能使電瓶殼破裂。
3.9 每周應檢查一次電解液的比重,每口電瓶的比重必須保持在1.25-1.26之間,對不合標準的電瓶應進行調整。
3.10 裝配電瓶時,搬運要小心,放置電瓶不準倒立,倒放或劇烈碰撞,以免損壞電瓶極板。
3.11 組裝電瓶時,“+”、“-”極不能接錯。組合後應嚴格檢查,電瓶之間要卡牢,以免在運行中振動損壞電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