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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集團XX煤礦經營管理標準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4-12-27 18:13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1.管理創新工作管理標準- 1 -

2.二級市場管理標準- 8 -

3.生產經營計劃管理標準- 13 -

4.掘進矸石銷售管理標準- 15 -

5.內部市場單項工程管理標準 - 17 -

6.周轉性材料管理標準 - 25 -

7.外委工程項目管理標準 - 27 -

8.統計工作管理標準 - 29 -

9定額(價格)管理標準 - 31 -

10.工程項目招標管理標準 - 34 -

11.XX礦印刷品管理標準 - 37 -

12.職工請銷假管理標準 - 38 -

13.後備人才管理標準 - 40 -

14.住房公積金管理標準 - 49 -

15.基本養老保險金管理標準 - 51 -

16.基本醫療保險金管理標準 - 59 -

17.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標準 - 63 -

18.勞務用工管理標準 - 71 -

19.臨時用工管理標準 - 75 -

20.企業年金管理標準 - 80 -

2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管理標準 - 82 -

22.財產清查管理標準 - 83 -

23.財務收支審批管理標準 - 86 -

24.成本標準 - 87 -

25.儲備資金管理標準 - 90 -

26.非生產性支出管理標準 - 91 -

27.費用報銷管理標準 - 94 -

28.固定資產與在建工程管理標準 - 100 -

29.會計檔案管理標準 - 104 -

30.會計電算化管理標準 - 107 -

31.貨幣資金管理標準 - 111 -

32.區隊經費管理標準 - 114 -

33.預算管理標準 - 115 -

34.材料、配件審批管理標準 - 118 -

35.現場材料管理標準 - 120 -

36.二級庫管理標準 - 122 -

37.廢舊物資銷售管理標準 - 123 -

38.井口物資超市管理標準 - 124 -

39.物資采購管理標準 - 125 -

40.物資供應倉庫管理標準 - 127 -

41.物資回收、複用管理標準 - 128 -

42.物資驗收入庫管理標準 - 132 -

管理創新工作管理標準

QG/XQ0401-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管理創新成果、五小成果、合理化建議和優秀論文的申報、立項、評比、推廣應用和考核獎勵

二、標準內容

(一)管理創新機構

1.為加強對管理創新的領導,成立礦管理創新委員會

主任:礦 長

成員:副礦級領導

管理創新委員會負責批準管理創新製度、創新項目獎勵和管理創新推廣應用的決策。

管理創新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總工程師兼任,副主任由經營礦長兼任,辦公室成員由企管科、財務科、供應科、人勞科和工會辦負責人組成。

管理創新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製定礦管理創新製度和辦法;

(2)負責編製礦管理創新規劃和年度計劃;

(3)負責礦管理創新項目的立項、組織驗收、成果鑒定、向集團公司推薦評選、推廣應用等;

(4)每季度對各單位管理創新工作進行一次檢查,並提出改進意見;

(5)負責組織集團公司管理創新迎檢工作。

2.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第一責任人,經營隊長具體負責本單位的管理創新工作。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檢查、考評、激勵等製度,全麵加強和推進管理創新工作。

(二)建立管理創新例會製度。礦每季度末召開一次管理創新工作例會,交流創新經驗,跟蹤掌握管理創新項目開展、03manbetx 、解決管理創新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

(三)建立管理創新定期考核製度。礦每季度組織各單位管理創新情況進行檢查考評。

(四)項目管理

1.項目課題管理

(1)選題原則:

①管理先進性、經濟合理性和現實可行性相結合;

②當前需要與長遠需要相結合;

③管理進步與技術進步相結合;

④理論研究與實踐應用相結合;

⑤發展與創新相結合。

(2)選題範圍:凡是圍繞我礦改革發展,能夠改進和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效率、效益的均可作為選題範圍。包括我礦戰略研究、企業文化研究、規劃發展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技術經濟03manbetx 、現代化管理理論與方法推廣應用研究、計算機管理係統的設計與應用研究、生產係統優化、生產工藝的革新、生產要素優化、管理流程再造、管理方法的改進和創新等。

(3)課題類型包括:理論研究課題、應用課題和創新課題三類。

①理論研究課題:在管理理論、管理技術、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等學術理論上有所建樹,對提高我礦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有指導作用。

②應用課題:從本單位實際出發,應用國內外現代化成果理論、技術、方法和手段,對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實現增收節支和保證安全生產有顯著效果。

③創新課題:運用現代科學理論,在企業管理的組織、製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麵提出改進、創新的辦法和措施。這些方法和措施經過實施確認有明顯作用和效果,同時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可行性、可操作性、效益性等特點。

2.立項管理

(1)時間要求:申報單位於每年10月1日前,向管理創新辦公室提交管理創新項目申請書,申請列入下年度礦管理創新建議項目。根據項目的可行性和先進程度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篩選,礦建議納入集團公司的創新項目,每年10月31日前,管理創新辦公室負責向集團公司提交管理創新項目申請書,申請列入下年度集團公司管理創新項目,按集團公司管理規定組織實施。經過篩選沒有納入集團公司管理,而納入礦管理的創新項目,由礦根據此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沒有納入礦管理創新計劃的項目,申報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參照本標準及本單位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報礦管理創新辦公室批準執行。

(2)項目申報:各單位填寫《XX煤礦科技成果申報表》(附件1),經分管礦長同意後,直接向礦申報。

(3)項目確認:礦對申報項目審定後,下達年度計劃,確認立項項目。凡納入礦年度計劃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按要求填寫項目立項書,報礦管理創新辦公室備案。

3.項目實施管理

(1)管理創新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製度,項目承擔單位要明確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員,礦在人員和資金上給予保證。

(2)對所有立項項目,各項目承擔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 、跟蹤落實、定期評估。對確有困難不能開展的項目,應及時申請核銷;對項目開展不力或不能勝任的項目負責人,應及時調整。

4.項目驗收管理

(1)礦成立管理創新驗收評審小組,組長由經營礦長擔任,成員由管理創新辦公室成員組成。

(2)項目完成後,經立項單位初評並提交申請報告。礦管理創新項目驗收評審小組組織驗收,並出具驗收意見,報礦管理創新管理委員會批準實施。申請項目驗收時需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報告、項目主題報告。

(3)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要根據驗收意見積極整改。整改完畢,重新提交驗收申請。

(五)成果管理

1.評比與獎勵。每年第一季度,礦管理創新辦公室組織對已驗收的管理創新項目進行評比。按照項目的重要程度、課題難度、創新程度、應用效果、推廣價值等內容進行百分製綜合評價,評出一、二、三等獎,頒發獲獎證書並分別給予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的獎勵。

2.推薦評選。對向集團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推薦評選的管理創新項目,礦負責組織進行成果鑒定,向集團公司、上級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申報。

3.推廣應用。對在生產實際中得到驗證,能產生一定經濟效益和提高效益的創新成果,各單位有義務在一定範圍內推廣、應用。

4.成果檔案管理。管理創新項目驗收或鑒定後,項目承擔單位和批準立項單位應及時建立檔案。檔案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申請書、立項書、項目主題報告、驗收申請報告、驗收或鑒定意見書、獲獎等級和獎勵情況等原始資料。

(六)管理創新、合理化建議及五小成果管理

1.合理化建議管理。

(1)管理創新辦公室是合理化建議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合理化建議的征集、篩選、分類、彙總等管理工作。根據合理化建議的業務性質,管理創新辦公室負責反饋到對口科室處理。有推廣應用價值的合理化建議,明確實施單位和完成時間,對口管理科室負責合理化建議實施的監督。礦每季度對合理化建議進行收購獎勵一次,有推廣價值的,且實施效果良好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300~800元,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合理化建議獎勵100元/條。對礦生產管理關係重大、實施效果明顯的合理化建議,經管理創新辦公室批準可納入管理創新項目進行管理。

(2)合理化建議征集。各單位負責收集本單位職工的合理化建議,每月彙總報管理創新辦公室。

2.五小成果管理。

(1)各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五小成果(小發明、小改造、小革新、小設計、小建議),每季度進行彙總,填寫《XX煤礦五小成果驗收申請表》(附件5)報管理創新辦公室。

(2)管理創新辦公室是五小成果的綜合管理部門,管理創新辦公室每季度對收集的五小成果進行分類彙總,報礦管理創新辦公室驗收。每季度組織一次五小成果的驗收考核,根據工作量大小、取得的經濟效果,給予1000~3000元的獎勵。

3.管理論文管理

(1)對在國家CN刊物上發表的管理創新論文,每篇給予3000元獎勵,在省級刊物上發表的管理創新論文,每篇給予2000元的獎勵,在《永煤科技》上發表的管理創新論文,每篇給予1000元的獎勵。同一篇論文在不同刊物上發表,比照最高等級獎勵。

(2)發表的管理創新論文,要注明刊物名、日期、期數,後附刊物原件(複印件五小),報管理創新辦公室備案。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管理創新計劃;管理創新立項申請;管理創新實施過程總結材料。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管理創新評比獎勵報告;科技成果認證推廣報告;上報集團評比創新成果材料。

附件1

XX煤礦科技成果收購申報表

科技成果名稱

成果類別 ( ) 1-應用技術 2-新技術推廣 3-軟科學及管理創新 4-技術革新 5-五小成果

成果完成單位

成果完成人員

項目起止日期 項目驗收日期

聯 係 人 聯係電話

成果內容簡介:

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03manbetx

技術評價(驗收結論):

申報單位意見:

單位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專業評審組專家審核評定意見:

核價金額:

專家評審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技術委員會審批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注:所填內容必須與驗收證書上內容一致,否則取消參評資格。

附件2

XX煤礦科技成果評審申報表

科技成果名稱

成果類別 ( ) 1-QC成果 2-合理化建議 3-知識產權

成果完成單位

成果完成人員

項目起止日期 項目驗收日期

聯 係 人 聯係電話

成果內容簡介:

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03manbetx

技術評價(驗收結論):

申報單位意見:

單位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專家評審組評審意見:

評審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技術委員會審批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注:所填內容必須與驗收證書上內容一致,否則取消參評資格。

附件3

XX煤礦科技成果驗收申請表

科技成果名稱

成果完成單位 合作單位

項目起始時間 項目終止時間

成果完成人員

聯 係 人 聯係電話

任務來源 ( ) 1-國家計劃 2-省部計劃 3-公司計劃4-礦計劃 5-計劃外

成果有無密級 ( ) 0-無 1-有 密級 ( ) 1-秘密 2-機密 3-絕密

內 容 簡 介

申請驗收單位意見:

單位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組織驗收單位意見:

主管領導: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4

管理創新成果主題報告撰寫標準

一、封麵:右上角標注“研究報告”,三號宋體;下空兩行標注成果名稱,二號宋體,居中;中下位置標注完成單位名稱,三號宋體,居中;再空兩行標注報告形成日期,三號宋體,居中。

二、次頁:項目主要參加人員,按照第一、二、三、……完成單位順序依次排列,三號宋體,兩端對齊。

三、目錄頁:按照正文章節順序進行排列,章采用1,2,3……序號排列,節采用1.1,1.2,1.3……序號排列,條采用1.1.1,1.1.2,1.1.3……序號排列,最多排三層,以下不再在目錄中顯示。

四、正文(此為研究報告的主要部分,應詳略得當),一般包括以下章節內容:

第1章一般為概況或現狀或立項研究背景等內容,概述立項時國內外相關科學技術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尚待解決的問題及立項目的。

第2章一般為項目研究的目的與意義或必要性和重要性或總體思路。主要是針對立項目的利用什麼新思想、新技術、新方法來解決什麼樣的技術問題,創造出什麼樣的新成果。

第3章一般為項目研究主要內容和方法,采用的技術方案,應用了哪些理論、技術和方法等。(詳寫)

第4章一般為研究的實施方案或步驟、采取的措施,在技術開發過程中攻克了哪些關鍵技術,做出的創造性貢獻等。(詳寫)

第5章一般為研究成果效果評價,在技術上有哪些創新,取得了哪些創新成果,寫清楚創新的技術含量,技術的應用範圍及推廣情況。(詳寫)

第6章一般為效益分析等,應就應用該項目成果後產生的直接累計淨增效益以及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推動科技進步、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改善物質文化生活等方麵所起的作用做出說明。

第7章一般為結論,包括成果的創新點和重要實驗(試驗)數據、重大發明、重大改進等論點。

二級市場管理標準

QG/XQ0402-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二級市場的基礎管理、過程管理、管理創新和其他管理內容、信息傳遞、評價和考核。

二、標準內容

(一)內部市場核算機構和製度

1.區隊要建立內部市場管理機構,機構成員分工、職責劃分明確(班組長是班組核算第一責任人)。有關成員變動時要及時進行調整。有內部市場化管理網絡體係圖。

評分標準:(1)市場化管理成員分工和職責不清的扣1分; (2)沒有建立市場化管理機構和管理網絡圖的扣1分。

2.建立健全內部市場化各項製度,內容符合礦市場化管理規定。要求要包括以下製度:內部市場化實施辦法(要有核算內容、核算辦法及核算結果如何運用);區隊內部市場化交易結算辦法;區隊班組內部市場化管理辦法;經營指標分解管理辦法;區隊材料管理製度;區隊材料回收及獎勵辦法(修舊利廢管理辦法);日清日結管理辦法;內部市場結算價格管理製度;工資二次分配辦法;安全結構工資考核辦法;生產經營分析例會製度;創新工作管理辦法;區隊內部市場化仲裁管理辦法;區隊經濟信息管理製度

以上製度相近似的可以合並為一個製度,但製定的內容要規範,不能簡化和缺項,要求具有操作性。

評分標準:製度不完善沒及時修訂的一項扣0.5分。

3.市場化管理製度要裝訂成冊,格式統一,排版規範,無錯別字。封麵加蓋單位公章,裝訂目錄。

評分標準:(1)製度未裝訂成冊扣2分;(2)裝訂不規範或有錯別字扣1分。

4.各種製度要在本單位職工中進行貫徹傳達,有學習記錄和簽字。

評分標準:(1)製度沒有貫徹的一項扣1分;(2)有製度但沒有執行的扣1分;

(二)經營指標分解

1.編製指標分解表。分解表要填寫規範、整潔、項目齊全、數據準確、簽字完整。有關人員要在指標分解表上簽字,簽字不能代簽。

評分標準:(1)無指標分解說明扣2分;(2)分解說明不清楚扣1分;(3)分解結果無相關人員簽字的扣2分;(4)簽字有代簽現象的扣3分。

2.隊班要每月定期召開指標分解會。要對上月情況進行簡要總結總結出成績和不足,對下月任務、材料指標進行分解,並說明分解的依據,完成計劃指標的保證措施

評分標準:(1)沒有召開指標分解會議的扣2分;(2)沒有上期指標完成情況總結的扣1分;(3)指標分解沒有依據及依據不合理,又不能說明原因扣1分。

3.指標分解會要做好會議記錄。

評分標準:沒有會議記錄的扣1分。

4.區隊正副職、技術員、材料員、核算員、班組長必須了解本隊、本班組上月生產任務和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和下月指標分解情況。

(三)價格管理

1.區隊要依據以及市場價格目錄製定本隊班內部價格目錄或計分標準,價格或計分標準測算要合理。

評分標準:(1)無價格目錄的扣1分;(2)價格測算缺乏依據的扣1分。

2.按價格或計分標準記分、結算分配工資。

評分標準:(1)未結算的扣1分;(2)結算不準確的扣1分。

3.按時召開月度價格研討會或修訂會,會議要有記錄。

評分標準:沒會議記錄的扣1分。

4.結算價格或計分標準準確合理。

評分標準:價格有較大偏差的一項扣1分;

5.價格或計分標準調整有依據、有辦法。

評分標準:價格無調整依據、辦法的每項扣1分。

(四)信息溝通

1.要明確區隊長、班組長、技術員、核算員、材料員在區隊經濟活動中信息的溝通方式和溝通時間。包括區隊、班組、職工三者之間信息相互溝通。

評分標準:對信息溝通程序不明確的一人次扣1分。

2.信息主要包括指標分解信息、經濟核算信息、考核結果信息等。

3.溝通方式要求必須做到指標分解、經濟核算和考核結果等信息及時上牆公布在顯露位置,並公布至下期內容上牆為止。

評分標準:沒有按規定上牆公布的一項扣1分。

(五)過程管理

1.材料發放記錄

(1)材料發放和回收記錄要求:地麵發料要填寫料單,並注明班組名稱,要有班組長、發料員、領料員簽字;井下材料要填寫發放記錄,記錄要有班組長、發料人、領料人簽字;火工品領取(繳回)專用單要有放炮員、領藥人、班組長、火工品管理員簽字。

(2)發料單或發放記錄要按要求填寫(具體內容:單位、材料類別、使用地點及用途),書寫要規範,不得缺項,塗改必須簽字蓋章。

(3)發料單或發放記錄要按分類編號,分班組裝訂,要有裝訂人和單位負責人的簽字。

(4)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要記錄規範、數據準確。

2.材料計劃

(1)編製、送審材料計劃做到及時、合理,數量、編碼、規格型號、時間等項目準確。

評分標準:①未及時編製送審計劃一次扣1分;②一項不準確或錯誤扣1分。

(2)臨時追加計劃每月不超過三次。

評分標準:臨時追加計劃超過規定次數的扣1分。

3.倉庫材料管理及月末庫存物資報表

(1)每月月末對庫存物資盤庫,並按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單價、金額等與係統庫存核對。

評分標準:二級庫物資帳物不符1處扣2分。

(2)庫存材料(包括回收材料)要建立收、支、存台賬,做到賬與物相符,並在每月30日前報企管科審核、簽章。

評分標準:無材料發放台賬的扣2分。

(3)庫存材料台賬記錄與實物數量不一致,要查明差錯原因,必要時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現場材料管理要嚴格按照遵守《現場材料管理標準》規定執行。

評分標準:在現場材料管理檢查中,如果有問題受到處罰的,每被處罰100元扣除相應市場化考核分1分。

(5)單位領料單審批後按實際發生領用要及時進入成本即網上結算。材料消耗及時辦理出庫手續。

評分標準:①材料消耗不及時辦理出庫手續的一次扣2分;②無正當理由,當天不能進入成本一次扣1分。

(六)結算管理

1.發料、各項收支原始憑證齊全,項目填寫齊全,原始憑證保存完整、整潔。編製、登記、錄入計算機及時正確。

評分標準:(1)原始憑證缺一項扣1分;(2)未及時編製、登記、錄入計算機一次扣2分。

2.日清日結賬簿、報表按時編報並且數據正確。

評分標準:(1)未及時編報一次扣1分;(2)發現數據錯誤或數據不真實一次扣2分。

3.節支降耗收入與職工收入掛鉤。

評分標準:未與職工收入掛鉤的扣2分。

4.人工費、材料費、租賃費、電費等各項成本扣除不可控因素後在上期基礎上降低或持平。

評分標準:(1)成本上升5%以內(含5%)扣1分;(2)成本上升5%以上扣2分

5.成立日清日結領導小組,要明確小組成員的職責。

評分標準:(1)無領導小組和主要責任人扣2分;(2)小組成員職責不清的扣1分。

6.班組之間日清日結合理,收入分配要公正、公開、合理。,職工對內部分配滿意。

評分標準:分配不合理,職工意見較大的每次扣1分。

7.日清日結計算方法正確。

評分標準:計算方法錯一項扣1分;

8.日清日結結果上牆公布。工資表、計分表、出勤表、獎罰情況等均要在會議室張榜公布。

評分標準:工資表、計分表、出勤表、獎罰情況沒有公開公布的一項扣0.5分。

9.核算員每月對日清日結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提交分析報告。

評分標準:(1)無日清日結月度分析的扣2分;(2)分析報告缺一項扣1分。

10.班組日清日結原始記錄單存放在工作現場。

評分標準:沒有按要求存放在現場的,一項扣1分。

11.各項罰款及時計入日清日結表。

12.內部獎罰要符合規定要求,有據可依,獎罰公開公布。

評分標準:(1)獎罰不按規定執行的扣2分;(2)獎罰結果沒公開的扣1分。

13.支出結算要合理、正確,不缺項。

評分標準:(1)結算不合理一項扣2分;(2)結算錯誤或缺項扣1分。

14.原始積分台賬、累計積分台賬和出勤三對照。

評分標準:原始資料不全或記錄不準確的每項扣1分。

15.日清日結統計台賬

(1)賬本要列明啟用日期、使用單位及公章,單位負責人和使用人、接管人,有關人員要簽字。

(2)隊每月要對全部材料費、服務費進行建賬,班組隻需對全部材料費進行上賬。

(3)隊班材料和服務費統計台賬要做到10天一小計,月末有合計、年累計、全年合計。

(4)隊班統計台賬要做到逐日上賬、數據準確、書寫規範、賬麵整潔、不得刮、塗、改,若須改動必須用紅筆雙橫線劃掉,然後在該處填上正確數據並加蓋改動人簽章。

評分標準:台帳記錄不全或不準確的每項扣1分。

(七)設備維修、機電加工管理

1.按時編報設備維修、加工計劃,並注明自修、外委。

評分標準:(1)未按時編報設備維修、加工計劃的一項扣1分;(2)計劃內容不齊全,缺一項扣0.5分。

2.設備維修、加工結算手續要辦理齊全、及時,內容準確無誤。

評分標準:(1)結算手續不齊全、不及時,每次扣1分;(2)結算內容不準確的一處扣1分。

3.租賃設備要按有關規定及時上井、轉交。

評分標準:不按規定及時設備上井、轉交的,每次扣1分。

4.各單位設備維修要有記錄並記錄即時、完整。

評分標準:(1)沒維修記錄扣1分;(2)記錄不全扣1分。

(八)單項工程

1.單項工程要嚴格按規定的程序進行立項和審批。

評分標準:(1)單項工程沒有立項的,每項扣2分;(2)手續不全的每項扣1分。

2.正確填寫單項工程立項申請表。

評分標準:單項工程立項申請表填寫不正確扣1分。

3.單項工程費用預算按照定額編製,預算定額差異在規定比例之內。

評分標準:(1)不按照定額進行編製的,預算差異超過±10%扣1分;(2)超過±20%扣2分。

4.對完工的單項工程要及時驗收和結算。

評分標準:(1)不按規定時間編製的,缺一項扣0.5分;(2)單項工程立項、驗收不及時的扣1分。

5.單項工程開工報告和工程驗收單等資料要保管齊全。

(九)仲裁管理

1.仲裁管理要公正合理,操作程序明了,按程序操作。

評分標準:(1)未按程序操作的扣2分;(2)受到一次投訴的扣1分。

2.仲裁有記錄、有安排、有落實、有反饋。

評分標準:(1)無活動記錄的扣1分;(2)無安排、無落實、無反饋的一項扣0.5分。

(十)經營分析

1.隊班每月要定期召開生產經營分析會,做好會議記錄,與會人員要簽字。

評分標準:(1)沒召開會議的扣2分;會議記錄不真實的扣1分;(2)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經營情況不了解的每人扣1分;(3)會議記錄沒有與會人員簽字的少一人扣0.5分。

2.對上月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實事求是地總結,總結出生產活動中的工作亮點;指出存在的問題,製定解決措施並落實到人,限期整改,提出獎罰和兌現意見;製定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計劃。

評分標準:(1)走過場、流於形式的扣2分;(2)分析出的問題沒有落實改進措施的扣2分;(3)無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扣2分;(4)未按時向企管科上報經營活動自檢報告的,每超過一天扣0.5分。

3.經營活動分析要按有關要求,做到內容要全麵,分析不缺項。分析要與計劃及上期作對比分析。材料消耗要分類別進行比較分析。

評分標準:(1)分析結果不切合實際,內容空洞的扣2分;(2)分析不全麵、缺項的一處扣1分;(3)材料消耗沒有分類對比分析的扣1分。

4.經營活動分析結果要上牆公布、公開。

評分標準:沒按要求上牆公布的扣2分。

(十一)考核管理

1.生產任務和材料要按製度規定考核,獎罰比例必須與製度規定比例相吻合,尤其是(隊長)班組長承擔比例必須符合規定比例。

2.各項獎罰責任能夠落實班組和個人要落實到班組和個人,責任不能落實到班組和個人要說明原因。

評分標準:(1)不製度規定比例考核兌現2分/項;(2)不考核或考核不兌現扣10分。

(十二)管理創新

1.每月召開一次管理創新研討會或者開展一次有關活動。

評分標準:沒有召開會議或活動的扣2分;

2.要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責任書規定的指標任務。

評分標準:(1)沒有完成創新成果任務的,缺一項扣1分;(2)完成指標任務,超一項加1分。

3.管理創新研討會要有會議記錄。

評分標準:沒有會議記錄扣1分。

4.管理創新成果較好的成果單位,要給予鼓勵。

評分標準:管理創新具有實用性和先進性的,一項加1分。

(十三)其他

1.市場化檢查時,要把相關資料準備齊全。

評分標準:被檢查單位當場不能提供相關資料的,扣2分。

2.內部市場化管理工作,區隊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

評分標準:(1)市場化考核有關人員沒按時參加的每人次扣1分;(2)對市場化考核不配合、推諉應付的每次扣1分。

3.核算員能熟練操作計算機,了解和掌握網絡結算。

評分標準:核算員不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及掌握網絡結算扣5分。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礦內部市場有關管理製度;

2.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

3.內部市場核算所需的原始記錄;

4.業務科室提供的考核資料(數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內部市場基礎管理製度;

2.班組生產經營指標分解說明及配套的表格;

3.材料費、人工費、租賃費、電費及服務費等核算報表和台賬;

4.班組市場化考核分析總結;

5.其他內部市場核算記錄資料等。

四、檢查與考核

(一)考核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二級市場檢查工作,成立二級市場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經營礦長

成 員:企管科長、供應科長、財務科長、人勞科長

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企管科,企管科長兼辦公室主任。考核小組工作人員臨時從相關部門抽借。

考核領導小組負責二級市場檢查辦法的審核,檢查過程糾紛的仲裁,檢查結果的審核和批準。

考核辦公室負責組織二級市場進行檢查並提出檢查意見。

(二)考核方式

為真實反映二級市場管理成果,切實做到考核不走形式,對二級市場不同的檢查項目或內容分別采用動態考核和靜態考核、分散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結合的檢查方式。

1.動態考核主要是考核成員根據責任分工對區隊二級市場考核項目或內容進行不定期考核或抽查。如:現場材料不定期考核或抽查,二級庫材料日清日結,采用網上或現場隨機考核或抽查等。

2.靜態考核主要是考核成員根據責任分工對月度二級市場管理資料定期考核或抽查。

3.分散考核主要是考核成員根據責任分工對二級市場核算資料進行分單位、分項目、分時段考核或抽查。

4.集中考核主要是考核辦公室組織考核成員對二級市場核算資料進行集中統一考核或抽查。

5.必要時邀請外部市場化管理專家參與二級市場檢查,對二級市場運行效果進行評價。

(三)考核應用

1.月度考核結果與區隊長、負責經營的副隊長、核算員、材料員工資掛鉤。考核得分以90分為基數,考核得分每提高1分,分別上浮上述人員當月應發工資的1%;考核得分每下降1分,分別下浮上述人員當月應發工資的2%。

2.季度平均得分按區隊與礦簽訂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的規定,兌現區隊管理人員的承包風險抵押金。

季度平均得分=每月考核得分之和÷3

3.連續三個月市場考核全礦最後1名的核算員,調離核算員崗位,進入礦勞務市場。

4.年度平均得分作為單位年終和上述管理人員年終評先的主要內容。

5. 根據集團公司市場化檢查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對企管科、財務科、勞資科、及財務科相關人員給予30000元、15000元、不獎不罰及15000元罰款。

生產經營計劃管理標準

QG/XQ0403-2009

一、使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產量、進尺、工程質量、培訓、人工費、材料費、電費、修理費、租賃費、礦車運輸費、非生產性支出等計劃的管理。適用於月度、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編製、上報、實施和考核。

二、管理標準

(一)責任劃分

1.生產科負責編製生產計劃,組織工程量驗收並考核。主要包括采掘、巷修、防治水、通風設施等零星工程計劃和分管的成本項目計劃。

2.機電科負責編製機電安裝計劃,組織工程量驗收並考核。主要包括安裝回撤、檢修、機加工修理等零星工程計劃和分管的成本項目計劃。

3.供應科負責材料類加工和修理、其他材料、辦公用品、雜品等計劃編製,組織驗收並考核。

4.安檢科負責編製質量標準化計劃,監督計劃的的執行並考核。

5.調度室負責編製煤質計劃、通訊及監測監控材料計劃,組織實施生產計劃,負責考核產量、煤質和影響時間的完成。

6.技術中心負責編製節能減排(包括電、水、煤和燃油)、技術創新計劃並考核。

7.財務科負責編製原煤成本(包括非生產性支出)計劃並考核。

8.人勞科負責編製工資使用和勞保用品計劃並考核。

9.培訓科負責編製員工培訓計劃並考核。

10.企管科負責年度、季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彙總、編製、上報和考核,參與工程驗收。

11.分管礦長負責審核分管專業生產計劃和考核資料。

12.總工程師及經營礦長分別負責審核生產計劃和經營計劃及其考核報告。

13.礦長負責批準生產經營計劃和考核報告。

(二)生產經營計劃的編製

1.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的編製

(1)每月25號前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科召開生產計劃預備會,根據公司生產計劃、結合生產布局及采場條件,編製下月生產計劃草案。

