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幹部上崗檢查管理標準
QG/XQ0316-20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幹部上崗查崗內容和要求,適用於機電副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礦長助理、機電科長、機電科主任工程師、機電科副科長、機電科分管業務工程師、機電一隊、機電二隊、運輸隊(含後勤服務公司的經理)的隊長、副隊長、技術員的上崗查崗管理。
二、標準內容
(一)機電幹部上崗查崗內容
1.檢查各項規章製度張貼和執行情況。
2.檢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按章操作情況,崗位工的應知應會情況。
3.檢查安全保護裝置使用及試驗情況,查看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4.檢查設備完好情況,對02manbetx.com 隱患提出處理意見。
5.檢查設備及機房硐室安全狀況和衛生狀況。
6.檢查各種記錄填寫情況、上次檢查問題落實及處理情況。
7.機電幹部上崗查崗檢查周期。
見附表。
(二)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要求
1.機電幹部要按照上崗查崗周期規定,進行上崗檢查。
2.上崗查崗時,要按照上崗查崗內容進行認真檢查,並按照要求填寫幹部上崗記錄,並對查出的隱患拿出處理意見。
3.上一級的機電幹部要對下一級機電幹部上崗情況進行督察,對上崗次數不夠的機電幹部批評教育。
4.對於機電幹部上崗查崗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要積極認真整改,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處理的,對責任人每條罰款50元。
5.凡上崗次數不夠者,按50元/次進行處罰。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3.各單位崗位職責。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幹部上崗製度牌板;
2.幹部上崗記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