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運輸管理製度彙編
2、機電幹部上崗檢查製度
3、職工教育培訓製度
4、機電科檔案資料管理製度
5、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6、設備安全運行和維修保養製度
7、機電設備及機巷包機製度
8、電纜管理製度
9、五小電器管理製度
10、機電技術管理製度
11、機電例會管理製度
12、機電設備油脂潤滑管理製度
13、機電設備大修理管理製度
14、機電設備檢修管理辦法
15、機電設備現場管理考核辦法
16、井下電氣管理製度
17、高壓供電管理辦法
18、井下低壓電氣管理辦法
19、交接 班製度
20、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查製度
21、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22、礦井軌道運輸管理製度
23、礦井軌道運輸一般管理規定
24、斜巷軌道運輸安全設施管理規定
25、軌道管理辦法及軌道鋪設標準
26、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管理辦法
27、礦車使用管理辦法
28、礦車管理製度
29、防爆電氣設備管理獎懲辦法
30、防爆設備管理製度
31、電氣試驗製度
32、安全停送電製度
33、安全活動製度
34、井下局部接地極安裝技術標準及規格
35、機電(運輸、皮帶)隊工作職責
36、安全活動會議製度
37、班前會議製度
38、節能減排管理辦法
39、能源報表填報製度
40、計量器具管理製度
41、安全用電管理製度
42、井下停送電製度
43、膠帶巷輸送機巡視檢查製度
44、巡回檢查製度
45、義務消防組織管理製度
46、鍋爐水質03manbetx 管理製度
47、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48、變電所巡視定期檢查製度
49、02manbetx.com 處理規定
50、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51、礦燈定期檢查維修製度
52、礦燈發放考勤製度
53、礦燈損壞賠償製度
54、礦燈使用管理辦法
55、副井絞車運行管理辦法
56、抽風機房巡回檢查製度
57、絞車房巡回檢查製度
58、主通風機備用電源使用規定
59、地麵泵房巡回檢查製度
60、副井乘罐製度
61、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62、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63、斜巷提升鋼絲繩使用管理辦法
64、機電科安全隱患自查自糾製度
65、過流短路保護的校驗和管理製度
66、漏電保護的檢查和試驗製度
67、空壓機巡回檢查製度
68、煤安標誌管理製度
69、主排水泵房巡回檢查製度
機電科內部管理製度
為加強勞動紀律,強化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製定管理製度如下:
1、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工作管理製度。
2、除幹好本職工作外,必須及時保質、保量完成處領導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3、上、下班不得有遲到、早退現象,嚴格執行請假、考勤製度。
4、工作時間內不得大聲喧嘩、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嚴禁脫崗、離崗,加強業務知識學習。
5、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不得隨意吐痰、亂扔紙屑等雜物,做到人人保潔。
6、下班後要及時關燈,關好門窗。
7、做好防火、防盜、防泄密工作。
機電幹部上崗製度
1、嚴格執行機電幹部上崗檢查製度。
2、機電副總經理每月十五日、三十日為上崗檢查日;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科長、副科長每月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為上崗檢查日;區隊長、副隊長、技術員每周上崗不得少於一次。
3、對上崗檢查中發現的不安隱患和存在的問題責令有關單位及人員采取措施,限時間給予處理。
4、對於檢查中發現操作人員有三違現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幹部上崗要認真填寫幹部上崗記錄,下次上崗落實上次檢查問題處理情況,沒有處理的應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問題的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罰。
職工教育培訓製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本係統職工安全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安全操作技術01manbetx 》的有關內容,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製定本製度。
1、新進礦工人必須接受礦、區隊、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礦級脫產理論培訓時間不少於1個月,經考試合格後分配到區隊(班組)學習培訓1個月,在老工人直接帶領下工作實習4個月,經區隊考核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作業。新老工人必須簽定安全包保協議。
2、對技術更新涉及的有關人員以及調換礦井和工種人員,都必須重新接受安全培訓。
3、每隔兩年,從事井下工作的職工必須接受一次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0天。
4、嚴重“三違”人員和末尾淘汰人員必須接受不少於3個月的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工作。
5、依據國家經貿委明確界定的特種作業範圍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委托的部門或機構組織實施。零星調換到特殊崗位上的職工必須接受培訓辦組織的脫產培訓,並報集團公司安培中心備案。
7、參加各級培訓的職工必須遵守入學報到及課堂紀律。上級部門組織的培訓,培訓辦提前3天通知到有關區隊,學員提前一天到培訓辦報到登記,統一到培訓地點報到。礦組織的集中培訓,培訓辦提前3天通知區隊,區隊將參加學習的職工名單提前一天報培訓辦,學員按開學日期報到並參加學習。
8、培訓辦建立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檔案和證書管理檔案,並做好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9、各區隊除堅持進班會開展業餘培訓外,必須規定開展每周一次的職工集中業餘培訓教育,並逐步執行每周一次的以班組為單位的業餘培訓,推行02manbetx.com 安全案例警示培訓教育和“三大”01manbetx 實際操作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綜合素質。
10、礦定期組織開展全員知識考試,不斷鞏固和提高職工安全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11、凡違反本製度,按照有關獎懲規定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處罰。
機電科檔案資料管理製度
1、科學管理,資料完整、準確,及時為設備管理、維修工作提供資料。
2、檔案資料分門別類編號入檔案櫥保管,有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3、各種資料擺放整齊,有相關的記錄。
4、原則上圖紙資料不外借,在資料室查閱後放歸原處,如必須外借,一律簽字,注明借閱人、借閱時間、歸還時間、並到時一定歸還。
5、查閱資料時,要愛護資料,不允許有撕頁破損及塗髒現象。
6、有收發、借用、歸還記錄。
7、未經領導批準,圖紙、資料一律不借外來單位。
9、如有借閱丟失現象,原則上補還資料,否則罰款100元。
10、新到設備隨機資料交檔案室統一保管,未交者按資料丟失予以處罰。
11、檔案室所有資料、記錄除資料保管員以外任何人沒有外借的權利。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公司機電設備管理工作,保證設備安全運轉,使其充分發揮各自的效能,更好的服務於礦井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一、總則
1、本製度適用於義安礦業有限公司所有在籍機電設備的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到報廢的全過程管理工作。
2、管理原則:
1)堅持使用、檢修、報廢全過程管理的原則;
2)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誰維護的原則;
3)堅持嚴格考核,獎勵與處罰並舉的原則;
