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先探後掘、逢掘必探”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技術管理,充分發揮安全技術在煤礦安全生產的作用,特製定本製度。
一、井巷工程施工前技術部門必須按規定時間按設計要求進行設計,無工程設計嚴禁施工,並取消技術部門勞務費,影響工程開工的按每班100元處罰。
二、井巷工程施工前地測部門提交井巷工程預想剖麵(1:1000),施工前預先提交前方100m的1:200預想剖麵,並說明前方預測地質、水文地質及瓦斯地質情況;施工過程中每施工80m必須預先提交前方100m的1:200預想剖麵。無地質預想剖麵的嚴禁施工,並取消地測部門勞務費,影響工程開工的按每班100元處罰。
三、無工程設計、無地質剖麵嚴禁施工,由安檢科監督執行,安檢科監督落實不到位的按每班100元處罰。
四、施工的井巷工程必須嚴格執行“逢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井巷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單位進行鑽探,施工過程中按地測部門控製的距離進行每循環鑽探,未進行鑽探的嚴禁開工。
五、地測科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計地質鑽並現場收集鑽探成果,根據鑽探成果留設超前距,控製前方掘進距離,布置下輪鑽探。無鑽探設計、鑽探設計未按期提交的取消地測部門勞務費,影響工程開工的按每班100元處罰。施工單位沒有按規定進行施鑽的按每班100元處罰工區區長、技術員,並停止掘進。
六、無鑽探施工嚴禁施工,由安檢科監督執行,安檢科監督落實不到位的按每班100元處罰。
七、需抽采工區鑽探施工的井巷工程,必須按期施鑽並按時完成,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按每班100元處罰。
八、井巷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技術員要隨時觀測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各種情況並及時反饋有關部門和領導,未能及時反映情況的取消本工程所有勞務費。
九、本製度自2012年4月6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