(2)每月25號總工程師組織由礦長、分管礦長、責任科室負責人及責任人參加生產計劃會,審核下月生產計劃草案,確定下月生產計劃。

(3)責任科室根據生產計劃會確定的生產計劃,完成分管成本計劃的編製,每月27號前並報企管科。

(4)企管科根據生產計劃、成本費用計劃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編製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經總工程師、經營礦長審核,報礦長批準後,於每月29日前下發。

2.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編製

年度計劃包括3~5年中長期計劃。

(1)每年11月份上旬開始編製下年生產經營計劃,編製程序按月度計劃編製程序執行,企管科彙總,按要求時間上報集團公司。

(2)編製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要充分考慮材料回收、重複利用,同比增支因素要進行必要的說明,大型材料的投入計劃到工作地點。

(3)計劃的考核

1.生產計劃調整報告按要求審批後,務必於每月3日前報企管科,否則不予調整計劃。

2.每月3日17:00前,各科室按照職責劃分對分管工程項目組織驗收,編製驗收報告交企管科。

3.企管科根據各責任科室提供的驗收報告,與月度生產計劃進行考核編製月度生產計劃考核報告,報總工程師和礦長審核後,報送人勞科執行。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責任科室提供的生產經營計劃基礎資料;

2.礦材料費、電費、礦車費等相關定額;

3.責任科室提供的驗收考核資料;

4.生產計劃調整報告和計劃外審批單。

(一)本標準輸出信息

1.月度、年度生產經營計劃表;

2.月度、年度生產經營計劃考核表。

四、標準考核

1.各科室計劃資料要求每月27日前報送至企管科,考核資料要求每月3日前報送至企管科,企管科每月6日前編製生產計劃考核報告報人勞科。每推遲一天報送一種計劃資料,分別罰單位負責人和編製人100元和50元。

2.所有計劃資料要做內容準確、完整,必須有科室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否則,罰單位負責人100元/項。

3.企管科每月29日將生產經營計劃下發各單位,年度各項計劃按要求上報。每推遲一天,分別罰企管科長和責任人100元和50元。

4.對在一個季度連續三個月做到計劃資料完整準確、報送及時沒有受到處罰的單位,對負責人和責任人獎勵600元。隻要受到1次處罰,季度均不再獎勵。

5.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按完成上報集團公司,對有關人員進行適當獎勵。

掘進矸石銷售管理標準

QG/XQ0404-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掘進矸石銷售流程、收費標準等內容,適用於掘進矸石銷售、裝車、出門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掘進矸石銷售流程

1.經集團公司批準的掘進矸石用戶必須事先向礦提出用矸計劃及裝運矸石的方案,經紀檢辦核實可行後,報礦長審批。

2.企管科根據礦長審批意見,結合掘進矸石用戶車輛裝載量狀況核定裝車數量。

3.財務科根據礦長批複意見及企管科核定的裝車數量收取裝車費、管理費及保證金。

4.調度室按照企管科核定的裝矸車數及財務部開具的裝車費收據開具“XX煤礦掘進矸石裝車出門通知單”(一車一單),具體負責安排裝車管理事宜。也可根據協議由掘進矸石用戶自行裝車。

5.掘進矸石出門時,保衛科負責審核 “XX煤礦掘進矸石裝車出門通知單”,經確認無誤後方可放行。

(二)收費標準

1.礦批準用戶自備鏟車裝矸按10元/車收取管理費(不含矸石銷售價費用)。

2.礦鏟車裝矸按4元/m3收取裝車費(含管理費,不含矸石銷售價費用)。

(三)為規範掘進矸石用戶裝車行為,保證裝車行車安全,所有掘進矸石用戶需經礦批複同意裝矸後,必須交納保證金。300車以下的用戶每次交納2000元,300車~500車的用戶每次交納5000元,500車以上的用戶每次交納10000元。裝矸期間掘進矸石用戶若違反礦管理規定,由監察紀委、企管科、保衛科、調度室、運輸隊等部門出具罰款通知單,月末交企管科彙總,經礦礦長批準後,財務科按核定罰款數額從該單位保證金中扣除,次月補足保證金後方可繼續裝矸。

(四)掘進矸石裝運車時間為每天8:00至16:30,17:00前裝運矸車輛必須出礦。其餘時間不辦理掘進矸石裝車業務。特殊情況需礦領導批準。

(五)職責劃分

1.監察紀委:審核掘進矸石用戶用矸申請,落實掘進矸石用戶實際需求狀況,跟蹤了解外運掘進矸石流向。

2.企管科:根據礦長批複核定掘進矸石裝車數量;負責辦理掘進矸石銷售結算事宜;彙總報批保衛科、調度室上交的罰款通知;負責把每月的矸石銷售管理情況向礦長彙報,並按要求上報集團公司企管部。

3.財務科:根據礦礦長批複及企管科核定的裝車數量收取裝車費、管理費及保證金,辦理裝車費及管理費結算事宜,負責用矸單位罰款的扣留及收繳工作。

4.調度室:(1)按照批複的掘進矸石用戶及其用矸數量,與運輸隊及保衛科排定裝車計劃,並報企管科備案;(2)根據裝車計劃開具“XX煤礦掘進矸石裝車出門通知單”;(3)分用戶逐日建立掘進矸石銷售台賬,並與保衛科做好外運掘進矸石車數的核對工作;(4)月末分用戶出具掘進矸石銷售彙總表,隨同“XX煤礦掘進矸石裝車出門通知單”財務聯一並交企管科;(5)指派專人負責裝矸現場的協調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5.運輸隊:與調度室配合,指定裝矸地點及裝車數量,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6.保衛科:(1)加強運矸車輛管理,確保地銷煤公路進出暢通;(2)加強掘進矸石裝運秩序管理,及時處理各類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指定地點指揮作業,確保安全裝矸;(3)逐日審核、彙總掘進矸石出門通知單,建立掘進矸石銷售台賬,及時與裝運車間進行核對掘進矸石銷售車數;(4)負責同掘進矸石用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7.掘進矸石用戶:(1)根據需求狀況提出用矸申請,依據礦批複及時交納裝車費、管理費及保證金;(2)遵守礦管理規定,服從作業現場調度;(3)必須在現場派駐專人負責裝矸協調工作,同時應將運矸車輛車號及裝載量報調度室和保衛科登記,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更換運矸車輛;(4)應進一步強化內控管理,及時做好到貨驗收工作,定期與礦調度室、企管科核實外運數量,保證掘進矸石按照規定用途使用;(5)辦理裝矸業務前及時與保衛科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6)違反礦屬管理規定,服從並接受相關處罰決定。

(六)罰則

1.違反礦管理規定,隨意占道、搶道,不聽從指揮,影響礦安全生產及煤炭銷售的掘進矸石車輛,每發現一起罰款100元/車;

2.自備鏟車用戶不按指定地點裝矸,每發現一起,罰款500元/車;

3.掘進矸石運輸車輛出現混裝現象,終止該掘進矸石用戶的掘進矸石供應,並視情節輕重交相關部門處理;

4.出礦掘進矸石改變用途,每發現一次扣罰1000元;超過兩次,礦屬有權終止掘進矸石供應;

(七)其他規定

1.掘進矸石銷售必須經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批準同意,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銷售。因矸石山場地限製必須銷售掘進矸石時,需請示集團公司同意。

2.經批複的用矸申請有效期為三個月,期滿自行作廢;仍有需要,必須重新辦理用矸申請手續。

3.經集團公司批準的對外銷售,按招議標管理辦法招標處理。

4.本標準與集團公司有關管理製度不一致時,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集團公司批文和領導審批意見;

2.銷售矸石票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矸石銷售報表。

內部市場單項工程管理標準

QG/XQ0405-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礦采掘開、輔助單位承擔正規生產以外、非職責範圍內的工程,主要包括安裝、修護、改造、拆除、頂底板處理、擴幫、清理、防治水以及礦安排的其它零星工程。

二、標準內容

(一)零星工程分類

依據各單項工程人工費總額的多少和施工工期長短,將單項工程分為大、中、小型工程與零星工程四類。

1.大型單項工程:人工工資在10000元以上,或以隊為單位施工工期在15天以上;

2.中型單項工程:人工工資在5000~10000元,或以隊為單位施工工期在5~15天;

3.小型單項工程:人工工資在2000~5000元,或施工工期在3~5天以內;

4.零星單項工程:人工工資在2000元以下的工程。

(二)單項工程的組織管理

1.井下單項工程的組織管理

井下單項工程的立項、現場鑒定、設計、施工、驗收由業務科室,調度室負責落實。

(1)根據礦安全生產需要,業務管理科室對當月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大中型單項工程項目進行立項,企管科納入礦月度生產計劃。小型、零星工程、計劃外工程由礦領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並在技術部門進行立項登記。

(2)工程項目立項後,技術部門確定工程項目和設計方案。

(3)施工單位負責編寫施工技術措施,並組織落實。

(4)大中型工程開工前與竣工後,由分管領導牽頭,調度室具體組織安檢、技術部門、企管、施工單位等召開現場會,形成開工現場會紀要,填寫竣工驗收單,驗收單中必須注明工程量,並分別送人勞科、企管科、施工單位等有關單位。小型和零星工程由技術部門出具項目開工通知單與工程驗收單,注明工程項目內容,送達企管科、人勞科、施工單位等有關單位。

(5)業務分管科室、調度室、安檢科對施工單位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等進行監督管理。

2.地麵非生產性單項工程的組織管理

地麵非生產性單項工程原則上安排礦內單位施工,企管科負責組織實施,按內部市場結算辦法執行。內部區隊沒有施工能力的,經礦長同意後,納入外委工程管理,按礦外委工程管理標準執行。

(三)井下單項工程的預算

井下單項工程預算項目包括開工準備費、收工整理費,管理費、人工費、材料費、電費、租賃費、外圍協助勞務費等直接費用。

1.井下大、中型單項工程預算程序

大、中型生產性與非生產性的單項工程采用預算結算製,實行一工程一預算一驗收一結算。

每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設計和開工現場會紀要的要求,按照單項工程造價內容,對工程項目進行預算,2日內編製好開工準備費、管理費、人工費、材料費、電費、租賃費、外圍協助勞務費等費用預算書,報市場辦、人勞科審核後將工程項目預算書提交礦長批準,交施工單位執行。

2.小型工程與零星工程

小型、零星工程項目根據技術部門提供的立項登記以及現場施工方案,施工單位分別編製人工工資、材料預算,2日內報市場辦、人勞科審核,並按審核結果對施工單位進行一工程一承包,根據驗收情況結算。

(四)井下單項工程的結算

單項工程結算由市場辦負責,按工程項目預算與結算單據對施工單位進行結算,實行一工程一結算。

1.大、中型單項工程的結算

(1)當月竣工的大、中型單項工程,由市場辦、人勞科根據工程設計和工程驗收單,對工程項目人工費、材料費等費用進行結算,2日內編製好工程項目結算書,經礦長批準後,報送市場辦作為結算依據。

(2)當月不能竣工的工程項目,由調度室組織有關部門與施工單位到施工現場,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確定當月的工程預付款,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後,交市場辦結算,待工程完工後進行總結算。

2.小型工程與零星工程的結算

小型、零星工程根據企管科、人勞科審核確定的材料,人工預算額,由市場辦對施工單位進行彙總結算。

(五)單項工程結算管理規定

1.開工報告必須明確工期、質量要求及施工方式,現場驗收單必須注明工程量和施工質量,參加現場鑒定和驗收人員對各項記錄負責,發現弄虛作假,每人罰100元。

2.地麵與安全生產關係緊密的工程項目視同井下單項工程,程序按井下單項工程執行。

3.沒有開工報告和工程驗收單不予結算,開工報告和工程驗收單內容不清、數據不準的不予結算。

4.應急單項工程項目的獎勵,通過預算後在單項工程立項表上注明獎勵總額,並確定其獎勵範圍、明確獎勵要求,否則不予支付。

5.市場辦根據實際工程量結算,工程量計劃與實際驗收誤差部分,根據實際驗收,核增或核減相關費用。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單項工程立項申請表;

2.施工過程中發生費用票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單項工程驗收單位;

2.人工費、材料用結算單。

附件1

單項工程結算流程圖

附件2

XX煤礦單項工程立項申請表 No.

申報單位: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項目

地點

述 理

工程預算總額: 元(項目預算明細表附後)

其中: 1、人工費用 元 3、外委勞務 元

2、材料費用 元 4、其它費用 元

業務審

查意見 Ⅰ 調度室: Ⅳ 企管科:

Ⅱ 技術部門: Ⅴ 人勞科:

Ⅲ 安檢科: Ⅵ 其它部門:

分管礦長意見:

單位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附件3

XX煤礦單項工程完工驗收表 No.

施工單位: 驗收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名稱 項目

編號 項目

地點

情 況

工程結算總額: 元

其中: 1、人工費用 元 3、外委勞務 元

2、材料費用 元 4、其它費用 元

結算

說明

分管部門驗收意見 Ⅰ 調度室: Ⅳ 企管科:

Ⅱ 技術部門: Ⅴ 人勞科:

Ⅲ 安檢科: Ⅵ 其它部門:

分管礦長意見:

礦 長 意 見:

施工單位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附件4

單項工程人工費用(預算)明細表 No.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

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工作地點:

生產條件:

技術要求:

序號 作業或崗位名稱 工作量 作業定額 工數 人工差 預算金額 審批增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計

預算金額:   元 審批金額: 元

審批說明

主管: 製表:

附件5

XX煤礦單項工程材料費用(預算)明細表 No.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

工程

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工作地點:

生產條件:

技術要求:

序號 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用量 單位 單價 材差 預算金額 審批增減(±)

1

2

3

4

5

7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合 計

預算金額: 元 審批金額: 元

審批

說明

主管: 製表:

附件6

XX煤礦小型與零星工程項目預算總額承包表

編製單位 : 年 月 日

序號 工程

項目 地點 類型 人工費 材料費 租賃費 電費 施工

單位 備注

承包總額合計

周轉性材料管理標準

QG/XQ0406-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煤炭生產過程中,經過修複(有修複價值)再用或直接複用,反複周轉的各種材料、配件和專用工具。

二、標準內容

(一)周轉性材料的範圍

1.木材:道木、木柱鞋、木墊板、木擋煤板、風門、調節窗等;

2.支護材料:單體柱、丌型梁、工字鋼棚、U型鋼棚等;

3.配件:全部有修複價值的配件;

4.大型材料:道軌、Φ50 mm及以上管路、皮帶、6 mm2以上電纜、Φ12.5 mm2以上鋼絲繩;

5.專用工具:小型工器具;

6.其他材料:2寸以上PVC和PE管、6mm2以下電纜、通信、監測監控電纜、其接線盒、防爆電話、瓦斯傳感器、軌道和管路附件、道叉、彈簧管等可周轉使用的材料。

(二)基本原則

1.計劃控製與現場管理相結合原則,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2.強製回收和優先使用舊件原則。

3.加強回收、修理、周轉使用、減少新材料投入,降低投入原則。

4.科室分管和區隊直接管理相結合原則。

5.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原則。

(三)管理職責

1.生產科負責道木、木擋煤板、木柱鞋、木墊板、風門、調節窗、丌型梁、工字鋼棚、U型鋼棚、軌道及附件、道岔、風筒、瓦斯檢定器等周轉性材料的現場管理,重點是監督檢查、移交、鑒定、驗收等工作。

2.機電科負責設備、單體柱、管路、皮帶、6 mm2以上電纜、鋼絲繩、瓦斯檢定器以外的專用工具,有修複價值的配件等周轉性材料管理。

3.調度室分管礦井監測監控、通訊材料管理,如:通信、監測監控電纜及其接線盒、防爆電話、瓦斯傳感器等,並負責周轉性材料入井監督、管理。

4.供應科負責小型工器具、2寸以上PVC和PE管、6 mm2以下電纜、彈簧管等周轉性材料管理,管理職責不明的由供應科負責管理。

5.企管科負責周轉性材料督促、協調和考核工作。

6.各使用單位對出庫領用周轉性材料進行全程管理,根據礦每月文明施工劃定範圍,做好建帳、移交、拆除、升井、交庫等現場管理工作。

(四)管理規定

1.各區隊和分管科室負責對使用或分管的周轉性材料進行建立動態管理台帳,區隊和科室每月核對一次,確保帳、物相符。生產科分管的材料由供應科建帳。

2.生產科負責分管材料和機電科分管的管路、鋼絲繩、配件升井後交供應科,由供應科負責入庫建帳,其他科室分管材料升井後自行入庫管理。

3.周轉性材料的投入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按職責分工由分管科室負責審批,首次投入由供應科根據分管科室審批發放,再次複用的材料由分管科室直接審批發放。周轉性材料供應科必須做到有舊不發新。

4.周轉性材料因工程需要應該保留的,由分管科室確定後必須隨工程移交,否則,按原值的二倍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每次罰單位負責人300元。不需要移交的由使用單位負責回收到指定地點,分管科室按規定組織驗收。周轉性材料移交由分管科室組織交接雙方現場清點,填寫交接單,交企管科作為考核材料的依據,交接雙方根據移交清單變更台帳。

5.采煤工作麵回采和工程結束回撤,周轉性材料必須100%回收,否則,按材料原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遇特殊情況不能回收時使用單位,必須提前3天寫出書麵申請,由分管科室組織安檢科、供應科、企管科現場核實,並報分管領導批準後,可以不回收。

6.要求分管科室每月編製周轉性材料修理計劃26日報企管科,納入月度生產經營計劃,次月3號報送分管材料修理計劃考核結果報企管科,作為機修廠月度生產任務考核的主要內容。

7.各區隊回收的周轉性材料不允許挪作他用,否則,按材料原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8.周轉性材料報廢必須由分管科室提出申請,企管科組織供應科、監察科、分管科室及相關技術人員現場鑒定,出具書麵鑒定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後,方可報廢。

9.每月28日對各分管科室及使用單位建立的周轉性材料的台帳由企管科、監察科負責檢查。對完不成台帳者,對分管科室科長罰款500元。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周轉性材料出庫單;

2.周轉性材料調撥單。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周轉性材料核算反饋通知單;

2.周轉性材料複用情況統計報和分析報告。

外委工程項目管理標準

QG/XQ0407-2009

一、實施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預算資金在50萬元以下、集團公司授權礦自行管理實施的工程項目管理規定。適用於礦、土、安三類工程、構築物維修、機電設備修理、機械加工項目、勞務輸入、技術引進及項目合作等。

二、標準內容

(一)職責劃分

1.生產科分管井巷(巷修)工程、測量儀器校驗、技術引進及項目合作等。主要包括:施工設計、技術措施和開工報告的審批。負責工程變更、隱蔽工程的簽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組織井巷外委工程中間驗收、竣工驗收,竣工資料審查及歸檔。

2.機電科分管設備修理(租賃),檢測及校驗、機加工、安裝、技術引進及項目合作等。主要包括:施工設計、技術措施和開工報告的審批,負責工程變更、隱蔽工程的簽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組織中間驗收、竣工驗收,負責竣工資料審查及歸檔。

3.調度室分管井下除生產科、機電科職責外的外委工程或領導臨時安排的外委工程的開工組織、交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組織中間驗收、竣工驗收等。

4.企管科負責組織所有外委工程招議標,辦理簽訂合同書事宜,按照簽訂合同書和工程驗收資料進行工程結算。分管土建工程、經營管理及其他管理責任不明確的工程項目計劃編製。主要包括:施工設計、技術措施和開工報告的審批;工程變更、隱蔽工程的簽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組織中間驗收、竣工驗收,負責竣工資料審查及歸檔。

5.供應科根據合同負責外委工程所需材料、配件、機具供應和回收工作。

6.財務科負責監督外委工程招議標過程,根據工程中間結算書和竣工結算書進行財務賬務處理,按財務製度進行費用歸類,按合同條款撥付工程款。

(二)管理程序

1.工程項目立項

(1)責任單位根據生產和生活需要,提出外委工程項目計劃,重大工程項目需由企管科組織相關科室技術人員進行論證,並編製可行性報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方案及預算),必要時提出擬選擇的施工單位,報分管礦長和礦長審批後,企管科負責立項。

(2)在專項資金或安全資金列支的工程項目,由企管科統一報集團公司批準後,方可立項。

(3)暫不能立項的工程項目,企管科負責及時給予答複,並說明理由。

2.確定施工單位

企管科根據工程項目立項,起草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推薦潛在投標人,成立評標機構,編製工程項目招議標計劃。報礦長批準後,按招議標計劃和程序組織招議標[按工程項目規模及複雜程度選擇招標方式],通過評標確定中標人。對於特殊行業及尖端科技項目,可實行議標,推薦參加議標單位,並組織相關人員按照程序進行議標,確定施工費用。

公司授權的招標工程項目,整個招標過程,需形成會議紀要,報集團公司招標辦備案。

原則上公司內部單位有施工能力的工程項目,不得委托公司外的單位施工。

3.合同管理

按集團公司和XX煤礦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4.施工管理

(1)責任單位按照規定對所有施工材料、設備及構築件進行質量檢驗。包工不包料工程施工材料、構築件質量檢驗由供應科負責,設備質量檢驗由機電科負責。

(2)責任單位在不妨礙正常施工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對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工程,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定期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交付工期推遲時,按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或提出違約賠償。

5.驗收管理

工程項目完工後,施工單位負責編製完整的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提出驗收申請。竣工資料包括:開工報告、施工設計、竣工報告、竣工圖、施工圖、變更文件、材料合格化驗單、材料試驗資料、質量檢查資料、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日誌及其他需要應該具備的資料。按責任分工由責任科室按照施工圖紙、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組織驗收,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大型工程項目必須嚴格按上述驗收流程執行,小型零星工程項目參照執行。

6.工程結算:企管科根據驗收資料負責工程項目結算。

(1)招議標工程,結算價為中標價,工程變更時,根據中標結算原則進行結算。

(2)直接指定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編報工程預算表,企管科依據施工合同進行結算。

(3)工程項目結算一般預留工程造價5%的質保金或按合同約定預留質保金。

(4)所有工程結算必須由經營礦長、礦長審批後,財務科方可掛賬付款。

(5)工程結算後,企管科負責建立結算台賬,定期(年度)向檔案室移交工程檔案。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基礎設計、圖紙;

2.領導批準的工程項目計劃。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工程結算報表、驗收報告。

統計工作管理標準

QG/XQ0408-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產量、進尺、材料、油、煤、水、電、勞動辦、財務數據、煤質、影響時間等數據資料統計。

二、標準內容

(一)責任劃分

1.企管科是全礦統計綜合部門,全麵負責全礦綜合統計工作,對各單位提供的各類報表及數據及時審核、彙總,形成規範的統計報表或資料,負責送審、上報和歸檔。

2.其他科室、單位責任劃分見附表:XX煤礦統計資料報送分工及時間要求表。

(二)報表要求

1.企管科按《統計法》及集團公司統計製度規定報送各類統計報表,並對統計資料的合法性負責。

2.各單位統計資料的收集、編製和報送,必須執行現行的統計製度和方法。填報口徑符合《XX煤礦統計資料報送分工及時間要求表》的要求,所填指標不得相互矛盾。

3.各單位報送的報表必須做到數據準確、規範,經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報送程序及數據使用

1.各單位編製原始報表報送企管科,企管科編製各類統計報表,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報送礦長審批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礦有關領導和公司主管部室。

2.礦對外彙報、宣傳等所用統計數字由企管科統一提供。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相關科室、區隊原始報表、分析資料;

2.科室分工及時間要求,見附表:《XX煤礦統計資料報送分工及時間要求表》。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統計報表;統計台賬;統計手冊;統計分析。

四、標準考核

(一)各單位報表每遲報1天罰責任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分別罰100元和50元,影響上報公司時,每推遲1天對單位負責人處罰加倍,並在調度會上通報。

(二)各類報表要數據準確、內容詳實,不得虛報、瞞報、漏報統計數字現象,否則,每發現1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50元,責任人30元。

(三)各類報表書麵整潔、內容規範,統一使用A3或A4紙打印,不得有塗改現象,報送單位公章、填報人、負責人簽字齊全,否則,每發現1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50元,責任人30元。

(四)對外彙報、宣傳使用數據不準確,影響礦井聲譽或給礦造成損失的,罰單位負責人1000元,罰責任人500元,後果嚴重的由礦研究後處理。

(五)對在一個季度連續三個月做到統計資料完整準確、報送及時沒有受到處罰的單位,對負責人和責任人獎勵600元。隻要受到1次處罰,季度均不再獎勵。

附件

XX煤礦統計資料報送分工及時間要求表

序號 報表名稱(內容) 報送時間 責任單位 備注

1 原材料、配件消耗報表,區隊材料消耗彙總表 每月最後一日16時前 供應科 當月數據

2 車輛用油登記表、自用煤消耗統計表 每月最後一日16時前 服務公司

當月數據,與上期和同期對比分析原因

取水量報表(半年表) 6月30日前、年底 半年和全年,與上期和同期對比分析原因

3 永煤勞5表、煤生6表、勞動情況表 每月1日16時前 人勞科 上月數據,與上期和同期對比分析原因

全礦各類人員統計報表

4 財務報表(含編製說明) 每月5日16時前 財務科 上月數據,與上期和同期對比分析原因

5 上報產量報表、開拓掘進工程驗收月報表 每月最後一日16時前 生產科 當月數據

采煤工作麵、掘進進尺生產情況說明 每月2日16時前 上月數據,分析數據變化原因,計劃完成情況和同期原因分析

煤生3、6、7、9、10、13表 每月2日16時前

收尺數據及回采煤量統計上報表 每月2日16時前

開拓掘進進尺月報表 每月29日16時前 當月數據

年報報表1套 1月12日前(年報) 上年數據

產量分配表 每月最後一日16時前 當月數據

6 全礦用電量統計表 每月3日16時前 機電科 上月數據,與上期和同期對比分析原因

7 全礦各單位影響時間統計表 每月28日16時前 調度室 當月數據

8 安全費用完成情況報表 每月3日16時前 安檢科 上月數據

傷亡02manbetx.com 情況報表

定額(價格)管理標準

QG/XQ0409-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人工費、材料費、礦車運輸、設備修理、加工費等成本價格的測算、調整。

二、標準內容

(一)基礎管理

1.為加強定額(價格)的管理, 根據專業管理的特點,成立工程計劃組、人工費定額(價格) 組、材料費定額(價格) 組、電費定額(價格) 組、租賃費定額(價格) 組、綜合價格組六個價格管理小組。

(1)工程計劃組設在生產科,由生產科和機電科組成。

(2)人工費定額(價格)組設在人勞科,由人勞科定額員組成。

(3)材料費定額(價格)組設在企管科,由企管科市場管理員、生產科和機電科分管材料的技術人員組成。

(4)電費定額(價格)組設在機電科,由機電科電管員組成。

(5)租賃費定額(價格)組設在機電科,由機電科設備管理員組成。

(6)綜合價格測算組設在企管科,由企管科市場化管理員組成。

2.職責劃分

(1)工程計劃組負責工程計劃的編製、地質預測預報、巷道標準、支護形式和零星工程描述。

(2)人工費定額(價格)負責人工費定額(價格)的測算。

(3)材料費定額(價格)測算組分工如下:生產科負責木材、支護材料、建工材料、火工品、軌道和瓦斯檢定器測算,機電科負責配件、油脂、皮帶、電纜、鋼絲繩、管路、除瓦斯檢定器以外的專用工具測算,企管科負責生產科、機電科職責外材料和綜合價格測算。

(4)電費定額(價格)組設,負責電費定額(價格)的測算。

(5)租賃費定額(價格)組負責租賃費定額(價格)的測算。

(6)綜合價格測算組負責綜合定額(價格)的測算。

(二)指標測算

1.定額(價格)測算原則

(1)先進合理原則

采用科學先進的方法,以市場定額(價格)為參考,以國家、集團公司現行物價政策、預算定額標準為基礎,結合企業曆史資料和實際成本、費用情況進行測算,確保做到定額(價格)貼近實際,科學合理。

(2)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本單位實際,實事求是測算,全礦定額(價格)測算要確保集團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區隊定額(價格)測算要確保不超過礦分解下達的各項成本費用預算指標。

(3)穩定可靠原則

定額(價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要保證定額(價格)的穩定性、可靠性,同時為了發揮定額(價格)的杠杆、導向作用,定額(價格)應具有一定彈性、導向性。

(4)公開公正原則

定額(價格)的測算必須公開、公正,製定、調整過程中各級市場主體要充分參與,定額(價格)目錄要公示,使定額(價格)體係既符合礦作為一級市場主體的總體發展戰略的需要,又反映二、三級市場主體的利益與要求。

2.測算方法

測算方法有技術測定法、統計資料分析法和經驗估計法。

(1)以正常的施工條件和采掘工程設計、技術01manbetx 為基礎工程,采用技術測定法。

(2)依據曆年實際消耗情況,結合礦實際,采用統計資料分析方法製定。

(3)參照本部其他礦井消耗水平,采用經驗估計法製定。

3.測算程序

(1)確定工程施工計劃,收集並確定材料、電力等計劃定額(價格)。

(2)依據工作麵設計圖紙、技術參數、01manbetx 01manbetx 等要求,周轉性材料考慮一定比例的複用係數,確定實際消耗數量。

(3)依據計劃單價和數量確定消耗定額。

3.定額(價格)測算對工程計劃的要求

(1)采煤計劃要涉及工作麵的采煤方式、煤層厚度、麵長、頂板類別、頂板淋水範圍及淋水量、底板湧水範圍及湧水量、斷層影響範圍、仰俯采、主要設備數量、長度及配置參數等參數。

