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管理製度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儲存和使用等環節安全管理,預防火災、爆炸、窒息等意外02manbetx.com 發生,特製定本製度。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危險化學品項目時須報請省、市、區安監部門審查和批準。項目建成後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產。
第二條 凡從事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及火災撲救方法等。
第三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作業的員工應進行有關危險化學品相關知識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並保留培訓記錄。
第四條 生產、使用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
第五條 單位對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並簽訂應急服務協議書。編製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卡)和安全標簽。
第六條 危險化學品要按其化學性質分類、分區存放。不允許超量儲存,在生產車間內的存放量不允許超過當班用量。
第七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取得交通部門資質認定,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經考核持證上崗。
第八條 裝卸、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輕拿輕放,放置撞擊、摩擦、
拖拉、重壓和傾倒,嚴格執行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 第九條 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進入倉庫的危險化學品進行核查,嚴禁化學性質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同庫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