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爆破器材發放、清退製度
一、爆破器材使用單位根據當班生產任務、爆破工作量(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和消耗定額提出爆破器材的品種、規格和數量計劃,填寫XX煤礦爆破器材領耗專用單,經值班隊長審批後蓋施工單位公章。領耗專用單送達通風隊的時間:早班為8:00前,中班為16:00前,夜班為0:00前。由於通風隊安排不當影響生產,由通風隊承擔責任;由於領耗專用單送達較晚影響生產,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如綜采麵、綜掘頭遇到斷層需爆破時,施工單位需至少提前一個班通知通風隊,並填寫爆破器材領耗專用單,由通風隊安排爆破工。
二、爆破工接到使用單位的爆破器材領耗專用單後,必須審查單據填寫是否合格,若不合格及時退回,由施工單位重新填寫,由此造成的影響由施工單位承擔,每次對責任人處罰100元。審查合格後由爆破工填寫實領炸藥、雷管數量,並簽上本人姓名,爆破工攜帶爆破資格證和經值班隊長簽章後的領耗專用單,與背藥工一同到爆破器材庫領取爆破器材。背藥工必須持證領藥,否則,不予發放。
三、爆破器材庫庫房管理員接到領耗專用單後,要及時發放爆破器材。應首先審核爆破工簽字、爆破工本人以及爆破資格證,三樣必須相符,然後按單據上填寫的實領品種數量發放雷管、炸藥。爆破工領到雷管時,首先核對各段雷管數量、檢查雷管外觀是否有破損等,確認無誤後裝入自己攜帶的雷管箱內並上鎖。再和背藥工檢查核對炸藥質量和數量(背藥工協助爆破工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後裝入由背藥工保管的炸藥箱內,並由爆破工上鎖。雷管箱和炸藥箱鑰匙均由爆破工保管,確認所領爆破器材無誤。此時,一次爆破器材領取程序結束。
四、爆破器材領好後,雷管箱和炸藥箱應該都是鎖好的,並且鑰匙和領耗專用單均由爆破工保管。雷管箱由爆破工親自背到使用地點,炸藥在爆破工的監護下由背藥工背到使用地點,電機車運輸爆破器材由爆破工負責將爆破器材押運到卸車地點,然後按照上述要求進行運輸。到達使用地點並確認箱子和鎖的狀況均完好後,由爆破工看護爆破器材箱(背藥工協助看護),爆破工在征得跟班隊長或班長的同意後進行裝配起爆藥卷。
五、每次裝藥工作完成後,爆破工必須在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監督下,將剩餘的所有爆破器材收拾幹淨,進行清點,確認無誤後分別存入炸藥箱、雷管箱並上鎖。在裝藥爆破過程中,爆破工必須時刻監護雷管箱和炸藥箱。特殊情況下,在確保上鎖後可交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指定的人員看護。未按規定執行的,一次對爆破工罰款200元。起爆藥卷丟失的,對責任單位每卷處罰5000元,對爆破工、當班跟班隊長、班長每卷各處罰500元。
六、本班爆破結束後,當班跟班隊長對本班炸藥、雷管的實際消耗量和剩餘量進行核實。當班跟班隊長和班組長必須在爆破器材領耗專用單上按實耗數量當場簽上本人姓名。
七、當班剩餘的爆破器材都必須由專職爆破工全部退回爆破器材庫,嚴禁寄存或亂扔亂放。雷管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在爆破工的監護下由背藥工運送到爆破器材庫辦理退庫手續。
八、辦理退庫手續時,爆破工首先向庫管員出具領耗專用單,庫管員核對領耗專用單上的實領數量、實耗數量、跟班隊長和班長簽名,核對簽名與本人照片等項目,全部無誤後,在背藥工的監護下吩咐爆破工打開炸藥箱和雷管箱,進行清點並收回剩餘的爆破器材。上述手續正確完成後,由爆破工監護,庫管員分別在領耗專用單和“一炮三檢”本上簽上本人姓名,簽字後的領耗專用單和“一炮三檢”本分別由庫管員和爆破工保存,此時退庫手續完成。
九、井下所有使用爆破器材的單位都必須嚴格遵守上述領退程序,發現任何一個環節或手續不完善、不規範,由保管員立即向安檢科、供應科彙報,由安檢科及時組織調查處理,並對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十、爆破器材庫內,為爆破工個人存放的已經記錄的雷管必須專人專箱。
十一、施工單位跟班隊長必須在領耗專用單上簽字。凡是在爆破器材庫沒有備份的簽字都要經過調度室同意。
十二、嚴禁雷管、炸藥現場交接班。違者對責任單位隊長、書記各罰款1000元,責任人罰款2000元。
十三、爆破器材退庫不應超過當班班後3小時。遇特殊原因,使用單位必須提前向調度室、安檢科、通風隊彙報。庫管員一旦發現超時,應立即彙報調度室、安檢科、通風隊,並由調度室調查後,做好記錄交生產技術科存檔。
十四、爆破器材專用箱必須妥善保管,不準坐在藥箱、雷管箱上或擠壓藥箱、雷管箱,嚴禁炸藥、雷管混裝,嚴禁碰撞擠壓,雷管箱由爆破工保管,炸藥箱由使用單位保管。
十五、施工單位當班必須將正常使用的空藥箱及時送回到爆破器材庫,並鎖在鐵櫃內,不得影響下一班正常使用。如空藥箱當班未及時送回的,一次對施工單位跟班隊長罰款500元;如鐵櫃未上鎖的,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責任人罰款200元(庫管員負有監管責任,如鐵櫃未上鎖或鎖被撬未及時發現並彙報調度室的,一次對當班庫管員罰款200元)。施工單位必須使用本單位配備的爆破器材箱,使用其他單位的藥箱,庫管員不準發放炸藥,並立即彙報調度室,對背藥工一次罰款500元。庫管員和爆破工對藥箱的使用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如施工單位使用其他單位的藥箱而未被及時發現和製止的,對庫管員和爆破工一次罰款200元。
十六、在不影響正常發放工作的情況下,爆破工有權向庫管員詢問本人的雷管使用及庫存情況,如有問題,應立即向通風隊值班隊幹和安檢科彙報,由安檢科值班人員當班調查清楚。經過供應科允許,通風隊隊幹有權檢查與爆破工有關的爆破器材庫存台賬。
十七、施工單位已經確定某班不爆破,或根據生產需要,爆破器材消耗變化較大時,應提前一天通知通風隊,以便合理安排爆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