(2)開拓掘進計劃要涉及掘進方式、支護方式(包括炮眼布置、裝藥量、材料規格及間排距、搭接係數等)、斷麵規格、頂板類別、頂板淋水範圍及淋水量、底板湧水範圍及湧水量、斷層影響範圍、主要設備數量、長度及配置參數等參數。

(3)通風設施計劃要涉及到巷道斷麵大小,風筒規格,砌築風門要明確牆體的厚度,風門大小,數量(單道或雙道),密閉要明確是柵欄或板閉、木條規格、板厚度等參數。

(4)防治水計劃要涉及到鑽場數量、鑽孔數量、進尺、注漿量等參數。

(5)安拆工程由機電科負責要涉及安裝設備(提升、排水設備)數量、長度、參數,供電、運輸方式及係統圖,準備及收尾工程量等。

4.單項定額(價格)測算步驟及要求

單項定額(價格)是指定額(價格)中隻含有唯一要素的定額(價格)。主要有:人工費定額(價格)、材料定額(價格)、電費定額(價格)、設備租賃定額(價格)等。

(1)人工費定額(價格)

人工費定額(價格)是內部市場最主要的要素價之一。

①確定各單位人均年工資和工資總額。人工費在不突破集團公司下達的工資指標的基礎上,留出一定比例的獎勵工資和固定津貼工資,按采煤、開拓、掘進、井下輔助和地麵輔助崗位的勞動強度、技術含量、安全係數等特點確定各單位人工費分配比例,根據各單位人工費分配比例和定員確定其年人工費總額。固定津貼工資包括工齡工資、夜班津貼、入井津貼、班中餐等。

②各單位人工費總額要首先剔除管理人員人工費,人工費定額(價格)隻包含普通職工的人工費,可以有效地避免管理人員工資對職工工資水平的影響。管理人員主要是指隊長、書記、副隊長、技術員、核算員和材料員。

③人工費定額(價格)根據勞動定額和對應崗位人工費單價進行測算。人工費定額(價格)要隨不同的生產環境和條件進行浮動調整。對於沒有定額的,如井下變電所、泵房、絞車房等,按崗位定員確定人工費定額(價格)。

(2)材料費定額(價格)

材料費定額(價格)是內部市場最主要的要素定額(價格)之一,僅次於人工費定額(價格)。材料費分配要在不突破集團公司下達的材料指標的基礎上,留有一定的餘地,根據工程設計要求,滿足安全需要,根據煤炭生產材料不構成產品實體的特點充分考慮一定比例的材料回收複用。木材、支護、建工定額性材料要按設計用量,考慮一定比例的複用係數,確定需要投入的新材料數量,新材料數量乘以材料計劃定額(價格),即為定額材料消耗定額(價格)。配件、油脂和其他材料采用曆史數據統計資料分析法製定定額(價格),在對曆年消耗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的同時,要隨材料綜合計劃定額(價格)的浮動而浮動。大型材料根據工程計劃的實際需要,充分考慮其周轉複用情況,測算其新投入數量。專用工具根據采煤工作麵、開拓、掘進頭等工程的配置定額、使用周期和起用時間測算。

①回采工作麵材料定額(價格)要考慮采煤方式、煤層厚度,麵長,容重,頂板類別,單產水平,頂板淋水、底板湧水、斷層影響、仰俯采、設備數量、長度及配置參數等對材料的需求,測算噸煤材料定額(價格)。

②開拓掘進材料定額(價格)要考慮掘進方式、支護方式(包括炮眼布置、裝藥量、材料規格及間排距、搭接係數等),斷麵規格,頂板類別,頂板淋水,底板湧水,斷層影響,主要設備數量、長度及配置參數等對材料的需求,測算延米材料定額(價格)。

③通風設施材料定額(價格)到巷道斷麵大小,風筒規格,砌築風門要明確牆體的厚度,風門大小,數量(單道或雙道),密閉要明確是柵欄或板閉、木條規格、板厚度等對材料的需求,測算延米、每個風門、每個密閉等材料定額(價格)。

④防治水計劃要涉及到鑽場數量、鑽孔數量、進尺、注漿量等對材料的需求,測算每米鑽探進尺、每立方米注漿量材料定額(價格)。

⑤機電、運輸、機修、服務公司材料定額(價格)在對曆年消耗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的同時,隨材料綜合計劃定額(價格)的浮動而浮動,測算月均材料定額(價格)。

⑥安拆工程要涉及安裝設備(提升、排水設備)數量、長度、參數,供電、運輸方式及係統圖,準備及收尾工程量等對材料的需求,測算每個工程材料定額(價格)。

(3)電費定額(價格)

電費定額(價格)按照生產接續計劃和現場實際需求確定設備占用數量,依據設備占用數量、設備功率、運轉時間、運轉效率和計劃電價測算單台設備用電量。每個單位、每個工程所有單台設備用量之和,即為該單位、該工程用電量,除以該單位、該工程的總工程量,測算單位工程用電量定額(價格),乘以計劃電價得單位電費定額(價格)。如:每噸煤電費定額(價格),每米電費定額(價格),每立方米電費定額(價格),每月電費定額(價格)等。

(4)租賃費定額(價格)

租賃費定額(價格)根據生產接續計劃和現場實際需求確定設備占用數量,參照設備原值或使用頻率測算單台設備租賃定額(價格),根據設備占用數量和單台設備租賃定額(價格),測算單位租賃費總額,除以總工程量,測算單位工程租賃費定額(價格)。如:每噸煤租賃費定額(價格),每米租賃費定額(價格),每立方米租賃費定額(價格),每月租賃費定額(價格)等。

5.綜合價格測算

綜合價格是指包含兩個及以上單項價格組成的價格。比如:噸煤價格、延米價格、礦車運輸價格、皮帶運輸單價、主、副井提升價格等。

綜合價格的測定首先要計算出產品或服務的單項價格,然後再綜合生成綜合價格。但是綜合價格不是單項價格的簡單累加,它是對單項價格的有機整合。綜合價格是在對單項價格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取所有單項價格適用條件相同部分進行整合,特殊作業環境的調整係數仍按單項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定額(價格)的修訂和完善辦法

市場結算定額(價格)在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允許按規定程序進行修訂和完善。

1.定額(價格)修訂和完善的條件

(1)基礎資料不準,運行過程中偏差較大,需要修訂基礎數據。

(2)非人為因素,如地質構造發生較大變化,致使工作條件或工作環境的突變,需要修改作業定額。

(3)隨計量手段的不斷完善,需要細化完善結算定額(價格)。

(4)由於業務拓寬,市場細化需要增加的新市場定額(價格)。

2.定額(價格)修訂和完善程序

(1)市場管理辦公室或市場主體根據市場發展和結算的要求,提出修改完善定額(價格)申請和要達到的目的,把所需資料和數據以內部市場業務聯係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專業科室。

(2)專業科室限期按要求把所需基礎資料數據報送市場管理辦公室。

(3)市場管理辦公室限期對報送資料進行加工整理,與有關市場主體充分結合。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曆史定額分析報告;價格測算依據及說明。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定額(價格)表。

工程項目招標管理標準

QG/XQ0410-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工程項目的新建、改擴建、安全改造等,具體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及技術服務等管理過程。

二、標準內容

(一)招標管理機構

為加強對工程項目招標工作的領導,礦成立工程項目招標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經營礦長

成 員:企管、財務、供應、 監察、項目單位負責人

工程項目招標領導小組下設工程項目招標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企管科。

辦公室主任:企管科長

成 員:企管科負責招標人員

1.招標領導小組職責

(1)審批招標計劃;

(2)根據招標項目性質和規模確定招標方式;

(3)確定評標辦法和標底;

(4)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

(5)聽取評標委員會意見並最終確定中標單位;

(6)追究責任單位、責任人的失職責任

2.招標辦職責

(1)落實招標項目條件和做好招標前期準備工作(如:圖示審查、方案確定、樣品選擇等);

(2)考察並推薦擬投標人;

(3)編製招標計劃並負責招標釋疑;

(4)負責組織規定招標工作。

(5)草擬合同條款並組織合同會談及會簽;

(6)參與評標並負責招標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3.監察科職責

(1)監督招標前期準備工作及招標過程中是否符合相關程序和規定;

(2)監督投標單位資質的審查情況,監督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的審查情況,提出相關建議;

(3)監督評標、定標、合同談判過程;

(4)審查評標報告及定標結果;

(5)受理招標過程中的投訴。

(二)工程項目招標要求

招標項目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單項工程有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和施工預算,其他技術文件必須滿足招標要求;

2.列入礦年度計劃。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采取招標方式,經領導小組批準後,有招標辦牽頭組織,與擬承包單位洽談,直接簽訂合同:

(1)投標人數量少於三家,不具備招標條件的;

(2)招標費用與項目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3)工程項目設計合同;

(4)設計專利保護或受自然地域條件限製的;

(5)國家、永煤控股或礦另有規定的

4.與主體工程施工聯係緊密的輔助工程、相關工程,若其合同估價不超過主體工程合同價款的1/3(特殊情況下可為1/2)時,可不采取招標方式,經領導小組批準後,由招標辦、技術部門和紀檢部門共同與主體施工單位直接洽談合同。

(三)工程項目招標工作的實施

1.招標工作前,重大、複雜及關鍵工程的實施方案,需報招標辦,由招標辦先行組織方案論證而後實施。

2.對於一般的工程項目,招標辦應在一個月內完成招標組織與合同簽訂工作,具體時間安排為:招標準備工作應在5日內完成,發標至開標應在5-10個工作日內完成,開標至定標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會簽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蓋章、簽訂、分發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重大工程項目的招標工作必須在40 天內完成,招標工作的時限由紀檢監察監督,一旦超過時限,紀檢監察督辦並及時向招標領導小組彙報。

3.招標申請資料的報送

各單位必須在每月23日前將下月經審批工程項目報送企管科,招標辦統一審核彙總後,25日報永煤控股工程項目招標辦。工程項目計劃由提出單位負責編製,內容主要包括工程項目的名稱、工程概況、技術要求、工程量、預計費用、施工時間、施工單位或供應商的選擇和推薦理由、以及合同金額估價等內容,詳見附表1《工程項目計劃》。

4.招標項目審批流程:項目單位提出《工程項目計劃》→業務科室審核→分管礦長審批→招標小組組長批準

5.招標項目的實施:根據招標領導小組批準意見,招標辦組織招標工作,招標結果報領導小組審定。

計劃外具備招標條件且急需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報告,報經領導小組批準後,按程序實施。

(四)招標前期工作

1.招標辦負責檢查招標項目是否達到招標條件;

2.技術部門負責圖紙審查;

3.擬定招標方案、推薦招標方式;

4.招標辦負責對潛在投標人進行審查,出具考察報告;

5.招標辦和技術部門負責預審潛在投標人投標資格;

6.招標辦負責確定招標人;

7.招標辦負責向有資質的潛在招標人發出招標邀請函,或向審會發出招標公告;

8.招標辦負責進行審核招標文件。

(五)組織發售標書

在招標辦的配合下,招標辦負責:

1.向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和其他相關的技術資料;

2.必要時組織招標人進行現場考察。

(六)編製標底(采取有標的方式招標的工程項目)

1.招標辦組織有關工程預算人員編製;

2.標的經領導小組確認後,由招標辦通知紀檢辦參與密封,加蓋紀檢辦和招標辦公章後由招標辦保存。

3.采取無標底方式招標的工程項目,招標單位應進行市場調查和詢價,招標辦組織討論、論證。

(七)開、評標及定標

1.開標需在開標文件確定的開標時間、地點公開進行。招標辦及時通知評標委員會成員。

2.招標辦需建立工程項目專家評委庫,具體工程項目招標時,有紀檢辦從中抽取5-13名工程、經濟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必要時也可外聘評委。

3.評標過程必須嚴格保密,所有參加開標人員在會議簽到,招標辦人員記錄開標整個過程並存檔備查。

開標流程:(1)監察人員宣布招標會議紀律;(2)招標辦向評委介紹項目情況及對投標人考察情況;(3)監察人員和投標人共同對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進行檢查;(4)招標辦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當眾啟封投標人標書;(5)各投標人分別介紹投標書內容;(6)評委會成員對投標書進行質疑;(7)投標人對評標質疑做出口頭或書麵答複;(8)要求投標人二次、三次報價及優惠條件承諾;(9)評委根據評標辦法進行評標,設有標底的參考標底;(10)評標委員會推薦第一、第二中標候選人,報領導小組審定。

4.招標辦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5.所有開、評、定標過程中的相關文字材料最終由招標辦保存至合同簽訂完畢,歸檔保存。

6.經評標委員會審定,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報經領導小組批準後,可以否決所有投標,重新依程序另行組織招標。

(八)廢標

開、評標過程中,下列情況視為廢標:

1.投標書未密封;

2.無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未簽字或蓋章;

3.未按規定內容填寫、有塗改或字跡潦草馬虎、辨認不清者;

4.逾期送達者;

5.開標後投標人未按時參加開標會議。

(九)其他要求

1.未列當月工程項目計劃而又急需施工的工程項目,由礦直接報永煤董事會審批。

2.所有工程項目計劃沒有經過永煤控股工程項目招標辦或永煤董事會審批,不準實施。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經過審批的招標計劃;工程圖紙、技術方案、樣品;工程項目施工預算;投標單位的資質信息證明。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工程項目招標計劃書;工程項目評標說明書;工程項目施工合同書。

XX礦印刷品管理標準

QG/XQ0411-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外委印刷(裝訂)的票據、台帳、記錄、製度等資料的印刷、裝訂業務及結算等管理過程。

二、管理標準內容

(一)審批程序

1.申請單位先提出印刷申請,填寫印刷申請單,申請單上寫明印刷品的名稱、印刷數量、規格(包括紙張厚度和尺寸)、用途及使用期限,申請單位的主管必須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2.印刷申請單須送分管礦領導審批簽字。

3.印刷申請單經分管礦領導審批簽字後,送供應科審批。

4.申請單位根據審批確認後的印刷申請單,到指定的印刷廠印刷。

(二)驗收和入庫

1.供應科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並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2.礦統一印訂的印刷品由供應科負責辦理入庫和出庫手續。

(三)結算

供應科根據入庫驗收單和合同負責辦理結算手續。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印刷品申請單、印刷數量及印刷品樣本。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使用單位所需印刷品;

2.印刷廠所開具的印刷品賒銷單據、結算單。

職工請銷假管理標準

QG/XQ0412-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冊職工的日常請銷假的審核、審批等管理的基本內容,適用於對上述內容的業務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職工請事假不超過3日的,由本人所在單位行政主管批準即可;超過3日的,必須由本人填寫正式請假條,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有關事項,經本人所在單位行政主管簽字,報人勞科審批;超過7日的,除按上述要求辦理外,還必須經分管礦領導簽字。請假條一份由本人交所在單位作為當月上報考勤、核算工資依據;一份留人勞科備案;一份職工本人保留。

(二)各單位正、副職請假,必須填寫正式請假條,一式三份,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同意,正職請假還須經主管礦領導批準,然後報政工科審批。請假條一份交所在單位上報考勤;一份留政工科備案;一份交人勞科作為核算工資依據。

(三)探親假、婚喪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假等假期由人勞科及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政策及規定審批。

(四)出差、公派外出學習人員必須持有所在單位及礦領導批準外出的派遣單。派遣單應按管理範圍及時送交政工科或人勞科備案。

(五)職工休假期滿應及時銷假。一般職工請假在3日以下的,在所在單位辦理銷假手續;3日以上的到人勞科辦理銷假手續。各單位正、副職到政工科辦理銷假手續。

(六)職工假滿不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礦不予支付工資,每超假1天,罰款50元。確因特殊情況,假滿不能及時返礦的,應及時通知所在單位負責人,先由負責人向人勞科或政工科口頭說明情況,等職工返礦後再以書麵形式說明情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按管理範圍報人勞科或政工科。

(七)職工請銷假原則上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不準捎假、代銷假。

(八)經批準享受的探親假、工傷假、婚喪假、產假、年休假待遇按上級及礦有關規定執行,但必須提供以下證明:

1.工傷假:安檢科證明和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2.病假: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外出有病時,須有鄉級以上醫院證明、診斷證明和藥費報銷單。

3.產假:計生部門證明。

4.婚假:結婚證和計生部門證明。

5.喪假:所在地村級以上證明。

6.政工科、人勞科批準的請假條。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職工請假條(見附件),(包括請假起止時間、請假原因、批準人等);

2.職工銷假記錄(包括員工銷假時間等)。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職工請銷假記錄台帳(單位名稱、職工姓名、請假起止時間、批準人等);

2.其他請銷假所需輸出的資料等。

附件

永煤集團股份公司XX煤礦

請假條

年 月 日

請假人

姓名   單位   用工性質

職務

(工種)   去往地址

請假理由:

請假時間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天

批準時間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天

單位主管

(簽字)   礦領導

(簽字)

審批單位

(簽字)   銷假日期: 年 月 日

後備人才管理標準

QG/XQ0413-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永煤集團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辦法的通知》永煤人勞[2007]156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後備人才的報名、評選、職業生涯規劃、考評、任用及其它內容,適用於後備人才的選拔、培訓等管理內容。

三、標準內容

(一)成立後備人才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書記

副組長:副礦長

成 員:礦長助理、副總及各單位負責人

小組下設後備人才培訓中心,中心主任由人勞科長兼任,成員由礦培訓辦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後備人才的培養、激勵、調配和儲備等事項。

1.領導小組職責

(1)圍繞我礦和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製定人力資源開發的中長期戰略規劃。

(2)審核我礦各期後備人才培養計劃,監督、審查執行效果。

(3)開展後備人才思想教育,關注人才成長過程,因材施教,因才用人,做到人崗匹配。

(4)建立“管理、技術、操作”人才培養、使用三通道,努力做到人盡其才,完善各類人才職業發展規劃,確保發展通道暢通。

(5)建立、健全後備人才培養管理機製,從待遇和管理兩方麵確保後備人才培養的目標明確和措施到位。

(6)為後備人才培訓中心的正常運作提供支持,完善人才培養過程的監督、考核體係,確保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人才貢獻率指標。

2.人才培訓中心職責

(1)立足我礦不同發展階段,製定後備人才培養計劃,實現各類專業人才的梯度培養,完善人才儲備,完成人才貢獻率指標。

(2)製定各類專業人才後備培養的選拔標準,建立人才儲備庫,確保後備人才培養的科學、合理進行,完善人才梯隊建設。

(3)每季度末組織培訓效果考核,保證人才培養過程的動態管理、實時指導、目標導向和效果控製。

(4)根據我礦和集團公司的發展需要,及時提供和推薦各類專業人才,滿足我礦和集團公司的人才需求。

(二)後備人才申報和推薦的基本條件

1.認可並認真踐行永煤文化,堅決服從集團公司和礦的調配管理。

2.具有一定的專業特長,能夠勝任本專業或與本專業相近的崗位工作,工作業績突出,年度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

3.在永煤集團具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4.具有高中以上知識文化水平,學習能力強,能夠不斷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專業實務操作水平。

5.身體素質良好,能夠勝任艱苦條件下的各種體力和腦力勞動,無重大疾病史。

6.自願簽訂後備人才承諾書,願意到駐外子公司或艱苦的地方鍛煉。(見附件3)

(三)後備人才的評選流程

1.凡我礦職工滿足後備人才申報條件的人員均可申報後備人才,可以采取個人申報或單位推薦的方式進行申報。

2.申報後備人才的員工需要出具個人學曆證明、身體素質良好證明、專業技能素質證明和年度工作業績考核合格證明。專業技能素質證明和年度工作業績考核證明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

3.後備人才申報時間不限,具體報名地點為後備人才培訓中心。

4.凡被我礦評選為後備人才的員工將享受後備人才特殊培養管理,並根據階段考評結果對其進行獎勵。

5.後備人才的評選由礦後備人才評選領導小組進行評選。(見附件1)

(四)後備人才庫的建立

1.建立後備人才庫,實施動態管理

在人才培訓中心建立後備人才儲備庫,實施動態管理。通過建立開放的選人、育人、用人、留人機製,拓展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空間,提升員工崗位實務操作能力,實現人盡其才,人崗匹配,充分發揮職工的工作潛能,提高崗位奉獻價值。

2.轉變人才觀念,改變塑造人才理念

每個工作崗位都是我礦整體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忠實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崗位任務,是保持我礦整體工作能夠持續、高效運行的關鍵。立足本職崗位,做到人崗合一,能夠為企業發展出主意、想辦法,珍惜崗位奉獻期,提升崗位奉獻價值,這樣的員工就是人才。樹立“人人是人才,賽馬不相馬”的人才理念,鼓勵員工不斷拓展學習,不斷超越自我。

3.規範員工職業生涯設計,不斷開發員工職業能力

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特點、專業特長、個人定位、職業發展方向進行職業生涯設計,這樣做不僅可以讓後備人才對自己的發展有一個清晰、明了的規劃,而且目標明確,更有實現的可能性和可控性。

通過員工能力需求開發規劃,可以讓員工能夠及時發現能力的不足,知識結構的欠缺,並尋求合適的培訓方式、培訓內容和培訓講師,以不斷提高自己的崗位從業能力和專業實務操作能力。(見附件4、5)

4.建立“管理型、技術型、操作型”職業三通道,完善“初級、中級、高級”人才培養階梯

為了能夠拓展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空間,開辟員工職業成長新渠道,我礦根據全礦現有崗位特點、專業人才需求、企業發展實際打造了 “管理型、技術型、操作型” 三類人才發展平台,並通過構建“初級、中級、高級”三級人才培養階梯,多角度、全方位、多形式地引導、鼓勵和培養員工成為複合型、綜合型的專業技術人才,以不斷充實我礦後備人才庫,滿足我礦和集團公司對各類人才的需求。(見附件2)

(五)後備人才的使用和管理

1.後備人才的考評及使用

礦將根據集團公司和礦人力資源需求狀況,每季度末對後備人才進行考核評估,根據考評結果適時推薦各類人才到合適需要的崗位,以滿足礦、集團公司發展的各類人才需求。

2.建立後備人才勝任資格認證評聘製度

礦根據後備人才的專業培養方向、專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水平具備狀況,每季度末進行人才勝任資格考評。對於考評結果為合格及以上者,礦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並優先推薦到合適的崗位上任職;對於考評結果為差者,建議繼續接受培訓,對於二次以上考評為差者,則取消後備人才培養資格。

對於具備技術等級資質或專業技術職稱者,礦優先評聘為後備人才,優先推薦到合適的崗位就職,並按規定享受相關津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礦將取消現有崗位任職資格,取消崗位待遇,取消後備人才培養資格,並參照礦勞務市場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擬有適合的崗位後另行安排:

(1)經考核不能勝任現有崗位的;

(2)不服從崗位調整的;

(3)推薦外部子公司就職拒不到任的;

(4)不同意到艱苦地方鍛煉的;

(5)有其他與永煤文化理念不符合的行為的。

(六)過程管理

1.登記要求:要提供符合後備人才標準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等)。

2.動態管理:(1)建立XX煤礦後備人才儲備庫;(2)規範員工職業生涯設計;(3)後備人才的考評及使用。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後備人才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學曆、專業、畢業院校、工作簡曆等);

2.後備人才的考評結果;

3.後備人才職業生涯規劃表。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後備人才的統計台賬(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學曆、專業、畢業院校、工作簡曆、考核結果等);

2.其他所需輸出的資料等。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後備人才承諾書

我叫 ,身份證號 ,現為XX礦(單位)職工,我自願加入礦後備人才培養計劃,接受礦專業的後備人才培訓管理。在培訓管理期間,我將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能水平,嚴格按照《XX礦後備人才管理規定》中的條款履行承諾。如果我違反規定沒有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時,我自願按照《XX礦後備人才管理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簽字和蓋章):

附件4

後備人才職業生涯規劃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姓名 年齡 部門 崗位

名稱

教育狀況 第一學曆 畢業年月 畢業學校及專業

最高學曆 畢業年月 畢業學校及專業

已涉足的主要專業領域

參加過的培訓

目前具備的技能/能力 技能/能力的類型 證書/簡要介紹此技能

其他單位工作經曆簡介

單位 部門 職務 對此工作滿意的地方 對此工作不滿意的地方

你認為自己最重要的三種需要是:

□彈性的工作時間 □成為管理者 □報酬 □獨立 □穩定

□和家人在一起的時間 □挑戰 □成為專家 □創造 □休閑

請詳細介紹一下自己的專長

結合自己的需要和專長,你認為目前的工作是否適合你,請詳細介紹一下原因

請詳細介紹自己希望選擇哪條晉升通道(或組合)

請詳細介紹自己的短期、中期和長期職業規劃設想

附件5

後備人才能力開發需求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姓名   所在部門   崗位名稱

所承擔

的工作 自我評價 上級評價 上級評價的

事實依據

完全

勝任 勝任 不能勝任 完全

勝任 勝任 不能勝任

我對工作的希望和想法 目前實施的結果如何

1

2

3

4

5

達到目前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2

3

4

需要掌握但目前尚欠缺的知識和技能 所需培訓的課程名稱

1 1

2 2

3  3

通過培訓已掌握的知識和技能 已培訓的課程名稱

1 1

2 2

3 3

對培訓實施效果的意見

需要XX煤礦提供的非培訓方麵的支持 上級意見及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標準

QG/XQ0414-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冊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的繳費、轉移、支取及其他內容,適用於對上述內容的業務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

在冊的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

(二)住房公積金轉移、銜接業務處理程序

外局及公司內部調入XX礦的職工,職工本人必須到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真核對住房公積金數據庫賬戶餘額,經核對無誤後,人勞科憑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進行個人公積金專用數據庫賬戶銜接業務。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1.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交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本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按個人10%、單位15%執行。

(四)各類工資製標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1.年薪製工資基數=基薪+效薪

2.崗位工資製工資基數=崗位工資+輔助工資+節(假)日工資+各種津(補)貼+計件工資+年功工資+季度獎金+年度獎金+安全獎

3.計件工資製工資基數=月度計件工資+年度獎金+安全獎

(五)不列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項目

1.獨生子女費;

2.防暑降溫、取暖費;

3.各類非經常性的,經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對有關部門特批的用於專項用途的補(津)貼和單項獎勵。

(六)月平均工資計算辦法

1.月平均工資=本人當年7月至次年6月工資收入之和除以12。

2.統計職工上年度工資收入按收付實現製原則,以上年度已經發放的稅(及各項代扣款)前工資額為準。

3、職工月平均工資額低於集團公司人均工資標準60%的,按集團公司人均工資標準的60%執行。

(七)申請免繳住房公積金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200元的(因貸款買房),職工個人可申請免繳住房公積金,但職工所在單位仍應按照比例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免繳個人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個人申請免繳住房公積金的程序為:

1.職工本人向集團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個人免繳住房公積金申請”(符合免繳個人住房公積金的雙職工家庭,夫妻雙方隻可一人免繳個人住房公積金)。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職工家庭人均收入低於規定標準的證明,證明由職工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工會簽章。並提供免繳申請,職工個人申請前6個月的個人收入複印件,複印件須加蓋職工所在單位勞資、財務、紀檢、監察部門印章。

3.申請人提供所供養直係親屬(本市)戶籍證明。

4.由集團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會同人勞部、財務部、企管部、工會、監察部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落實,對審查符合免繳條件的提請集團公司批準免繳。

5.每次批準的免繳申請的免繳時間最長為6個月,到期後仍符合免繳條件的可按規定重新提請免繳。

(八)相關的幾個具體問題

1.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2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新調入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時間為每年的7月份。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企業、職工個人三者共同參與解決職工住房,特別是中低收入職工住房問題的一項長期互助住房儲金,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國家免稅部分、二是單位繳存部分、三是個人繳存部分。職工住房公積金所有權歸個人所有,實行專戶管理,職工退休時將本息一並返還給個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工作單位和個人按月於每月發放工資後,按上年收入的一定比例共同繳存,屬職工個人所有,專項用於職工購買、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九)過程管理

1.基數調整

(1)調整要求:根據上年7月至次年6月平均工資的10%進行基數調整。

(2)上報調整基數:將調整後的基數上報社報中心。

(3)調整數據要合理、準確。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上年7月至次年6月平均工資;

2.在冊的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人數及扣繳金額;3.個人公積金轉移憑證。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個人公積金賬戶金額台帳(包括個人累計扣繳金額、企業補助累計金額及職工個人賬戶累計金額等);

2.其他所需記錄資料等。

基本養老保險金管理標準

QG/XQ0415-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關於嚴格執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政策的通知》(勞社廳發[1999]22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冊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征繳、轉移、支付;養老保險關係的建立(恢複)、轉移及其它內容,適用於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征繳、轉移等業務管理內容。

三、標準內容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範圍

在冊的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

(二)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比例、基數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上年度本人平均工資收入的8%。

對參保職工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實行封頂與保底,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低於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月交費工資基數精確到元)。

(三)基本養老保險費轉移、賬戶銜接業務處理程序

外局及公司內部調入XX礦的職工,職工本人必須到公司社保中心認真核對賬戶餘額及各項養老關係資料;經核對無誤後,持公司社保中心開具的《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轉移介紹信》,交人勞科進行個人養老賬戶銜接業務。

(四)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的辦理

在辦理職工錄用、聘用手續後1個月內,要及時填寫《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見附件1),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河南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和職工單位各留存一份。