4)對違反規定並拒不接受管理的單位,機電科行使經濟處罰權或停止對該單位的一切工作;
二、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1、設備管理工作包括對設備的計劃、采購、驗收、配備、使用、維護、保養、設備的計劃檢修、設備02manbetx.com 處理、設備技術改造、更新、報廢、移動、調撥、設備的技術資料的檔案管理。
2、全礦所有機電設備由機電科根據全礦生產計劃的需要,統一管理、計劃、分配,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借口私自動用。設備未經機電科批準,不準改變用途、更換使用地點、調拔、外借、私拆、私卸、私自改造。發現一台次處以500元罰款。井下在用設備如有需變更用途、更換使用地點、延伸等變動情況時需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麵申請,並經機電科井下包片人認可簽字,在機電科登記後方予以變動。各基層單位設備使用計劃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麵形式向機電科提出申請,由機電科統一計劃購置或維修,無申請計劃的不予發放。
3、各單位所有機電設備要合理布局,按設計要求做到合理使用,不準超負荷運行。
4、使用單位承擔設備租賃、維修費用。造成不可修複的原價賠償。
5、每月組織一次機電設備完好大檢查,要對全礦機電設備使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由各區隊機電隊長、設備管理員和有關科室人員共同組成,無故不參加檢查罰款100元。
6、設備上各類銘牌不準丟失,否則,每丟失一塊MA牌罰使用單位1000元,主管隊長和機電隊長各100元;其它銘牌丟失罰款500元,各種掛牌丟失賠償10元。
7、設備損壞賠償原則:
1)凡在搬運、使用、檢修、回收等設備管理全過程中因人為因素損壞的設備(部件),必須進行賠償,被損壞的設備(部件)其賠償價值為設備(部件)原價。由機電科出據賠償通知單後,財務科從賠償單位的月工資總額中扣除。
2)大型及專用設備設施損壞後,必須由機電副總、機電科、安檢科、檢修單位、使用單位共同參加調查。核實及定性,並作出處理。
8、凡因下列原因之一損壞機電設備(部件),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根據情況罰款50—10000元,並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同時追究使用單位的管理責任。
1)因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損壞設備(部件)的;
2)凡在裝卸、運輸過程中因綁紮,裝卸方法不規範,損壞設備(部件)的;
3)凡在安裝、檢修過程中未按檢修工藝或安裝標準進行,造成設備(部件)損壞的;
4)因巡回檢查及日常維護不到位,使設備長時帶病運行,而損壞設備(部件)的;
5)未按設備潤滑緊固製度,在日常檢修工作中沒有及時對設備進行潤滑緊固,造成設備磨損嚴重及損壞的;
6)因故意打、砸、摔等人為行為造成設備損壞的;
7)凡因操作工思想麻痹,責任心不強,造成設備非正常運轉而損壞設備的。
9、設備領用、回收交接製度
1)設備的領用、回收、交接手續由各基層設備管理員辦理,其他人員無權代理,如遇特殊情況由各基層單位主要領導代理。
2)設備領用前由各使用單位的設備管理人員出據領料單,注明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地點,用途等。經機電科批準方可發放。特殊情況下領用設備需向機電領導請示,經允許後方予發放,並要盡快補辦手續。私自下井設備依照機電物資租賃管理辦法追究發放人和使用單位責任,並處以相應罰款。
3)領用的設備具備地麵試運條件的均進行試運轉(大型成套設備除外)。
4)新安裝設備,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根據有關科室出據的有效圖紙(或工程聯係通知單)提前10天向機電科提出申請所需機電設備明細,由設備管理人員提前組織設備。臨時下達的無計劃采購或是未提前通知機電科準備的刮板輸送機、皮帶輸送機及其配套物資等大中型設備,機電科對因不能提供設備而造成的生產影響不負責任。
5)更換的設備,執行交舊領新製度,更換下的設備在二天內必須交回,以便及時檢修備用。否則按機電物資租賃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特殊情況需經機電主管領導批準後方予延期回收。
6)領用庫存新設備時,須經機電技術科科長簽字後方予發放。機電設備的備用需向機電科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並辦理正常手續後方予發放。
7)升井回收檢修的設備,零件要齊全。否則不予承修或按原價的二倍處罰。
8)機電設備一律堅持誰領用,誰回收的原則;現場移交後的設備以接收單位為第一責任單位。
9)凡回收的設備,由機電科指定具體存放地點,放置整齊。基層單位庫房不得存放設備,否則,對私自存放設備的單位主管及設備管理員處以每次100元罰款,並責令交回放庫。逾期不能交回的按機電物資租賃管理辦法處罰,直到交回。
10)設備領用、回收或現場交接的設備,單位的設備管理員要及時登帳,記錄清楚。回收的設備必須在三天內持《設備回收單》在機電科辦理銷帳手續。逾期不辦理銷帳手續的按機電物資租賃管理辦法處罰。
11)閑置,“退役”的設備或部件應及時回收入庫,對不按時回收者,機電科將下發“設備催交單”,各基層單位必須在接到通知單後在規定時間內將設備交回,逾期將按機電物資租賃管理辦法處罰,並停發該單位一切設備,直到將設備交回。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可以延期。
12)回收設備要外表清潔,附機、附件齊全。否則缺少一件按機電物資租賃管理辦法處罰。設備回收後,由機電科和回收單位管理員對設備進行全麵檢查,在設備各部件齊全、無損壞、外表清理幹淨並按要求擺放整齊的情況下,給予辦理回收手續,由設備管理人員簽字後有效。對確需拆檢後方可認定設備回收狀態的以拆檢情況為準。
13)施工單位所承擔的機電安裝或回收工程項目,未嚴格按照要求而達不到標準或回收不徹底的暫不予支付該項目工程費,工程費需通過機電科對工程項目的最終驗收認可後方予結算。
14)工作麵設備移交,由機電科、移交單位和接收單位三方負責,共同到現場交接驗收,發現問題,限期解決,複驗合格後,方可辦理交接手續。對沒有及時處理的問題要進行處罰。
10、 設備管理網員製度
1)各單位設不少於一人的專職設備管理人員,機電科對施工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隻針對設備管理人員(專職設備管理人員)、主管隊長(兼職設備管理人員)、主管機電隊長(兼職設備管理人員),其他人員不予接洽。各單位需將以上人員名單報機電科設備組,如有變動,及時以書麵形式通知。
2)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清晰的管理帳目,每月25~30之間到機電科設備組核對帳目。
3)設備網員應及時向機電科彙報設備使用情況,並注明設備編號、型號、使用地點。設備變動使用地點或用途要提前申請。
4)設備管理員負責製定每月的機電設備計劃,經主管領導批準後在每月20日前上報機電科。
設備安全運行和維修保養製度
為正確使用、維護設備,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提高設備完好率,減少機電設備事故率,結合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機電設備運行、維修保養管理辦法如下:
一、設備運行製度
(一)設備選用和安裝製度
1、設備的選用,要根據生產能力,現場實際情況和技術要求,進行初步設計計算和多個方案,從安全、技術、經濟多個方麵進行綜合比較,提出技術方案及選擇意見,報公司機電礦長批準。
2、設備選用時,盡可能選用先進、合理的設備,選擇低耗高效能設備。
3、設備安裝時,要提出設備安裝地點的巷道、硐室、土建工程的技術要求,滿足設備最大尺寸運輸及維修要求。
4、設備安裝時要製訂設備安裝計劃,必須按設備安裝標準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完畢,應由礦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人員參加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交接使用單位投入運行。
5、安裝驗收後,要將安裝的技術資料如:試運轉記錄、調試記錄,驗收記錄、隱蔽工程記錄等資料收集整理,歸檔便於日後檢查和查閱。
(二)設備的使用製度
1、對設備操作者要求:
(1)設備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並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設備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設備結構、知道設備性能、知道設備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設備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注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切實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4)設備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三嚴”(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01manbetx 01manbetx 和崗位責任製、嚴格執行班前30分鍾檢查製度)。
