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性材料管理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煤炭生產過程中,經過修複(有修複價值)再用或直接複用,反複周轉的各種材料、配件和專用工具。
二、標準內容
(一)周轉性材料的範圍
1.木材:道木、木柱鞋、木墊板、木擋煤板、風門、調節窗等;
2.支護材料:單體柱、丌型梁、工字鋼棚、U型鋼棚等;
3.配件:全部有修複價值的配件;
4.大型材料:道軌、Φ50mm及以上管路、皮帶、6mm2以上電纜、Φ12.5mm2以上鋼絲繩;
5.專用工具:小型工器具;
6.其他材料:2寸以上PVC和PE管、6mm2以下電纜、通信、監測監控電纜、其接線盒、防爆電話、瓦斯傳感器、軌道和管路附件、道叉、彈簧管等可周轉使用的材料。
(二)基本原則
2.強製回收和優先使用舊件原則。
3.加強回收、修理、周轉使用、減少新材料投入,降低投入原則。
4.科室分管和區隊直接管理相結合原則。
5.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原則。
(三)管理職責
1.生產科負責道木、木擋煤板、木柱鞋、木墊板、風門、調節窗、丌型梁、工字鋼棚、U型鋼棚、軌道及附件、道岔、風筒、瓦斯檢定器等周轉性材料的現場管理,重點是監督檢查、移交、鑒定、驗收等工作。
2.機電科負責設備、單體柱、管路、皮帶、6mm2以上電纜、鋼絲繩、瓦斯檢定器以外的專用工具,有修複價值的配件等周轉性材料管理。
3.調度室分管礦井監測監控、通訊材料管理,如:通信、監測監控電纜及其接線盒、防爆電話、瓦斯傳感器等,並負責周轉性材料入井監督、管理。
4.供應科負責小型工器具、2寸以上PVC和PE管、6mm2以下電纜、彈簧管等周轉性材料管理,管理職責不明的由供應科負責管理。
5.企管科負責周轉性材料督促、協調和考核工作。
6.各使用單位對出庫領用周轉性材料進行全程管理,根據礦每月文明施工劃定範圍,做好建帳、移交、拆除、升井、交庫等現場管理工作。
(四)管理規定
1.各區隊和分管科室負責對使用或分管的周轉性材料進行建立動態管理台帳,區隊和科室每月核對一次,確保帳、物相符。生產科分管的材料由供應科建帳。
2.生產科負責分管材料和機電科分管的管路、鋼絲繩、配件升井後交供應科,由供應科負責入庫建帳,其他科室分管材料升井後自行入庫管理。
3.周轉性材料的投入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按職責分工由分管科室負責審批,首次投入由供應科根據分管科室審批發放,再次複用的材料由分管科室直接審批發放。周轉性材料供應科必須做到有舊不發新。
4.周轉性材料因工程需要應該保留的,由分管科室確定後必須隨工程移交,否則,按原值的二倍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每次罰單位負責人300元。不需要移交的由使用單位負責回收到指定地點,分管科室按規定組織驗收。周轉性材料移交由分管科室組織交接雙方現場清點,填寫交接單,交企管科作為考核材料的依據,交接雙方根據移交清單變更台帳。
5.采煤工作麵回采和工程結束回撤,周轉性材料必須100%回收,否則,按材料原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遇特殊情況不能回收時使用單位,必須提前3天寫出書麵申請,由分管科室組織安檢科、供應科、企管科現場核實,並報分管領導批準後,可以不回收。
6.要求分管科室每月編製周轉性材料修理計劃26日報企管科,納入月度生產經營計劃,次月3號報送分管材料修理計劃考核結果報企管科,作為機修廠月度生產任務考核的主要內容。
7.各區隊回收的周轉性材料不允許挪作他用,否則,按材料原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8.周轉性材料報廢必須由分管科室提出申請,企管科組織供應科、監察科、分管科室及相關技術人員現場鑒定,出具書麵鑒定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後,方可報廢。
9.每月28日對各分管科室及使用單位建立的周轉性材料的台帳由企管科、監察科負責檢查。對完不成台帳者,對分管科室科長罰款500元。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周轉性材料出庫單;
2.周轉性材料調撥單。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周轉性材料核算反饋通知單;
2.周轉性材料複用情況統計報和03manbetx 報告。
周轉性材料管理標準
