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裝藥前準備工作管理製度
(一)檢查上一班是否留有拒爆(殘爆)。
(二)檢查工作麵地質條件、支護形式、巷道斷麵是否與措施相符。如有改變或拉底、維修,施工車場、硐室等,必須有補充措施。
(三)檢查施工牌板內容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時必須改正。
(四)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m範圍內是否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五)檢查采麵上、下出口是否暢通。
(六)檢查風筒末端到工作麵距離是否符合措施規定,是否有脫節、對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現象,工作麵風量是否充足。
(七)檢查工作麵頂板、支架完好情況,以及傘簷是否超過規定。
(八)檢查控頂距離是否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
(九)檢查工作麵是否有炮棍(采用木質炮棍),嚴禁用塑料管或金屬管作炮棍。
(十)炮掘巷道貫通相距20m時,詢問待貫通巷道是否停止掘進。
(十一)詢問本茬炮應裝藥的炮眼數目,並核對是否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
二、爆破工裝配起爆藥卷規定
(一)裝配起爆藥卷隻能由爆破工親自操作,其它人員不準代替或幫助。
(二)裝配起爆藥卷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
(三)裝配起爆藥卷期間,周圍不準有閑雜人員。
(四)嚴禁坐在爆破器材箱上裝配起爆藥卷。
(五)爆破工打開炸藥箱取出適量炸藥。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該茬炮的數量為限。
(六)用竹、木簽逐個在藥卷平頭端中心紮孔,孔眼略大於電雷管直徑及長度,不準用電雷管代替竹、木簽紮孔。
(七)爆破工打開雷管箱取出成束的雷管。
(八)將雷管順好,掛在非導電體上,一隻手握著成束的管體和腳線末端,另一隻手將單個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緊雷管前端腳線均勻用力抽出,並將抽出的單個雷管腳線末端扭結成短路。抽單個雷管時,不準硬拉、硬拽。
(九)將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平頭端孔內且必須居中(不得偏向藥卷一邊),腳線在插入端繞扣緊鎖,剩餘腳線纏在藥卷另一端,並保持腳線末端扭結短路。
(十)裝配起爆藥卷時,插入雷管後必須繞扣緊鎖、嚴禁將雷管斜插在藥卷中部、嚴禁將雷管直接綁在藥卷上。
(十一)一個起爆藥卷隻能插入一個雷管。
(十二)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防止雷管受震動或衝擊,防止折斷雷管腳線或損壞腳線絕緣層。
(十三)起爆藥卷裝配完後,應清點數目,不準放在地上或放入其它箱子內。
(十四)起爆藥卷裝配完後,將剩餘的炸藥、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及時放回各自專用箱內並加鎖。
三、準備裝藥工具、材料
(一)班組長在和爆破工一起清點完爆破孔後,班組長下達裝藥命令。
(二)班組長將炮棍、炮泥、水炮泥移到工作麵。
(三)在爆破工的監護下由背藥工將所需的起爆藥卷和炸藥分別連同專用箱一起搬運到工作麵,然後離開。裝藥時每次隻準從箱內取出1個起爆藥卷和1包炸藥。裝藥結束後,剩餘炸藥由背藥工運送到指定地點。
四、施工單位現場第一責任人及爆破工做好第二次安全檢查
(二)檢查甲烷傳感器、設備、工具、管線是否掩護好或按規定距離撤出工作麵。
(三)檢查炮泥和水炮泥質量、數量,爆破工發現炮泥不合格時,及時向調度室反映。
(四)爆破工用炮棍逐個檢查各炮眼的角度、深度、數量、質量是否符合規定。
(五)炮眼深度小於0.6m的淺孔爆破,必須製定有專門安全措施,否則,不得裝藥放炮。
(六)清除炮眼內的煤、岩粉和水。
(七)檢查班組長、瓦檢工是否按“三人連鎖放炮製”規定到工作麵,並要求出示各自的交換牌。
(八)檢查裝藥地點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並按規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濃度。瓦斯濃度達到0.8%時嚴禁裝藥,施工區隊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五、爆爆破母線的敷設標準
(一)爆破母線敷設標準(爆破工負責)
1、爆破母線的長度不得小於150m。
2、爆破母線必須由爆破工進行敷設,且必須從工作麵迎麵牆開始向後敷設,敷設距離嚴格執行礦爆破警戒的規定。
3、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準使用固定母線。
4、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線兩端必須扭結短路並懸空;為保護母線,連接雷管腳線與爆破母線的連接線長度不得小於15m,連接線在工作麵必須懸空,不得與電爆網絡以外的任何物體接觸。