(5)設備操作者在操作和運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設備日常運行情況要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
(1)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搞好設備衛生。
(2)根據設備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並按照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對大型固定設備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並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建立建全必要的設備管理製度
(1)建立設備的01manbetx
A設備使用單位要根據設備結構、性能建立完善的01manbetx ,01manbetx 應包括的內容:
B設備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C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D設備運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E設備的記錄填寫要求
F設備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G設備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設備使用單位應按照設備檢修規程和設備說明書要求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製度。設備維護保養製度應包括的內容;
A設備構造簡圖和主要技術規格、參數
B設備巡回檢查路線和設備巡回檢查製度
C設備潤滑部件,油質標準、注油周期和潤滑製度等
D主要運行部件的調整及運行參數
E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
F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試製度
G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負荷整定等
H設備檢修製度、小修、中修、大修檢修內容及要求
(3)設備使用單位要建立設備包機製度,每台設備、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設備。並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完好運行,所包設備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幹淨整潔。
4、建立設備經濟運行製度
(1)對大型固定設備,要根據設備的額定負荷確定其運行負荷,不得使設備在長期超載情況下運行。
(2)對大型固定設備應盡可能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運行,通過測試發現設備本身和係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運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安全經濟運行。
(3)對采掘設備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運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設備損壞事故發生。
(4)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設備運行方式,減少空耗。
二、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1、設備維護主要內容要求:
(1)清掃環境衛生、擦試設備各部衛生及除塵。
設備使用單位要針對每台設備製定清掃環境衛生標準,設備衛生清掃標準,設備除塵標準和周期,使設備和環境保持清潔。
(2)設備日常檢查和注油
設備使用單位要根據設備結構情況製定設備日檢、旬檢、月檢製度,製度明確日檢內容、檢查部位,旬檢檢查內容,檢查部位,月檢檢查內容,檢查部位。通過定期檢查,發現設備隱患及早排除避免事故擴大。徹底根除設備不壞不修問題。
(3)及時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調整確保其靈敏可靠。
(4)對設備的緊固件鬆動情況進行檢查,並及時緊固。
(5)檢查零部件有無撞傷、鏽蝕、漏泄(油、水、汽、氣、電)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設備的維護方法和措施
設備維護措施包括:日保製度、日常檢查、檢修製度、一級保養製度、二級保養製度。
①日保製度:由操作工負責,主要內容;
A、對設備、環境進行清除、打掃
B、通過看、摸、聽、聞等方法掌握設備運行狀況
C、通過儀表、儀器數據記錄設備運行狀態,掌握設備變化情況
D、按照巡回檢查製度要求,對設備各方位進行巡回檢查
②日常檢查、檢修製度
由檢修人員負責,與日保製度結合起來進行,嚴格按照機電技術科下發的設備日常檢修記錄逐項進行並認真填寫。
③一級保養製度:
由操作人員為主、維修人員為輔對設備進行日常保養,主要內容:
A、對設備局部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檢查,查看部件磨損情況
B、徹底清洗外表和設備內髒,疏通油路,清冼各部位,油線、濾油器等,對漏油部位進行處理,更換氈墊等
④二級保養製度
以維修人員為主,操作工人參加的保養,主要內容:
A對設備各部件間隙、磨損情況進行測量,確定部件優劣程度,是否更換
B對磨損超限部件進行更換
C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調整
D對設備油池、油箱,設備內部換油,徹底清洗
E中修、大修製度規定的檢修內容
3、建立完善的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⑤根據設備使用周期及檢修內容製定設備檢修、中修、大個製度,明確每種設備小、中、大修內容,檢修周期,檢修部位、質量標準要求等。
⑥利用礦井停產檢修時間對設備的隱蔽部件進行定期檢查,對設備存在的重大隱患進行徹底處理。
⑦編製預防性檢修計劃,對設備進行針對性維修。
4、認真落實油脂潤滑管理製度
各設備使用單位要嚴格落實執行《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油脂潤滑管理辦法》,建立設備潤滑工作檔案。
機電設備及機巷包機製度
包機製是機電設備(機巷)管理的基本製度。包機組成員包括:操作人員(司機)、維修人員、班(組長)、單位分管隊幹。
1、操作人員要時刻注意設備的運轉情況,按規定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做到四檢查:即檢查各部零件緊固與性能;檢查油路和油量是否可靠適當;檢查操作係統和安全設施是否靈活可靠;檢查有無隱患問題。發現的問題和檢查情況及時記錄。
2、檢修、維修工每天對設備的各部件必須詳細檢查一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主要設備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設備定期檢修要求製定設備檢修項目、時間,和設備的小修、中修、大修的計劃和具體任務,並認真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備用配件、材料等要妥善保管,完好備用。
3、班(組)長作為包保機台(巷)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包保機台(巷)的設備完好、安全運行負具體領導責任。對設備的定期檢修、保養負監督落實的直接責任。
4、隊領導按計劃定範圍,主管隊長每月上崗檢查不少於四次,分管隊幹每周不少於兩次。對設備全麵檢查並填寫記錄和安排檢修時間及任務。
5、每月25日前由機電技術科組織對全礦井機電設備進行完好性能檢查,統計設備“三率”。並以此作為考核包機組成員責任的依據之一。
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好包機製:誰使用誰保養維護,誰包機誰負責安全運轉,誰承擔安全責任,大型設備從機械到電氣,從主機到輔機,從環境衛生到設備衛生,都要包機到人,並掛標誌牌;電機車司機要開自己的車;每台機車的維護檢修都包機到人;機巷、機道、軌道承包到班組,分段、分片包到個人。做到包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包設備完好狀態,包按操作規程操作;包設備潤滑檢修,包備用設備可靠,包配件準備;包設備衛生、清潔,機電運輸區隊從隊幹到職工人人有責任區,個個有責任機台,並有實現奮鬥目標的措施。今後凡發生責任事故的責任者,按規定嚴肅處理。各區隊要從包機製出發,結合具體的實際情況,對每個工作崗位製定出切實可行的考核辦法,建立健全考核製度,使每個工人都知道該幹什麼,該怎麼幹、幹不好如何辦。