1.《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主要由以下三種情況填報使用:一是建立養老保險關係,即首次參保人員(包括錄用,聘用、接收複轉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調入等);二是恢複養老保險關係,在省社保中心已參保並中斷養老保險關係後,再次參保的職工;三是轉入養老保險關係,在統籌範圍內轉入的人員在本單位參保並繳費。

2.新進職工來源一欄的填報:填報職工來源這一欄我們應該根據第一條三種情況來填寫。第一,建立可以填寫為:錄用、複轉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轉入等。第二,恢複可以填寫為:中斷恢複。第三,轉入可以填寫:統籌內(外)轉入等。

3.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職工繳費工資是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對職工的繳費工資實行封頂和保底,高於省直平均工資300%的按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繳納保險費,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低於省直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省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對於新招、錄用、調入等人員的繳費工資按照下列說明辦理。

(1)初次就業職工繳費工資的確定。初次就業的職工(包括被錄用、聘用、接收、複員軍人)以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2)調入人員繳費工資的確定。調入職工在調出原單位前已參加養老保險的,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使用一個繳費工資。如調入職工在原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調入後應以該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3)再次就業人員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後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4)脫產學習、請長假職工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對於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按本人脫產或請假期間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4.繳費時間的確定:

(1)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從起薪的第一個月開始繳費。

(2)調入人員從調入新單位的當月起即開始繳費。由於職工調動工作不能及時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出現不能及時繳費等情況。因此對調入職工要做好繳費的前後銜接工作。

5.辦理建立(恢複)手續時需附資料:要想規範養老保險關係,首先要規範勞動關係。為減少勞動爭議發生,按製度化、規範化要求,各單位在辦理建立(恢複)手續,填報建立(恢複)表的同時,要有勞動合同書,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人員要有調動函,統籌外調入人員要有豫勞險[1998]37號文規定的基金轉移單、曆年繳費工資、繳費清單等。

(五)養老保險中斷手續的辦理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單位要填寫《職工中斷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見附件3)並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人事關係調動函報送省社保中心辦理養老保險關係中斷手續。此表一式二份由省社保中心和職工原單位各留存一份。

有以下三種情況職工可以辦理中斷養老保險關係手續。第一種,由於職工合同到期或終止勞動關係,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勞動關係後,又暫時沒有找到新的就業崗位,養老保險關係無法轉出,在這種情況下,單位可以為職工辦理中斷養老保險手續,養老保險關係暫時保留在原單位。等再次就業後將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就業地社保機構。第二種,由於省廳在每年的5月份統計局公布職工的平均工資後才能為到齡退休人員計算待遇,因此,在計算退休待遇之前,要給到齡退休人員先辦理中斷養老保險手續,停止繳費,等職工平均工資出來再為到齡退休人員計算待遇。三是職工調入機關事業等按規定不參加養老保險統籌單位,可先辦理養老保險中斷手續,待條件許可時再辦理轉移手續。

(六)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辦理

職工跨單位流動時,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調出單位填寫《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見附件2)。先由調出單位簽章,再由調入單位簽章,並將申報表上調入地社保機構的名稱、開戶行、賬戶準確地寫在《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申報表》的背麵。由職工調出單位到省社保中心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職工由省直統籌單位調往省外單位的轉移。職工調往省外單位時要填寫《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申報表》報送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打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曆年繳費工資情況表》和《職工跨省(市)流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單》經審核無誤後簽字蓋章,辦理養老保險關係及基金轉移手續。此表一式四份由省社保中心、職工調入地社保機構、職工調出單位、職工調入單位各留存一份。

基金轉移額為1998年1月1日前的,職工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後到調轉上年賬戶累計儲存額本息再加上本年個人賬戶計賬額本金。其中:本年個人賬戶記賬額隻轉本金不計利息,由調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年度未一並計算。

2.職工由省直統籌單位調往省內單位的轉移。職工調往省內單位時要填寫《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申報表》,報送省社保中心,由省社保中心打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曆年繳費工資情況表》和《職工省內流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單》,經審核無誤後簽字蓋章,辦理養老保險關係及基金轉移手續。此表一式四份,由省社保中心、職工調入地社保機構、職工調出單位各留存一份。

基金轉移額為1995年1月1日到調轉上年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本息加上本年賬戶記賬額中個人繳費本金。其中,本年個人賬戶記賬額中個人繳費部分隻轉本金,不計利息,由調入地社會保險機構在年末一並記息。

3.職工在省直統籌單位之間的轉移。職工由省直統籌單位之間轉移,隻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基金。由調出單位填寫《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由調出、調入單位簽章後,報省社保中心辦理轉移手續。此表一式兩份,由社保機構、調出單位各留存一份。

4.職工由省內地方企業或外省(市)單位調入省直統籌單位的轉移。省社會保險中心在收到職工調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的養老保險基金後,由職工調入單位填寫《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經審核無誤後加蓋單位印章,附《職工基金轉移單》、《個人賬戶單》、《職工曆年繳費工資表》或《職工社會保險手冊》報省社保中心,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入手續。《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一式兩份,由省社保中心、調入單位各留存一份。

(1)職工由省外企業調入省直單位的,基金轉移辦法應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嚴格執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政策的通知》規定執行。基金轉移額為:1998年1月1日之前的個人繳費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到調轉上年記入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再加上本年個人賬戶計賬額的本金,省社保中心在年度末一並計息。上年止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本息加上本年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個人本金,省社保中心在繳費年度末一並計息。

(七)職工死亡或出國定居,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儲存額的一次性支付

職工出國定居或死亡時,由職工所在單位填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申請表》(見附表4)並附《死亡證明》或《出國定居證書》報省社保中心,經省社保中心經辦人員審核後,打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計算單》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手續,並停止繳費。此表一式兩份,由省社保中心和職工原單位各存留一份。職工死亡或出國定居的,個人繳費儲存額一次性支付額為職工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本息。

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應由死亡職工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領取。出國定居人員可指定其親屬或受益人領取。個人賬戶的其餘部分並入社會統籌基金。

(八)相關規定

為使養老保險工作走向規範,提高辦理業務手續的工作效率,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業務時,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1.業務手續辦理要及時,盡量做到當月手續當月辦理,特別是職工退休手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或中斷手續,晚辦1個月就要多繳1個月保險費。業務手續辦理時間為每月10日到25日。

2.在辦理業務手續時一定要認真負責,填寫業務表單時要字跡清楚、準確、無誤,不能缺項。

3.在職職工數據庫和退休人員數據庫:業務經辦人要先在本單位的數據庫中查實填報,特別是對職工身份證號與社會保障號不一致的職工,要核對無誤後再報省社保中心辦理有關手續。

(九)過程管理

1.基數調整

(1)調整要求:按照上年7月至次年6月平均工資的8%進行基數調整。

(2)上報調整基數:將調整後的基數上報社保中心。

2.建立恢複養老關係

(1)職工本人:填寫《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

(2)填寫要求:字跡清晰、不得塗改並有職工個人簽字。

3.養老關係的轉移

(1)調出單位:填寫《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

(2)填表要求:先由調出單位蓋章,然後由調入單位蓋章,其次上交省社保中心,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塗改。

4.養老金的支取

(1)職工所在單位:填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申請表》並附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計算單》。

(2)填表要求:填寫內容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塗改並加蓋單位公章。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上年7月至次年6月的平均工資;

2.本年在冊的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人數及扣繳標準;

3.《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轉移介紹信》等各種資料。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個人養老保險金賬戶台賬(包括個人累計扣繳金額、企業累計補助金額及職工個人累計賬戶金額等);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計算單(包括姓名、工作單位、累計扣繳金額、累計支取金額、剩餘金額等);

3.其他所需輸出的資料等。

附件1

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編碼:

序號 新進

職工

來源 內部

編號 姓名 職工身份證號碼 性別 民族 出生

年月 參加工作時間 月繳費工資(元) 繳費

時間 職工

簽名

省社會保機構意見(蓋章):

同意建立(恢複)養老保險關係

經辦人: 審核人: 日期:

填表人: 審核人: 填表日期:

說 明:1、新就業和再就業職工的月繳費工資按就業後第一個月工資填報。

2、調入人員的繳費工資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使用一個繳費工資。

3、此表一式二份,省社會保險機構和職工單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2

浮標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申報表

姓 名 職工社會

保障號 參加工

作時間

年內實領工資合計(元) 年內實領工資月數 職工

簽名

調出單位

編碼 調出單位名稱

調出單位意見(蓋章):

經辦人: 審核人: 日期:

調入單位編碼 調入單位名稱 永煤集團

調入地社保

機構 開戶行 帳號

調入地單位意見(蓋章):

經辦人: 審核人: 日期:

調出地省社會保險機構意見(蓋章):

該職工在我處繳費至 年 月,其養老保險關係自 年 月起由調出單位轉至調入單位。

經辦人: 審核人: 日期:

說明:1、工資額精確到元。

2、此表一式三份,省社會保險機構、調出單位、調入單位各留一份。

附件3

職工中斷養老保險關係申報表

單位名稱(蓋章): 永煤集團 單位編碼:0000011070

姓名 職工社會

保障號 參加工作

時間 年月

中斷

原因 賬戶重複 年內實領工資合計(元) 年內實領

工資月數

繳費

時間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視同繳費

年限 年 月 繳費年限 共計年 月

省社會保險機構意見(蓋章):

同意自 年 月起中斷其養老保險關係。

經辦人: 審核人: 日期:

備注:

填表人: 審核人: 填表日期:

說明:1、工資額精確到元。

2、此表一式二份,省社會保險機構和職工單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4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申報表

單位名稱: 單位編碼:

姓名 職工社會保障號

終止其養老保險關係因 ○職工死亡 ○出國(境)定居

單位意見(蓋章):

經辦人: 日期: 審核人:

說明:此表一式二份,省社會保險機構、職工原單位各一份。

基本醫療保險金管理標準

QG/XQ0416-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永煤集團公司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永社保字[2002)103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冊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金的征繳、醫療費用的報銷、醫療金個人賬戶的管理及其它管理內容,適用於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金的征繳、報銷等業務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基本醫療金征繳範圍

在冊的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

(二)個人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

職工繳費比例為上年度本人年平均工資收入的2%。今後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收入的提高,可適當調整單位和個人的繳費率。

對參保職工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實行封頂與保底,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低於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月交費工資基數精確到元)。

(三)個人賬戶資金的組成

1.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費的一部分,按下列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45歲以下的職工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45歲以上(含45歲)職工為本人繳費工資的2%;退休(職)人員為本人上年度平均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生活費)的4.5%。基本養老金、退休費(生活費)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

(四)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1.統籌基金主要於支付參保人員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按《永煤集團公司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醫療費用的病種目錄》所列範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門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應由個人自負的部分醫療費,也可從個人賬戶中支付。個人賬戶不足時,由個人自負。

2.為解決部分慢性病患者在門診就醫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比較重的問題,患規定的門診慢性病人員,按程序報個人慢性病資料,經公司社保中心鑒定、批準,填寫“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慢性病年度鑒定情況”後,參保人員患下列門診慢性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1)惡性腫瘤的放、化療;

(2)慢性腎功能衰竭;

(3)器官移植後抗排異治療;

(4)糖尿病並發症;

(5)肝硬化;

(6)冠狀動脈硬化性心髒病(非隱匿型者);

(7)II期及其以上高血壓;

(3)類風濕關節炎;

(9)急性腦血管疾病後遺症;

(10)肺心病;

(11)慢性支氣管炎;

(12)結核病;

(13)精神分裂症;

(14)再生障礙性貧血;

(15)係統性紅斑狼瘡。

3.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支付標準

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的慢性病和治療項目的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由統籌基金支付,支付比例:在職人員為70%,退休人員為75%,其餘由個人自負,自負比例分別為:在職人員為30%,退休人員為25%。在公司實行“IC卡”後,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公司定點醫院按照審批的有關手續和程序記賬,公司社保中心結算;屬於個人自負的費用,由其個人賬戶或現金結算。門診慢性病患者的用藥、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按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參保人員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個人首先負擔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起付標準由公司每年根據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統一核定。

5.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達到起付標準以後,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但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個人負擔的比例分別為:在冊在崗職工15%,退休人員10%。一個參保年度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數額達到本公司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時,為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再支付。

6.根據《河南省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保人員發生的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的費用以及使用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乙類”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個人先自負一定比例。然後按《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個人賬戶管理

1.個人醫療賬戶的管理,由公司社保中心與用人單位代管相結合的辦法。用人單位每年年初,為本單位參保人員立戶,、建立和登記台賬,領取、登記和發放職工醫療IC卡。

2.職工年滿45周歲或批準退休時,根據單位申報,從次月起,由公司社保中心分別按新確定的繳費的基數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生活費)數額為其變更記賬基數和比例。

3.職工與用人單位因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等原因中斷基本醫療保險關係時,個人賬戶的餘額可以繼續使用。

4.職工調離本公司或死亡的,用人單位應於次月10日前憑有關證明到公司社保中心辦理有關手續。其結餘的個人賬戶的本息可以轉移的隨同轉移,不具備轉移條件的,可支付給職工本人;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死亡,其個人賬戶予以注銷。個人賬戶中有存儲額的,可依法繼承。繼承人為非參保人員的,其應繼承的個人賬戶存儲額支付給繼承人,沒有法定繼承人的,個人賬戶結餘資金並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5.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下落不明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斷續計息。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後,社保中心注銷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有存儲額的,按照上款規定辦理。經人民法院宣告撤銷死亡的參保人員,從繼續領取工資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之日起,重新建立個人賬戶,並按月劃入。參保人員請求返還個人賬戶存儲額的,按照《河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實施意見》中規定執行。

6.個人賬戶資金可結轉變使用,本息歸個人所有,但隻能用於規定的醫療支出,不得提取現金和挪作他用。

7.醫療保險手冊、IC卡由參保人員本人保存,隻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因使用IC卡結算過程中,計算機程序上出現自負部分時,參保人員以現金支付醫院。若丟失應及時到公司社保中心掛失,申請補辦,因未及時掛失等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8.職工因公出差和享受有政策性假期時,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事後憑急診證明和有效的報銷憑據及本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按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到公司社保中心審核報銷。

9.參保人員有權查詢,了解本人醫療賬戶資金情況(可隨時到公司定點醫院查詢個人賬戶餘額)、對個人醫療賬戶基金籌集、使用、管理實施監督。

(六)職工醫療費用報銷

1.對就診程序及相關事項的要求

(1)我礦職工就診時,必須符合《XX礦醫療保險管理辦法》中關於就診、轉診轉院、出差探親就診的規定。否則,醫療費用自理。

(2)我礦職工就診時必須在定點醫院攜帶IC卡,職工不得以本人名義為他人治療、開藥。否則,醫療費用自理。

(3)職工到定點醫院治療時,不得指使醫生開藥,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一次處方量一般疾病為3日量,慢性疾病7日量(中藥3—5劑),特殊疾病須在處方上注明,經院長批準以1月量為限。出院病人帶藥參照本規定執行。

2.對藥費票據的要求,

(1)職工的藥費票據必須是正規藥費票據(計算機打印),並加蓋治療醫院的公章,字跡清晰。

(2)職工的藥費單據不得有任何塗改,姓名、金額、日期要與每日用藥清單的姓名、金額、日期相符。否則,醫療費用自理。

(3)一張處方隻開一張藥費票據。不得多張處方開一張藥費票據或一張處方開多張藥費票據。

3.醫療費報銷辦法

(1)基本報銷程序:住院治療或患慢性病的職工必須在出院或結算醫藥費三日內將藥費單據及每日用藥清單一起交於隊辦事員(機關科室要明確一人負責),辦事員或負責人要將票據粘貼整齊、金額核定準確、登記造表(見附件)後交礦人勞科,由礦人勞科初審後交公司社報中心審核報銷

(2)住院時,需持公司社保中心出具的住院審批單,轉診轉院和住院治療的,要有公司社保中心出具的轉院審批表和住院診斷證明。否則,醫療費用自理。

(3)出差、探親在外治療的要有出差、探親證明及縣級以上醫院住院費用單據、每日用藥清單。否則,醫療費用自理。

(七)過程管理

1.基數調整

(1)調整要求:統計上年7月至次年6月的平均工資,按平均工資的2%進行基數調整。

(2)上報調整基數:將調整後的基數上報社報中心。

2.醫療費用報銷

票據要求:正規票據並加蓋公章、字跡清晰、不得塗改。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上年7月至次年6月的平均工資;本年在冊的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人數及扣繳標準;藥費結算票據、住院審批單。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金扣繳金額及個人賬戶台帳(包括個人扣繳金額、企業補助金額及合計金額);藥費報銷審批單(包括藥品名稱、藥品單價、報銷金額等);其他所需輸出的資料等。

附表1

在職職工醫療費報銷彙總表

序號 姓名 性別 性質 醫院名稱 疾病名稱 公司內醫院 外診醫院 發生金額 個人完全自負金額 起負額 比例自負金額 報銷金額 簽名

住院時間 金額 門診金額 住院時間 金額 門診 金額 門診 住院

審批: 編製: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標準

QG/XQ0417-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永煤集團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永勞字[1999]第144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勞動保護用品計劃的編製、發放及其他管理內容,適用於勞動保護用品計劃、發放等過程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編製和采購

本著“節約、降耗”的原則,為滿足礦生產需要,減少庫存,人勞科根據實際需要每月一次編製勞動保護用品需求計劃,供應科根據計劃進行采購,由人勞、企管、工會、紀檢等部門參與驗收後入庫。

(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見附件)

(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辦法及時間

1.職工勞動保護用品到期時,由辦事員或職工本人持本人勞保用品手冊到人勞科辦理審批手續(不設辦事員的單位可由本人持勞保手冊直接到人勞科辦理),然後憑審批手續到供應科領取。新入礦的職工可隨到隨領。

2.多工種混合作業人員,按其所從事的主要工種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領取雙份勞動保護用品。

3.嚴禁職工變賣勞動保護用品,發現職工變賣勞動保護用品的,除進行批評教育、罰款500元外,還將調減本人下年度勞動保護用品標準。

4.臨時工、勞務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可根據同工種標準發放,離礦時所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要按其使用年限進行一次性折價處理。

5.職工休病、傷、事、探親假或待崗時,相應順延勞動保護用品的領用時間。

6.因職工本人原因造成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需補領的,區隊應根據具體情況出具證明,人勞科根據物品使用時間進行折價,丟失、損壞,到財務科交款後方可辦理補領手續。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災害、重大02manbetx.com 等)造成勞動保護用品損壞的,由安檢、保衛部門出具證明後,方可補發。

7.職工工種變動時,應按照新的工種崗位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原已發的勞動保護用品,按照使用時間進行一次性折價處理;職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所領取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到期,也要進行一次性折價處理。

8.供應科應嚴格按照人勞科審批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數量進行發放,不得少發或多發。每月5號前人勞科與供應科對上月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進行核對。發放有出入的,及時糾正,並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本標準未列工種,其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按照《永煤集團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四)過程管理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記錄

1.發放記錄要求:要有勞保用品發放彙總表、明細表。

2.領取勞保用品要求:要在內部市場化信息係統中申請、審批、打印領料單,領取人要簽字。

3.計劃外勞動保護用品要有主管礦領導簽字。

勞保用品計劃

編製計劃做到及時、合理、數量準確。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勞動保護用品需求計劃;

2.職工從事工作的崗位、工種、發放時間等。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表(包括單位名稱、勞動保護用品種類及數量);

2.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台賬(包括職工姓名、工種、勞動保護用品名稱、發放時間、下次發放時間);

3.其他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所需記錄資料等。

附件

XX煤礦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井下部分)

XX煤礦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井下部分)

XX煤礦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井下部分)

XX煤礦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井上部分)

XX煤礦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井上部分)

XX煤礦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井上部分)

勞務用工管理標準

QG/XQ0418-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勞務用工的招聘、日常管理及其它內容,適用於勞務用工的招聘及日常管理中的過程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勞務工的招用

1.各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使用勞務工時,必須提前3個月向礦人勞科提出書麵申請,經礦研究,由人勞科寫出書麵請示,報集團公司審批,經公司批準後,由人勞科牽頭,監察科、工會共同參與招收。然後經理論、實際操作、崗前培訓、軍訓等考核合格後,分配到基層單位試用。

2.勞務工原則上從社會青年中招收,招收時間、地點、人數等由礦研究,報公司批準後確定。

3.勞務工招收條件為:身體健康,年齡在18-35周歲之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勞務工待遇

勞務工待遇按勞動合同及《金瑞勞務工招聘工作規定》執行。

(三)勞務工的日常管理

1.新進礦勞務工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合格者簽訂導師帶徒合同,分配到各生產區隊實習,為期四個月;不服從分配者按自動退礦處理。

2.勞務工簽訂合同後由人勞科建檔管理,統一建卡登記(一式兩份),經審核無誤後一份發放到各區隊保管,各區隊要認真對照、審核卡片資料、身份證是否與本人一致,發現不一致者,立即上報人勞科查明原因。嚴禁冒名頂替,人勞科、監察科將不定期對各區隊用工管理進行檢查,發現冒名頂替者,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對單位黨政負責人各罰款10000元,並酌情給以行政處分,對當事人罰款2000元。由於監督、檢查不力,造成三個月內未發現冒名頂替者,扣罰人勞科、監察科負責人3000元,直接檢查人2000元。

3.各單位要規範勞動力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相關規定,對連續曠工15天和年累計曠工30天的勞務工,由單位寫出書麵報告,由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報礦人勞科。人勞科審核後予以辦理離礦手續。各單位在報送人員時需認真謹慎,不許來回反複,否則每人次對各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

4.因生產工作需要調動時,原所在單位在領取調令時須上交調動人員登記卡,經人勞科審核後交給調入單位,由調入單位審核對照資料登記卡片、身份證等。勞務工卡片實行動態管理。

5.為保證勞務工身心健康,勞務工連續合同期限最長不能超過8年。

6.工作滿8年或年齡達到45歲以上的勞務工不考慮任何因素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無身份證或身份證不符的勞務工不得招用、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

7.各區隊一定要對合同到期的勞務工進行嚴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8.對主動辭職及由於違反礦規礦紀、違法等原因辭退的勞務工,在辦理完離礦手續後,企業可退還本人押金。但根據《金瑞公司勞務工返鄉金結算標準及過程》規定,返鄉金隻退還個人繳納部分。

(四)過程管理

1.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見附件1)

登記表要求:信息表中的內容必須如實填寫;必須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

考核要求:提供虛假證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離礦清單

填寫清單要求:離礦清單所要求填寫內容必須由本人按部門逐一填寫,並加蓋相關單位公章 (見附件2)。

考核要求:離礦清單填寫內容不全,不允離礦,當月工資停發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勞務工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工作簡曆等);其他需要輸入的信息。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勞務工統計台帳(包括單位名稱、姓名、人員編碼、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係方式等);其他需要輸出的信息。

附件1

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單位名稱: 檔案編號:

職工姓名 職工編號 照

身份證號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婚姻狀況

籍貫 個人身份

文化程度 畢業院校

畢業時間 所學專業 學位 外語語種

政治麵貌 入黨團時間 參加工作時間

人員分類 崗位工種

職稱(技術等級) 行政職務 工資級別

家庭住址 聯係電話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進入本單位時間 離崗情況

曆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工作單位 從事工作 擔任職務 證明人

崗位變動 崗位名稱 變動時間 變動方式 變動說明

教育培訓 培訓

方式 起始

時間 結束

時間 培訓

期限 所學

專業 培訓單

位名稱 培訓

內容 培訓

經費 培訓

結果

專業技術 專業技術

資格名稱 取得

方式 取得

時間 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名稱 聘任開

始時間 聘任終

止時間 聘任

單位 審批

單位

工資變動 原工資

金額 現工資

金額 變動批

準時間 變動級數 變動

金額 調資時間 變動依據文件

獎懲情況 獎懲種類 獎懲日期 獎懲原因 獎懲批準

單位 解除處分

日期 解除處分原因

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姓名 與本人

關係 出生日期 工作單位 用工性質 政治

麵貌 聯係

電話

附件2

XX煤礦職工調出離礦清單

姓名: 用工性質: 原單位:

本單位: 服務公司:

政工科: 機電充燈房:

礦醫院: 計生辦:

行辦(檔案室:)

財務科: 人勞科:

注:離礦清單須由單位主管簽字,加蓋公章。

臨時用工管理標準

QG/XQ0419-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XX煤礦臨時用工的招用、待遇、日常管理及其它內容,適用於對上述內容的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臨時工的招用

1.各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使用臨時工時,必須提前20天向人勞科提出書麵申請,經礦研究,由人勞科寫出書麵請示報集團公司審批,經公司批準後,由人勞科統一安排招收,各單位不得私招亂雇。每發現不經礦批準私自招用一人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3000元,並給予行政處分。

2.臨時工原則上先從我礦困難職工家屬及子女中招收,招收不夠時,再從集團公司職工家屬及子女和社會上招收。特殊崗位的臨時用工經礦研究另行確定招收渠道。

3.臨時工招收時,年齡控製在男18-40周歲,女18-40周歲之間且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休返聘人員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所招收的臨時工,根據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過8年。各單位要對合同到期的臨時工進行嚴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簽。無身份證或身份證不符者不再續簽。

5.從煤炭企業工作特點考慮,礦不招收已懷孕的臨時工。女性臨時工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填寫個人基本情況資料,否則,一經發現,對本人罰款6000元,取消各種獎勵及評先資格。

(二)臨時工的待遇

根據崗位工種性質,實行固定工資,參與單位工資二次分配。福利待遇按當年工資方案執行。

(三)臨時工的日常管理規定

1.新招臨時工進礦時,必須自找一名正式職工(勞合工、企合工)作為自己的擔保人,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要簽訂擔保合同,被擔保人在本礦工作期間發生問題時,擔保人負經濟連帶責任。

2.臨時工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後方可上崗,特殊作業的工種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3.特殊重要崗位原則上不準招用臨時工,確因工作需要須招用時,單位要寫出書麵報告報人勞科,經礦研究批準,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使用。

4.臨時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礦及基層單位製定的各種規章製度、行為規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勞動合同規定,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嚴格履行責任義務,嚴格服從單位管理,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團結同誌、愛崗敬業。否則,基層單位有權給以經濟處罰,直至上報礦,解除勞動合同。

5.基層單位要加強臨時用工的管理,要製定詳細的考核辦法,定期進行年度考核,並認真做好考核結果的應用。對年度考核前三名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對考核最後一名的職工實行末位淘汰,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對考核倒數第二、第三名的職工,給以罰款500元,並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戒勉談話,提出警告,責令限期改進。連續兩年度考核為後三名的職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

6.嚴禁冒名頂替,基層單位要定期對本單位臨時用工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情況記錄,發現冒名頂替者,立即寫出書麵報告報人勞科,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對各單位用工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冒名頂替者或冒名頂替隱瞞不報者,每發現一人次扣罰單位黨政負責人各3000元,當事人2000元。人勞科及監察科要經常對基層單位臨時用工進行跟蹤管理、監督、檢查,由於監督、檢查不力造成三個月內有冒名頂替者而未及時發現,扣罰人勞科、監察科負責人各2000元,直接檢查人1000元。

(四)過程管理

1.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登記表要求:信息表中內容必須填寫;必須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見附件1)

考核要求:

提供虛假證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離礦清單

填寫清單要求:離礦清單所要求填寫內容必須由本人按部門逐一填寫,並加蓋相關單位公章。(見附件2)

考核要求;

離礦清單填寫內容不全,不允離礦,當月工資停發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臨時工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籍貫、工作簡曆等);

2.其他需要輸入的信息。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臨時工統計台帳(包括單位名稱、姓名、人員編碼、身份證號、籍貫、聯係方式等);

2.其他需要輸出的信息。

附件1

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單位名稱: 檔案編號:

職工姓名 職工編號 照

身份證號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婚姻狀況

籍貫 個人身份

文化程度 畢業院校

畢業時間 所學專業 學位 外語語種

政治麵貌 入黨團時間 參加工作時間

人員分類 崗位工種

職稱(技術等級) 行政職務 工資級別

家庭住址 聯係電話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進入本單位時間 離崗情況

曆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工作單位 從事工作 擔任職務 證明人

崗位變動 崗位名稱 變動時間 變動方式 變動說明

教育培訓 培訓

方式 起始

時間 結束

時間 培訓

期限 所學

專業 培訓單

位名稱 培訓

內容 培訓

經費 培訓

結果

專業技術 專業技術

資格名稱 取得

方式 取得

時間 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名稱 聘任開

始時間 聘任終

止時間 聘任

單位 審批

單位

工資變動 原工資

金額 現工資

金額 變動批

準時間 變動級數 變動

金額 調資時間 變動依據文件

獎懲情況 獎懲種類 獎懲日期 獎懲原因 獎懲批準

單位 解除處分

日期 解除處分原因

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姓名 與本人

關係 出生日期 工作單位 用工性質 政治

麵貌 聯係

電話

附件2

XX煤礦職工調出離礦清單

姓名: 用工性質: 原單位:

本單位: 服務公司:

政工科: 機電充燈房:

礦醫院: 計生辦:

行辦(檔案室:)

財務科: 人勞科:

注:離礦清單須由單位主管簽字,加蓋公章。

企業年金管理標準

QG/XQ0420-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規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號、《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3號、《河南省國資委關於省管企業試行企業年金製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豫國資分配[2008[5號、《永城煤電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試行辦法》永煤社保[2004]270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冊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的企業年金的征繳、給付及其它內容,適用於對上述內容的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企業年金征繳範圍

