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合並執行的可能性及可操作性
不久前,筆者在幸參加了一次由省安監局組織的職業衛生監管業務培訓,受益匪淺。在培訓後的討論中,我們這些基層安監人員談論最多的就是:當一家企業新、改、擴建生產項目時,既要完成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又要完成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對於企業來說審批程序過於繁瑣,加重了企業負擔,對於監管部門來說操作也不方便,所以很多同誌都認為安全設施“三同時”和職業衛生“三同時”應該合並。
從目前法律規定來看,隻有在《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51號令)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一並進行”。但具體如何一並進行,是由同一家中介機構編寫兩份不同的安評報告和職評報告,還是由不同的機構同時編寫安評報告和職評報告,亦或是將兩份報告合並為一份報告編寫,其實並沒有更詳細的規定。雖然從字麵理解和上級解釋來看,仍然要求安評報告和職評報告分別編寫和評審,但我們基層安監人員的理解仍存在差異,企業對於上級政策也頗多微言。出於為企業減負同時也為基層安監工作減少阻力的目的,我們基層安監人員都希望安全設施“三同時”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能真正徹底合並。下麵,筆者想從以下幾個方麵談一下這兩個“三同時”合並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一、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的工作對象
1.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的對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於預防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築和其他技術措施。
2.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的對象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築物等。
3. 在實際生產環境中,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很多時候是合為一體的,例如:粉塵環境的通風除塵設施設備,既能夠降低可燃粉塵濃度,防止燃燒、爆炸02manbetx.com ,又可降低總粉塵和呼吸性粉塵的單位體積含量,降低對勞動者造成健康危害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又如:設在氨罐儲藏室上方的自動噴淋設備既可用於氨罐泄漏時的中和處理,也可用於儲藏室著火時的滅火。當然,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安全設施更多時侯是不相同的,如:消防設施對於職業病防護就起不了太大作用;高毒物品作業場所的毒物濃度監測設備和消防自動滅火係統中的自動探測係統也是不能互相代替的。但是,這兩類設施在設計階段是可以同步設計而且是相輔相承的,在安全工作中互為延伸,安監部門對這兩種設施的設計審查也是可以一並進行的。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與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的監管主體
目前在我省指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工作的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36號令)和《四川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四川省政府第254號令),指導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工作的是《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51號令),在這幾份規章中,均規定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責任主體,而安監部門是綜合監管主體,但在監管部門的具體分工上存在不同。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36號令)規定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及化工、冶金、有色、建材等行業的重點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由安監部門負責,其他建設項目也要向安監部門報告,但工作要求作了相應的簡化,即不需要進行安全預評價,隻需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03manbetx 並向安監部門提交書麵報告備案。
2.《四川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四川省政府第254號令)規定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及化工、機械、輕紡、建材等行業的重點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由安監部門負責,其他建設項目則向與立項部門同級的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交審查申請。
3.在具體操作中,我們基層大都是按《四川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四川省政府第254號令)來操作,即其他部門也負有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職責,如水務部門負責水電企業建設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經信部門負責火電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三同時”審查等。
4.《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51號令)規定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工作全部由安監部門負責,其他部門並無審查職責,這樣就造成了監管主體的不統一。
三、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工作對象的具體分類管理和工作流程
1.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中,對安監部門重點監管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有色、冶金、建材、機械等行業要求采取“安全條件論證、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 安監部門對設計審查或備案 → 施工建設 → 驗收評價→ 竣工驗收或備案”的工作流程,對其他行業則不需要預評價,隻需形成書麵報告送安監部門備案。
2.在《四川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中,具體規定了對礦山、危險化學品化、煙花爆竹、冶金、化工、建材、機械、輕紡等行業采用“安全條件論證、安全預評價 → 安監部門審查 → 安全設施設計 → 安監部門審查 → 建設施工→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竣工驗收”的工作流程。對其它行業和監管部門的“三同時”審查職責也做了相應規定,要求機場、碼頭、水庫、電站、重大橋梁、隧道等項目也必須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預評價並向相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提出申請,同時規定了安監部門的綜合監督職能和其他建設項目審查、竣工驗收時參與的職責。