電纜管理製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纜管理,杜絕漏洞,實行電纜入庫、領用、發放、使用及回收達到精細化管理,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製定以下電纜管理製度。
一、管理總則:
1、10mm2以下小型電纜不壓號。機電科包片人做為小型電纜的現場管理第一責任人要隨時掌握好電纜使用狀況,並做好在用電纜的使用台帳。使用單位必須把使用動態及時向包片人上報,如果電纜需要變動,需經包片人允許後方予改動。機電科電纜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小型電纜的總台帳,並參與對此電纜的完好性檢查。
2、機電科負責全礦10mm2及以上電纜的領取、發放、建帳、編號、修理、回收、試驗等工作。對全礦電纜實行登賬管理,要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帳、物、卡三對照。
3、10mm2及以上電纜使用單位不再承擔費用,橡套電纜使用前由機電科統一壓號,鎧裝電纜不壓號。機電科嚴格把關,嚴禁沒有壓號的橡套電纜入井使用。使用單位私自將未壓號橡套電纜下井的發現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並勒令將電纜升井壓號。
4、10mm2及以上電纜使用中嚴禁私自變更用途及使用地點,嚴禁私自截割。對確需變更使用地點和用途的電纜需上報機電科,經批準備案後方可改動。
5、建立電纜管理網員製度,使用單位領用或交回電纜由單位電纜管理人員具體辦理,其它人員不予接洽。
二、電纜的驗收入庫
1、新電纜到貨入庫後,由供應科組織,機電科、企管科等單位相關人員參與共同驗收。並由機電科實驗組負責對電纜做試驗。驗收時首先對照電纜合同及計劃,檢查電纜型號和數量是否與合同及計劃相符,資料是否齊全(煤安標誌證書、試驗報告、合格證書)。型號、數量與合同、計劃不符,資料不齊全的不得辦理入庫手續。資料齊全並試驗合格後將相關資料交機電科管理人員存檔。供應科、機電科、企管科等相關單位在驗收單上共同簽字,由具體管理人員登記電纜入庫台帳,並對入庫電纜進行掛牌管理。
2、新電纜由機電科統一從供應科領取,電纜領取後經檢驗、編號、記帳後入庫,根據需要投入使用。
三、電纜的領取與發放
1、各單位增加電纜時,應持經有關領導審批和機電科井下包片人簽字認可的領用單,提前2天到機電科辦理領用手續,領料單應注明“新增”二字,並詳細注明電纜的型號、數量、使用地點、具體用途。電纜發放人員根據領料單審定電纜截麵、數量進行發放。並根據編號上帳、壓號。
2、各單位需更換電纜時,應持經有關領導審批和機電科井下包片人簽字認可的領料單,領料單應注明“更換”,並詳細注明電纜的型號、數量、使用地點、具體用途,更換原因。電纜管理人員發放電纜的同時,開具更換電纜回收單,更換後的電纜應在2日內回收交庫,並由電纜管理人員開入庫單。逾期不交電纜將對使用單位處以每天200元的罰款,主管領導每天50元的罰款。並停止對該使用單位的任何電纜發放工作。
3、工作麵安裝及其它工程安裝領取電纜時,由安裝單位持機電科供電設計審定的負荷審批單及領料單到機電科辦理手續,領取電纜。安裝單位要提前10天將電纜計劃提交機電科,由電纜管理人員提前組織準備電纜,並進行編號工作。否則,延期安裝影響生產由安裝單位負責。
4、電纜管理人員要及時將發放、回收的電纜記帳。電纜現場使用情況落實工作采用由機電科組織,使用單位配合檢查的方式施行。機電科每周對使用單位進行隨機抽查,保障每月至少一次涵蓋全井下的全麵的使用情況檢查,做到周檢,月清。
5、庫房發放的電纜,必須保證完好,編號齊全,外表光滑無損傷,絕緣阻值達到標準,並由領用單位與電纜庫管理人員現場搖測無異常,由領用單位人員在出庫單上簽字,電纜發放人員簽發後方可出庫入井。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下井使用
1)電纜無編號;
2)電纜絕緣不合格;
3)芯線與絕緣層嚴重粘連;
4)電纜護套或芯線絕緣出現老化無彈性、龜裂或破損。
5)電纜芯線出現過熱現象,芯線顏色變暗(氧化)。
6、電纜庫管理人員要根據電纜庫存情況和生產計劃,每月編報電纜計劃交供應科組織采購。
二、電纜的移交、回收
1、各單位需上井的電纜,應首先到機電科開具電纜升井單,未經辦理升井手續的一經查實對責任單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對井底把鉤單位處以每次100元罰款。回收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將電纜升井入庫,每遲交一天按200元處罰,累計直至交回為止。
2、升井入庫電纜當日卸車,否則不開收到單,當日不卸車電纜在電纜庫每存放一天罰責任單位200元,卸車後的空礦車由交電纜單位負責人員推出電纜庫外,否則空礦車每在庫房存放一天罰責任單位200元。
3、工作麵交接及其它工程安裝結束後,由機電科組織原單位或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共同到現場清點交接,交接雙方必須在現場簽字辦理移交手續。交接中存在的問題由責任單位按期處理完畢。逾期處理不完的將處以每天500元的罰款,直到處理完畢,因拖延處理問題對生產工作造成影響的視影響程度對責任單位處以1000-10000元罰款。
4、回收電纜入庫時由機電科電纜管理人員對電纜進行詳細檢查,看是否有損傷、冷補、缺號、截斷或數量不夠等現象,做好記錄,及時對損傷部位進行修複,並根據損傷情況對責任單位給予處罰。對電纜出現的齊頭處以每處500元罰款;破皮處以每處200元罰款;私自截斷處以每節1000元罰款;接線頭距壓號處低於300㎜處以每個頭500元罰款;缺號的處以每處1000元罰款,因使用不當或私自截斷造成電纜報廢或缺少的照原價賠償。回收單位在交電纜時必須在電纜庫管理人員指定地點盤好,並碼放整齊,否則罰款200元/根。
三、電纜現場管理
1、現場電纜管理遵循“誰使用,誰負責安裝、吊掛、維護”的原則,新敷設的電纜應經機電科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領用電纜必須與料單填寫的用途及使用地點相符。具體使用情況及動態由機電科各包片人對使用情況隨時跟蹤,發現電纜私自變更用途,更換使用地點等與領料單填寫內容不符的,將對使用單位處以每處1000元罰款。
2、井下電纜懸掛必須符合規程規定,做到整齊不交叉、不纏繞、不擠壓、不落地、不粘灰積塵。
3、井下巷道內的電纜(電力電纜)沿線按照規定的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牆電纜的牆兩邊都應設置注有電纜的規格型號、編號、長度、用途、負責人的標誌牌。回撤電纜時,標誌牌同時交回。
4、在用電纜無失爆現象。
5、電纜防護不當,造成砸傷、放炮崩壞等情況每處罰款5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造成不可修複使用的原價賠償。
6、擅自截斷電纜的,每一處罰該單位電纜2000元,主管領導100元
7、電纜落地、浸泡在水裏或被埋在煤裏,一處罰款100元。
8、電纜穿過牆壁時,沒有套管保護或管口無封堵,一處罰款100元。
9、通風隊砌風門時,無予留穿牆套管(一個風門,一邊予留8個長度一致的穿牆套管)罰款300元。
10、電纜吊掛間距符合要求,同一巷道內吊掛間距均勻,誤差不超過100mm。電纜不允許掛在風管、水管上,應掛在風、水管路之上,且相距0.3m。通訊和監測電纜與電力電纜之間,高壓與低壓電纜之間,相距不小於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相距不小於50mm。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50元。
11、嚴禁用鐵絲吊掛電纜,否則每發現一處罰單位電纜負責人200元。
12、發現電纜被噴上水泥漿未及時處理時,罰責任單位負責人50元/米。
13、為使電纜合理調配使用和周轉,各使用單位不得庫存電纜,井下撤下的電纜應及時升井入庫,否則,一次罰款1000元。
14丟失電纜,按原價進行罰款。因維護不當所造成的電纜損壞等情況的,除承擔相應的賠償之外並視情節嚴重程度對使用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對於私自偷賣或故意損壞電纜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5、電纜在裝車運輸時,嚴禁超寬、超長,以免擠傷電纜。裝車不符合要求,運輸隊可以拒絕運輸,彙報礦調度室並通知裝車單位重裝。否則,擠傷電纜由運輸隊負責,並罰款500元。
16、不經機電科同意,私自轉交電纜,對雙方單位各罰款2000元。
17、不同型號電纜之間,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嚴禁直接連接。否則,罰款500元。
18、電纜嚴禁私自外借。特殊情況,需經礦領導批準。
五小電器管理規定
一、管理原則:
1、計劃到報廢全過程管理的原則;機電科具體負責包括對其計劃、到貨驗收、使用、維護、維修、保養、更新、報廢、調撥及檔案資料的管理。並負責對五小電器統一進行登帳、編號、訂牌。做到帳、卡、物、牌四對照。
2、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維護的原則;