1.與集團公司有正式的勞動合同關係,試用期滿,並正在認真履行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全部義務。

2.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時履行了繳費義務。

(二)資金來源和繳費

1.企業年金所需要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2.由企業承擔的企業年金費用在國家和省規定的列支渠道中支付,企業繳納的費用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企業和職工人人繳納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3.職工個人繳納

(1)職工個人當年的繳費數額從當年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為一繳費年度。按照崗位與級別相結合的原則確定繳費數額,並隨著崗位的變動而確定繳費數額的變動,每年核定一次。行政級別與技術級別以有關任職文件為依據,行政級別與技術級別在繳費上按照就高原則執行。行政級別與技術級別由主管行政與技術的部門界定。

(2)新參加工作,從集團公司外調入的職工(不含試用期內)、轉業及退伍軍人,從本人起薪的次月起繳納企業年金。

(3)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4.企業繳費

企業每月按職工個人的崗位及工齡為每個職工繳納企業年金:

(1)企業每月按職工個人的崗位與級別繳納企業年金;

(2)企業每月按職工個人的工齡繳納的企業年金為:

工齡為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為90元;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為110年;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為130元;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者為150元。

(三)企業年金組成

1.職工個人繳費;2.企業繳費;3.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四)企業年金個人賬戶

1.職工個人和企業繳納的企業年金,按月分別彙計入企業年金賬戶。企業年金實行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

2.因職工原因,致使工資中無法扣繳個人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在對等月份起停止繳納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不予記錄,以後也不再予以補繳、補記。

3.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每年按淨收益率計入個人企業年金賬戶,其中個人繳納部分和企業繳納部分分別計算。

4.職工在集團公司內部調動工作時,企業年金賬戶關係隨同轉移,不轉移賬戶基金。

(五)企業年金給付

1.享受企業年金待遇的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因病、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辦理病退或退職手續的,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賬戶中一次或分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不得從本人企業年金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1)按個人企業年金賬戶積累額一次性領取的,由本人申請,企業年金理事會辦公室予以辦理支付手續。

(2)按個人企業年金賬戶積累額分期領取的,由本人申請選擇5年、10年等額分月支取個人賬戶年金。選擇5年領取的,前5年逐月按1/60支取,剩餘額一次性支取;選擇10年領取的,前10年逐月按1/120支取,剩餘額一次性支取,企業年金理事會辦公室予以辦理支付手續。

3.職工申請並經組織批準調出的,個人企業年金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新單位尚沒有實行企業年金製度的協商確定年金支取方式。職工合同期滿後離開本企業的,個人企業年金賬戶可以隨同轉移或協商確定年金支取方式。出國定居人員的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職工個人。

4.職工因個人原因與本公司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個人企業年金賬戶中個人繳納部分及收益歸職工個人;其企業繳納的年金部分收益部分個人則不再享用。

5.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個人年金賬戶金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上年7月至次本年6月的平均工資;

2.本年在冊的勞動合同製、企業合同製職工人數及扣繳標準。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職工個人年金台帳(包括姓名、工作單位、個人累計扣繳金額、企業累計補助金額及個人賬戶累計金額等);

2.其他所需輸出的資料等。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管理標準

QG/XQ0421-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規定了在冊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治療期間的工資支付及其它內容,適用於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工資支付的業務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關於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業(指集團公司、下同)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企業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滿5年及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企業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滿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滿10年及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滿15年及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滿30年及3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2.根據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延長醫療期。

(二)關於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工資支付規定

1.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休息治療在6個月(含6個月)以內者,按下列規定發給病假工資:

執行原所在崗位的崗位工資及年功工資。其中崗位工資根據工齡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齡在2年以下(含2年)者,按60%計發;

(2)工齡在2—4年以內(含4年)者,按70%計發;

(3)工齡在4—6年以內(含6年)者,按80%計發;

(4)工齡在6—8年以內(含8年)者,按90%計發;

(5)工齡在8年以上者,按100%計發。

2.轉入勞保管理手續及待遇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停工休息治療期超過6個月時,停發病假工資,按規定轉勞動保險項下發放疾病救濟費。

(1)長期患病、非因工負傷人員在治療終結後,須由單位寫出書麵申請並出具證明,經主管礦長簽字,醫院出具病、傷情況(屬職業病需轉入勞保管理的,還必須出示市級以上職業病鑒定委員會二級以上證明),經礦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報礦批準後,方可按勞保待遇執行。

(2)轉入勞保管理的因病、非因工負傷人員自批準之日起,其工資福利待遇由人勞科統一管理。以上人員工資由礦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按月支付。

(三)過程管理

1.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登記

(1)登記要求:要有相關醫院等證明材料。

(2)工資結算要求:按照礦當年工資方案的要求準確地計算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工資。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職工姓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時間、治療時間、負責治療醫院等);

2.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結算辦法;

3.其他需要輸入的相關信息。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包括姓名、工資金額、發放時間等);

2.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人員的統計台帳(包括職工姓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時間、治療時間、治愈時間、負責治療醫院等);

3.其他所需輸出的資料等。

財產清查管理標準

QG/XQ0422-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99]24號、《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2006]33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貨幣資金、債權債務、存貨、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等清查內容,適用於對上述項目的清查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現金的清查

1.由財務科負責,通過實地盤點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額,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麵餘額進行核對,以查明盈虧情況;

2.庫存現金清查的時間:一是出納員負責每日下班前清點,並編製《庫存現金盤點表》,由監盤人員和出納員簽字後存檔;二是財務科采取不定期清查,一般是每周進行一次,由財務科長主持,出納人員和監盤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束後,根據盤點結果填製《庫存現金盤點表》,由監盤人員和出納員簽字後存檔。

(二)銀行存款的清查

1.由財務科負責,采用與集團公司內部銀行核對賬目的方法進行。在同內部銀行核對賬目之前,應先詳細檢查本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正確性和完整性,然後根據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核對完畢後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存檔;

2.銀行存款的清查每月一次,必須在次月10日前核對完畢,同時,每季度與內部銀行麵對麵核對一次;

3.《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必須由出納以外的財務人員編製,由會計主管審核。

(三)債權債務的清查

1.由財務科和業務經辦部門共同負責,若債權債務過多或長期未能清查,應由專人對債權債務進行集中清理,以防止呆賬、壞賬的發生;

2.清查應收款項、預付款項時,財務科要與客戶或供應商逐一進行核對,對有爭議的債權債務要認真清理、核定,重新明確債權債務關係,對長期拖欠的款項,要明確責任,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清查個人借款,要每月進行一次,對於借款人既不說明原因又不及時清賬,財務科有權從其工資中扣回,並收取10%滯納罰款;

4.除個人借款外,債權債務的清查一般一年全麵核對兩次。

(四)庫存商品煤的清查

1.清查時間在每月的最後一天,由公司企管部、財務部、計劃部、生產部及礦財務科負責人、礦(廠)企管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責,主要運用技術推算法,確定財產的實際存量;

2.對清查盤點結果要編製《煤炭產品盤點彙總表》,正確反映庫存商品煤的賬存和實存數量以及盤盈、盤虧數量,並說明盤盈、盤虧的原因。

(五)供應部門倉庫材料的清查

1.每月結賬之前,由財務科、企管科負責,運用實地盤點法或技術推算法進行局部清查(貴重物資應逐一清查),準確確定庫存材料的實際數量,將盤點數量與賬麵結存數量相核對,發現賬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2.清查過程中注意庫存材料的質量以及卡片和實物是否對應,發現黴爛變質和毀損的物資、超儲積壓的物資以及卡片和實物不符的物資,應及時查明原因;

3.清查結束後,編製《庫存材料盤點表》,正確反映庫存材料的賬實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閑置材料,供應科查明原因後報財務科,經礦領導審批後及時上報龍宇國貿,統一調配處置,財務科根據調配結果作出賬務處理。

(六)二級庫材料和施工現場堆放材料的清查

1.每月20日,由供應科、財務科、企管科負責,區隊有一名材料員陪檢,分小組全麵實地清查。對於二級庫存放材料,運用實地盤點法準確確定庫存材料的實際數量,與領料單進行核對,發現賬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對於施工現場堆放材料清查的重點是:有無材料浪費現象;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材料碼放是否整齊;廢舊物資是否及時升井等;

2.清查過程中注意庫存材料的質量以及卡片和實物是否對應,發現黴爛變質和毀損的物資以及卡片和實物不符的物資,應及時查明原因;

3.清查結束後,由供應科對清查結果進行評比,並盡快拿出獎懲意見,在調度會上通報。

(七)固定資產的清查

1.每年至少在年終決算前清查一次,由財務科、歸口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負責,深入現場逐項盤點清查,核對固定資產實存數與賬麵數額是否一致、核對設備存放地點與賬麵記錄是否相符。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或毀損的,要認真記錄,查明原因,弄清責任,妥善處理;

2.檢查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及維護情況。要弄清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使用不當的情況;有無保管不妥、維護不夠精心的情況;管理製度有無不完善之處。發現不需用或長期閑置的設備,應由機電科和財務科結合登記造冊,經礦領導審批後及時上報集團公司職能部門(機電部、龍宇國貿)統一調配處置;發現毀損的設備,要建議及時修複,保證設備完好;發現報廢的設備,應查明原因,立即辦理報廢手續;

3.對清查盤點的結果,要編製《固定資產清查報告表》,正確反映固定資產的賬存、實存數量和金額以及盤盈、盤虧、報廢的數量和金額,並說明盤盈、盤虧、報廢的原因等情況。

(八)在建工程的清查

除年終決算前清查一次外,項目竣工決算前必須進行清查盤點,由財務科、企管科共同負責,準確核對工程完成進度與工程結算價款是否相符,檢查是否存在應轉而未轉入固定資產結算的工程項目。

(九)低值易耗品的清查

年終決算前必須進行一次,由財務科、歸口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負責,清查結束後應編製《在用低值易耗品盤點表》,正確反映低值易耗品的數量,並建立低值易耗品備查賬。

(十)銀行借款的清查

年終決算前必須進行一次,由財務科具體負責,分別與貸款銀行(包括集團公司內部銀行)發放的貸款卡逐一進行核對,清查結束後編製《銀行借款核對表》。

(十一)年終財產清查

1.清查盤點截止期限:

各類財產物資一律以每年11月30日止的賬麵數字與實際盤點數為準,凡提前或拖後截止盤點時點的數字,一律按11月30日的數字軋齊。編製年度會計決算時,隻需調整12月份的發生額即可得出全年的清查盤點數字。

2.固定資產的清查及分工:

(1)財務科負責固定資產清查盤點的組織領導;

(2)機電科負責礦生產用、非生產用機器設備的清查盤點工作;

(3)行政辦負責辦公設備及礦領導使用車輛的清查盤點,服務公司負責通勤車輛的清查盤點;

(4)企管科負責礦房屋、建築物的清查盤點;

(5)各職能科室及固定資產管理使用部門要密切配合。

3.流動資產的清查及分工:

(1)財務科負責流動資產清查盤點的組織領導,並負責財務賬目與各倉庫實物的核對及債權債務、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的清查核對工作;

(2)供應科負責倉庫物資的清查盤點(包括在庫低值易耗品);

(3)機電科負責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點;

(4)礦行政辦負責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點。

4.在建工程的清查盤點:

企管科負責所管轄的在建工程清查盤點,已完工項目要造冊登記,做出竣工決算,報財務科進行賬務處理。

5.清查盤點的具體步驟和要求:

(1)財務科要在進行財產清查之前,將有關賬目登記齊全,結出賬麵餘額,並抓緊與相關部門核對賬麵數字,確保於12月10日前將截至11月30日的賬目全部核對完畢,做到賬簿記錄完整,計算正確,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為財產清查提供正確可靠的賬麵記錄依據;

(2)物資管理部門和保管人員,應及時將截止到清查日止的所有經濟業務,辦好出入庫手續,全部登記入賬,並結出餘額。對所保管的各種財產物資,應整理排列整齊,掛上標簽,標明品種、規格和結存數量,以便盤點核對;

(3)財務科和物資管理部門要準備好清查盤點用的計量器具和各種表冊;

(4)物資管理部門所管轄的財產物資,都要在日常永續盤點的基礎上進行全麵盤點。以件計量的物資,要逐件盤點;以重量計量的物資,該過磅的過磅,需打方測量的要反複核準;屬計量罐內的液體物資,要反複測量,準確計算。對盤點實物中發現的數量、質量等問題,要查明原因,填寫《盤盈、盤虧、毀損登記表》,拿出處理意見。在盤點中一律不得以估計數量代替實物盤點,一經發現將對責任者作嚴肅處理,同時,堅決杜絕白條抵庫現象的發生;

(5)財務科要派人員參與各項財產物資清查盤點的全過程;

(6)各部門要根據責任分工,將財產清查盤點資料於12月15前上報財務科,財務科審核彙總後於12月20日前報礦領導審批,經批準後的財產清查報告,於年終決算前按國家會計製度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如因責任02manbetx.com 延誤上報時間,礦要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6.年終財產清查的組織領導。為保證年終財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進行,礦設立財產清查領導小組,組長由礦領導擔任,成員由財務、機電、企管、供應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財產清查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財務負責人兼任,辦公室成員由財務、機電、供應、企管等職能部門的責任人或分管人員組成,相關職能部門和人員要積極配合,做到人員、任務、時間三落實,精心組織,合理安排;如造成此項工作滯後的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給予經濟罰款,按期完成工作任務者給予適當獎勵。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各類資產截止清查基準日賬麵數據;

2.各責任管理部門的資產管理台帳;

3.各項資產的實際盤點數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庫存現金盤點表;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3.庫存材料盤點表;

4.煤炭產品盤點彙總表;

5.固定資產清查報告表;

6.盤盈、盤虧、毀損登記表;

7.在用低值易耗品盤點表;

8.財產清查報告;

9.清查結果上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後的批複,財務科根據集團公司批複所做的相關業務處理。

財務收支審批管理標準

QG/XQ0423-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資金支付的依據、支付審批的流程、預留資金的支出、財務收支原始單據和原始憑證的審簽、備用金的支出及違反財務收支審批流程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罰等標準內容,適用於財務收支審批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財務收支應從礦利益出發,量入為出,應收款項應盡快清收,外部付款在內部銀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在不影響信譽的前提下盡量延遲,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

(二)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資金計劃,負責編製礦月度付款明細表,由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聯簽後作為付款依據。

(三)對外付款時,須由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聯簽審批後(5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由財務科編製預算內大額支出彙總審批表,經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聯簽後交集團公司財務部領導批複),方可辦理支付手續。計劃內資金支付,因經營礦長、礦長出差、開會等一人不在時,可授權辦理付款業務(至少保證兩人聯簽)。

(四)生產經營急需動用預留資金時,須由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研究、聯簽後財務科方能付款。財務科堅持資金使用額度不得超過集團公司批複預算數的原則。

(五)財務收支原始憑證應由礦長或經營礦長簽批後,並經稽核人員進行審核後方可進行收支。

(六)對借款單、報銷單等需簽批的原始單據,均要有完整嚴格的簽批過程,任何人不得越權簽批。

(七)對零星備用金的管理執行“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否則,領導簽批後的借據財務科有權拒付。

(八)越權簽批或不履行正常手續違犯財經紀律,給礦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經濟責任,嚴重的可開除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九)監察部門有權對發生過的收支事項進行複審,並提出意見供財務科把關,嚴重問題可直接以書麵形式報告礦長或經營礦長,在調度會上通報。

(十)公司審計部不定期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複查,對於不合手續的收支業務及時通知礦財務科長及礦領導,責令糾正,對於給礦利益造成損失的,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礦上報集團公司的資金支出預算;

2.集團公司批準的資金計劃;

3.XX煤礦月度付款明細表;

4.供應商提供的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

5.XX煤礦內部職工報銷的各種合法原始票據;

6.XX煤礦內部職工出差需要借款的借款審批單。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經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聯簽的付款審批單;

2.經相關領導簽批後的職工借款審批單和各種報銷票據;

3.財務收支的各記賬憑證。

成本管理標準

QG/XQ0424-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99]24號、《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2006]33號、《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2006]41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成本管理組織機構及責任製、成本核算範圍方法及程序、成本預算與控製、成本分析考核與獎懲等標準內容,適用於對成本的事前預算、事中控製和事後分析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成本管理組織機構及責任製

1.為加強對成本管理工作的領導,成立成本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礦副職

成員:科室、區隊負責人

2.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建立以體製、機製和操作模式為主要內容的成本管理體係,製定成本管理辦法和措施;

(2)製定成本核算辦法,建立成本分析報告製度,製定成本考評辦法;

(3)有計劃地對成本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對成本歸口科室、區隊成本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並根據考評結果進行獎懲。

3.分清責任,明確任務,按照礦領導、科室、區隊在成本管理體係中承擔的不同職責,建立三級成本管理層次:

(1)礦領導班子為決策管理層,負責成本管理體製、考評與獎懲辦法的製定;

(2)成本歸口管理科室為控製層,主要任務是:落實批準的成本預算,進行指標內部分解;完善成本管理責任製,製定內部成本控製措施;對歸口成本管理情況進行具體分析、考核和評價,將區隊成本執行結果反饋給企管科;做好本科室歸口管理範圍內成本費用的監督指導工作;

(3)區隊、班組為執行層,主要任務是認真執行責任成本預算,進行責任成本核算,嚴格控製成本支出,保證成本管理目標的完成;

(4)企管科、財務科為成本管理責任部門,各區隊與有關科室要認真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做好成本管理具體工作,保證本單位成本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成本核算範圍、方法和程序

1.根據財務製度規定的成本列支範圍,按照集團公司一體化運作的特點,由財務科負責對原煤製造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等納入一個核算體係。

2.根據國家會計製度及集團公司的成本管理規定,結合現行政策及煤炭企業的實際情況,特規定成本費用開支範圍規定如下:

(1)材料費: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各種材料、備品、配件、燃料、動力、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2)職工薪酬:包括集團公司批複包幹工資、為職工實際發放的福利費、為職工上繳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職工薪酬。會計人員負責按不同類別進行正確分配:礦井下采煤、開拓、掘進、運輸、機電及地麵生產人員工資,直接列入原煤生產成本;非生產性輔助單位人員工資列入製造費用;管理人員工資列入管理費用;

(3)電費:按集團公司供電處轉入的供電數量及結算價格,由機電科按電力消耗單位、部門進行分配,月末編製“電力成本分配表”,財務科根據分配結果將電費計入相應的成本費用項目;

(4)折舊費:列入成本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是指除礦井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按規定的固定資產個別折舊率,采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按月提取。閑置一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應予以封存,停止計提折舊。折舊方法一經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變更;

(5)維簡費、安全生產費用:按實際產量與國家規定標準提取(目前維簡費8.5元/噸,安全費用15元/噸);

(6)修理費:生產設備修理費;

(7)地麵塌陷補償費:因采掘造成的塌陷區賠償與征遷複墾費用;

(8)製造費用:包括:為生產服務的地麵人員、區隊管理人員的工資薪酬、物料消耗、按公司規定計提的各項費用、設備租賃費、支付金瑞公司的勞務費等;

(9)期間費用: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

3.成本核算方法及核算程序:

(1)正確劃分各種費用支出的界限

1)劃清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營業外支出的界限;

2)劃清產品製造成本與期間費用的界限;

3)劃清本期產品成本與下期產品應負擔的費用界限;

4)劃清各種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5)劃清本期完工產品與期末在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2)正確選擇成本費用核算方法

原煤產品因品種單一,又無在產品,按品種法進行成本計算,即當月歸集的原煤成本,按照當月的原煤(包括末原煤、入洗原料煤、自用煤)產量,平均分配核算。

(3)遵循正確的成本核算程序

1)日常對費用進行確認,確定產品成本的核算範圍;

2)將應計入當期產品成本的各種費用要素進行歸集,月末按照原煤產量平均分配原煤成本。

4.按照煤炭生產過程進行成本管理及核算:

為切實有效降低成本費用支出,要加強對煤炭生產過程的成本管理,強化對綜采、掘進、回采、排水、通風、巷修、提升、運輸等各生產過程所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電費及其他直接費用的管理與核算。

(三)成本核算與控製

1.成本預算是全麵預算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科、企管科是成本預算的責任管理部門,要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原則編製成本預算(原煤生產成本計劃、期間費用預算)。根據下達的生產計劃重點編製可控成本預算。

2.依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成本指標,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將指標分解落實到責任科室、區隊,並由各相關職能科室歸口管理和考核,每月28日前編製月度成本預算。

3.對成本預算要實行事前控製、動態管理,利用精細化管理信息係統,重點做好對材料、職工薪酬、電費、管理費等可控成本的控製。強化控製機製和手段,加強信息反饋,及時發現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確保成本控製目標實現。

4.成本費用控製的主要方法:

(1)抓好成本預算指標的分解工作,把經濟責任製落實到崗位和職工個人;進一步完善內部市場化管理機製,同步開展內部經濟核算,成本指標落實到哪一級,核算就到哪一級,形成礦、區隊、班組核算係統閉環運作,從而迅速及時的計算成本費用差異,並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確定責任歸屬,借以糾正偏差,評價和考核業績。

(2)對有關涉及生產接替、安全生產的大項成本支出,必須進行經濟論證,並編製單項成本專用預算,經批準後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應本著節約挖潛、回收複用的原則,統一安排,對各項費用嚴格控製,實行節獎超罰。

(3)應特別注意加強生產過程成本控製,從源頭降低消耗,尤其是要加強材料、電費、工資成本等項目的管理。

1)材料管理:

①要嚴把材料采購關,嚴格按照物資采購管理要求進行采購,實行招標采購,規範采購行為,降低采購成本;

②對材料費用按係統實行切塊管理,把材料消耗指標承包給責任科室,責任科室再按生產作業計劃分解落實到各基層單位;

③根據不同的生產作業情況和特點,本著“先進、合理”的原則,製定不同的消耗定額,結合生產作業計劃每月下達材料消耗計劃,對不受任務、產量、進尺影響的單位每月核定材料消耗限額;

④嚴格限額領料製度。計劃內領用的各種材料、配件,由分管領導審批;超計劃領料必須由礦長審批;

⑤對大宗批量材料的投入,要堅持“先算後幹,效益優先”原則,做到決策科學,投入合理;

⑥對材料消耗要實行跟蹤管理,供應、企管、財務等部門每月要對區隊井下現場及二級倉庫進行盤點檢查,杜絕浪費現象;

⑦積極倡導生產技術人員應用、推廣生產新工藝、新方法,對降低成本、減少材料投入效果明顯的單位要給予獎勵;

⑧嚴格材料消耗計劃考核,做到每月考核每月兌現;

2)工資管理:人勞科負責對生產經營環節進行科學的定編定員,製定先進合理的勞動工資定額,優化勞動用工製度,積極實施減人增效,嚴格按照內部市場運行結果辦理月度工資結算手續;

3)電費管理:機電科要加強對風機、主排水泵、壓風機、提升機、皮帶機等大型設備的用電管理,做好避峰填穀工作,提高功率因數,減少無功消耗,合理配置設備,克服“大馬拉小車”現象,推廣有效節電措施,進行高效低耗設備改造;

4)修理費的管理:租賃設備礦負責運送,修理費由租賃站承擔;非租賃設備以礦自修為主,需外委維修的設備,機電部門要嚴把期初拆檢、中檢、竣工驗收等環節的質量監督,實行外委預算製和維修質量追究製,保證修複質量,減少費用支出。

(4)加強對非生產性支出預算管理與控製。嚴格執行《非生產性支出管理辦法》,對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會議費、行政車輛維修、非生產性材料消耗等實行預算管理,將預算指標分解到歸口管理部門。財務科為責任管理科室,負責對歸口管理部門進行考核與獎懲。

5.堅持以科技創新,降低成本支出。大力推進科技創新,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在生產中的應用,充分發揮職工的創造力,支持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議和創造發明,加大對技改的投入,使科學技術盡快轉化為生產力,促進生產效率的提高、產品結構的優化、成本費用的降低。

6.切實推進成本管理創新,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不斷學習和總結先進的成本管理理念和方法,比如目標成本法、招標采購法、標準成本法、責任成本法、精細化成本法、市場化成本控製等,要在實踐中創造性的應用,並不斷完善,不斷創新。

(四)成本分析考核與獎懲

1.建立成本分析會製度。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成本分析會,在次月10日前提交考核報告和成本分析報告,成本分析的方法主要有:趨勢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等。認真分析當期成本實際完成情況及超支、節約原因,重點對各項政策性增支因素對原煤成本的影響情況、生產地質條件變化對成本的影響情況、生產過程各項工程量的變化對成本的影響情況、采用新工藝、新技術對成本的影響情況進行分析。

2.切實強化成本考核。實行嚴格的成本考核,是落實成本管理責任製的保證。成本考核要以各級成本預算執行主體為考核對象,以成本預算目標為考核標準,通過對預算實際執行情況與預算目標的比較,確定差異並查明差異產生的原因,據此評價各級責任單位和個人的工作業績,並與其相應的獎罰製度掛鉤,使其經濟利益與相應的工作業績緊密相關,以充分調動各級責任單位和個人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整體效益的提高;

成本考核實行分級考核,企管科、財務科每月對區隊、各歸口責任科室進行考核,成本考核要做到“嚴字當頭”,考核結果作為工作業績評價和獎懲的依據。

3.為充分激發各級管理者及員工在成本管理上的主動性,進一步挖掘內部潛力,實現節支降耗,對責任人實行風險抵押製度納入市場化考核,按《市場化考核辦法》考核兌現。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公司和礦下達的各種成本、費用指標;各項成本費用發生的原始憑證。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成本業務處理後的記賬憑證;各種成本費用的台帳及記錄;考核報告和成本分析報告;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及財務狀況說明;會計報表。

儲備資金管理標準

QG/XQ0425-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對備用金、倉儲物資資金的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備用金管理

1.庫存現金。財務科庫存現金不應超過5萬元,超額部分應及時送存內部銀行。

2、要本著節約、合理和規範的原則確定借款額度,定額備用金(小車司機用)不超過5000元,臨時備用金(其他員工用)根據業務需要而定。

3、礦領導應嚴格控製費用支出,從嚴審批借款手續,對借款的用途、金額和出差時間進行嚴格審查;財務科執行“舊賬不清、新賬不借”的原則,加強控製和監督,對明顯不合理或明顯偏高的借款可以拒付。

4、財務科每月對備用金進行一次清理。對於借款人既不說明原因又不及時清賬,財務科有權從其工資中扣除,並收取10%的滯納罰款。

(二)倉儲物資資金的管理

1.按照物資管理的要求,以特準物資儲備、“四防”(防水、防火、防瓦斯、防頂板)物資、專項設備和市場短線物資以及季節儲備物資為界,設定庫存材料儲備定額指標為900萬元。

2.對儲備定額指標內限定的物資,按照A、B、C分類法結合XX煤礦精益管理信息係統進行管理。對消耗量大,占用資金多的A類物資,製定出最高儲備、正常儲備和安全儲備定額,利用係統預警功能定期正常補庫。對B類物資和C類物資要根據曆史消耗情況,結合本單位實際進行合理儲備。

3.保管員要認真、及時地填寫到貨登記及錄入係統,嚴格控製入庫物資數量和質量,做到“四不收貨”,即超最高儲備定額不收;質量不合格不收;不具備 “三證一標誌”要求或相應資質的不收;無采購計劃的不收。

4.財務、企管人員要定期深入倉庫、區隊、車間了解物資儲備和使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結構,減少物資超儲、積壓,提高庫存物資利用率;礦領導要利用精益管理信息係統隨時掌握物資的收、發、存動態;財務科要不定期對倉儲物資進行抽查,對盤盈或盤虧的物資盡快拿出處理意見。

5.嚴格遵守《永城煤電集團公司物資采購業務流程與控製方案》相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越權采購。對應急物資,要及時報告公司相關領導和部門,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程序補報應急采購計劃。

6.充分利用精益管理信息係統,加強係統控製,嚴格物資出入庫手續,杜絕未領先耗、白條發料、已領不耗等不合理現象,使儲備資金得到真實反映。特殊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或生產急用發料時,必須於3日內補辦領料手續。

7.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周密考慮並上報物資需求計劃,對新購置的物資應在60日內投入使用,不得造成新的超儲積壓。

8.要將下達的儲備資金定額指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製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嚴格管理,做好現有超儲積壓和報廢物資的內調和外銷工作。對於超儲積壓物資,在財務科審核確定價格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內控程序由集團公司統一進行內調外銷。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職工借款審批單;各單位上報的物資需求計劃;物資到貨登記及錄入數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現金盤點表;職工借款清繳記錄表;物資收支存資金報表;庫存商品盤點表。

非生產性支出管理標準

QG/XQ0426-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進一步規範非生產性支出管理的若幹規定》永煤控股[2008]69號、《關於嚴格控製非生產性支出、加強資金管理》永煤控股[2008]357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礦非生產性支出組織機構、考核與獎懲等標準內容,適用於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辦公費、行政車輛修理費、非生產性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項目的考核與管理。

三、標準內容

非生產性支出包括: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辦公維修及耗材、通訊費、上網費、書費、報刊費、印刷費等)、行政車輛修理費、非生產性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各指標支出預算明細見附件。

為了降低非生產性支出,加強非生產性支出預算管理,每月25日前責任科室把下月分管的非生產性支出計劃和相關責任人報財務科,由財務科統一彙總製定月度非生產性支出總預算;各責任科室負責製定所管費用的相關管理辦法,財務科按財務製度和各責任科室分管範圍正確歸集各項非生產性支出。