QG/XQ0406-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煤炭生產過程中,經過修複(有修複價值)再用或直接複用,反複周轉的各種材料、配件和專用工具。
二、標準內容
(一)周轉性材料的範圍
1.木材:道木、木柱鞋、木墊板、木擋煤板、風門、調節窗等;
2.支護材料:單體柱、丌型梁、工字鋼棚、U型鋼棚等;
3.配件:全部有修複價值的配件;
4.大型材料:道軌、Φ50 mm及以上管路、皮帶、6 mm2以上電纜、Φ12.5 mm2以上鋼絲繩;
5.專用工具:小型工器具;
6.其他材料:2寸以上PVC和PE管、6mm2以下電纜、通信、監測監控電纜、其接線盒、防爆電話、瓦斯傳感器、軌道和管路附件、道叉、彈簧管等可周轉使用的材料。
(二)基本原則
1.計劃控製與現場管理相結合原則,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2.強製回收和優先使用舊件原則。
3.加強回收、修理、周轉使用、減少新材料投入,降低投入原則。
4.科室分管和區隊直接管理相結合原則。
5.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原則。
(三)管理職責
1.生產科負責道木、木擋煤板、木柱鞋、木墊板、風門、調節窗、丌型梁、工字鋼棚、U型鋼棚、軌道及附件、道岔、風筒、瓦斯檢定器等周轉性材料的現場管理,重點是監督檢查、移交、鑒定、驗收等工作。
2.機電科負責設備、單體柱、管路、皮帶、6 mm2以上電纜、鋼絲繩、瓦斯檢定器以外的專用工具,有修複價值的配件等周轉性材料管理。
3.調度室分管礦井監測監控、通訊材料管理,如:通信、監測監控電纜及其接線盒、防爆電話、瓦斯傳感器等,並負責周轉性材料入井監督、管理。
4.供應科負責小型工器具、2寸以上PVC和PE管、6 mm2以下電纜、彈簧管等周轉性材料管理,管理職責不明的由供應科負責管理。
5.企管科負責周轉性材料督促、協調和考核工作。
6.各使用單位對出庫領用周轉性材料進行全程管理,根據礦每月文明施工劃定範圍,做好建帳、移交、拆除、升井、交庫等現場管理工作。
(四)管理規定
1.各區隊和分管科室負責對使用或分管的周轉性材料進行建立動態管理台帳,區隊和科室每月核對一次,確保帳、物相符。生產科分管的材料由供應科建帳。
2.生產科負責分管材料和機電科分管的管路、鋼絲繩、配件升井後交供應科,由供應科負責入庫建帳,其他科室分管材料升井後自行入庫管理。
3.周轉性材料的投入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按職責分工由分管科室負責審批,首次投入由供應科根據分管科室審批發放,再次複用的材料由分管科室直接審批發放。周轉性材料供應科必須做到有舊不發新。
4.周轉性材料因工程需要應該保留的,由分管科室確定後必須隨工程移交,否則,按原值的二倍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每次罰單位負責人300元。不需要移交的由使用單位負責回收到指定地點,分管科室按規定組織驗收。周轉性材料移交由分管科室組織交接雙方現場清點,填寫交接單,交企管科作為考核材料的依據,交接雙方根據移交清單變更台帳。
5.采煤工作麵回采和工程結束回撤,周轉性材料必須100%回收,否則,按材料原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遇特殊情況不能回收時使用單位,必須提前3天寫出書麵申請,由分管科室組織安檢科、供應科、企管科現場核實,並報分管領導批準後,可以不回收。
6.要求分管科室每月編製周轉性材料修理計劃26日報企管科,納入月度生產經營計劃,次月3號報送分管材料修理計劃考核結果報企管科,作為機修廠月度生產任務考核的主要內容。
7.各區隊回收的周轉性材料不允許挪作他用,否則,按材料原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8.周轉性材料報廢必須由分管科室提出申請,企管科組織供應科、監察科、分管科室及相關技術人員現場鑒定,出具書麵鑒定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後,方可報廢。
9.每月28日對各分管科室及使用單位建立的周轉性材料的台帳由企管科、監察科負責檢查。對完不成台帳者,對分管科室科長罰款500元。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周轉性材料出庫單;
2.周轉性材料調撥單。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周轉性材料核算反饋通知單;
2.周轉性材料複用情況統計報和03manbetx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