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產性支出管理標準
QG/XQ0426-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進一步規範非生產性支出管理的若幹規定》永煤控股[2008]69號、《關於嚴格控製非生產性支出、加強資金管理》永煤控股[2008]357號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礦非生產性支出組織機構、考核與獎懲等標準內容,適用於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辦公費、行政車輛修理費、非生產性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項目的考核與管理。
三、標準內容
非生產性支出包括: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辦公維修及耗材、通訊費、上網費、書費、報刊費、印刷費等)、行政車輛修理費、非生產性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各指標支出預算明細見附件。
為了降低非生產性支出,加強非生產性支出預算管理,每月25日前責任科室把下月分管的非生產性支出計劃和相關責任人報財務科,由財務科統一彙總製定月度非生產性支出總預算;各責任科室負責製定所管費用的相關管理辦法,財務科按財務製度和各責任科室分管範圍正確歸集各項非生產性支出。
(一)一律不得購買小汽車、各種高檔辦公家具和電腦,不得改建、擴建、新建辦公樓。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配備辦公器具的,不得超過(XX礦辦〔2007〕57號文)規定的辦公器具配備標準,否則財務科不予掛賬付款。
(二)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含公車使用費)、住宿費、考察費,責任科室為財務科。財務科要嚴格按照《XX煤礦(廠)費用報銷管理辦法》(新礦經〔2008〕50號文)執行,對於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三)招待費:責任科室為行政辦和財務科。要嚴格按照《XX煤礦(廠)費用報銷管理辦法》的招待範圍和標準執行。在永城本部需要招待的,經礦長同意後,由行政辦主任按標準統一安排,在永城本部以外招待的,需要請示礦長同意後方可招待,宴請結束後持合法票據由礦長簽批後到財務科按規定程序報銷,不符合報銷程序和財務規定的,財務科不予辦理。
(四)會議費:責任科室為行政辦和財務科。要嚴格控製各類外出會議和考察,禁止借會議之名旅遊,對於各類會議和考察,需經分管領導、礦長批準;本單位召開會議所需費用行政辦擬計劃經礦領導審批,財務科據此付款和報銷。財務科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程序和標準的費用不予辦理。
礦班子成員境外考察、主要領導因公出差,報集團公司董事長批準後方可借款和報銷。
(五)辦公費:責任單位為行政辦、企管科、供應科及財務科。
1.辦公用品由供應科負責,根據《XX煤礦辦公用品管理規定》(XX礦辦〔2007〕57號文)按預算采購、發放;
2.辦公維修及耗材、通訊電話費,報刊費由行政辦負責;
3.印刷品由企管科負責,企管科應製定具體措施,統一管理;
4.財務科負責對以上辦公費用支出按《XX煤礦費用報銷管理辦法》、《XX煤礦辦公用品管理規定》進行嚴格把關,對於不符合程序、財務手續和財務製度要求的,財務科不予付款和報銷。
(六)修理費:行政車輛修理費責任單位為服務公司。服務公司根據車輛維修項目提出申請報告,由礦領導審批後方能到指定維修地點維修,不準私自做主維修,否則,財務科不予付款和報銷。
(七)非生產性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是指除辦公文具用品以外的非生產性材料消耗用品,責任科室為供應科。供應科應編製物品采購預算,采用招議標方式簽訂采購合同;辦公器具要根據《XX煤礦辦公用品管理規定》的配備標準發放;其他非生產性的材料消耗供應科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從嚴核定消耗定額和發放標準,實行定期發放的原則,超額部分或提前報廢的由個人承擔。礦長要嚴把計劃外采購關,對於不合理的采購申請堅決不予簽批。
(八)財務科與行政辦結合,負責建立礦領導班子成員職務消費台賬(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公車使用費、通訊費和境外考察費),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如實上報公司財務部。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集團公司及XX煤礦關於嚴格控製非生產性支出的各種製度、文件;
2.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指標礦製定的非生產性支出預算明細;
3.各非生產性支出項目的原始憑證;
4.責任管理科室提供的月度支出預算。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非生產性支出考核統計表;
2.非生產性支出考核報告;
3.礦班子成員職務消費台帳。
五、標準考核
為加強非生產性支出和資金管理,礦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
成 員:財務科、行政辦、企管科、供應科負責人及服務公司非生產性支出負責人。
管理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財務科,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兼)。
成員:財務科、行政辦公室、企管科、供應科、服務公司等負責非生產性支出和資金管理的相關人員。
(二)考核與獎懲
1.非生產性支出預算列入礦生產經營月度計劃,每季度按月度預算累計考核,季度結束後10日內將非生產性支出考情況分類彙總,12日由財務科組織相關科室參加召開非生產性支出考核會議,出具考核報告報領導小組批準;
2. 對各項費用較計劃節支的,根據每季度節支比例並參考絕對節約額對責任科室相關人員按下述標準獎勵:較預算節支5%以內(含5%)的對責任科室負責人獎勵500—1000元、相關人員200—400元,節支5%—10%的分別獎勵1000—2000元和400—800元;獎勵比例隨節支比例而遞增,造成超計劃列支的,根據超支情況對責任人給予對等的懲罰。年末,較全年預算節約的,根據預算額度按節支額的5%—10%對責任科室給與獎勵,較全年預算超支的對責任科室給與對等懲罰;
3.責任科室負責人是非生產性支出控製的直接責任人;
4.非生產性支出的獎懲考核以財務科統計數據為準,由財務科按季度進行統計,報領導批準後,對各責任人進行獎罰。
附件
XX煤礦非生產性支出預算明細表
單位:萬元
序號 項 目 責任科室 年度計劃 備 注
一 差旅費 財務科 差旅費、公車使用費、考察費
二 招待費 行政辦、財務科 煙、酒、水果、餐費
三 會議費 行政辦、財務科 本單位會議費用及外出會議費用
四 辦公費
1 辦公用品 供應科 僅限辦公使用文具
2 辦公維修及耗材 行政辦
3 通訊電話、上網費 行政辦
4 書、報刊費 行政辦
5 印刷費 企管科
五 車輛維修 服務公司 僅限行政公務用車
六 管理用材料及
低值易耗品 供應科 除辦公文具用品以外的辦公
器具等非生產性材料消耗用品
合 計
備注:每年支出預算數根據集團公司下達指標和滿足礦生產經營管理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