3、堅持嚴格考核,獎勵與處罰並舉的原則;
4、對違反規定並拒不接受管理的單位,機電科行使經濟處罰權或停止對該單位的一切工作;
二、驗收入庫驗收
新五小電器到貨後,由供應科和機電科人員參與共同驗收。驗收時首先對照合同及計劃,檢查型號和數量是否與合同及計劃相符,資料是否齊全(煤安標誌證書、試驗報告、合格證書)。資料不齊全的不得辦理入庫手續。資料齊全並驗收合格後將相關資料交機電科管理人員存檔。供應科、機電科等相關單位在驗收單上共同簽字,由具體管理人員登記入庫台帳,並對入庫小型電器進行統一編號,訂牌。
三、五小電器的使用管理
1、五小電器現場使用情況落實工作采用由機電科組織,使用單位配合檢查的方式施行。機電科每周對使用單位進行隨機抽查,保障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覆蓋井上下全麵的使用情況檢查,做到周檢,月清。要對全礦五小電器的使用情況進行認真檢查,逐一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即時處理。
2、五小電器上各類銘牌及由機電科統一編號的訂牌不準丟失,否則,每丟失一塊銘牌罰使用單位500元,主管隊長和機電隊長各100元;
四、五小電器領用、回收、維修管理
1)各單位領用五小電器應根據實際需要領取。領用五小電器需有經五小電器管理人員和機電科井下包片人審批後的領用單,然後到機電科辦理領用手續。領料單應注明“新增”或“更換”二字,並詳細注明型號、數量、使用地點、具體用途。五小電器發放人員根據領料單數量進行發放,並編號上帳、訂牌。嚴禁沒有記帳、訂牌的五小電器下井使用,使用單位私自從供應科領用或未經機電科記帳,訂牌而私自下井的五小電器,一經發現處以每台500元罰款,並責令使用單位將五小電器上井編號上牌。
2)各單位領用的五小電器使用情況應與領料單填寫情況一致。不準改變用途、更換使用地點。機電科包片人員做為五小電器現場使用監督的直接負責人,一旦發現有與領料單使用情況不符的將對使用單位處以每台500元罰款。五小電器的使用地點及用途如需變動,需經機電科批準,備案並登記後方予變動。
3)五小電器的領用、回收、交接手續由各基層設備管理員辦理,其他人員無權代理,如遇特殊情況由各基層單位主要領導代理。
4)更換的五小電器,執行交舊領新製度,更換下的設備在24小時內必須交回,以便及時檢修備用。逾期不能交回的按新設備發放之日起對使用單位處以每天200元/台罰款。
5)五小電器一律堅持誰領用,誰回收的原則;現場移交後的五小電器以接收單位為第一責任單位。
6)工作麵交接及其它工程安裝結束後,由機電科組織原單位或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共同到現場清點交接,交接雙方必須在現場簽字辦理移交手續。交接中存在的問題由責任單位按期處理完畢。逾期處理不完的將處以每天200元/台的罰款,直到處理完畢,因拖延處理問題對生產工作造成影響的視影響程度對責任單位處以300-2000元罰款。
7)五小電器領用、回收或現場交接的五小電器,單位的管理員要及時登帳,記錄清楚。回收的五小電器必須在三天以內持回收單到機電科辦理銷帳手續,逾期不辦理銷帳手續的,設備原值在100元以內的,每推遲一天按設備原值進行處罰;設備原值在100-500元以內的,每推遲一天按設備原值的50%進行處罰;設備原值在500元以上的,每推遲一天按設備原值的10%進行處罰。使用單位在每月的25號到30號之間到機電科核對帳目。
8)閑置、“退役”的五小電器應及時回收入庫,對不按時回收者,機電科將下發“催交單”,各基層單位必須在接到通知單後在兩天內內將其交回,逾期不交回的,設備原值在100元以內的,每推遲一天按設備原值進行處罰;設備原值在100-500元以內的,每推遲一天按設備原值的50%進行處罰;設備原值在500元以上的,每推遲一天按設備原值的10%進行處罰。直到交回。
9)回收五小電器要外表清潔,附件齊全。否則缺少一件處以不少於100元罰款,外表不幹淨的按每件100元處罰。丟失的按原價二倍處罰。五小電器回收後,由機電科和回收單位管理員進行全麵檢查,在各部件齊全、無損壞、外表清理幹淨並按要求擺放整齊的情況下,給予辦理回收手續,由五小電器管理人員簽字後有效。對確需拆檢後方可認定回收狀態的以拆檢情況為準。
10)機電科負責對五小電器的維修工作,五小電器的修理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五小電器因使用不當損壞嚴重,造成報廢的由原使用單位按原值二倍賠償。
機電技術管理製度
為理順我公司機電技術管理關係,強化機電係統業務管理能力,適應礦井安全生產的要求,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機電技術人員
1、機電技術人員由本單位行政領導管理,業務技術受本單位行政和係統運行部雙重領導。
2、技術人員應明確分工,配合分管副科長分頭把關
二、機電設備技術檔案
1、完善礦井大型設備的技術檔案,實行一機一檔管理,檔案必須有下列內容:
①原始資料:包括隨機文件及購置論證報告;
②安裝、調試及驗收資料;
③運行使用中的各種數據、資料。
④革新技術和改造的各項資料。
⑤大型設備檢修後的數據、資料收集及整理彙總。
2、檔案資料由安裝單位提供安裝調試驗收資料,設備使用單位提供運行使用中的各種數據資料,機電技術科負責收集、整理、分類、歸檔。
三、檢修
1、必須按照規定對大型固定設備進行日常及定期檢修,礦井停產檢修必須向機電技術科提交檢修計劃、內容及材料計劃。
2、凡列入了停產檢修計劃的項目,必須按時完成,不經機電技術科或礦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增減項目。
3、所有檢修項目均需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4、檢修項目檢修結束,需經驗收合格後方能生產。
5、檢修結束後,必須寫出書麵總結、彙總進入設備管理檔案中。
四、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下稱措施)由技術人員負責編製,並積極征求行政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意見。
2、措施必須包括施工時間、地點、施工勞動組織、施工程序及方法、質量要求、有關安全係數驗算和安全注意事項。
3、措施編製必須符合實際,要求內容詳細,計算準確,圖示、字跡清楚,重大項目必須編製施工網絡圖。
4、礦井大型設備的大、中檢修及對安全生產可能產生重要影響的重點項目措施必須報礦領導批準。
5、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按時編寫、審報。
6、措施必須提前向所有參加施工人員詳細傳達,使每個施工人員明白施工措施中的各項內容後簽名,不簽名禁止參加施工。
五、固定設備技術測定
1、大型固定設備必須按要求進行性能測試。
2、技術測定由使用設備單位負責牽頭及資料整理。
3、測試完畢要詳細編製測試報告,數據03manbetx 準確,內容齊全,並有改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六、供電
1、要有準確的供用電係統圖,有更改的地方圖紙要盡快修改。
2、一切供用電均要嚴格按《電氣管理規定》執行。
七、機電設計
1、各種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與標準。
2、設計圖紙要清晰準確。
3、重要圖紙必須由機電礦長、總工程師審核、批準。
八、礦井機電科技管理
1、機電係統科研項目必須按礦科技項目管理規定的內容申報。
2、對礦井大型設備的技術改造方案必須經礦領導批準後實施。
九、管網
1、供水、供風及排水必須繪製管網係統圖。
2、管網圖必須準確、定期修改。
機電例會管理製度
為了對每周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和對下周工作任務提前做好規劃,促進各區隊、各部門機電人員的溝通和合作,集思廣益,提出創新性及科學性的工作方案,實現義安公司機電工作的有效管理,特製訂本製度。
一、通知:
1、時間:每周三下午三點
2、地點:調度指揮中心三樓調度會議室
3、議題:全礦本周機電工作開展情況及下周機電工作計劃安排
4、主持人:機電副總
5、參加單位、範圍、人員:
機電技術科全體人員、全礦各區隊機電負責人員及各管理科室相關人員
二、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集團公司及本礦關於機電管理方麵的有關精神。
2、下發各種管理製度、規範、標準、要求等,有針對性的學習相關的管理製度、係統圖紙、機電檢修標準及技術規範。
3、通報本周機電檢查各單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落實上周檢查的問題及隱患整改情況及設備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及采取相應措施等。
4、通報本周機電事故影響生產情況,包括影響原因、時間及處罰情況,並進行03manbetx ,提出檢修重點,製定相應措施,對各單位本周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5、機電技術科彙報上周機電工作完成情況,平衡、協調、解決各單位機電中存在的問題。彙報本周機電工作計劃、機電管理及安全工作重點。
6、機電礦長總結工作及安排任務,提出工作要求及安排本周機電管理重點工作。
三、要求:
1、會議遲到、早退、罰責任人50元/次;未參加會議罰責任人200元/次;未按會議要求完成彙報工作罰責任人200元/次;未按時完成會議安排工作罰責任人200元/次;彙報工作不清不實罰責任人200元/次。