(一)一律不得購買小汽車、各種高檔辦公家具和電腦,不得改建、擴建、新建辦公樓。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配備辦公器具的,不得超過(XX礦辦〔2007〕57號文)規定的辦公器具配備標準,否則財務科不予掛賬付款。

(二)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含公車使用費)、住宿費、考察費,責任科室為財務科。財務科要嚴格按照《XX煤礦(廠)費用報銷管理辦法》(新礦經〔2008〕50號文)執行,對於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三)招待費:責任科室為行政辦和財務科。要嚴格按照《XX煤礦(廠)費用報銷管理辦法》的招待範圍和標準執行。在永城本部需要招待的,經礦長同意後,由行政辦主任按標準統一安排,在永城本部以外招待的,需要請示礦長同意後方可招待,宴請結束後持合法票據由礦長簽批後到財務科按規定程序報銷,不符合報銷程序和財務規定的,財務科不予辦理。

(四)會議費:責任科室為行政辦和財務科。要嚴格控製各類外出會議和考察,禁止借會議之名旅遊,對於各類會議和考察,需經分管領導、礦長批準;本單位召開會議所需費用行政辦擬計劃經礦領導審批,財務科據此付款和報銷。財務科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程序和標準的費用不予辦理。

礦班子成員境外考察、主要領導因公出差,報集團公司董事長批準後方可借款和報銷。

(五)辦公費:責任單位為行政辦、企管科、供應科及財務科。

1.辦公用品由供應科負責,根據《XX煤礦辦公用品管理規定》(XX礦辦〔2007〕57號文)按預算采購、發放;

2.辦公維修及耗材、通訊電話費,報刊費由行政辦負責;

3.印刷品由企管科負責,企管科應製定具體措施,統一管理;

4.財務科負責對以上辦公費用支出按《XX煤礦費用報銷管理辦法》、《XX煤礦辦公用品管理規定》進行嚴格把關,對於不符合程序、財務手續和財務製度要求的,財務科不予付款和報銷。

(六)修理費:行政車輛修理費責任單位為服務公司。服務公司根據車輛維修項目提出申請報告,由礦領導審批後方能到指定維修地點維修,不準私自做主維修,否則,財務科不予付款和報銷。

(七)非生產性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是指除辦公文具用品以外的非生產性材料消耗用品,責任科室為供應科。供應科應編製物品采購預算,采用招議標方式簽訂采購合同;辦公器具要根據《XX煤礦辦公用品管理規定》的配備標準發放;其他非生產性的材料消耗供應科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從嚴核定消耗定額和發放標準,實行定期發放的原則,超額部分或提前報廢的由個人承擔。礦長要嚴把計劃外采購關,對於不合理的采購申請堅決不予簽批。

(八)財務科與行政辦結合,負責建立礦領導班子成員職務消費台賬(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公車使用費、通訊費和境外考察費),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如實上報公司財務部。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集團公司及XX煤礦關於嚴格控製非生產性支出的各種製度、文件;

2.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指標礦製定的非生產性支出預算明細;

3.各非生產性支出項目的原始憑證;

4.責任管理科室提供的月度支出預算。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非生產性支出考核統計表;

2.非生產性支出考核報告;

3.礦班子成員職務消費台帳。

五、標準考核

為加強非生產性支出和資金管理,礦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

成 員:財務科、行政辦、企管科、供應科負責人及服務公司非生產性支出負責人。

管理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財務科,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兼)。

成員:財務科、行政辦公室、企管科、供應科、服務公司等負責非生產性支出和資金管理的相關人員。

(二)考核與獎懲

1.非生產性支出預算列入礦生產經營月度計劃,每季度按月度預算累計考核,季度結束後10日內將非生產性支出考情況分類彙總,12日由財務科組織相關科室參加召開非生產性支出考核會議,出具考核報告報領導小組批準;

2. 對各項費用較計劃節支的,根據每季度節支比例並參考絕對節約額對責任科室相關人員按下述標準獎勵:較預算節支5%以內(含5%)的對責任科室負責人獎勵500—1000元、相關人員200—400元,節支5%—10%的分別獎勵1000—2000元和400—800元;獎勵比例隨節支比例而遞增,造成超計劃列支的,根據超支情況對責任人給予對等的懲罰。年末,較全年預算節約的,根據預算額度按節支額的5%—10%對責任科室給與獎勵,較全年預算超支的對責任科室給與對等懲罰;

3.責任科室負責人是非生產性支出控製的直接責任人;

4.非生產性支出的獎懲考核以財務科統計數據為準,由財務科按季度進行統計,報領導批準後,對各責任人進行獎罰。

附件

XX煤礦非生產性支出預算明細表

單位:萬元

序號 項 目 責任科室 年度計劃 備 注

一 差旅費 財務科 差旅費、公車使用費、考察費

二 招待費 行政辦、財務科 煙、酒、水果、餐費

三 會議費 行政辦、財務科 本單位會議費用及外出會議費用

四 辦公費

1 辦公用品 供應科 僅限辦公使用文具

2 辦公維修及耗材 行政辦

3 通訊電話、上網費 行政辦

4 書、報刊費 行政辦

5 印刷費 企管科

五 車輛維修 服務公司 僅限行政公務用車

六 管理用材料及

低值易耗品 供應科 除辦公文具用品以外的辦公

器具等非生產性材料消耗用品

合 計

備注:每年支出預算數根據集團公司下達指標和滿足礦生產經營管理而調整。

費用報銷管理標準

QG/XQ0427-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永城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差旅費開支標準及報銷管理辦法》永煤辦[2005]145號、《公務用品管理辦法》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務用品購置與報銷、差旅費報銷辦法、業務招待費管理報銷辦法、電話費管理報銷辦法、其他費用報銷管理、報銷注意事項及各項要求等標準內容,適用於對上述費用項目的報銷業務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公務用品購置與報銷

1.公務用品範圍

(1)公務用交通工具:小轎車、15座及以下麵包車。

(2)辦公設備:計算機(包括台式、筆記本、服務器)、打印機(2000元以上)、複印機、傳真機、空調、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等。

(3)辦公器具及消耗品:辦公桌椅、沙發、書櫃、文件櫃、計算器、電話、文具耗材等。

2.公務用品購置申請

(1)公務用交通工具購置申請:由礦行政辦公室提出申請報告,報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由集團公司董事長審批。

(2)辦公設備購置申請:各單位需用辦公設備時,先提出申請報告,詳細注明所購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經單位領導和礦長審批後,由礦行政辦公室向集團公司提出申請報告,報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經領導審批。

(3)辦公器具及消耗品購置申請:辦公桌椅、沙發、書櫃、文件櫃、計算器、電話等,由各單位提出申請報告,詳細注明所購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經單位領導和礦長審批後,礦供應科或行政辦公室列入當月采購計劃辦理采購事宜。辦公耗材及文具消耗根據《XX礦辦公用品管理辦法》(XX礦辦〔2007〕57號文)按預算采購、發放。

3.購置實施

經辦人員按辦公用品使用規定標準,比質比價,擇優選購。大宗公務用品的采購,堅持招投標采購動態管理原則,履行合同契約製度,明確質量、價格和服務等要件,規避商業風險。采購部門嚴格按申請報告的批準範圍及預算範圍購置,超出部分財務不予報銷結賬。

4.報銷、結算規定

供應科、行政辦公室按發票或購物清單,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別辦理購買、驗收、入庫、出庫手續,經本單位領導、礦領導審批後,財務科辦理報入賬手續。對交通工具及辦公設備,財務科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卡片登記,辦公設備及辦公器具礦行政辦公室及時辦理使用台賬登記。財務人員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報銷程序規定的,財務科不予受理。

(二)差旅費報銷辦法

1.所有人員因公出差實行出差派差單製度,出差派差單由分管礦領導和礦長審批。

2.出差人員住宿標準和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住宿標準(見附件)

(2)乘坐交通工具等級標準(見附件1)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出差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辦法(報銷時,必須附有領導批準的派差單),住宿費按相應標準,憑正式住宿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或超過標準的部分均不予報銷,低於標準的部分不再補貼。

2)因工作需要,礦級人員出差,隨行一人可按礦級標準執行,如隨行兩人以上,按各自相應的住宿報銷標準執行。

3)乘坐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淩晨七點之間,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4)出差人員應合理安排行程,在時間允許情況下,應盡量選擇除飛機之外的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席的,必須經礦長批準。

5)市內交通費及電話費補助標準。出差人員出差期間,不分職務,在縣級市以上城市,每人每天補助市內交通費10元,在直轄市和經濟特區,每人每天補助市內交通費20元,包幹使用,不再憑據報銷;乘坐飛機的,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據實報銷。出差期間因公發生的電話費,可按每人每天10元標準補助(單位負擔移動話費的人員除外),不再憑據報銷。

6)下列人員不實行交通費包幹辦法

①到外地參加培訓、學習和參加會議的人員,在其培訓、學習和參加會議期間不補助市內交通費。

②礦級人員出差,必須乘坐出租車時,不再補助市內交通費。

③自帶交通工具的人員不計發市內交通費。

3.出差人員生活補助標準

(1)出差人員出差夥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宿, 每人每天補助標準:一般地區30元,直轄市和經濟特區40元。補助天數依據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2)對於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在路途期間夥食費用較高等原因,在路途期間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不含12小時)的,可憑車票每滿12小時,加發30元夥食補助費。

(3)對乘坐火車符合表二的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座位票價(另外加收的空調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的下列比例計發:

對乘坐火車慢車和直快列車的,分別按慢車和直快列車硬席票價的60%計發補助費;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硬席票價的50%計發補助費;坐空調型特快列車的,按票價的30%計發補助費。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超過6個小時的,每人每天按“3.(1)條”規定的標準,加發1天的夥食補助費。

(5)經批準到外地治病(休養)的職工,可報銷到達治病(休養)地往返路途間的交通費(包括往返路途期間的市內交通費),不報銷夥食補助費;職工因工傷在外地治療期間,每人每天補助4元;對經批準護理工傷人員的家屬的生活補助費,護理期間不超過半年的,視同正常公出人員的標準執行,超過半年的,減半執行。

(6)經批準參加外出學習一個月以內的人員,每天給予25元的生活補助,學習期間不再享受10元的市內交通補助。

(7)經批準參加外出學習一個月以上至一年以內的脫產崗位培訓學習,在省外市區的,每人每天補助夥食費10元,不發市內交通費補助;在省內市區的,每人每天補助夥食費8元,不發市內交通費補助。

(8)學製一年以上的脫產學習人員,在省外市區學習的按實際住校天數,每天給4元的生活補助費,不發市內交通費補助;在省內市區學習,每天給2元的生活補助費,不發市內交通費補助。

(9)汽車司機出車夥食補助費,按車公裏補助的辦法進行補助。

(10)職工調動工作的差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參加會議、學習、產品驗收、鑒定、評比和小型調查研究會的人員,其夥食補助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由主持單位支付的、會議、學習通知上注明繳費標準含食宿費的,不再給予夥食補助和報銷住宿費(報銷時,必須附學習、會議等通知)。

4.職工因公到鄭州、北京出差的規定

(1)職工因公到鄭州、北京出差,實行入住申請單(一式兩聯)製度,入住申請單由分管領導和礦長審批。

(2)工作人員因公到鄭州市區、北京市區出差的,必須憑XX煤礦入住單,在集團公司駐兩地辦事處辦理住宿事宜,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犯(參加集中安排食宿的會議除外)。

(3)工作人員入住兩地辦事處辦事完畢離開時,由辦事處在入住申請單上核準住宿時間,在住宿結算單上簽字,並加蓋辦事處公章。

(4)集團公司駐鄭州、北京兩地辦事處的住宿收費標準均為:50元/天/人,出差人員在兩地辦事處就餐,按兩地辦事處規定執行。

(5)礦級以下人員因公入住兩地辦事處,可借用辦事處備用的自行車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者可乘市內公交車),借用的自行車如有丟失,個人負責賠償。礦級人員因公入住兩地辦事處,可使用備用的小汽車辦理業務,計費按實際發生的公裏數簽單,收費標準按集團公司機關車輛使用收費標準執行。

(6)因公出差到鄭州、北京參加會議的,憑會議通知單、住宿發票報銷,生活補助和市內交通補助標準按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7)如辦事處客滿,可持辦事處開具證明及外住宿發票到財務科報銷。

(8)兩地辦事處每月憑自留的入住申請單和其他簽單,經礦領導及各入住人員複核後,到財務科辦理對賬、轉賬結算業務。

5.職工休探親假必須經人勞部門審批,財務科根據人勞科批準的時間和地點報銷往返路費(火車隻報銷硬座費用,輪船隻報銷三等艙及以下費用),一年一次探親假根據符合規定的票據全額報銷,四年一次(探父母)報銷扣除本人基本工資的30%部分,不發給生活補助和市內交通補助。

6.因公到境外出差的,在境內的部分按本辦法執行;在境外部分,其差旅費開支標準和報銷管理辦法依據財政部、外交部聯合下發的《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7.差旅費報銷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憑批準的出差派差單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加蓋單位公章由會計人員審核,經本單位領導和礦長對票據進行審批後,到財務科按上述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2)司機報銷外出過路、過橋費、住宿費及臨時性修理費用,憑批準的派車單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加蓋單位公章,由主管領導(行政車輛由行政辦公室主任)和礦長對票據進行審批後,到財務科按上述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不符合報銷程序和財務製度規定的,財務科不予報銷或結轉。

8.司機出車補助及油料消耗管理辦法

(1)行政及通勤車輛實行專人專車,油耗定額的管理辦法,每月底由行政辦公室、調度室、企管科、財務科、服務公司聯合負責抄表,根據當月油價、油耗定額向司機結算油款。

(2)司機應根據季節的變化,加注不同標準號的油料,如因油質影響正常通勤或車輛損失的將追究司機的行政及經濟責任。

(3)司機每次加油應開具正規發票,月底交服務公司核算員彙總後,隨結算單交財務科,否則不結算油款。

(4)按礦規定停放指定地點,根據班次對行駛公裏數進行考核。

(5)駕駛員出車補助為:

1)通勤車輛(包括保衛科車輛司機)每人每月300元。

2)行政車輛按當月所跑公裏數折算,每公裏0.1元。

(6)車輛百公裏油耗核定表(見附件2)

(三)業務招待費管理報銷辦法

1.在公司本部因公招待時,按照“節儉、務實”的原則,原則上考慮在礦小食堂就餐,集團公司人員下礦一律安排工作餐;確需外出招待,經請示礦長由行政辦公室安排在永煤中州賓館、先帥之星快捷酒店、龍宇大酒店等定點酒店就餐,招待標準根據被接待人員級別酌情安排;同時,經辦人在辦理簽批手續前應在結算單據上注明來賓單位、就餐人數、職務、招待事由、主陪人員、批準人員等相關信息。

2.職工因公出差需要招待時,必須向本單位領導和礦長請示後,方可招待,招待標準同本條第一款相關規定。

3.業務招待費報銷程序:定點酒店的招待費用,酒店人員持餐費簽單定期與行政辦公室核對,經礦長審批後,財務科辦理結算手續;外出及零星招待費用必須經本單位領導、礦長審批後,方可憑據到財務科按規定報銷。不符合報銷程序和財務規定的,財務科不予報銷。

(四)電話費管理報銷辦法

1. 辦公電話費:實行限額控製,財務科每月代交話費,各單位(不包含區隊)、部門按限額標準控製,超支部分全額從單位、部門工資中扣罰。辦公電話費標準如下:

礦正職 150元/月

礦副職 120元/月

礦副總(助理)   100元/月

科室的電話費實行限額管理,製定以下限額標準:

供應科 100元/月

經營科室 80元/月

生產及政工科室 60元/月

2.家庭電話費實行限額控製單位代繳,範圍及報銷標準為礦班子成員 60元/月(在集團公司家屬區以外居住,年末統一以現金的形式給予補助)。

3.手機話費:手機費用實行包幹使用,節約可累計使用,超支由個人負擔,話費由行政辦公室代繳。範圍及標準如下:

礦正職 200元/月

礦副職 180元/月

礦副總 150元/月

(五)其他費用報銷規定

各單位發生的除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以外的其他費用,必須憑符合財務、稅務製度規定的正式發票,由本單位領導、礦長審批後,到財務科辦理報銷手續。不符合報銷程序和財務製度規定的,財務科不予辦理。

(六)報銷注意事項及各項要求

1.時間要求。各單位發生的各項費用原則上應於費用發生兩個月內到財務科辦理入賬手續,年末必須將當年發生的管理費用全部處理完畢。否則,財務科不予辦理。

2.根據國稅發[2008]80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增值稅專用發票單位名稱應填寫“永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各種普通發票單位名稱應填寫“永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XX煤礦”,以上名稱不得簡寫,否則不予報銷。

3.手寫或機打普通發票應由出具單位將所有項目填寫完整(手寫或機打住宿發票,一定填寫住宿天數、人數、住宿標準,不能漏項),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印章不清晰、發票有塗改或項目填寫不完整不予報銷。

4.定額發票應蓋有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印章不清晰、項目有塗改或填寫不完整不予報銷。

5.報銷人員持報銷單據應先到財務科經財務人員對發票審核、整理粘貼後再由領導審批。凡不符合財務要求及粘貼不標準的,需按會計製度的規定更正、補充,方可報銷。

6.到鄭州出差辦理公務的人員,原則上在鄭州辦事處住宿,若辦事處無房間住宿,可在市內以下賓館的普通標準間住宿:中州快捷酒店、金河賓館、友誼飯店。

7.報銷會議費或培訓費的人員,必須持有上級下達並經礦領導批準的會議通知或培訓通知,通知內容須與報銷費用相符,否則財務科不予報銷。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公務用品采購的原始憑證;各單位職工報銷的各項原始憑證;各費用項目開支範圍和標準。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費用報銷的記賬憑證;非生產性支出考核報告。

附件1

住宿費等級標準表

金額/單位:元/天

出差地

職務 一般地區 特殊地區

縣(市)及其以下 市地及其以上 深圳、珠海、廈門、海南、北京、天津、上海、重慶

礦(廠)班子成員 120 160 230

副礦級以下人員 90 120 180

附件2

乘坐交通工具等級標準

項目

職務 火車 輪船 飛機 其他交通工具

礦班子成員 硬臥及以下 三等艙位 普通座位 據實報銷

副礦級以下人員 硬臥及以下 三等艙位 同途火車硬座標準 據實報銷(不含出租車)

附件3

車輛百公裏油耗核定表

序號 車輛名稱 百公裏核定油耗 油料 備 注

1 1號通勤車 33 柴油

2 2號通勤車 31 柴油

3 3號通勤車 35 柴油

4 4號通勤車 33 柴油

5 5號通勤車 37 柴油

6 6號通勤車 37 柴油

7 豫AEG270(公務用車) 15 汽油

8 豫ABT713(公務用車) 15 汽油

9 豫N35398(公務用車) 14 汽油

10 豫NC1587(公務用車) 20 汽油

11 豫N39865(公務用車) 19 汽油

12 豫NC1636(治安巡邏車) 16 汽油

13 豫NC3637(客貨車) 16 柴油

固定資產與在建工程管理標準

QG/XQ0428-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關於修訂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淨殘值率的通知》永煤財[2008]470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資產的計價、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固定資產折舊、在建工程管理等標準內容,適用於對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的驗收、入帳、變動調整等過程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固定資產計價

1.零星購置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需單體安裝的固定資產應包括安裝成本。

2.基建工程和技術改造工程,按工程實際支出計價;已投產使用,但由於某種原因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估價入賬,價格確定後,再做調整。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發票賬單所列金額加上由礦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賬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8.固定資產已按規定計價入賬後,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更其價值:

(1)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2)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重新估價;

(3)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4)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5)發現原計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

(二)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1.固定資產增加的渠道主要有:零星購入固定資產、維簡項目、基建工程形成的固定資產及外單位捐贈、投資等。對固定資產的購建由企管科牽頭,會同供應科、機電科結合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編製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經礦長辦公會審定後提交集團公司批準,企管、供應、機電等部門負責按照招議標管理規定組織實施,金額較大的由龍宇國貿統購。

2.購入的固定資產,主要是指購入不需安裝就可以直接交付使用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等。財務科根據經集團公司批準的購置計劃,對購入設備的發票賬單、機電部門出具的設備出、入庫單據及礦行辦出具的管理設備出、入庫單據進行審核後,填製固定資產卡片並進行固定資產增加的賬務處理。

3.基建工程、維簡項目形成的固定資產,是指經國家批準或集團公司批準的投資項目形成的固定資產。財務科對審批後的工程竣工決算單及施工單位出具的發票審核後,編製“固定資產交付清單”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4.接受其他單位捐贈、投資的固定資產,是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評估結果或根據對方單位提供的有關憑據數字作為固定資產原價。接受固定資產時所發生的運輸費、倉儲費、裝卸費、保險費等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原價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

6.固定資產減少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出售、報廢、毀損、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或盤虧等。

7.固定資產由於使用而不斷磨損,或技術進步、遭受自然災害等原因不能繼續使用,根據管理權限,經有關部門批準後,作為固定資產報廢和毀損處理:

(1)財務科根據資產管理部門上報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報批單”進行銷賬處理,轉入清理;

(2)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處置報廢設備並上交殘值;

(3)固定資產清理淨損益進入營業外收入或支出。

8.資產管理部門要對閑置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出售:

(1)實物使用單位確定某設備已無實際用途,向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由資產管理部門決定該設備是否作為閑置設備;

(2)資產管理部門根據閑置設備情況報集團公司租賃站備案,在公司內部調劑;或者由企管科、財務科會同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出售;

(3)處置閑置設備的收入由財務科進行賬務處理。

9.礦向其他單位轉出的固定資產,根據有關批件、調撥單據,財務科進行固定資產減少的賬務處理。

10.財務科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麵的盤點清查。

11.礦內部各單位固定資產之間的轉移,由原單位向歸口管理部門申報,經審批同意填寫“固定資產移動單”分送有關部門簽證後,財務科辦理固定資產卡片記錄變動工作。

12.礦對外捐贈的固定資產由集團公司審批,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在國家規定範圍內的捐贈可直接進成本,超過國家規定範圍內的捐贈,根據財政部門有關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三)固定資產折舊

1.財務科應嚴格按照財務製度及集團公司要求,正確核算和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得少提、不提或漏提折舊。

2.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築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儀器、運輸工具、傳導設備、動力設備、機械設備、管理用具及其他在用的冶金專用設備、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及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以外的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閑置固定資產)、經批準封存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固定資產折舊辦法根據集團公司統一規定的折舊政策和辦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淨殘值率為5%;

月折舊率R=(1-淨殘值率)/(使用年限*12);

月折舊額=(月初原值-月初累計減值準備金額+月初累計轉回減值準備金額-月初累計折舊-月初淨殘值)/(使用年限*12-已計提月份)。

5.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確定如下規定執行:

1生產經營用規定資產

101房屋建築物

10101房屋

1010101生產用房 35年

1010102受腐蝕生產用房 20年

1010103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0年

1010104非生產用房 40年

1010105簡易房 8年

10102地麵建築物

1010201一般建築物 25年

1010202礦井構築物 按原煤產量計提

1010203受腐蝕建築、構築物 20年

102機器設備

10201通用設備

1020101機械設備 14年

1020102動力設備 18年

1010103傳導設備 25年

1010104運輸設備 10年

1010105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10年

1010106自動化控製設備及儀器儀表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製設備 10年

10202專用設備

1020201礦井專用設備 15年

1020202選廠專用設備 15年

1020203化工專用設備 14年

1020204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7年

1020205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6年

1020206供電專用設備 20年

1020207鐵路運輸專用設備 20年

1020208建築施工設備 12年

1020209發電及供熱專用設備 20年

1020210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12年

103工具儀器生產經營管理用具

10301工具及其他生產經營用具 12年

10302非生產用設備 20年

10303電視機、空調等電器設備、通訊設備 5年

10304自動、半自動化控製設備 10年

10305電子計算機、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 5年

10306管理用車輛 6年

2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201房屋

20101職工宿舍 40年

20102職工用房 40年

20103醫療用房 40年

20104其他用房 40年

202建築物 35年

203文化生活用具 10年

204醫療設備 18年

6.固定資產折舊,根據上述計算公式,按月計提。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四)在建工程管理

1.在建工程由企管、財務及工程管理部門共同負責管理。

2.財務科按照工程結算正確核算在建工程支出,在預算內嚴格按審批後的工程進度付款,並嚴格執行工程保證金製度。

3.工程完工後,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4.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編製在建工程財務決算,確保竣工決算真實、完整、及時。

5.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對竣工決算進行審核,重點審查:決算依據是否完備、相關文件資料是否齊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及決算編製是否正確。

建立竣工決算審計製度,及時組織竣工決算審計。

6.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應當及時編製財產清單,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固定資產到貨驗收、出庫的原始記錄;

2.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計提折舊方法;

3.在建工程預算資料;

4.在建工程竣工結算報告。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固定資產增減變動處理報告等;

3.在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報告。

會計檔案管理標準

QG/XQ0429-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會計檔案的管理範圍與責任部門、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和保管、會計檔案的查閱、會計檔案的銷毀、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等標準內容,適用於對會計檔案的過程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會計檔案的管理範圍與責任部門

1.會計檔案是全麵、係統、連續地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是經濟機密的信息庫,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有關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2.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由財務科和檔案管理業務部門共同負責,進行業務領導、監督與檢查。

(二)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和保管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必須由財務科按照檔案管理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之後,由財務科編造清冊,移交給本單位的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2.財務科經辦人員必須按期將應歸檔的會計檔案全部移交給檔案管理部門,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檔案管理部門必須按期點收,不得推諉拒絕。

3.檔案管理部門接受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檔案管理部門對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製度的行為,有權進行檢查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當報告本單位領導或內部審計部門,必要時應報告財政審計機關進行嚴肅處理。

4.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製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5.撤銷、合並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後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並移交給指定的單位,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三)會計檔案的查閱

1.建立會計檔案查閱登記清冊。

2.查閱會計檔案需經財務科長或單位領導批準後,方可辦理查閱手續。

3.會計檔案查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會計檔案查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需經單位領導批準,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需經財務科長或單位領導批準後方可複製。

(四)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管理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製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本單位領導審查後,向集團公司財務部申請。對於其中未了結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未了結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由檔案管理部門保管至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涉及外事的會計檔案及建設單位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永久保存。

2.經過批準銷毀會計檔案時,應同檔案管理部門、審計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銷毀會計檔案前,監銷人員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後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書麵報告一份交本單位領導,另一份交檔案管理部門存查。

(五)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列附表(見附件)執行。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會計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彙總憑證;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3.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總賬等會計賬簿;

4.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5.會計報表等。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會計檔案保管、移交清冊;

2.會計檔案銷毀記錄。

附件

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順序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備 注

一、會計憑證類

1 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彙總憑證 15年

其中:涉及外事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 永久

2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5年

二、會計賬簿類

3 日記賬 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5年

4 明細賬 15年

5 總賬 15年 包括日記總賬

6 固定資產卡片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存5年

7 輔助賬簿 15年

8 涉及外事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 永久

三、會計報表類 包括各級主管部門的彙總會計報表

9 主要財務指標快報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月、季度會計報表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1 年度會計報表(決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類

12 會計移交清冊 15年

13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永久

會計電算化管理標準

QG/XQ0430-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會計電算化崗位和工作職責、係統操作管理、計算機軟硬件管理、電算化檔案管理等標準內容。

三、標準內容

(一)會計電算化崗位及工作職責

1.賬套主管:由財務主管兼任

(1)負責組織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係統的運行及會計電算化係統的全麵管理工作。

(2)對電算化係統各崗位人員的工作進行質量考評,合理調整各崗位會計人員。

(3)監督會計電算化係統的運行,保證係統合法、安全、保密、可靠和可審計。

(4)檢查計算機輸出賬表、憑證數據的正確性和及時性,完善現有的管理製度,並製定崗位責任。

2.電算化係統管理員

(1)負責會計電算化係統環境的建立及新單位會計電算化係統軟硬件的安裝和調試工作。

(2)負責對電算化係統的硬件設備和會計軟件係統的運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有權拒絕來曆不明的軟件或帶有病毒的軟件在會計電算化係統中運行,確保係統的正常運行。

(3)負責發現和解決係統運行中的軟硬件操作故障,在係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到場,並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排除係統軟硬件故障和會計數據差錯,使電算化係統盡快恢複正常運行。

(4)當電算化係統發生不可處理的錯誤時,應及時與軟件開發單位的技術人員聯係,及時解決發生的錯誤。

(5)檢查會計數據的預處理工作,確保操作人員輸入的各類數據符合會計軟件係統的要求。

(6)負責本係統計算機內會計數據的安全性、正確性、及時性和保密性的檢查。

(7)按規定的程序對會計數據及程序實施完整性、適用性和正確性的維護。

(8)做好本係統操作運行情況的總結工作,並提出改造電算化係統管理、操作、維護的需求報告,提出對會計軟件係統的改進意見。

(9)對本係統有關資源(包括硬件設備、軟件、數據及文檔資料等)的調用、修改和更新提出報告。

(10)負責電算化係統升級換版的調試工作。

(11)會計電算化人員變動或會計科目調整時,負責電算化係統的維護。

(12)設置屬於本崗位權限範圍內的操作保密口令。

3.係統操作員

(1)負責所分管會計業務的原始憑證的審查及彙集工作,按會計核算工作的要求和會計電算化係統管理的要求對憑證進行預處理,編製記賬憑證。

(2)通過操作計算機向會計軟件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嚴格按照數據輸入的要求做好數據輸入操作;在輸入操作中,如發現係統有錯誤或對輸入憑證有疑問時,應及時向係統管理員或財務主管反映,不得擅自作廢或修改;發現輸入數據與憑證不符時,應按憑證數據預以修正;數據輸入完畢先進行自檢核對工作,核對無誤後交審核員複核,對審核員提出的會計數據輸入錯誤,應及時修改。