6、爆破母線在吊掛過程中下垂位置距離底板不得少於200mm,爆破母線可以在吊掛設施上纏繞,但纏繞不得超過3圈。
7、爆破過程中,爆破工必須將爆破母線吊掛在專用掛鉤上。爆破母線不得與電爆網絡以外的導電體接觸。
8、爆破母線升井後要進行幹燥,在井下要放在幹燥安全的地點,每次爆破前做電阻測定和絕緣性能測定。
(二)爆破母線專用掛鉤的敷設標準(施工單位負責)
1、爆破母線專用掛鉤在有膠帶輸送機的巷道內敷設:從巷道爆破警戒距離處開始吊掛專用掛鉤,沿巷道向工作麵每2個皮帶架(6m)的距離在皮帶架架腿小掛鉤上吊掛一個專用掛鉤,一直吊掛至機尾,機尾至迎頭之間,每間隔8m(±100mm)在巷幫距底板1.8m(±100mm)吊掛專用掛鉤,遇電纜相互交叉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並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2、爆破母線專用掛鉤在鑿岩台車的巷道內敷設:從巷道爆破警戒距離處開始吊掛專用掛鉤,沿巷道向工作麵腰線以下300mm,每間隔8m(±100mm)吊掛一個專用掛鉤,一直吊掛至巷道無電纜區,然後在巷幫每間隔8m(±100mm),在距底板1.8m(±100mm)吊掛專用掛鉤,一直到迎頭。
3、爆破母線專用掛鉤在正常耙矸機作業的巷道內敷設:在巷道行人側,從巷道爆破警戒距離處開始吊掛專用掛鉤,沿巷道向工作麵腰線以下300mm,每間隔8m(±100mm)吊掛一個專用掛鉤,一直吊掛至巷道無電纜區,無電纜區與迎頭之間在巷幫每間隔8m(±100mm),在距底板1.8m(±100mm)吊掛專用掛鉤。
4、爆破母線專用掛鉤在其他巷道內敷設:從巷道爆破警戒距離處開始吊掛專用掛鉤,沿巷道底板上第二排錨杆上,每間隔不超過8m吊掛一個專用掛鉤,一直吊掛至巷道無電纜區,無電纜區與迎頭之間在巷幫每間隔8m(±100mm),在底板上第三排錨杆上吊掛專用掛鉤。
5、巷道掘進過程遇到架棚時,在架棚的鎖扣處,由施工單位設計一個製件能夠固定爆破母線專用鉤,然後每隔不超過8m掛一個爆破母線專用鉤。
6、爆破母線專用掛鉤必須吊掛在巷道行人側,在吊掛過程中,遇到電纜時,必須吊掛在電纜下方,並且距離最下方電纜不少於300mm;遇到壓風供水管路時,必須吊掛在腰線以上300mm以外,保證一個工作麵內爆破母線敷設平直。
7、爆破母線專用掛鉤的敷設責任在施工單位,非爆破時間,由施工單位班長對爆破母線專用掛鉤進行管理,並根據距離及時延伸、拆除。
8、爆破母線專用掛鉤采用掛接式Ø30mm絕緣電纜鉤。
9、此規定未作出規定的巷道,由施工單位提前報生產科,由生產科製定標準後執行。
(三)其他規定
1、爆破母線不允許通過通風設施,如果必須通過時,由施工單位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後按照審批的措施執行。
2、施工單位沒有配備吊掛爆破母線專用掛鉤,爆破工有權不爆破,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承擔;爆破工在施工單位沒有配備吊掛爆破母線專用掛鉤進行爆破作業的,爆破工按嚴重“三違”處理。有爆破母線吊掛設施,爆破工不使用的,爆破工按嚴重“三違”處理。
3、爆破母線專用掛鉤不足的,對單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個。
六、施工單位班組長設置警戒
(一)警戒線必須超過作業01manbetx 中規定的避炮安全距離。我礦規定爆破警戒距離:岩巷直巷不低於150m,拐彎巷道不低於120m;煤巷直巷不低於120m,拐彎巷道不低於100m;且拐彎巷道拐過彎後不得少於5m。半煤岩巷道按岩巷處理。違反一次對當班跟班隊長罰款500元、班長罰款300元、主管隊長罰款200元。
(二)警戒線處必須設置爆破警戒牌(“前方放炮、嚴禁通行”)、警戒繩、警戒人,做到“人、繩、牌”三統一(三者之間的距離最多不得超過1m)。通風隊爆破工攜帶1條警戒繩,警戒繩長度不得低於6m。其他的警戒地點,施工單位根據情況自備警戒繩(警戒繩統一到供應科領取,供應科統一警戒繩顏色為黃色)。爆破警戒牌全部由通風隊申請製作,施工單位到供應科領取,交舊領新;牌板必須有架子,架子由施工單位用角鐵製作。違反一次對當班跟班隊長罰款500元、班長罰款300元,主管隊長罰款200元。
(三)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執行警戒“去二回一”製度中的“回一”,所有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通道上均由班組長親自擔任“去二回一”中的“回一”。違反一次對班長罰款500元。
(四)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不準兼做其他工作,不準擅自脫崗,不準打盹睡覺、聊天。違反規定,按“三違”處理。
(五)一名警戒人員不準同時警戒兩個通路,並且必須堅守崗位,禁止其他人員進入爆破地點。違反規定,按“三違”處理。
(六)貫通巷道相距20m,必須實行單向掘進;每次爆破前,兩個工作麵都必須派專人警戒,並做到“人、繩、牌”三統一。不派人警戒或不執行“三統一”,對跟班隊長罰款500元、班長罰款300元。
(七)爆破後,警戒人員隻有接到班組長安排的人員通知後才能撤回(特殊情況必須經過分管領導審批),不準事先約好某種信號(如聽幾次炮響、敲幾下煤壁等)便私自撤回。違反此規定,按嚴重“三違”考核。
七、未按規定做好放炮前各項準備工作的,一次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