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管理標準
QG/XQ0326-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製定:《煤礦安全01manbetx 》《機電設備管理標準》等。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適用於油脂供應、領取、使用、回收管理程序,適用於油脂供應、領取、使用、回收過程管理。
三、標準內容
(一)油脂範圍
油脂主要包括:潤滑油、潤滑脂、乳化油、液壓油、乳化液等。
(二)油脂供應
1.各單位根據本單位下一個月的生產計劃和使用設備的類型及數量製定出下一個月油脂需求計劃。油脂需求應包括使用油脂的牌號、數量及生產廠家。油脂計劃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在每月20日前交機電科審批,再由分管礦長審批後,報供應科,由供應科彙總後結合庫存情況進行采購。
2.因有大的檢修項目,用油量超出月計劃時,用油單位應提前五天編製補充計劃,經機電科、企管科及分管礦領導簽字後報供應科。
3.供應科根據油脂采購計劃,結合庫存情況,安排油脂的采購。供應科各種常用油脂的庫存量不得少於正常情況下7天的消耗量。
4.供應科每次采購的各種牌號的油脂必須有合格證。並進行登記存檔,登記包括:油脂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廠家、出廠日期、有效期、合格證號等。
5.不同類型、牌號的油脂要分類存放。庫存油脂的外包裝上應有清晰的標誌,並與所盛油脂的牌號、數量相符。
6.地麵存放的油脂放在室內或棚下,防止雨淋日曬,否則每桶罰款50元。
7.油脂的保存不得超過保質期。凡超過貯存期的,必須經檢驗合格後才能使用。
8.油脂是易燃品,貯存、運輸應有防火設施和措施。
(三)定額
各單位月油脂消耗定額按《XX煤礦年油脂消耗定額》進行確定。
(四)油脂的領取
1.油脂領用單位將領用計劃在《XX礦精益管理信息係統》申請,經機電科審批後到供應科領取。對沒有經機電科審批而發放的油脂,對使用單位、供應科各罰款100元(生產急需除外),機電科不予結算。
2.各單位庫存油脂的數量不得超過正常情況下10天的使用量。
3.除綜采隊、綜掘隊、機電一隊、機電二隊、運輸隊、探防隊外,其它單位不得整桶領取油脂。
4.各單位領料員應建立油脂領用及消耗台帳,對本單位月油脂消耗情況進行03manbetx ,當消耗量不正常時應查明原因。
(五)現場管理
1.井下的油脂要分類存放。外包裝上有清晰的標誌,與所盛油脂的牌號、數量相符。
2.油脂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選用,不得代用或混用,代用時必須經機電科同意。關鍵設備使用代用油必須經機電礦長同意。
3.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的注油要求進行注油。
4.使用的油脂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定期檢查,發現油脂變質或達不到質量指標的必須更換。
5.盛油容器必須嚴格密封,不得敞口,盛油前應將油口周圍清理幹淨,防止雜物進入。
6.對設備檢查、加油或更換油脂前,應將加油蓋的衛生打掃幹淨,嚴防雜物進入油脂造成汙染。若有淋水時,開蓋前應用雨布遮擋。
7.采煤機、綜掘機等工作麵設備檢查、加油時,必須將周圍煤、矸清理幹淨,並在上方搭好雨布,防止煤矸、淋水落入。
8.備用及回收的液壓元件和輔件,必須采取可靠的防塵措施。
9.加強設備檢修,對滲油、漏油的部位要及時處理。
10.乳化液濃度要嚴格按要求配製。炮采2~3%,綜采3~5%。乳化液泵站要堅持使用乳化液濃度自動配比儀,每班至少檢測三次乳化液的濃度。
11.工作過程中,如發現乳化液大量分油、皂析、變色、發臭或不乳化等異常現象,必須查明原因並進行處理。
12.不同牌號的乳化油不得混用,乳化液箱要定期清洗。
13.建立油脂使用記錄。記錄要齊全、完整,填寫認真。
14.機電科分管人員定期檢查設備潤滑油使用情況,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否則每條罰款50元。
(六)舊油的回收
1.除乳化油、潤滑脂等不能回收外,齒輪油、液壓油、煤油、透平油等應按要求比例回收。齒輪油、液壓油、透平油按70%回收,其它油液按50%回收。對機電一隊、機電二隊、運輸隊大型設備換油列入單項計劃的各種油脂回收率應達到85%。
2.各單位回收的舊油應分類盛裝,不得混裝。
3.回收的舊油應交到指定地點。
(七)考核
根據各單位消耗定額和實際消耗量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企管科和機電科進行。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2.油脂消耗及庫存情況;
3.礦生產經營計劃;
4.礦消耗定額有關文件。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1.油脂使用消耗計劃;
2.油脂的采購及驗收;
3.油脂消耗考核情況;
4.獎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