(3)由原始憑證直接錄入計算機並打印輸出的情況下,記賬憑證上應有錄入員的簽名或蓋章。

(4)要根據會計電算化製度的要求,嚴格執行計算機硬件、軟件的01manbetx 01manbetx 和防範計算機病毒的措施。

(5)係統操作過程中發現故障,應及時向係統管理員報告,並做好故障記錄和上機記錄等事項。

(6)在係統運行過程中,若需離開現場,應執行相應的命令退出會計軟件,以防他人越權操作。

(7)設置屬於本崗位權限範圍內的操作保密口令。

4.數據審核員

(1)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數據進行審核,包括各類代碼的合法性、摘要的規範性和數據的正確性。

(2)對不符合財務會計製度和有關規定的不真實、不合法的憑證退還各有關人員更正、補齊;對填製的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規範的憑證,包括金額錯誤的憑證、會計科目和分錄錯誤的憑證,要求操作人員查明原因並進行修改。

(3)對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和不正確的輸出賬表數據不予簽章確認。

(4)對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進行確認。

(5)設置屬於本崗位權限範圍內的操作保密口令。

5.數據分析員

(1)要根據生產經營情況認真分析相關數據,確保數據分析的及時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維護數據分析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有權拒絕接受不符合法規製度的會計信息進人計算機管理流程。

(3)有權根據生產和管理的需要調整會計電算化管理流程中的相關設置。

(4)設置屬於本崗位權限範圍內的操作保密口令。

6.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員

(1)負責管理存檔的會計係統數據軟盤(光盤)、程序光盤及各類賬表、憑證、資料的備份和打印的會計報表、憑證和各類資料的保管工作。

(2)做好各類會計數據、資料、憑證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經批準允許借閱的會計資料,應認真進行借閱登記。

(3)按規定期限,向各類電算化崗位人員催交各種有關的存檔軟盤數據和賬表、憑證等會計檔案資料。

(二)會計電算化係統操作管理

1.係統使用管理

(1)在係統投入運行前,由財務科長確定本係統的合法有權使用人員及操作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後,係統管理員在係統內授權使用。凡以後運行中需要增減使用人員,按同樣手續辦理。

(2)對各使用人員明確劃分其使用操作權限,形成分工牽製,健全內部控製製度。

(3)本會計電算化係統的計算機專機專用,謝絕無關人員使用計算機做其他工作。

(4)任何人員不得直接打開數據庫文件進行操作,不允許隨意增加、刪除、修改數據、原程序和數據庫文件結構。

(5)出納人員不允許進行係統性的操作,係統管理員不得兼任出納工作。

(6)存檔數據、磁(光)盤等會計資料,由係統管理員負責複製、核對,並交會計檔案管理員保管。

(7)係統管理員必須做好日常檢查監督工作,發現不規範使用應及時製止,並采取措施避免同樣情況再次發生。

2.上機01manbetx 01manbetx

(1)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才能上機操作。

(2)開機之前檢查設備是否完好,開關機時嚴格執行開關機順序。

(3)操作人員登錄賬套時必須填寫本人的操作員號碼,登錄密碼應注意保密,不得隨意泄露,並不定期更換。

(4)操作人員隻能在本人操作權限內使用微機,不得越權或以其他操作人員的名稱操作計算機。嚴禁利用非法手段套取他人口令進行越權操作,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5)操作人員應嚴格按財務製度及規定操作計算機,任何人不得隨意修改憑證和賬目。

(6)在係統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如要離開工作現場,必須在離開前退出係統,以防止其他人員越權操作。

(7)未經係統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安裝非財務係統的應用軟件,也不得變更微機的固有設置。

(8)一旦發現微機染有病毒,應立即予以隔離並請求計算機維護人員進行殺毒,待確認計算機確實無病毒後才能使用會計軟件。

(9)在軟件運行過程中,如遇誤操作等原因致使軟件不能正常運行,應立即與係統管理員聯係,同時記錄故障原因,查明數據是否丟失。嚴禁擅自對數據進行修改。

(10)操作人員工作完畢,應逐級退出會計軟件,回到開機狀態。關閉微機及相關設備後才能離開工作現場。

3.賬務處理程序

(1)賬務係統初始化。在初次建立會計電算化係統時,需要進行係統初始化工作,在財務主管授權下進行會計科目、賬本格式、憑證類型、期初餘額等內容的設定。

(2)賬務係統更改。係統正常運行期間,任何對賬務係統的修改變動,必須得到財務主管的批準。

(3)記賬憑證的編製。電算化係統輸入的憑證一律為機製憑證。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國家財務製度的規定,對不真實、不合理的原始數據、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確切、不完整的原始數據和憑證應予以退還,並要求更改和補充。

(4)記賬憑證的審核、記賬與結賬。操作員每輸入一張憑證,要檢查無誤後再保存;記賬憑證必須經憑證審核員嚴格審核,確認準確、合法後方可進行記賬和結賬處理;輸入計算機的憑證、單據應由製單人、審核員、記賬員、財務主管簽字後方為有效憑證;同一張憑證製單和審核不能是同一個人。

(5)記賬憑證、賬表的打印。憑證輸入員確認記賬憑證無誤後,打印出來按憑證傳遞程序交憑證保管員保管;每年年末必須將全部賬簿打印輸出,裝訂成冊,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三)計算機軟件硬件管理

1.計算機軟、硬件管理

(1)財務用計算機應做到專機專用,不能用於做其他非相關工作。

(2)除被允許操作財務軟件的人員和係統管理員外,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使用會計電算化用計算機。

(3)每次使用計算機必須使用不間斷電源(UPS),以避免意外斷電造成會計數據的丟失,影響本單位的會計工作。

(4)禁止在財務專用計算機上使用外來軟盤,禁止在計算機上玩遊戲,以防止計算機感染病毒。

(5)使用上、下級送來的數據盤之前,必須先進行檢查計算機病毒的工作。

(6)不得隨意刪除計算機硬盤中的係統軟件和會計軟件。

(7)嚴禁隨意拆卸微機部件,嚴禁在通電的情況下拔插各種電纜線和信號線。

(8)鍵盤操作應輕而有效,嚴禁大力擊打鍵盤。

(9)定期對微機運行的環境(如:電源、溫度、濕度、電磁場等)進行測定,保證機房內的各種設施正常運轉。

(10)上機人員要珍惜、愛護磁盤,不許折疊、擠壓,不要用手觸摸磁盤的暴露處,並防止磁盤磁化、潮濕和積塵,以確保磁盤上所存程序軟件的完好無損。

(11)對一些特殊或需保密的軟件,要進行嚴格的專項管理,非指定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2.計算機軟、硬件維護

(1)為保障電算化係統的正常運行,需要進行經常性的係統維護,一般情況下每周全麵檢查一次計算機軟件和硬件係統,並做好檢查記錄,以保證係統的正常運行。

(2)在設備更新、擴充、修複後,由係統維護人員實施安裝和調試,直至運行正常。

(3)在係統發生變化時,隨時做好適用性的維護工作。

(4)係統中的會計數據需要每天進行備份,月底應對會計核算數據做完備份並傳送給集團公司電算化中心服務器。

(5)在係統運行過程中,計算機軟件和硬件發生故障和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進行故障分析,並做好檢查維修記錄,排除故障並維護係統正常運行。

(6)計算機硬件發生故障時,如果沒有能力維修,應及時與維修單位取得聯係。

(7)財務軟件運行發生錯誤時,如無法處理,應及時與財務軟件開發商取得聯係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8)係統管理員應定期對軟件的保存情況及完整性進行檢查。

3.會計數據的安全維護

(1)必須經常進行備份工作,以避免意外和人為錯誤造成數據的丟失。定期對計算機內的會計資料在計算機硬件和移動硬盤中進行備份,每年終了必須將所有賬套數據刻入光盤,切實保證核算資料的安全完整。

(2)需要做備份的內容,是能夠完全恢複會計係統正常進行的數據資料,一般包括係統設置文件、科目代碼文件、期初餘額、文件、憑證,各種賬簿、報表及其他核算子係統的數據文件。

(3)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備份盤應該定期複製, 以保證數據沒有丟失。

(4)係統維護一般由係統維護員或指定的專人負責,數據錄入員、操作員等其他人員不得進行維護操作,賬套主管可進行操作維護但不能執行程序維護。

(5)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及其備份和作為會計檔案資料打印出來的各種憑證、賬冊、報表,應按有關財會製度使用和保管。

(6)由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會計資料發生缺損時,應該補充打印,並由操作人員在打印輸出的賬頁上簽字蓋章,並需財務主管簽字認可。

(7)係統管理員負責對財務用服務器以及財務軟件進行加密,防止非法操作或誤操作。

(8)計算機內不得存有破譯密碼的軟件,密碼應作為秘密檔案保存,密碼的修改嚴格按權限執行。

(9)機內憑證及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報表、應視同會計資料做兩套備份,交會計檔案保管員分別存放保管。

(五)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

1.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麵形式的會計數據等,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專人負責並建立健全借閱手續。

3.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必須有財務主管的簽章才能存檔保管。

4.作為檔案管理的各類軟件、磁盤,應分別進行編號建卡存檔保管。對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需對存檔的資料進行複製的,應報經財務主管批準。

5.存放在計算機上的各類應用軟件和數據文件,也是本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係統管理員負責管理。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複製,防止由於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6.通用會計軟件、定點開發會計軟件、通用與定點開發相結合會計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至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後的五年。

7.各類會計檔案的出借,均需經過財務主管審批同意並簽章。未經財務主管同意,不得對外提供任何檔案資料。

8.任何人不得偽造、非法塗改變更、故意毀損數據文件、賬冊、備份磁(光)盤和裝有會計數據的計算機係統,否則將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會計電算化管理製度及規定;會計電算化操作係統;用友會計軟件。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計算機硬盤、光盤(磁盤)雙重備份會計數據。

貨幣資金管理標準

QG/XQ0431-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永城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辦法》永煤財[2005]66號、《永城煤電集團有限公司貨幣資金辦法(試行)》永煤財[2005]10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貨幣資金預算管理的通知》永煤財[2007]123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預付款項及貨幣資金的預算等內容的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現金管理

1.在經濟活動中,必須依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集團公司財務和審計監督。除按本規定的範圍可以使用現金外,應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2.我單位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原則上通過銀行轉入個人工資賬戶);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9)因采購地點不固定,交通不便,或者安全生產急需,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的,經礦領導批準,予以支付現金。

3.庫存現金標準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我礦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

4.現金收入和支出。不論何種來源收入的現金,原則上應於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支付現金,應該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銀行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現金。

5.不準用不符合財務製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將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準保留賬外賬、私設小金庫。

6.堅持對庫存現金每日進行現金盤點並編製現金盤點表,盤點人和監盤人在盤點表上簽字,確保現金賬麵金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7.借出款項時,必須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借款人填寫借據注明借款事由並蓋單位公章,由主管領導簽字、礦長審批後,財務科方能借出資金。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8.嚴格現金收支核算,做到先憑證後收付,收付款憑證必須經稽核人員簽字後方可辦理收付款項,同時要認真審核原始單據和記賬憑證,凡不符合製度規定或手續不完善的一律不予辦理。

9.企業發生的經濟往來,除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可以使用現金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10.嚴格執行費用報銷流程,報銷人員持報銷單據應先到財務科經財務人員對發票審核、整理粘貼後再由報銷人員部門領導及礦領導審批。凡不符合財務要求及粘貼不標準的,需按會計製度的規定更正、補充,方可報銷。

(二)銀行賬戶管理

1.按照集團的規定,我單位隻能在集團公司內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用於辦理日常的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按特定用途開設安全資金結算專用賬戶時,向集團公司內部銀行提出申請同意後,才能按申請用途使用、專款專用。

2.銀行賬戶開戶的資料應有專人妥善保管。未經領導許可不得向其他人員出示本單位與銀行賬戶有關的資料。

3.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替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購銷和付款事項,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4.出納人員須定期與銀行結算戶的對賬單核對清楚,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更正,由出納以外的人員對發生的未達賬項必須編製銀行存款調節表,調節相符,並由財務科長簽字。

5.加強財務印鑒及重要支付憑證的管理。各種銀行票據由出納員統一簽發和保管,財務印鑒章(財務專用章、財務負責人章)必須與重要支付憑證分開存放,分人保管;嚴禁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全過程。

(三)應收票據管理

1.銷售煤款收到的承兌彙票(包括商業承兌和銀行承兌彙票)須分門別類逐筆登記台賬,做到台賬與票據分別由專人管理,並於每月底與賬麵餘額核對相符。

2.承兌彙票由出納人員保管,票據到期時及時到銀行辦理解兌手續,如有異常及時向領導彙報。

3.會計主管人員及時督促、監督出納人員對應收票據定期不定期的盤點,由盤點人和監盤人在盤點表上簽字,保證賬、票相符,安全完整。

(四)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1. 財務科應加強對應收款項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應收款項責任製度,各項收入原則上不準形成應收賬款。對備用金要嚴格執行“前賬不清、後賬不借”原則做好應收款項的清收,定期或不定期對應收款項進行核對。對應收款項要有專人負責清收。

2.預付款項必須按照已簽訂的合同中有關付款條款,由單位領導及經辦人簽字,按照付款審批程序辦理付款。凡辦理預付款手續的單位和個人,款項一經付出,經辦單位和承辦人應督促款項的落實情況,業務結算後,及時將餘款清回,否則,由此造成的呆 (死)賬損失,要追究承辦人的責任。

3.財務科應樹立提高貨幣資金的時間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觀念,確保貨幣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逐步建立和完善貨幣資金監督製約機製。

(五)貨幣資金預算管理

做好貨幣資金預算管理工作,是滿足企業改革發展需要,保障各項生產經營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保證,與企業的快速、和諧發展密切相關。

1.貨幣資金支出預算。

(1)設備、材料等物資采購項目資金支出預算。根據公司下達的經營目標、生產計劃、采購計劃,結合本單位實際生產情況,由機電科、供應科根據生產需要編製設備、材料等物資采購項目資金支出預算,報送時分統購(預付款單列)和自購(預付款需附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意見)兩部分,於每月27日(2月25日)前將電子版和加蓋單位公章、並簽字齊全的紙質版報龍宇國貿設備部、材料部,同時將電子版發送礦財務科;

(2)企管科根據工程進度及零星勞務情況編製工程、維簡支出預算,於每月27日(2月25日)前將電子版報集團公司項目部、計劃部,同時發送礦財務科;

(3)財務科編製非生產性支出預算,並結合全麵經營麵貌和經濟信息(工程進度、購貨合同、欠款額度)負責彙總平衡,按集團公司規定的內容和格式,據實編製月度貨幣資金支出預算,於每月30日或31日(2月28日)前將由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簽字並加蓋單位財務印鑒的紙質版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進行審核彙總,報集團領導批複。

2.根據集團審批後的金額,按照保生產、保安全、保重點工程的基礎上以收定支、量入為出、可適當留有餘地的原則(在集團公司審批限額內預留10%的資金作為生產過程中風險資金解決安全生產急需項目),財務科負責編製月度付款明細表,由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簽批後作為付款依據。

3.財務科根據付款計劃付款時,須由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聯簽審批後(5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由財務科編製預算內大額支出彙總審批表,經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聯簽後交集團公司財務部領導批複),方可辦理支付手續。計劃內資金支付,因經營礦長、礦長出差、開會等一人不在時,可授權辦理付款業務(至少保證兩人聯簽)。生產經營急需動用預留資金時,須有財務科長、經營礦長、礦長研究聯簽後財務科方能付款。財務科堅持資金使用額度不得超過集團公司批複預算數的原則。

4.在支付公司預算考核外及內部單位資金時,可據實支付,其中:工資費用以勞資部門批準實際發放的工資金額為準、稅金以結算的完稅憑證為準、借款利息以銀行的利息單金額為準、電費以供電處實際結算金額為準、集團內部單位的材料款、勞務費等以實際結算數為準。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現金的使用範圍、費用開支報銷憑據;

2.銀行對賬單;

3.票據管理辦法;

4.貨幣資金支出預算明細。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現金盤點表;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3.票據登記清冊;

4.集團公司批複的貨幣資金支付計劃及礦製定的資金支付明細。

區隊經費管理標準

QG/XQ0432-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區隊經費的開支標準、核定程序及發放辦法、監督與檢查等標準內容,適用於對已成立的采煤、開拓、掘進、機電、運輸、通風、探防等生產、輔助區隊及後勤服務公司日常活動經費的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開支標準:為加強管理,做到合理並有效使用,各區隊、單位開支標準按區隊、單位在冊人數進行核定。直接隊按區隊在冊人數10元/人/月核定,輔助隊及服務公司按在冊人數7.5元/人/月進行核定。

(二)經費核定程序及發放辦法:每月由人勞科核定區隊、單位在冊人數,根據實際在冊人數按標準核定區隊經費,區隊經費納入各區隊、單位月度工資總額,由區隊、單位包幹使用。每月把核定數發放到各區隊、單位核算員賬戶,提取後專款專用。

(三)經費管理與監督檢查:各區隊、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工作計劃及實際工作需要,從嚴控製,經費使用必須帳、幣分離,監督使用,有明確支出記錄且有兩人簽發,堅決杜絕個人消費或變相搭車行為。礦監察科牽頭,人勞科、財務科參加,每季度末對區隊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通報。發現弄虛作假或使用不當等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區隊經費的開支標準和範圍;

2.區隊職工在冊人數;

3.各種可在區隊經費範圍內報銷的原始單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區隊經費開支日清月結明細賬;

2.區隊經費開支使用情況表;

3.對區隊經費開支情況的檢查記錄。

預算管理標準

QG/XQ0433-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預算的執行與控製、預算的編製、預算的審核及審批、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製度、預算的調整及追加、預算監督和檢查等標準內容。

二、標準內容

(一)預算的執行與控製

1.預算管理自上而下分為預算管理決策層、預算管理職能部門及預算管理責任部門三個層次。

2.預算管理決策層是礦領導班子,其主要職責為:對預算管理製度的審定和簽發;對預算管理提出原則性和指導性要求;呈報和下達年度預算;聽取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管理工作進展的彙報;作出預算管理改進和完善的決定;審批年度預算調整或追加項目。

3. 企管科、財務科是預算管理職能部門,是預算管理的總歸口部門和責任單位,負責預算管理的日常事務,主要職責為:

(1)根據預算管理決策層的要求具體組織:預算編製、預算執行情況跟蹤與分析、預算調整、預算報批、下達等日常事務;

(2)具體編製年度財務預算,組織編製其他各項預算;

(3)負責審核預算指標調整或追加申請並提出初審意見。在年度預算前提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提出年度預算調整方案;

(4)負責對企業各部門的預算編製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

4.預算管理責任部門是預算管理的參與部門及執行層,由各業務科室及區隊組成。其主要職責為:認真分析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定期向預算管理職能部門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為預算的編製、跟蹤、分析和完善提供基礎數據。

5.預算管理實行部門領導責任製,在預算編製、執行過程中要求全員參與。

(二)預算編製

1.企管科、財務科每年11月底向礦領導、集團公司企管部提交並報告下一年度的預算編製方案。

2.年度預算編製方案經集團公司企管部、礦領導批準後下達,各預算管理責任部門按照方案規定的內容、程序、時間進度編製本部門的預算草案報財務科。

3.企管科、財務科每年負責對重要預算標準進行修訂和完善,以確保預算標準的科學性和先進性。

4.各單位編製預算應本著嚴謹、科學的態度,編製過程中應剔除異常因素的影響;預算指標的預測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各項技術經濟指標應保持先進水平。

5.預算編製過程是落實礦年度經營總目標的過程,各部門應在認真總結本年度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潛力、問題及薄弱環節的基礎上提出改進措施,結合規劃確定本單位下一年度目標,並在預算中加以體現。

6.各部門在上報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同時,提供本年度同口徑預算執行業績,並對預算編製結果及與本年度預算執行業績的差異進行分析和說明。

(三)預算的審核與審批

1.預算審核及審批遵循分級製度。

2.企管科、財務科總體負責預算的審核工作,預算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業務預算的審核。

3.集團公司企管部、財務部負責審定年度預算編製方案,批準公司年度預算。

(四)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製度

1.礦實行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製度。

2.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製度實行月度簡要報告、季度綜合分析和年度全麵分析製度,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需要可對重要預算項目進行專題分析。

3.年度、季度預算執行情況綜合報告及專題分析報告由預算管理職能部門提交礦領導及公司企管部。

4.預算執行情況綜合分析報告:

(1)預算管理責任部門在季度結束後十五天內,向財務科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要求對預算執行結果、與預算的差異、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預算管理狀況等進行分析,財務科要對整體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2)財務科負責在每年會計決算報表編製完畢後兩周內,向企業預算管理決策層提交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綜合報告;在季度結束後三周內,編製企業綜合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分析企業總體經營狀況、預算執行結果及與預算差異、預算執行過程及預算管理中存在問題及對策,並在經營活動分析會議上進行彙報。

(五)預算的調整與追加

1.預算調整是指經批準的年度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由於主要預算前提的重大改變、企業機構設置變化、有關會計核算方式改變等原因,使得某些預算指標需在預算項目間進行重新分配、歸並或修正,進而對預算指標進行調整的過程。年度預算原則上半年度調整一次。

2.預算追加是指經批準的年度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由於出現主要預算前提發生重大變化、市場變化、生產條件變化、業務變化等,而對已有預算項目的預算指標進行追加或新增預算項目和指標的過程。

3.預算調整和追加原則上由各預算管理責任部門按其責任範圍審批,並填製《預算調整(追加)備案表》(見附件)報公司財務部、企管部備案。

(六)預算監督和檢查

1.財務科對各預算項目的執行情況及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過程進行日常監督。

2.財務科有權就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草案中的重大事項或者有關特定問題組織調查,如實反映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煤炭產量、綜合售價;

2.成本費用開支範圍,材料人工消耗定額;

3.物資采購計劃;

4.往來欠款明細;

5.銀行借款還款期限。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年度損益預算表;

2.年度製造成本預算表;

3.年度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預算表。

附件

XX煤礦預算調整(追加)備案表

備案單位

調整(追加)項目名稱

調整(追加)前預算

調整(追加)後預算

調整(追加)原因:

領導簽字

單位蓋章:

日 期:

材料、配件審批管理標準

QG/XQ0434-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礦下屬的各個生產、輔助、服務、管理單位的材料、配件審批管理工作。

二、標準內容

(一)職責劃分

1.生產科負責木材、支護材料、火工品、建工材料、軌道及附件、道岔、風筒、瓦斯檢定器等材料的審批。

2.機電科負責配件、油脂及乳化油、7.5KW以下的電動機、水泵、200A以下低壓的防爆開關、10KW以下的變壓器、局扇、礦車(包括平板車、坑木台車)、礦燈、綜合保護器、自救器、皮帶、φ50 mm及以上鋼管、φ12.5 mm及以上鋼絲繩、4mm2及以上電纜(發放電纜要求打號)、PVC及黑膠皮排水管等審批。

3.調度室分管礦井監測、監控、通訊工程用料的審批。

4.人勞科分管勞動保護用品審批。

5.企管科分管自用煤審批和計劃外材料的審批、記賬和考核。

6.供應科負責其他材料、4mm2以下電纜的審批。並對各責任單位審批的材料、配件對照本月生產計劃定額進行審核發放。

(二)計劃內材料、配件審批程序

計劃內材料、配件是指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中列入區隊消耗計劃定額的材料、配件。

1.領料單位通過係統申請至供應科,由供應科批料人員根據月度生產經營計劃係統審批,由庫管員負責係統確認發放,領料員方可領料。

2.對大型材料、煤礦專用工具、大型工器具等價值較大的材料及配件要求領料單位必須到企管科辦理計劃外審批報告,生產科、機電科、企管科簽批後方可到供應科領用。

(三)計劃外材料審批程序

計劃外材料、配件是指計劃外單項工程或因地質條件變化改變設計、超計劃定額等情況下使用的材料、配件。

1.領料單位根據生產情況,編製單項工程、設計變更等材料消耗計劃,經相關科室和分管領導審核後,報企管科審核,特殊情況需報主管礦長審批。

2.供應科嚴格按照審批後的計劃外材料消耗定額發放。

(四)相關規定

1.供應科按照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和分管科室審批的計劃外材料審核發料。

2.原則上夜間不發料,確需夜間發料,需經調度值班領導簽字方可領料,24小時內必須通過係統補辦領料手續。

3.若區隊生產任務超計劃需增加定額材料,由使用單位出具相關科室簽署的書麵證明,經企管科審批後由供應科審核發放。

4.礦如遇緊急情況使用材料,經調度室通知,供應科可先發料,要求使用單位在發放材料後24小時內按係統程序補辦計劃外材料審批手續,如領料單位未按要求辦理,費用由領料單位自己承擔。

5.供應科發放材料時,要切實做到有舊不發新的原則,否則,對責任人罰50元/單。

6.調度室負責監測、監控和通訊材料及配套附件的管理工作,包括計劃、領取、移交、回收、建賬及對使用單位的監督。

7.除掘進頭延伸、首次安裝工作麵材料投入外,非消耗性材料、配件必須實行先交舊後領新。所有需要交舊領新物資必須先到供應科指定地點交舊,加蓋廢舊物資回收專用章後,方可辦理領新手續。

8.生產或其它急用物資,不能做到先交舊後領新的,可由領料單位負責人開具證明,注明交舊期限,經供應科長簽字方可領取,逾期不交舊者,每超1天罰單位負責人50元。不能完成交舊指標的物資,必須說明理由,並經分管礦長批準,否則按丟失處理,按原值的100%對責任單位進行罰款。整件物資必須做到主要零部件齊全,不齊全者不予辦理收舊手續。

9.供應科要對回收的廢舊物資進行係統建賬管理,定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鑒定,有修複價值的物資有計劃地安排修理複用,沒有修複價值或不能修複的物資,由供應科組織相關部門,按集團公司及礦有關管理規定進行招議標處理。

10.領料單位必須建立二級庫材料係統台賬,並做到賬、卡、物相符,收、支、存相對。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

2.分管科室審批的計劃外材料審批單;

3.區隊臨時追加計劃。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材料、配件審批單;

2.材料、配件領料單;

3.材料、配件收、發、存台賬。

現場材料管理標準

QG/XQ0435-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各單位(區隊)使用材料、配件的現場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管理要求

1.地麵現場管理要求

(1)各單位(區隊)材料庫每月底進行一次庫存盤點,做到收、支、存相對,賬、卡、物相符,貨架材料要按標準碼放整齊。

(2)各單位(區隊)每天升井廢舊材料、配件要及時回交,嚴格執行交舊領新製度,切實做到材料、工具有舊不領新。

2.井下現場管理要求

(1)各單位(區隊)做到現場材料合理使用。

(2)各單位(區隊)施工後必須做到工完料淨,杜絕各施工地點有材料浪費現象。

(3)各單位(區隊)井下材料必須按要求碼放整齊。

(4)各單位(區隊)根據生產需要保證井下材料合理儲備,不能造成井下材料積壓或浪費。

(5)各單位(區隊)井下廢舊材料要及時升井回交,廢舊材料不得在井下長時間存放。

(6)各單位(區隊)回交的能修複材料、工具,由供應科編製維修計劃報企管科,機修廠根據企管科下發材料修理計劃及時維修。

(7)達不到以上管理要求的單位給予500-5000元處罰。

3.檢查要求

(1)供應科每月組織相關單位對現場材料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檢查時間由供應科通知。

(2)供應科對每次現場材料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各單位(區隊)對於檢查出的問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並把整改結果反饋至供應科。

(二)管理辦法

1.運輸管理

(1)材料入井或轉移

沙子和石子由運輸隊負責裝車,其他設備材料由使用單位裝車,使用單位間的材料轉移由轉出單位負責裝車。裝車要保證綁紮牢靠,尺寸符合入井要求及設計規定,長材原則上用花車裝,設備用平板車裝,其他材料用1噸礦車裝。車裝好後,運輸隊負責檢查,並及時運送到車場或指定地點,接收單位負責接車接料。

①運輸隊憑調度室簽批的《XX煤礦(車皮材料)運輸計劃單》裝運材料,否則,不予裝運。井下運輸調度要認真填寫材料運送記錄,包括材料名稱、車數、目的地、發車時間和到達時間。

②運輸隊必須保證把入井材料8小時內送到車場或指定地點,接料單位必須有專人接車、卸車、點數和簽收,保證24小時內卸完,並把空車推到車場或指定地點,每推遲1小時罰責任單位50元/車。

③接料單位應仔細檢查料車,發現雜物及垃圾,及時督促運輸隊清理,次日前把有關情況報企管科,並按500元/車對運輸隊進行處罰。

④滯留在車場或其他卸車地點的空車留有餘料時,罰責任單位50元/車,並責令限期整改,否則,加倍處罰。

⑤裝運水泥要用幹淨無積水礦車,不得超過礦車上沿,下雨天要采取防雨措施,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車。

