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提升係統管理標準
QG/XQ0308-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煤礦安全01manbetx 》《機電設備管理標準》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主、副井提升係統安全運行內容,適用於主、副井提升係統的運行過程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主井提升係統
1.主井提升係統管理職責
(1)主井箕鬥、井架的檢查、維護、維修。
(2)主井提升鋼絲繩的檢查、維護、檢修。
(3)主井井筒管路、罐道等設施的檢查、維護、維修。
(4)主井卸載、井口、裝載、主井車房之間信號的檢查、維護、維修。
(5)主井井上下信號的操作。
(6)卸載曲軌、裝載定量鬥檢查、維護、維修。
2.提煤規定
(1)主井每次提升不得超過12T,每月檢查定重傳感器指示是否正確。
(2)每班檢查卸載篦子留煤情況,防止篦子堵塞。
(3)每班清理一次井口房灑煤。
3.臨時上下人規定
(1)正常情況下,主井嚴禁上下人(檢修除外)。
(2)確需由主井上下人時,必須經調度室、機電科、安檢科同意後,遵照機電一隊《主井臨時上下人01manbetx 01manbetx 》執行。
4.其它規定
(1)除檢修時間外,主井嚴禁跑空鉤。
(2)機電一隊要及時調繩,以提高提升效率。箕鬥位置超過250mm時必須調繩。
(3)機電一隊對主井箕鬥每天應仔細檢查一次,因檢查不到位導致罐籠部件脫落墜入井筒的,對機電一隊按二級責任02manbetx.com 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副井提升係統
1.副井提升係統管理職責
(1)副井罐籠、井架的檢查、維護、維修。
(2)副井提升鋼絲繩的檢查、維護、檢修。
(3)副井井筒內電纜、管路、罐道等設施的檢查、維護、維修。
(4)副井井口、井底、副井車房之間信號的檢查、維護、維修。
(5)副井井上下信號的操作。
(6)井上下推車機、安全門、搖台的檢查、維護、維修。
(7)副井井上下把鉤工作,人員上下罐秩序的維持工作。
(8)罐籠的衛生。
2.檢修及人員上、下井時間的規定
副井提升機、信號及井筒裝備的檢修按照礦規定的時間進行,特殊情況由調度室通知。
人員上下井應集中在規定的入井和升井時間內。特殊情況必須經調度室批準。
3.人員乘罐要求
(1)大罐每層定員38人,小罐每層定員23人。上、下井人員要集中上、下井,小罐人數達不到12人,大罐人數達不到18人時,不得提升(候罐時間超過30min及特殊情況除外)。
(2)井口、井底乘罐人員一律在井口或井底候罐室內候罐,按規定由進車側進罐,從出車側出罐。違反規定人員按“三違”論處,由把鉤工把燈號報安檢科。
(3)非人員上下罐時間,井口、井底不得有閑雜人員。對罐時必須對罐到位,人員出罐後,才可放人進罐。
(4)副井把鉤工要認真執行副井驗身和把鉤製度。井口把鉤工要對入井人員進行驗身檢查,入井人員不得攜帶香煙、打火機、火柴等入井,不得穿化纖衣服入井,不得不穿膠鞋、不戴礦帽、不帶礦燈和自救器入井。對攜帶香煙、喝酒者要製止其下井。
(5)把鉤工負責關閉和打開罐門,嚴禁乘罐人員自行打開罐門,待乘罐人員安全入罐、罐門關好、搖台升起、安全門關閉後,方可向信號房發出信號。
(6)入井人員應自覺遵守井口管理規定,接受井口管理人員的驗身檢查,開車信號發出後,嚴禁進、出罐籠。
(7)乘罐人員沿護欄進井口、井底時必須乘罐,不得挑揀上、下層罐。乘罐人員要聽從把鉤工指揮,不得強行乘罐,不得翻越護欄,更不得對把鉤工打罵。否則,按違章論處。
(8)乘罐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小配件等必須裝在工具袋(包)內,嚴禁隨手拿著。人員集中上下井時間,乘罐人員不準攜帶長度超過0.8m的長工具,凡需要兩個人抬的工具、配件或小型設備應一律放入礦車中入井。
4.設備材料上、下井規定
(1)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運送炸藥時,嚴禁人員上、下,並應製定專項措施。否則,對把鉤工罰款500元/次。
(2)上、下井材料(如荊芭、塑編網、坑木、單體柱、鋼梁、鋼帶、錨杆、U型鋼)必須用材料車,不得使用U型礦車。凡使用U型礦車運送上述材料者,發現一次對裝料單位罰款100元,由機電一隊將責任單位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進行處罰。
(3)上、下井設備(長×寬×高大於0.8m×0.6m×0.5m的)不得使用U型礦車,統一使用平板車捆紮牢固。運送零散配件(包括刮板機刮板、鏈條及托輥等)應使用U型礦車,不得使用材料車。否則,由機電一隊把責任單位報機電科,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車,隱瞞不報的,對機電一隊罰款20元/車。
