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材料管理標準
QG/XQ0435-2009
一、適用範圍
二、標準內容
(一)管理要求
1.地麵現場管理要求
(1)各單位(區隊)材料庫每月底進行一次庫存盤點,做到收、支、存相對,賬、卡、物相符,貨架材料要按標準碼放整齊。
(2)各單位(區隊)每天升井廢舊材料、配件要及時回交,嚴格執行交舊領新製度,切實做到材料、工具有舊不領新。
2.井下現場管理要求
(1)各單位(區隊)做到現場材料合理使用。
(2)各單位(區隊)施工後必須做到工完料淨,杜絕各施工地點有材料浪費現象。
(3)各單位(區隊)井下材料必須按要求碼放整齊。
(4)各單位(區隊)根據生產需要保證井下材料合理儲備,不能造成井下材料積壓或浪費。
(5)各單位(區隊)井下廢舊材料要及時升井回交,廢舊材料不得在井下長時間存放。
(6)各單位(區隊)回交的能修複材料、工具,由供應科編製維修計劃報企管科,機修廠根據企管科下發材料修理計劃及時維修。
(7)達不到以上管理要求的單位給予500-5000元處罰。
3.檢查要求
(1)供應科每月組織相關單位對現場材料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檢查時間由供應科通知。
(2)供應科對每次現場材料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各單位(區隊)對於檢查出的問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並把整改結果反饋至供應科。
(二)管理辦法
1.運輸管理
(1)材料入井或轉移
沙子和石子由運輸隊負責裝車,其他設備材料由使用單位裝車,使用單位間的材料轉移由轉出單位負責裝車。裝車要保證綁紮牢靠,尺寸符合入井要求及設計規定,長材原則上用花車裝,設備用平板車裝,其他材料用1噸礦車裝。車裝好後,運輸隊負責檢查,並及時運送到車場或指定地點,接收單位負責接車接料。
①運輸隊憑調度室簽批的《XX煤礦(車皮材料)運輸計劃單》裝運材料,否則,不予裝運。井下運輸調度要認真填寫材料運送記錄,包括材料名稱、車數、目的地、發車時間和到達時間。
②運輸隊必須保證把入井材料8小時內送到車場或指定地點,接料單位必須有專人接車、卸車、點數和簽收,保證24小時內卸完,並把空車推到車場或指定地點,每推遲1小時罰責任單位50元/車。
③接料單位應仔細檢查料車,發現雜物及垃圾,及時督促運輸隊清理,次日前把有關情況報企管科,並按500元/車對運輸隊進行處罰。
④滯留在車場或其他卸車地點的空車留有餘料時,罰責任單位50元/車,並責令限期整改,否則,加倍處罰。
⑤裝運水泥要用幹淨無積水礦車,不得超過礦車上沿,下雨天要采取防雨措施,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車。
(2)材料升井
材料升井包括井下閑置設備、多餘可複用材料、回收材料升井。材料升井不得混裝,可混裝的由材料歸屬單位負責分撿,運輸隊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供應科或機電科倉庫)。
①運輸隊必須保證把升井材料8小時內送達指定地點,供應科或責任單位必須保證8小時內卸完,每推遲1小時罰責任單位50元/車。
②裝運廢舊物資的礦車嚴禁混裝雜物或垃圾,運輸隊發現升井料車混有雜物或垃圾時,責令其立即清理,次日前把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報企管科,企管科按500元/車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③運輸隊監督不到位,不能界定亂裝雜物及垃圾的責任單位,罰運輸隊500元/車。
④發現料車裝有雜物或垃圾時,罰責任單位200元/車。
2.材料存放
材料存放由材料使用單位負責。
(1)井下材料存放一般不超過五天用量,地麵材料存放一般不超過一天用量,否則,對該隊罰款500元/次,並對該隊材料員罰款50元。
(2)材料存放要避開淋水或積水(潮濕)場地,確實避不開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處。
(3)施工現場材料存放,必須分類碼放,掛牌管理,除正在使用的材料,不得有零星材料,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處。
(4)施工現場材料必須按以下標準分類存放:
①軌道、工字鋼、U29鋼棚、風水管路分層,寬度不超過1米,保持三麵成線,層間可用背板或廢坑木隔開。
②道木、編織網、金屬網分層橫豎交叉或分層擺放,呈正方形或長方形垛存放。
③炮泥、石子、黃沙等建工材料要成梯形方垛。
④現場零散的機電設備、標準件要裝箱管理,嚴禁亂堆亂放。
⑤所有材料垛距離運輸軌道不少於500毫米。
違反上述五項規定,罰責任單位50元/處。
(5)水泥要做到“先到先用”原則,選擇好存放地點,避免水泥結塊,如造成水泥結塊,罰責任單位500元/袋。
3.材料使用
(1)不按01manbetx 或措施使用材料而造成材料浪費者,對責任單位按材料原值罰款。
(2)不按材料用途使用或挪作它用,造成材料浪費者,按材料原有價值的2倍對用料單位罰款。
(3)對不經管理科室同意,擅自截斷材料、人為損壞材料的,對責任單位按材料原值的2倍處罰。
(4)特批采購材料,長期不用造成積壓的,對責任單位按材料原值的30%處罰。
4.其他規定
(1)供應科、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安檢科每月27日前將上月現場材料日常檢查罰款通知單交企管科,企管科彙總納入市場結算。
(2)供應科每月組織一次現場材料檢查,對查出問題除按規定罰款外,並在第二天調度會上通報。
(3)工程結束後,各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清理,並按遺棄材料原值的50%對責任單位罰款,造成材料損壞變質,不能再用的,按材料原值的2倍對責任單位罰款。
(4)設備材料要隨工程一並轉移或移交,具體由職能科室組織,交接雙方現場清點,填寫交接記錄,雙方簽字認可。每月27日前把交接記錄交企管科作為市場結算劃轉設備材料的依據。
(5)材料運輸發生的所有糾紛由調度室負責組織追查,責任明確時,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額承擔,責任不清時,經濟損失責任雙方各承擔50%。
(6)本辦法所有罰款隊管理人員承擔30%。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現場材料檢查通知;區隊在礦物資供應倉庫領取物資明細;業務科室提供的考核資料(數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現場材料檢查整改單;現場材料檢查問題通報;區隊現場材料使用、管理情況03manbetx ;區隊市場化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