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工程項目管理標準
QG/XQ0407-2009
一、實施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預算資金在50萬元以下、集團公司授權礦自行管理實施的工程項目管理規定。適用於礦、土、安三類工程、構築物維修、機電設備修理、機械加工項目、勞務輸入、技術引進及項目合作等。
二、標準內容
(一)職責劃分
1.生產科分管井巷(巷修)工程、測量儀器校驗、技術引進及項目合作等。主要包括:施工設計、技術措施和開工報告的審批。負責工程變更、隱蔽工程的簽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組織井巷外委工程中間驗收、竣工驗收,竣工資料審查及歸檔。
2.機電科分管設備修理(租賃),檢測及校驗、機加工、安裝、技術引進及項目合作等。主要包括:施工設計、技術措施和開工報告的審批,負責工程變更、隱蔽工程的簽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組織中間驗收、竣工驗收,負責竣工資料審查及歸檔。
3.調度室分管井下除生產科、機電科職責外的外委工程或領導臨時安排的外委工程的開工組織、交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組織中間驗收、竣工驗收等。
4.企管科負責組織所有外委工程招議標,辦理簽訂合同書事宜,按照簽訂合同書和工程驗收資料進行工程結算。分管土建工程、經營管理及其他管理責任不明確的工程項目計劃編製。主要包括:施工設計、技術措施和開工報告的審批;工程變更、隱蔽工程的簽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組織中間驗收、竣工驗收,負責竣工資料審查及歸檔。
5.供應科根據合同負責外委工程所需材料、配件、機具供應和回收工作。
6.財務科負責監督外委工程招議標過程,根據工程中間結算書和竣工結算書進行財務賬務處理,按財務製度進行費用歸類,按合同條款撥付工程款。
(二)管理程序
1.工程項目立項
(1)責任單位根據生產和生活需要,提出外委工程項目計劃,重大工程項目需由企管科組織相關科室技術人員進行論證,並編製可行性報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方案及預算),必要時提出擬選擇的施工單位,報分管礦長和礦長審批後,企管科負責立項。
(2)在專項資金或安全資金列支的工程項目,由企管科統一報集團公司批準後,方可立項。
(3)暫不能立項的工程項目,企管科負責及時給予答複,並說明理由。
2.確定施工單位
企管科根據工程項目立項,起草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推薦潛在投標人,成立評標機構,編製工程項目招議標計劃。報礦長批準後,按招議標計劃和程序組織招議標[按工程項目規模及複雜程度選擇招標方式],通過評標確定中標人。對於特殊行業及尖端科技項目,可實行議標,推薦參加議標單位,並組織相關人員按照程序進行議標,確定施工費用。
公司授權的招標工程項目,整個招標過程,需形成會議紀要,報集團公司招標辦備案。
原則上公司內部單位有施工能力的工程項目,不得委托公司外的單位施工。
3.合同管理
按集團公司和XX煤礦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4.施工管理
(1)責任單位按照規定對所有施工材料、設備及構築件進行質量檢驗。包工不包料工程施工材料、構築件質量檢驗由供應科負責,設備質量檢驗由機電科負責。
(2)責任單位在不妨礙正常施工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對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工程,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定期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交付工期推遲時,按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或提出違約賠償。
5.驗收管理
工程項目完工後,施工單位負責編製完整的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提出驗收申請。竣工資料包括:開工報告、施工設計、竣工報告、竣工圖、施工圖、變更文件、材料合格化驗單、材料試驗資料、質量檢查資料、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日誌及其他需要應該具備的資料。按責任分工由責任科室按照施工圖紙、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組織驗收,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大型工程項目必須嚴格按上述驗收流程執行,小型零星工程項目參照執行。
6.工程結算:企管科根據驗收資料負責工程項目結算。
(1)招議標工程,結算價為中標價,工程變更時,根據中標結算原則進行結算。
(2)直接指定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編報工程預算表,企管科依據施工合同進行結算。
(3)工程項目結算一般預留工程造價5%的質保金或按合同約定預留質保金。
(4)所有工程結算必須由經營礦長、礦長審批後,財務科方可掛賬付款。
(5)工程結算後,企管科負責建立結算台賬,定期(年度)向檔案室移交工程檔案。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基礎設計、圖紙;
2.領導批準的工程項目計劃。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工程結算報表、驗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