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辦公會議管理標準
QG/XQ0201-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永煤集團公司安全辦公會議製度》(永煤安[2004]81號)。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辦公會議的組織、召開時間、參會人員、會議內容、相關要求及信息傳遞內容,適用於全礦安全辦公會議中的基礎管理、過程管理、其他管理的實施。
三、標準內容
(一)會議時間
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時間定於每月的10日(會議具體時間、地點由安檢科負責通知,若有變動由安檢科另行通知)。
(二)參加會議人員
礦安全辦公會議由礦長或受其委托的安全礦長主持,各分管礦長、總工程師、礦長助理、副總工程師,紀委副書記、各科科長、各隊隊長和書記、服務公司經理、機修廠廠長及安檢科有關人員參加。
(三)安全辦公會議內容及要求
1.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上級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政策、規定、指示。
2.聽取有關單位安全工作彙報和建議,對雙基建設情況進行安排布置,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3.研究03manbetx 當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並落實到有關單位和人員。
4.對有關02manbetx.com 進行03manbetx ,通報02manbetx.com 責任處理結果和嚴重違章人員,吸取02manbetx.com 教訓,製訂防範措施,防止同類02manbetx.com 發生。
5.安檢科做好安全辦公會議記錄,存檔備案。必要時對決定的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在48小時內上報或下發。
6.安檢科負責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集和對安全辦公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進行檢督檢查。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各單位目前安全生產方麵的情況,本月安全總結;
2.當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安全隱患;
3.有關安全生產政策、規定、指示;
4.下月工作安排;
5.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問題的處理意見;
6.對安全事故的處理意見。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安全辦公會議記錄(必要時要出安全辦公會議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