2、各有關人員準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向機電礦長請假,不得隨意遲到、缺會、早退,會議時手機必須調到振動上,否則每響一次罰款5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每次罰款200元。
3、機電技術科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會議簽到等。會議簽到、會議記錄要求單獨設專人記錄。
4、會議結束後見電技術科負責起草機電例會紀要,經機電礦長審核後及時下發各單位並存檔備查。
認真落實完成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各級領導認真安排、檢查、考核工作落實完成情況。機電技術科督辦考核。
機電設備油脂潤滑管理辦法
一、總則
1、潤滑的主要內容
(1)按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潤滑工作;
(2)遵照說明書的規定,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地對每一潤滑部位進行潤滑;
(3)按規定隨時觀察設備潤滑係統的情況並做好“設備潤滑記錄”;
(4)按規定時間更換潤滑劑並收集廢油,將廢油上交油庫;
(5)定期清洗潤滑係統,特別要經常清洗濾油器;
(6)注意各運轉部件的密封情況,發現漏油及時處理;
(7)對各潤滑部件油位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油位不足及時補充潤滑劑;
(8)經常保持潤滑部件周圍的清潔;
(9)按時領取所需各種潤滑材料,保證工作地點需要的潤滑材料供應;
(10)保管好潤滑器具和儲備的潤滑材料;
(11)遵照崗位責任製和防火製度,保證潤滑工作的安全;
(12)機電科每月定期對所有設備潤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做好記錄存檔。
2、潤滑油選用一般原則
(1)機件運動速度高,宜選用低粘度的油;反之,應選用高粘度的油;
(2)載荷重時,應選用高粘度的油;反之,應選低粘度的油,以減少能量消耗和發熱。受衝擊載荷震動大的機件,應選用高粘度或極壓型的油;
(3)運動副部件做往複、間歇、變速運動時,應選用較高粘度的油;
(4)溫度高時應選高粘度的油;
(5)潮濕環境應選具有良好防鏽性能的油。
(6)間隙小、加工精度高時,應選低粘度的油;
(7)采用飛濺、壓力循環等潤滑方式,應選氧化安定性好的油;
(8)注意潤滑油接觸其他物質的相容性。
3、注意事項
為了在工作中,使上述內容得到認真的執行,提出下述幾方麵的注意事項:
(1)日常維護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a)未經注油的機器,不允許使用,也不允許試運轉;
(b)經常保持潤滑器具的完好和清潔,並保存充足的油量;
(c)經常注意潤滑部位的油質和油量是否合乎要求;
(d)經常檢查機械設備上的油杯、油環等潤滑器具的工作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如油杯不滴油、油環不轉等)應及時處理;
(e)經常保持監測儀表(溫度計、壓力計、油位計等)的完好,發現其工作不正常或失效,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f)不同牌號的潤滑材料,不允許混合在一起儲存或使用。
(2)注油前的注意事項
(a)必須將油塞周圍清理幹淨,移開無關的工具、零件後,方可注油;
(b)從桶中取出潤滑油脂時,應盡量減少與空氣的接觸,以免油脂加快老化;
(c)油壺和油(脂)槍中切忽落入雜物;
(d)更換潤滑油時,必須將油池清理幹淨;更換潤滑油脂時,必須將脂腔清理幹淨。
(3)注油時的注意事項
(a)向油池注油時必須通過濾網過濾;
(b)潤滑劑中不允許混入水分或其它雜質;
(c)嚴防工具、機械零件或其它雜物掉入油池;
(d)保持密封裝置的完好,不允許隨意移動、損壞或弄髒;
(e)決不可將潤滑劑弄到閘輪等製動裝置上;
(f)注油量要適量,不可過多或過少。
(4)注油後的注意事項
(a)及時清點和檢查工具與零件是否齊全,發現丟失應及時查找,以免落入油池造成事故;
(b)應將封口的油塞、絲堵、油蓋和觀察孔蓋的螺絲擰緊,及時填寫設備潤滑記錄。
4、潤滑油的更換
首先應詳細按說明書的要求對潤滑油的性質進行判斷。一是外觀判斷:一般來說抗磨液壓油的顏色為橙紅色並透明;機械油的顏色為黃褐色到棕色,並有不透明的藍熒光;齒輪油的顏色為深褐色。檢查時可以打開油蓋或放油嘴,放出一些舊油,看其顏色與新油的顏色有無差異。當油在使用中受到水、空氣和其他雜質汙染,變得渾濁、有乳化泡沫、顏色呈黑褐色或出現黑顆粒及懸浮物等現象時,應更換新油。二是氣味判斷:抗磨液壓油一般無味,機械油有酸味,齒輪油無味。當放出的油散發出一種苦澀的氣味,表明油已老化變質,應更換新油。三是粘度判斷:從油池中撈一把油,看油的流線,或者用手摸油的黏性來確定油的粘度變化。
若有以下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清洗換油:
(1)潤滑油中的雜物含量超過2%時。
(2)潤滑油中的金屬磨料超過0.5%時。
(3)潤滑油中的含水超過2%時。
在無檢驗手段時,目視潤滑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更換:
(4)顏色變深,甚至成黑色。
(5)流動困難。
(6)在運動零件上留下褐色膠狀物。
(7)出現沉積汙垢或固體顆粒。
(8)金屬表麵出現腐蝕痕跡。
(9)散發出難聞的氣味。
二、各種設備潤滑油使用標準
轉載機的潤滑
注油部位 加油規範 潤滑油牌號 加油量 加油周期
減速機與鏈輪軸組配合花鍵 拆下鏈輪軸組 鋰基潤滑脂 沿齒高方向塗抹一周 半年一次
鏈輪軸組 將油箱加油孔周圍清理幹淨打開蓋加油 L-CKC-320中負荷齒輪油 注滿為止 每周一次
減速機油池 注油時應使用濾網,確保潤滑油無塵注入 工業閉式齒輪油L-CKC一等品220 首次使用工作400小時後,應該把舊油排除掉,用同牌號齒輪油衝洗後再注入新油,以後每工作6個月或2500小時後再重新換油,衝洗、再進行換油
電動機軸承 周圍清理幹淨 鋰基潤滑脂 不超過軸承室淨容積的2/3。 檢修注油
機尾軸軸承 周圍清理幹淨 鋰基潤滑脂 不超過軸承室淨容積的2/3。 每月注油一次
減速器第一軸承 周圍清理幹淨 鋰基潤滑脂 不超過軸承室淨容積的2/3 每月注油一次
液力偶合器 幹淨的可飲用水 每天檢查,缺水需及時補充。
采煤機潤滑
使用部位 潤滑油脂 合理加注量 檢查更換周期
行走齒輪箱 L-CKD320#齒輪油 30L—35L 嚴格執行點檢製度並做詳細記錄。理論換油周期為80至90天,換油時應徹底清洗潤滑油池。
搖臂減速器 40L—45L
截割齒輪箱 20L—25L
調高液壓油缸 L-HM100#抗磨液壓油 處
牽引電機軸承 二硫化鉬複合鋰基脂 不超過軸承室淨容積的2/3。 每天檢查軸承運行後溫度,以手背接觸能夠停留3秒以上為宜。每周補充擠注油脂,擠出舊潤滑脂後即可。檢修時補充規格相同的新油脂。
截割電機軸承
行走箱驅動輪軸承 3#極壓鋰基脂MP3
行走箱行走輪軸承
刮板輸送機潤滑
注油部位 加油規範 潤滑油牌號 注油量 加油周期
鏈輪軸組 注油孔周圍清理幹淨,打開螺塞用油槍加油 鋰基潤滑脂 適量 每周一次
將油箱加油孔周圍清理幹淨打開蓋加油 N320極壓齒輪油 注滿為止
減速機油池 將視孔頂蓋周圍擦淨 GB5903L-CKC320(一等品)閉式工業齒輪油 注到油位螺塞漏油為止 第一次使用時,須全麵檢查注油,運行200h後將油全部放出,換新油,以後每運轉半年換一次,每周檢查一次,不足時加油
減速機與鏈輪軸配合花鍵 拆下鏈輪軸組 鋰基潤滑脂 沿齒高方向塗抹一周 半年一次
減速機第一軸 第一次使用時,拆下一軸處的冷卻器並清理幹淨加油 GB5903L-CKC320(一等品)閉式工業齒輪油 適量 半年一次
減速器軸承 將軸承周圍清理幹淨 二硫化鉬複合鋰基脂 不超過軸承室淨容積的2/3。 檢修時注油
盲軸軸承 每月注油一次
機尾軸承 檢修時注油
驅動電機軸承 3#極壓鋰基脂MP3 檢修時注油
液力偶合器 幹淨的可飲用水 每天檢查,缺水需及時補充。
FY-5型混凝土噴砼機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減速器 50號工業齒輪油(SYⅡ72-77S)或30#機械油 每三個月一次
SGB620/80T型刮板輸送機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電動機軸承 鈣鈉基潤滑脂ZGN-2 檢修注油
減速器 150號工業齒輪油 第季度更換一次 注入量為浸入大圓弧傘齒輪的1/3處
減速器齒輪 150號工業齒輪油 檢修注油
減速器第一軸軸承 鈉基潤滑脂ZN06-4 每月注油一次
盲軸軸承 鈣基潤滑脂ZL-3 每月注油一次
機尾軸軸承 鈣基潤滑脂ZL-3 每月注油一次
SGB630/220型刮板輸送機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電動機軸承 鈣鈉基潤滑脂ZGN-2 檢修注油
減速器 甘Q/SY8074-8318號雙曲線齒輪油 六個月更換一次 注油量為從減速器下油孔流出為止
齒輪聯軸器 ZL-3號鋰基潤滑脂 每周檢查 注滿齒輪聯軸器油腔
鏈輪組件 ZL-3號鋰基潤滑脂 每周檢查
JH-5、8型回柱絞車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蝸輪減速機 HL-20齒輪油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油麵不低於蝸杆中心