(4)利用罐籠懸掛下放鋼軌、鋼管等超長材料時,必須製訂安全措施,並嚴格按措施執行。
(5)副井提矸及下料時,要按正常四輛車配重,不得不裝礦車;提升或下放液壓支架時,小罐側配重不得少於四輛重礦車。配重達不到要求,導致絞車提升困難,發現一次對機電一隊把鉤工罰款100元,影響生產的02manbetx.com 時間記入機電一隊。
(6)所有車輛裝運設備由運料單位負責捆綁牢固,最高不得超過2m;裝料寬度以車輛中線為基準,兩幫均不得超過750mm;裝料長度不得超過4200mm。違反上述規定的,由裝料單位負責返工處理,並一次罰裝料單位100元/輛,影響生產的屬裝料單位02manbetx.com 。副井把鉤工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對超長、超寬、超高、超重及不符合裝料規定的車輛不得入罐。否則,發現一次對機電一隊隊長罰款100元,造成井筒墜物02manbetx.com 、損壞井筒設施的分別按有關規定組織追查和處罰。
(7)設備、電纜等入井必須有“機電設備入井證”,防爆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入井,必須貼有經機電科防爆檢查員貼上的“防爆合格證”。無防爆合格證、入井證的設備和電纜等入井的,發現一次罰井口把鉤工50元。機電一隊每月底把副井機電設備、電纜入井證交機電科對帳,少一張入井證對機電一隊罰款50元。
5.其它規定
(1)副井嚴禁跑空罐,嚴禁半罐、單罐提升,發現一次對機電一隊罰款50元。
(2)把鉤工與信號工必須密切配合,確保對罐準確,保證井上、下能同時進出車。對互相推諉、扯皮造成不能同時進出車的,對把鉤工、信號工各罰款20元/次(在罐籠位置不超過規定情況下)。
(3)副井井上、井下嚴禁用皮帶縱梁或架杆抬車、推車,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30元。
(4)井口、井底操車必須使用推車機將罐籠內存車推出,嚴禁用其它方法推出。否則,發現一次對推車工罰款20元。
(5)安全門、搖台、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信號等之間閉鎖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384條要求,每天由電工檢查一遍並填寫記錄,一處不符合要求的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6)副井把鉤工不能認真執行井口驗身製度的,罰款30元/次。把鉤工對攜帶香煙、喝酒者下井不製止的,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把鉤工責任。
(7)乘罐人員自行打開罐門的,每次罰款50元。把鉤工不及時打開罐門的,對把鉤工罰款100元。有一人從其它地方進、出罐籠的,對把鉤工罰款50元/人次,由安檢科落實處理。
(8)要保持井口文明衛生,做到定期清掃,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每天應對副井井上下推車機基礎坑內的雜物進行清理。否則,每發現坑內有積水和雜物的對機電一隊罰款200元/次,隊長、書記各罰50元/次。
(9)各單位需升井的設備,運輸隊必須在當天升井,遲升井一天對運輸隊罰款50元/車/天(按車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10)檢修副井操車係統時,必須製訂安全措施,檢修哪個車道推車機,哪個車道罐籠必須閉鎖到位。
(11)機電一隊要及時調繩,以減少對罐次數。罐籠位置超過250mm時必須調繩,否則對機電一隊罰款100元。
(12)機電一隊對副井罐籠每天應仔細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罐輪、罐門、擋車器、搭接塊、材料孔等。因檢查不到位導致罐籠部件脫落墜入井筒的,對機電一隊按二級責任事故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2.礦機電設備管理有關製度;
3.大型設備運行的技術要求。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管理牌板(01manbetx 01manbetx 、崗位責任製、檢修製度);
2.運行維護記錄(巡回檢查記錄、日常檢修記錄、定期檢修記錄、保護試驗記錄);
3.提升機運行情況;
4.隱患整改及處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