(2)材料升井

材料升井包括井下閑置設備、多餘可複用材料、回收材料升井。材料升井不得混裝,可混裝的由材料歸屬單位負責分撿,運輸隊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供應科或機電科倉庫)。

①運輸隊必須保證把升井材料8小時內送達指定地點,供應科或責任單位必須保證8小時內卸完,每推遲1小時罰責任單位50元/車。

②裝運廢舊物資的礦車嚴禁混裝雜物或垃圾,運輸隊發現升井料車混有雜物或垃圾時,責令其立即清理,次日前把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報企管科,企管科按500元/車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③運輸隊監督不到位,不能界定亂裝雜物及垃圾的責任單位,罰運輸隊500元/車。

④發現料車裝有雜物或垃圾時,罰責任單位200元/車。

2.材料存放

材料存放由材料使用單位負責。

(1)井下材料存放一般不超過五天用量,地麵材料存放一般不超過一天用量,否則,對該隊罰款500元/次,並對該隊材料員罰款50元。

(2)材料存放要避開淋水或積水(潮濕)場地,確實避不開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處。

(3)施工現場材料存放,必須分類碼放,掛牌管理,除正在使用的材料,不得有零星材料,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處。

(4)施工現場材料必須按以下標準分類存放:

①軌道、工字鋼、U29鋼棚、風水管路分層,寬度不超過1米,保持三麵成線,層間可用背板或廢坑木隔開。

②道木、編織網、金屬網分層橫豎交叉或分層擺放,呈正方形或長方形垛存放。

③炮泥、石子、黃沙等建工材料要成梯形方垛。

④現場零散的機電設備、標準件要裝箱管理,嚴禁亂堆亂放。

⑤所有材料垛距離運輸軌道不少於500毫米。

違反上述五項規定,罰責任單位50元/處。

(5)水泥要做到“先到先用”原則,選擇好存放地點,避免水泥結塊,如造成水泥結塊,罰責任單位500元/袋。

3.材料使用

(1)不按規程或措施使用材料而造成材料浪費者,對責任單位按材料原值罰款。

(2)不按材料用途使用或挪作它用,造成材料浪費者,按材料原有價值的2倍對用料單位罰款。

(3)對不經管理科室同意,擅自截斷材料、人為損壞材料的,對責任單位按材料原值的2倍處罰。

(4)特批采購材料,長期不用造成積壓的,對責任單位按材料原值的30%處罰。

4.其他規定

(1)供應科、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安檢科每月27日前將上月現場材料日常檢查罰款通知單交企管科,企管科彙總納入市場結算。

(2)供應科每月組織一次現場材料檢查,對查出問題除按規定罰款外,並在第二天調度會上通報。

(3)工程結束後,各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清理,並按遺棄材料原值的50%對責任單位罰款,造成材料損壞變質,不能再用的,按材料原值的2倍對責任單位罰款。

(4)設備材料要隨工程一並轉移或移交,具體由職能科室組織,交接雙方現場清點,填寫交接記錄,雙方簽字認可。每月27日前把交接記錄交企管科作為市場結算劃轉設備材料的依據。

(5)材料運輸發生的所有糾紛由調度室負責組織追查,責任明確時,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額承擔,責任不清時,經濟損失責任雙方各承擔50%。

(6)本辦法所有罰款隊管理人員承擔30%。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現場材料檢查通知;區隊在礦物資供應倉庫領取物資明細;業務科室提供的考核資料(數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現場材料檢查整改單;現場材料檢查問題通報;區隊現場材料使用、管理情況分析;區隊市場化考核結果。

二級庫管理標準

QG/XQ0436-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生產、輔助、服務後勤二級庫的設備、材料、配件、辦公用品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職責劃分

1.管理員負責二級庫各種操作培訓和係統正常的運行和維護,對用戶提出的疑問進行解釋,對係統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

2.材料員是區隊二級庫的直接責任人,對二級庫管理負全責。具體負責申請、領取供應倉庫(包括井口超市)和發放二級庫物資。核算員負責申請、領取物資供應倉庫和發放二級庫的辦公用品和雜品。

3.隊長或區隊負責人監督材料員輸入的數據是否準確、及時,對本隊二級庫管理負領導、監督責任。

(二)二級庫管理程序

1.區隊從礦物資供應倉庫(包括井口物資超市)領出物資材料,作為區隊二級庫的收入,通過係統直接進入二級庫。

2.地麵倉庫材料管理參照供應科庫房管理標準執行,井下料場材料管理按照《XX煤礦現場材料管理辦法》(新礦經[2007]123號文)規定執行。

3.班組使用二級庫材料,由班組長或指定人員簽字領取,材料員憑發料記錄進行係統錄入,計入二級庫出庫。

(三)相關管理規定

1.原則上材料員負責將班組領用材料每天錄入係統一次,特殊情況可以采取集中錄入,但最多不允許超過三天,否則,每推遲1天罰30元/項。材料員必須在每月最後一天完成本月所有班組的全部消耗錄入出庫,否則,由於出庫不及時影響結算不準確,對材料員罰款500元。

2.核算員發放到班組或個人的記錄必須在當天提供給材料員,否則,責任由核算員承擔。

3.從井口超市領取物資,供應科必須在兩日內負責辦理係統出庫手續,否則,每推遲1天罰供應科30元/項。

4.材料員由於工作不認真而造成誤操作,每次罰款50元/項。

5.利用係統漏洞惡意攻擊係統或篡改係統數據的單位或個人,每次罰單位5000元,罰個人1000元,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

2.區隊月度材料需求計劃;

3.區隊從礦物資供應倉庫領取物資明細。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區隊電子領料單;

2.區隊二級庫班組領料單;

3.區隊二級庫出入庫台賬。

廢舊物資銷售管理標準

QG/XQ0437-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生產、輔助、服務後勤等廢舊物資銷售管理工作。

二、標準內容

(一)供應科是廢舊物資綜合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廢舊物資的回收、保管、建賬、報表的編製及日常的監督、考核,按季度填報廢舊物資管理動態表,並按規定上報集團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根據公司審批,協調廢舊物資處理或銷售工作。

(二)機電科是設備類物資管理的專職部門,負責廢舊設備的回收保管及報廢建賬、管理、報表的編製,每季度向企管科報送廢舊設備存量台賬。

(三)生產科、機電科、企管科、供應科、財務科等部門負責廢舊物資的檢查和驗收鑒定。

(四)財務科負責廢舊物資銷售賬款的結算及資產的賬務處理。

(五)監察科負責對礦廢舊物資銷售進行全過程監督。

(六)經鑒定(設備由機電科報集團公司機電部組織鑒定)無使用價值的報廢物資,由企管科每季度報集團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待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批複後方可進行招標銷售。

(七)經集團公司批準,XX煤礦招標確定廢舊物資銷售價格後,中標單位在紀委或監察科、企管科、財務科、供應科、保衛科、機電科、生產科的共同監督下進行裝車、過磅(或查數),參與人員在銷售記錄表上簽字。

(八)特殊情況下的以物換物,礦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確認,報礦領導小組批準,並報集團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批準後方可進行。

(九)保衛人員要嚴格檢查廢舊物資出庫手續,檢查出門證,手續齊全,方可放行,否則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按廢舊物資銷售所得收入的5%-10%獎勵相關參與人員。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廢舊物資處理申請;

2.職能科室對所分管的廢舊物資進行鑒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集團公司批準廢舊物資處理申請;

2.礦組織廢舊物資招議標;

3.相關科室現場對廢舊物資處理進行監督、監磅;

4.廢舊物資處理情況報告。

井口物資超市管理標準

QG/XQ0438-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礦所屬生產、輔助區隊在井口物資超市領取的材料、配件的管理工作。

二、標準內容

(一)管理職責

1.供應科負責井口物資超市管理,具體包括物資的調撥、發放、係統錄入、記賬、盤點、庫房管理等。

2.財務科和企管科共同對井口物資超市進行監督檢查。

3.使用單位負責填寫規範的領料單,領用當班或當日生產所需物資。

(二)管理規定

1.井口物資超市按正規庫房進行管理,做到“四號定位“、“五五擺放”,提高發放效率,不得影響入井人員入井。

2.領用人員必須按超市物資目錄憑手工料單領取,領料單要填寫清晰,由值班隊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3.供應科要保證井口物資超市收發存數據與物資係統數據一致,當天領用料單由供應科彙總後統一錄入係統,使用單位負責對錄入數量、規格等進行核對,出現不一致情況與供應科聯係修正。

4.供應科必須保證超市庫存物資的上下限,不得因物資調撥不及時影響發料,並根據生產情況對超市物資目錄進行調整,以方便生產,滿足需求為原則。

5.原則上地麵生產單位所需物資、批量領用物資不得在井口物資超市領取,仍按原規定通過係統在礦物資供應倉庫領取,特殊情況,必須經供應科長審批方可。

(三)其他規定

1.為保證超市正常運行,各單位在領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在下班前反饋到供應科。

2.企管科組織供應科、財務科,每月26-28日對超市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跟蹤檢查,確保超市運行符合係統和財務結算要求,滿足生產需要,提高運行質量。

3.超市運行期間因協調不力影響生產,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負責人各處100元的罰款。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

2.區隊月度材料需求計劃;

3.井口物資超市調撥物資明細。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井口物資超市領料單;

2.井口物資超市收、發、存台賬;

3.井口物資超市盤點表;

4.井口物資超市出入庫情況分析。

物資采購管理標準

QG/XQ0439-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統購和自購的設備、材料、配件、勞保、辦公用品及印刷品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物資采購的基本原則

1.執行集團公司(龍宇國貿)授權采購的原則

根據集團公司(龍宇國貿)采購管理規定,XX煤礦負責授權自購物資項目,統購物資報集團公司(龍宇國貿)招標辦統一采購。

2.計劃采購的原則

供應科必須嚴格按照龍宇國貿和XX煤礦已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執行,各單位生產急需的物資采購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3.統一招議標采購的原則

XX煤礦供應科為XX煤礦物資采購的職能部門,根據集團公司授權,XX煤礦自購物資或龍宇國貿授權XX煤礦采購的物資,供應科可根據物資采購流程組織招議標采購。

4.質量優先,同質比價的原則,追求最優性價比。

5.戰略供應商優先的原則

根據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規定,優先選擇市場信譽好的供應商,納入集團公司戰略供應商管理的優先選擇。

6.保障安全生產的原則

采購物資必須證件、技術資料齊全,到貨及時。

(二)物資采購計劃編製

1.各單位(區隊)根據礦生產實際需要,編製月度和臨時追加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供應科要求,將下月的物資需求計劃在當月20日以前通過係統申報至供應科,申報物資計劃要嚴格按照供應科設計的格式填寫,並做到申報物資詳細、準確。

2.供應科將各單位(區隊)所申報的物資需求計劃根據生產實際進行利庫、審核、彙總,編製XX煤礦物資采購計劃,分管礦領導審核,主管礦領導批準,統一上報龍宇國貿批示。

3.對於庫存物資,供應科根據生產計劃不斷優化庫存結構、合理儲備物資定額,為編製采購計劃提供有效依據,切實做到庫存物資不積壓、不浪費,滿足生產需要。

4.對於各單位(區隊)生產急需所用物資計劃,必須由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相關科室審核,分管礦領導批示,通過係統申報至供應科,供應科可根據生產需要采取先購進後程序的原則,保證生產物資所需。

5.申報物資需求計劃要按照統一格式,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使用單位、到貨期限、生產廠家等必須填寫清楚、準確,確保購進物資質量可靠、有效使用,對於所報物資計劃不準確、不規範、不可靠造成物資積壓,將對有關單位人員追究處罰。

6.對外圍成品加工,使用單位所報的圖紙必須設計完整、準確,報供應科進行審核後,根據有關文件、流程,組織外圍加工。

(三)物資采購管理規定

1.全礦所有物資采購、印刷製品、加工製作等業務必須由供應科歸口管理,統一組織,陽光操作,礦各單位(區隊)不得擅自自行物資采購或強行向使用單位推薦產品。

2. XX煤礦的物資采購要嚴格按照龍宇國貿批示,進行組織流程采購,對於無龍宇國貿領導和礦領導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各單位不得擅自采購。

3.供應科計劃員在物資采購前必須編製詳細、準確、合理的物資采購計劃,編製物資采購計劃必須堅持先利庫後詢價再上報的原則,對於購進的物資認真做好市場調查,並對廠家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購進物資價格真實、合理。

4.采購煤安專用物資時,嚴格遵循國家煤礦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杜絕購進無安全標誌的煤安產品,對於所購進的煤安專用物資生產廠家必須提供各種必要證件,包括煤安證書、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營業執照等,確保購進煤安產品安全可靠。

(四)物資招議標流程

1.供應科根據龍宇國貿和礦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編製招議標計劃報主管領導批準後,由供應科統一組織招議標,根據采購物資的性質,確定評委組成。對於所采購的物資,供應科向使用單位、技術部門、生產廠家等谘詢,必要時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廠家進行實地考察。

2.根據批準的招議標計劃,供應科組織企管科、機電科、財務科、監察科等對外經濟小組人員參加招議標會議;技術要求高的設備、配件等物資采購,成立由評標主任負責的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必要時邀請集團公司或其他單位部門專業人員參加。

3.供應科或技術部門評委(設備采購)根據評標情況,形成評標報告,報礦領導審批。需簽訂技術協議的采購項目,由生產、機電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簽訂技術協議。

4.供應科根據批準的評標報告,形成合同文本,組織礦有關單位進行合同會簽,並報領導批準,加蓋單位印章。

5.合同簽訂後,供應科負責分發企管科、財務科、監察科及業務相關單位(設備合同發機電科),並把合同及時交供應商。

6.合同生效後,供應科具體負責合同的履行,履行合同相關條款並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

7.合同生效後,供應科對招議標資料、詢價資料、投標文件、廠家資質、評標報告、合同、技術協議等資料必須齊全,歸檔。

(五)對外經濟談價議程

1.宣讀對外經濟領導小組成員

2.監督部門宣讀議價紀律

3.廠商介紹公司及產品基本情況

4.廠商報價

5.談價核實

6.對外經濟領導小組成員會簽

7.簽訂合同

(六)物資驗收入庫管理

1.物資到礦後,機電科負責組織設備驗收,驗收合格辦理入庫;供應科負責組織材料、配件驗收,驗收合格辦理入庫。

2.驗收必須由計劃員、質檢員、保管員、礦相關部門人員等參加,對於技術含量高的設備、物資必要時邀請使用單位技術人員或外部專家參加。

3.驗收嚴格按送貨通知單、合同、技術協議等進行。數量、質量、技術資料等驗收項目要齊全。對內在質量不能夠當場確定的,進行外觀驗收。對質量、數量、資料等不符合要求,與合同或計劃清單不符的物資,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杜絕驗收“五無”產品(無產品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證明書、無產品合格證、無防爆合格證、無煤礦安全標誌)。

4.需有關技術管理部門(第三方)鑒定的物資,要邀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鑒定。

5.物資驗收合格後,供應科根據管理規定,建立物資驗收入庫台賬,按要求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七)結算管理

1.供應商根據合同和入庫驗收單及時開據增值稅發票或合同約定的其他形式的合法發票,材料、配件經供應科審核確認,設備由機電科、供應科共同審核確認,報礦領導審批後,到礦財務科入賬。

2.審核人員對照合同、入庫單等審核發票的價格、物資規格型號、稅率等,對價格真實性負責。財務科根據簽證齊全的票據辦理結算手續,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票據,保證票據的合法性。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區隊月度材料需求計劃;礦月度儲備物資盤點表。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物資采購計劃;物資采購詢價表;采購物資計劃價格表;物資采購合同;物資到貨驗收單;物資入庫單。

物資供應倉庫管理標準

QG/XQ0440-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物資供應倉庫及區隊二級庫房的設備、材料、配件、辦公用品的出入庫管理及物資的保管、保養。

二、標準內容

(一)工作要求

1.建立、建全以崗位責任製為主要內容的各項管理製度,做到人人有責任,上標準崗、幹標準活。

2.按上級核定最高儲備量儲備物資,計劃員與保管員共同把關,不得超儲。

3.保管員要做到“三懂”、“四會”、“五五擺放”、“四號定位”。賬目清、無塗改、無差錯、日清月結。單據數字準確,印鑒齊全,有關單據,報表及時、準確、無遺漏上報,並做到賬、卡、物、資金四對照。

4.物資發放嚴格按規定製度辦理領發手續,嚴禁白條領、發料。

5.保管員因工作調動,必須嚴格辦理移交手續。

6.加強對庫存物資的保管、保養。

7.倉庫每月盤庫一次,每季清查一次並及時填報資金及材料收、支、存等各種報表。

(二)器材驗收

1.材料進庫或現場接料,必須做好驗收登記。

2.材料進庫前,認真檢查包裝,並對規格型號、質量、數量進行清點,實物與合同和送貨通知單相符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3.無計劃或非計劃人員購進的材料,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4.嚴把質量關,對質次材料拒絕驗收。

5.土產材料隨到隨收,過磅要認真,折算要有記錄,量方要準確,不得冒做、不徇私情,嚴把質量關。

(三)材料發放

1.材料出庫必須填寫清楚領料單,當月單據過月作廢。

2.主要材料按定額發放,凡超定額者,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發放。

3.對外銷售或調拔,必須辦理財務手續方可發料。

4.輔助材料,按限額控製發放,計劃外非生產用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簽發。

5.認真執行交舊領新製度,不交不發。

6.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

7.發放材料時認真查看簽字是否齊全。

(四)材料保管

1.庫容保持整潔、材料按類別、品種、規格擺放,易燃、易爆、易腐物資不得相混存放在一起。

2.庫內材料做到:庫區規範化、五五擺放、上蓋下墊妥善保管、標識明顯、品名相符、材質不混、數量準確、質量合格、附件齊全、資料完整。

(五)安全、衛生

1.禁止閑雜人員進庫,保管員不得讓領料人員進庫隨意挑選。

2.入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嚴禁煙火。

3.搞好衛生,做到貨架無塵土,庫區無雜草,無垃圾,清潔衛生。

4.下班時要關燈、關窗、關門、上鎖。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區隊月度材料需求計劃;區隊臨時追加材料計劃;區隊物資領用申請;區隊計劃外材料審批單。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區隊物資領料單;物資供應倉庫收、發、存台賬;物資供應倉庫盤點表;物資供應倉庫出入庫情況分析。

物資回收、複用管理標準

QG/XQ0441-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生產、輔助、服務後勤的物資回收、複用。

二、標準內容

(一)物資回收範圍

1.回采工作麵能夠回收的物資。主要包括錨杆、錨杆托盤、金屬網、錨索托盤、索具、道木、坑木、雜木、鋼棚及其附件、軌道及其附件、檔車杠、吊桶、地滾架,地滾、1噸的滑子、道釘、管路及其附件、電纜(包括通訊電纜)、接線盒、防爆燈、點鈴、按鈕,溜子及皮帶機配件,溜子及皮帶過橋、開關架等,按規定回收率進行考核。

2.采掘工作麵等工程結束、交接所有應回收的物資,按現場會議記錄和規定回收率進行考核。

3.除首次安裝投入,材料、配件必須實行交舊領新,回收率參照《XX煤礦物資回收率一覽表》中28~64項執行,這部分物資隻罰不獎,也不計算回收獎勵。

4.井上、下所有閑置廢棄物資。

(二)管理職責分工

1.各單位負責作業場所和衛生區範圍內廢舊物資的回收、裝車、卸車和交庫。

2.運輸隊除負責其衛生責任區內廢舊物資的回收、裝車、卸車和交庫外,還負責其他單位回收物資的運輸和通知卸車工作。

3.生產科和機電科負責廢舊物資的修理、使用和處理鑒定。

4.供應科是礦物資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下達材料回收計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回收材料進行確認,負責廢舊物資的分類碼放、建賬、編製修理計劃、委托修理、驗收入庫、組織沒有修複價值或不能再修物資的議價和處理。

5.機修廠負責廢舊物資的修理,並將修理好的經驗收合格的廢舊物資運送到供應科指定位置並碼放整齊。

6.企管科負責製定回收物資獎勵價格、修理價格和複用價格,負責廢舊物資的考核兌現,參與沒有修複價值或不能再修物資的議價、監裝和過磅。

(三)管理與考核

1.回收管理

(1)回采工作麵上、下順槽能夠回收的物資必須完成回收率,按回收單價進行獎勵;不能做到全部回收時,丟失部分按回收單價的2倍對責任單位進行罰款。遇特殊情況不能回收時,必須提前3天寫出書麵申請,經生產科、安檢科現場核實,並報分管領導批準後免罰。

(2)工作麵回撤、工程結束或工程交接應回收的物資必須按要求全部回收,否則,不足部分按物資原值對責任單位進行罰款。遇特殊情況不能回收時,需經生產科、安檢科現場核實,並報分管領導批準後免罰。

(3)交舊領新物資必須完成回收率,並且主要零部件必須齊全,缺少主要零部件視為未交。遇特殊情況不能回收時,需經分管科室同意,並報分管礦領導批準後免罰。

(4)運輸環節如皮帶除鐵器、矸石山等,文明衛生工作中回收物資按回收單價進行獎勵。

(5)大型材料、專用工具、鋼棚、2寸以上的PVC管、黑膠皮管和交舊領新物資必須強製回收,按單項工程考核結算,不計回收獎勵。管路回收必須將兩頭配件拆除幹淨,否則按管件價值的兩倍進行處罰;鋼軌回收將道兩頭配件拆除幹淨,否則按鋼軌配件價值的兩倍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6)供應科設專人專庫管理回收物資、修舊利廢工作。要求對廢舊物資進行建賬管理,每月與計劃員核對,做到賬物相符,並按要求編製待修、待用物資和報廢處理物資報表,報有關科室。

2.維修管理

(1)供應科負責編製回收材料維修計劃,機電科負責編製回收配件維修計劃,隨月度生產經營計劃下達。

(2)供應科設立回收修複材料庫,負責回收物資委托修理、修好物資入庫、記賬、碼放等工作。

(3)機修廠負責待修物資修理和修好物資交庫工作,並納入機修廠內部市場結算。加工修理邊角餘料,經機電科、供應科和企管科鑒定交供應科,按廢鐵回收價格的10%對機修廠獎勵。

(4)機電科、生產科、供應科、企管科共同負責修好物資的驗收工作。

(5)企管科負責修理費用結算,作為機修廠工資收入。

3.複用管理

(1)供應科按照有舊不發新原則,特殊情況需經分管科室同意方可發新料。

(2)廢舊物資複用按照複用結算價格進入區隊材料支出,複用價格和計劃價格差額部分視為區隊材料節餘。

(3)銷售管理

①不能修理再用或沒有修複價值的物資由供應科提出處理申請,報礦領導批複後,供應科組織財務科、監察科和企管科參加,按XX煤礦廢舊物資銷售管理標準進行議標處理。

②廢舊物資處理由供應科、保衛科、機電科、生產科、企管科、紀監部門監裝過磅,財務科收款並建賬管理。

4.考核與獎勵

(1)企管科負責對工作麵回采、回撤、工程結束、交接、運輸環節和文明衛生等回收物資進行考核,月底對回收單位進行獎勵,納入單位工資結算。

(2)按規定必須回收或必須交舊領新物資,礦不支付回收獎勵,隻對回收情況考核,差額部分按原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3)為鼓勵全礦職工參與回收工作,井下無具體管理單位的閑置物資回收,經供應科驗收後對個人進行獎勵。嚴禁井上、下亂偷材料,一旦發現,按所偷材料原值的五倍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4)對於每月能按時完成回收複用任務的單位及回收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

2.現場材料檢查通知;

3.區隊在礦物資供應倉庫領取物資明細;

4.業務科室提供的考核資料(數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區隊回收複用料單;

2.區隊月度材料交舊複用報表;

3.區隊月度材料節約金額報表;

4.季度廢舊物資庫存台賬。

附件1

XX煤礦物資回收率一覽表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型號 回收率(﹪)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型號 回收率(﹪)

1 坑木 各種規格 現場確定 30 防爆燈 各種規格 100

2 鬆木 各種規格 現場確定 31 電鈴 各種規格 100

3 雜木 各種規格 現場確定 32 按鈕 各種規格 100

4 工字鋼 各種規格 100 33 配件 各種設備 100

5 U型鋼 各種規格 100 34 溜水槽   100

6 鋼棚拉鉤 各種規格 100 35 膠管 各種規格 90

7 聯接卡 各種規格 100 36 加工件 各種設備配套 100

8 限位卡 各種規格 100 37 鋼絲繩 各種規格 95

9 防倒器 各種規格 100 38 風門   100

10 軌道 各種規格 100 39 合子板 鐵質 100

11 道夾板 各種規格 100 40 煤鑽杆 各種規格 100

12 道釘 各種規格 80 41 風鑽杆 各種規格 90

13 魚尾螺絲 各種規格 90 42 煤鑽頭 各種規格 90

14 道木 各種規格 100 43 風鑽頭 各種規格 90

15 錨杆 各種規格 90 44 注水鑽杆 各種規格 100

16 錨杆托盤 各種規格 90 45 注水鑽頭 各種規格 100

17 金屬網 各種規格 100 46 風鎬尖   100

18 錨索托盤 各種規格 現場確定 47 風鑽   100

19 索具   現場確定 48 風鎬   100

20 檔車杠 各種規格 100 49 工具 各種規格 100

21 吊桶 各種規格 100 50 閥門 各種規格 100

22 地滾架 各種規格 100 51 燈管 各種規格 100

23 地滾 各種規格 100 52 燈泡 各種規格 100

24 滑子 各種規格 100 53 燈罩 各種規格 100

25 管路 各種規格 100 54 節能燈 各種規格 100

26 管路附件 各種規格 100 55 開關 各種規格 100

27 電纜 各種規格 100 56 牌板 各種規格 100

28 按線盒 各種規格 100 57 油桶   100

29 語音信號   100

注:1、需要現場確定回收率的物資,由分管科室根據現場條件確定。

2、此表沒有涉及到的物資可按相近原則參照執行。

3、28-57項非首次投入時必須堅持交舊領新。

附件2

XX煤礦回收物資結算價格表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回收獎勵價格 備注 修理結算價格 複用結算價格

1 坑木   m3 40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40

2 鬆木   m3 100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100

3 雜木   m3 30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30

4 鋼棚拉鉤   個 2 能夠修理複用物資 0.5 2.5

5 聯接卡   付 20 能夠修理複用物資 5 25

6 限位卡   付 12 能夠修理複用物資 3 15

7 防倒器   套 20 能夠修理複用物資 5 25

8 道夾板 15KG 付 3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3

9 道夾板 22KG 付 4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4

10 道夾板 30KG 付 10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10

11 道夾板 43KG 付 16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16

12 道釘   KG 0.8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0.8

13 魚尾螺絲   件 0.05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0.05

14 道木 小 根 2.7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2.7

15 道木 大 根 8.2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8.2

16 樹脂錨杆   根 3 能夠修理複用物資 3 6

17 高強錨杆   根 5 能夠修理複用物資 4 9

18 錨杆托盤   塊 0.5 能夠修理複用物資 0.5 1

19 金屬網   KG 0.4

20 錨索托盤 大 塊 10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2 12

21 索具   件 4 能夠修理複用物資 1 5

22 快速接頭 2吋 個 4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4

23 快速接頭 3吋 個 6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6

24 快速接頭 4吋 個 8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8

25 快速接頭 6吋 個 18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18

26 快速接頭 8吋 個 40 能夠直接複用物資   40

注:沒有涉及到的回收物資獎勵價格按原值的20%計獎,修理價格由企管科負責測定,複用結算價格按原值的40%執行。

物資驗收入庫管理標準

QG/XQ0442-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統購和自購設備、材料、配件、辦公用品的驗收入庫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煤礦礦用產品在計劃、采購時,供貨廠商必須具有煤礦礦用產品的產品合格證及有效的煤安證書、標識。在招標書中必須注明沒有煤安標誌的礦用產品不得參與招標,在合同條款中必須注明“該產品有煤安標誌”,招標和合同簽訂時必須上國家安全監察局網站,查詢所購產品煤安證書的真偽。

(二)物資到礦後,機電科負責組織設備驗收,驗收合格辦理入庫手續;供應科負責組織材料、配件驗收,驗收合格辦理入庫手續。

(三)需有關技術管理部門(第三方)鑒定的物資,要邀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鑒定。

(四)驗收嚴格按合同、技術協議等進行。數量、質量、技術資料等驗收項目要齊全。對內在質量不能夠當場確定的,進行外觀驗收。對質量、數量、資料等不符合要求,與合同或計劃清單不符的物資,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杜絕驗收“五無”產品(無產品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證明書、無產品合格證、無防爆合格證、無煤礦安全標誌)。

(五)驗收必須由計劃員、質檢員、保管員、礦相關部門人員等參加,並必須有一名參加招議標會議的評委參加,必要時邀請使用單位技術人員或外部專家參加。

(六)物資驗收合格後,機電科、供應科要建立物資驗收入庫記錄,並在下班前錄入市場化精益管理係統。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供貨單位、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煤安標誌證書等逐項填寫清楚,並按要求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七)產品合格證和煤安證書整理好後,放在檔案室存檔。

(八)定期檢查井上、井下礦用產品的安全標誌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XX煤礦送貨通知單;

2.XX煤礦物資采購合同。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XX煤礦物資到貨驗收單;

2.XX煤礦物資入庫單;

3.XX煤礦物資驗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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