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銷售管理標準
QG/XQ0437-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生產、輔助、服務後勤等廢舊物資銷售管理工作。
二、標準內容
(一)供應科是廢舊物資綜合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廢舊物資的回收、保管、建賬、報表的編製及日常的監督、考核,按季度填報廢舊物資管理動態表,並按規定上報集團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根據公司審批,協調廢舊物資處理或銷售工作。
(二)機電科是設備類物資管理的專職部門,負責廢舊設備的回收保管及報廢建賬、管理、報表的編製,每季度向企管科報送廢舊設備存量台賬。
(三)生產科、機電科、企管科、供應科、財務科等部門負責廢舊物資的檢查和驗收鑒定。
(四)財務科負責廢舊物資銷售賬款的結算及資產的賬務處理。
(五)監察科負責對礦廢舊物資銷售進行全過程監督。
(六)經鑒定(設備由機電科報集團公司機電部組織鑒定)無使用價值的報廢物資,由企管科每季度報集團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待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批複後方可進行招標銷售。
(七)經集團公司批準,XX煤礦招標確定廢舊物資銷售價格後,中標單位在紀委或監察科、企管科、財務科、供應科、保衛科、機電科、生產科的共同監督下進行裝車、過磅(或查數),參與人員在銷售記錄表上簽字。
(八)特殊情況下的以物換物,礦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確認,報礦領導小組批準,並報集團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公室批準後方可進行。
(九)保衛人員要嚴格檢查廢舊物資出庫手續,檢查出門證,手續齊全,方可放行,否則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按廢舊物資銷售所得收入的5%-10%獎勵相關參與人員。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1.廢舊物資處理申請;
2.職能科室對所分管的廢舊物資進行鑒定。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集團公司批準廢舊物資處理申請;
2.礦組織廢舊物資招議標;
3.相關科室現場對廢舊物資處理進行監督、監磅;
4.廢舊物資處理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