3.相對來說,職業衛生“三同時”分級管理與上述兩份規章內容差異較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所有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都要進行職業衛生預評價,但根據職業病危害嚴重程度,安監部門按照“職業病危害一般 → 備案,職業病危害較重 → 審核,職業病危害嚴重 → 審核”的方式審查,然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要交安監部門審核,合格後方可按照設計專篇施工(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較重的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不需審核即可施工),最後所有的建設項目均要進行職業病危害控製效果評價,由安監部門根據其職業病危害嚴重程度再分別進行備案或竣工驗收,也就是說,不管職業病危害程度是嚴重、較重還是一般,均需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職業病危害控製效果評價,隻不過安監部門審查的方式不同而已。
4.從《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標》(2012年版)來看,其覆蓋的行業也就是需要進行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的行業要多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和《四川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行業,行業具體劃分也更加細致,因此,從工作流程、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上來看,安全設施“三同時”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具體操作雖有重合之處,但大部份的工作還是存在較大的差異,尤其是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範圍更寬。但是,如果從企業的角度03manbetx ,會發現這兩項“三同時”工作都可以遵循“預評價 → 設計 → 驗收評價”的大體脈絡來完成,如果將職業衛生“三同時”分類管理目錄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分行業管理的規定相結合,在工作流程和內容上兩者是可以合並為一項工作的。
四、安全設施“三同時”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中涉及的中介機構
在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中提供服務的是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在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中提供服務的是有相應資質的職業技術服務機構。在我們的基層工作中,我們發現有相當多的中介機構既具有安全評價資質,同時又有提供職業衛生檢測、評價等技術服務的資質,如果讓這種同時具有兩種資質的中介機構為建設項目提供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二合一的服務,既減輕了企業的負擔,又減少了中介機構的操作成本,企業是很歡迎的,同時也有利於中介機構的優勝劣汰,促進良性競爭。
綜上所述,安全設施“三同時”與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在理論上是可以合二為一的,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有相當多的障礙,主要有:①監管主體不夠統一;②管理行業範圍不一致;③審查流程雖大體相似,但具體操作過程和工作內容上仍有較多的差異。所以在上級對這兩項工作的指導規章作修改之前,這兩項工作實際上很難做到合並,隻能作為兩項平行的工作同步進行,而這恰恰是基層監管人員和企業反對意見最大的,事實上,在職業衛生“三同時”的推進工作中,我們基層就感到了很大的抵觸和阻力,工作難以全麵開展。
那麼,安全設施“三同時”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到底可不可以真正合並呢?竊認為,如果認真03manbetx 這兩項工作的要求,結合實際工作,對相應的規章作一些修改,是可以將二者真正合並的,下麵筆者就需要改進處談以下想法:
一、監管主體的統一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防治工作主要由安監、衛生、工會、人社部門負責,分別完成“預防、診斷、治療、保障”工作,沒有明確規定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而《安全生產法》則明確規定了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職責,所以我省可以據此規定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工作中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如果我省也能頒布如《四川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類似的建設項目職業病防治設施監督管理辦法,或者將其與《四川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合二為一,明確安監和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那麼在監管層麵會集中各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力量,形成對職業衛生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麵,安監部門的工作阻力也會大大減少。
二、將安全設施“三同時”行業管理規定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分類管理目錄合並
在這次培訓中,省局領導曾說《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將來有可能合並,那麼對於安全設施“三同時”分行業管理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分類管理的要求也可以在充分調查各行業危險有害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統一。從現實情況來看,凡是危險性較大的建設項目一般也具有較嚴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所以完全可以要求企業按照“預評價 → 設計 → 驗收評價”的流程提出審查申請,由安監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根據其危險有害因素嚴重等級分別進行審查或備案,對審查或備案應提交的資料也可以一並提出要求、以減少企業的工作量。
三、對於職業病危害輕微的建設項目應降低要求
我省目前仍然有很多低技術的手工型企業,如筆者所在縣的某些中藥材加工企業和純靜水生產企業,其職業病危害程度是很輕微的,這種企業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製效果評價的必要性不大,如果強製要求其進行評價會引起企業的反感,反而增加了基層安監工作的阻力,所以對於職業病危害因素輕微的企業應該在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中包含職業衛生的內容即可,這樣也便於安全設施“三同時”分行業管理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各行業分類管理目錄的合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