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運輸戰線)架空乘人車管理製度
1.架空人車行巷架空乘人車鋼絲繩附近1米內不得堆放任何雜物。
2.開乘人車前的準備:每次開車前司機必須對人車進行一次常規檢查。(1)、各部位連接螺栓是否鬆動。防爆設備是否能可靠防爆,製動裝置是否可靠。(2)、乘人裝置運行區內有無影響乘人裝置正常運行的不安全因素,如有無行人或障礙物。(3)、巷道上下乘車點是否有專人管理。如摘掛車座、維護秩序和車座間距等。
3.乘車人員要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等乘人裝置運行平穩後方可乘坐。上車時,先雙手握住吊杆,隨著吊椅運行速度,跨坐在吊椅座板上,然後雙足置於腳踏杆上。運行時,保持正確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車時,先雙足觸地,站立平衡後,並把吊座取下放置指定位置。
4.乘車人員隨身攜帶物品長度不得超過1米,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所帶物品不得拖地或橫行運行。
5.嚴禁隨身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乘車。
6.乘坐過程中,不得左右擺動吊椅,不得用手抓摸牽引繩和托(壓)繩輪以防傷手,不得打瞌睡。
7.乘坐過程中,要注意乘人裝置的運行狀態是否正常、平穩,若途中發現緊急情況需要停車時,可拉動沿線設置的鋼絲繩(裝置中間的小鋼絲繩)拉線急停開關,使架空乘人車停止運行,同時下車,待故障排除後方可乘坐。
8.乘車人員必須到指定地點區域內上、下車,嚴禁越位乘車。乘坐距離不得小於20米。
9.乘人車運行過程中,若因有人拉急停開關停車時,司機必須查出原因、排除故障(須離開崗位查找故障時,必須按下“禁啟”按鈕,並掛上“故障檢修,禁止啟動”的警示牌)後,方可電鈴警示開
10.嚴禁一個座乘坐兩人,嚴禁人員倒坐。
11.其它事項按有關規章製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