軸承及齒輪箱內所有部件 Ⅲ號鈣基潤滑脂 檢修注油
JH-14型回柱絞車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蝸輪減速機 HL-20齒輪油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油麵浸著蝸輪下部齒高
軸承、齒輪及齒輪箱內所有部件 Ⅲ號鈣基潤滑脂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滾筒內軸承 Ⅲ號鈣基潤滑脂 3~6個月更換一次 `加油量不超過軸承容量的2/3
JH-20型回柱絞車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閉式齒輪及球麵蝸輪蝸杆 250#工業齒輪油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油麵高度不超過蝸杆中心線,不低於蝸杆下部牙齒齒根
蝸輪軸上的滾動軸承、滾筒內的滾動軸承 鈣鈉基脂 3~6個月更換一次 加油量不超過軸承容量2/3
蝸輪箱上滑動 鈣鈉基脂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禁用鈣基脂
JD-1、JD-1.6型調度絞車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電動機端蓋上的軸承及軸承支架中的軸承 Ⅲ號鈣基潤滑脂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其它傳動部位 用2:7比例配製的Ⅲ號鈣基潤滑脂和30#機油混合滑潤脂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滾筒體內注油量2-2.5公斤,電機轉子軸承注油量不超過軸承室容積的2/3
JD-2.5型調度絞車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電動機端蓋上的軸承及軸承支架中的軸承 Ⅲ號鈣基潤滑脂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其它傳動部位 用齒輪油或24#汽缸油 每天檢查,及時補充 滾筒體內注油量5公斤,電機轉子軸承注油量不超過軸承室容積的2/3
P30、P60型耙矸機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繩輪軸承 Ⅲ號鈣基潤滑脂 每月一次
絞車減速器 90-150號工業齒輪油 每三個月一次
行星齒輪傳動部 90-150號工業齒輪油 每月一次
DSJ80/40/2*40型皮帶輸送機
潤滑部件名稱 潤滑油牌號 潤 滑 期 限 備 注
傳動滾筒 鈣鈉基潤滑脂 三個月 拆卸後必須將粉塵除淨
各滾筒內軸承、滑輪組 鈣鈉基潤滑脂 三個月
減速器 320號工業齒輪油 六個月更換一次
液力偶合器 清水 每月更換一次
液力偶合器軸承 ZL-3型鋰基潤滑脂 每季度更換一次
三、具體要求及管理辦法
1、各區隊應根據本單位潤滑設備的種類與數量,按第二項要求建立設備潤滑管理台賬,按要求定期檢查,及時更換過期油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每台次對包機人、機電班長、機電隊長、隊長各罰款50元。
2、機電科將定期對設備潤滑狀況進行抽查,凡違反本管理辦法者,對直接責任人、機電隊長、隊長各罰款50元。
3、由於潤滑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視損壞程度及設備價值對包機人、機電班長、機電隊長、隊長進行每人100~1000元罰款,區隊按設備價值的50%處罰。
機電設備大修理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範設備大修理程序,提高設備大修理質量,降低設備待修率,進一步發揮設備使用性能,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根據設備的檢修內容和範圍、設備檢修可分為大、中、小修:
(一)大修:指對設備進行全麵修理,使設備完全恢複精度和額定出力,需要對設備進行全麵解體,對所有零部件進行清洗檢查,更換或加固主要零部件、調整機械和操作係統,配齊安全裝置和必要附件,重新噴漆或電鍍,按設備出廠時的性能進行驗收。
(二)中修(一般維修):指根據設備的技術狀態,對設備精度、功能達不到工藝要求的項目需要進行針對性檢修,一般要部分肢解,修複或部分更換磨損機件,必要時進行局部刮研,更換油脂,校正坐標,以恢複設備的精度和性能。
(三)小修(日常維修):指按定期檢修的內容或針對日常檢查(電檢)發現的問題,部分拆除零部件進行檢查、休整,更換或修複少量易損件,基本上不拆卸設備的主體部分。
第三條 設備小修、中修費用由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計劃內大修費用由機電科總承包,計劃外的大修由使用單位承擔。
第四條 為保證設備的可靠使用和降低設備故障率,使用單位必須有計劃地對設備進行周期性檢修和預防性檢修,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
二、計劃管理
第五條 按設備說明書已到大修期或設備主要部件磨損嚴重、電氣性能指標劣化造成係統質量下降,不能滿足設備生產需要,而正常維修又無法解決時,應進行大修。
第六條 設備陳舊、維修配件沒有來源而又沒有替代器件或由於設備損壞嚴重影響正常生產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提前大修。
第七條 設備雖然已到大修年限時,但實際使用時能保證使用精度和安全時可適當延期大修。
第八條 設備在運行期間出現事故性故障影響生產,使用單位可經相關領導批準後采取簡化程序,積極組織搶修。
三、維修範圍
第九條 機電設備大修包括提升機、通風機、水泵、壓風機、皮帶機、刮板機、瓦斯抽放泵、鑽機、電機、減速機、車輛等主要生產設備的大修理。
四、維修原則
第十條 堅持“先礦內、後礦外;先定價、後維修”的原則。凡內部機修廠能承擔修理的設備一律不得外委修理。確需外委或返廠修理的設備,必須經機電科、企管科審批,機電礦長、經營礦長、礦長同意並簽署批示後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 堅持大型機電設備、配件維修費用在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含30萬)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原則。堅持所有外修設備都應簽訂維修合同的原則。
五、承修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第十二條 承修單位應是具有相應資質、技術實力較強、信譽度高的法人單位。
第十三條 承修單位必須有合法的銀行開戶賬號,並能開具正規發票。
第十四條 承修單位必須具有滿足維修質量要求的技術水平、工藝裝備、工程技術人員及相應的檢測手段。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的維修必須達到三門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定要求的方可修理。
六、機構設置‘
第十六條 機構設置:
機電科、紀委、財務科、企管科、綜合辦公室組成設備大修管理辦公室,共同參與設備大修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
七、設備修理程序
第十七條 公司內部機修廠能夠處理的,不得辦理外修,確需外修的,必須經機電科技術人員(或機電科指定技術人員)進行鑒定。
第十八條 外修計劃由機電科每月彙總1次,企管科審核後,月初報機電礦長、經營礦長、礦長審批後按計劃執行。由機電科統一辦理《機電設備維修(外委申請表)》。
第十九條 《外委申請表》送紀委、財務科、企管科、綜合辦公室各一份(設備大體狀況及相關要求在《外委申請表》上詳細注明)。
第二十條 設備大修管理辦公室根據維修內容及費用情況,按要求確定采取比價或招標的方式。
(1)機電科及設備使用單位提供維修設備的運行狀況、損壞部位、故障情況等詳細信息;機電科應向設備大修管理辦公室提供書麵“技術要求”(要求技術人員及科長或副科長簽字)。
(2)設備較簡單,修理費用5萬元以下,損壞較輕的采取比價的方式。需要原廠家修理的部件必須辦理不招標手續。
第二十一條 承攬單位修理完成後,必須提供現場驗收報告、維修試驗報告及相關證件,並送還《報廢件或缺失件鑒定明細表》中注明的報廢件的配件。送還的配件由設備大修管理辦公室人員在《報廢件或舊件回收明細表》上詳細注明,並經設備外修鑒定人員簽字及承修方送貨人簽字後,設備大修管理辦公室人員方可辦理外修設備的入庫手續。
第二十二條 對於回收的報廢件或舊件,機電科必須設專人管理並建立相應的台賬。
第二十三條 除《外委申請表》外,其他的附表均一式五份,紀委、財務科、企管科、綜合辦公室各持一份。
八、質量、驗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承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礦方技術要求維修設備,修理出廠的設備在質保期內出現一次質量問題,扣除其維修費用的10%,因此影響生產、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按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五條 設備維修完後,設備大修管理辦公室人員對承修單位到礦後的設備嚴格進行把關驗收(包括證件驗收、回收報廢件的驗收),驗收後所有人員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
第二十六條 修複的設備必須有明確的質保期規定:大修保修期不少於6個月,其他另有要求的應在合同中約定。保修期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含驗收時不能發現的)的,由承修單位免費維修,出現質量問題並給礦生產造成一定影響的,承修單位應根據合同要求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七條 承修單位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送貨,否則應按合同中規定的違約條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八條 質保金支付時,必須有使用單位及機電科出具的設備正常使用證明,此項業務由財務科、企管科辦理。
第二十九條 特種設備維修後,維修廠家必須提供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第三十條 一般設備維修後必須提供設備的檢驗合格證、檢測報告、測試記錄等相關技術資料。電氣設備必須提供設備的煤安標誌、防爆標誌、銘牌標誌等符合防爆標準的相關資料,所有設備必須進行防腐處理。提升機、壓風機、水泵等設備修理關鍵部的提供設備的材質、探傷報告等相關技術資料。
九、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
機電設備檢修管理辦法
總 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機電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保障機電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促進安全生產。根據《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的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井上、下生產係統及生產輔助係統機電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檢修及停產檢修工作。
第三條 各生產、輔助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設施,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定期進行檢查檢修。
第四條 機電設備的檢修應執行設備的維護保養與計劃性、預防性檢修相結合的檢修製度,應嚴格執行《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第五條 機電設備檢修應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機電副總經理是機電設備停產檢修工作的主要組織者,對機電設備的停產檢修工作全麵負責。
第七條 機電技術科是機電設備檢修工作的歸口主管部門,全麵負責機電設備停產檢修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生產輔助單位負責對各自使用的機電設備進行日常維護與保養,負責對本單位的設備檢修工作組織實施。
第九條 安全檢查科負責設備檢修的安全管理、督察工作。
第三章 巡檢、班檢與日檢修
第十條 機電設備應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和生產過程中的使用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機電技術科根據國家相關規程規定,並結合礦井實際對連續運行的機電設備製定巡檢製度;對頻繁使用的設備製定班檢及日檢修製度;並落實實施與考核。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辦法及相關規定,有針對性的製定設備的巡檢、班檢和日檢修製度,明確各種設備的檢修周期,明確班檢、日檢修內容、檢修部位、檢修標準,明確各種設備的巡查內容,確保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有效的維護保養和檢修。
第十二條 設備巡檢、班檢和日檢修時間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連續運行的重要設備(如:主扇風機、變電所等),機台值班員巡檢時間為每小時一次,特殊情況應增加巡檢次數,並應有專職維修人員每天定時進行巡回檢查。歸口管理科室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每周巡視不得少於一次。對設備的巡回檢查應有巡檢記錄;
(二)班檢是指每個班次在設備開機運行前進行的巡視檢查,通過班檢及時發現隱患或作簡要的維修,亦是設備日檢的補充,亦是給下一次日檢提供信息。
係統成套設備班檢時間不得少於15分鍾,單台設備班檢時間不得少於10分鍾;
(三)日檢修是對生產設備的常規性檢查檢修,是為了確保設備可靠運行,維護正常生產而對長時間運行的設備定期定時進行計劃性、預防性的檢查檢修,以完成對設備狀態的檢查、對連接件緊固、更換小型零部件、潤滑注油及因生產需要的設備挪移等日常維護工作。日檢修時間規定如下:
1、綜采工作麵日檢修時間一般不得少於240分鍾;
2、掘進工作麵日檢修時間一般不得少於120分鍾;
3、大型提升機日檢修時間一般不得少於60分鍾;
4、井上下各軌道運輸設備日檢修時間一般不得少於60分鍾;
5、煤流係統(強力皮帶、各固定轉載皮帶、地麵煤流係統各運輸環節)日檢修時間一般不得少於120分鍾;
6、其它一般設備可根據生產及設備的使用情況酌情確定日檢時間,但頻繁使用的成套設備日檢修時間一般最低不得少於60分鍾。
(四)日檢修時間段
日檢修時間段的安排應按照有利於安全生產、有利於設備檢修、有利於生產組織、有利於節能降耗、有利於生產協調和統籌兼顧的原則。
1、對全礦生產係統影響較大的係統設備,日檢修時間段由調度指揮中心和機電技術科共同研究確定;
主要有:煤流係統、主提升係統、主供配電係統、主排水係統、壓風係統、排矸係統等設備;
2、綜采、綜掘工作麵實行空時段檢修。檢修期間嚴禁組織生產,全部檢修時間。否則對跟班隊長罰款200元。掘進工作麵可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結合礦生產需要科學的製定日檢修時間段,並報調度指揮中心備案;
3、其他輔助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並結合礦生產時間安排,科學合理的安排日檢修時間段,並報機電技術科備案。
第十三條 對非頻繁使用的機電設備可不安排班檢及日檢修,但應有維修人員進行製度性巡回檢查(每周不得少於兩次)。並應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有計劃的安排月檢修或季檢修。
第十四條 為有效的對設備進行檢修,各單位不得擅自變更或擠占班檢及日檢修時間。
在日檢修中過程中若發現設備隱患,並預計在規定的日檢修時間段內無法完成對該設備的維修時,應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彙報,經礦值班領導批準後方可變更或延長檢修時間。
對於大型重要機電設備的日檢修,停機時間由調度指揮中心負責記錄考核。
第十五條 機電維修人員應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工作,要充分利用日檢時間對設備進行全麵認真的巡查檢修,並要保證檢修質量,認真填寫日檢修記錄。
第十六條 設備的日檢修工作應有日檢記錄,並由單位分管領導簽名對檢修質量負責。每周三機電檢查對設備日檢記錄進行檢查,填寫不完整、不規範的每發現一次罰分管領導100元。正常檢修過程中發現意外情況,在檢修時間內不能處理完成時,檢修負責人必須及時向單位值班人員彙報,有他們跟調度聯係延長檢修時間,沒有聯係好造成超過檢修時間的,罰檢修負責人200元。
第四章 應急檢修
第十七條 應急檢修主要是指在正常生產中因出現設備故障或其它異常,危及安全生產或難以保障設備可靠運行而必須對設備進行停機檢查或修理的設備檢修活動。
第十八條 大型及重要設備在運行時,發生下列異常情況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操作,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控製隱患,並將相關情況及時向上級彙報。
(一)儀表指示異常、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或安全預警係統報警;
(二)安全保護附件失效,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三)信號係統、控製係統失靈;
(四)設備發生裂痕、變形,連接件脫扣、脫銷,緊固件損壞、斷裂危及安全;
(五)設備嚴重磨損、過熱、冒煙起火;
(六)設備運行聲音異常;
(七)發生其它事故而直接威脅到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十九條 大型及重要設備或影響其它係統運行的設備出現故障需要臨時停機檢修時,應及時向上級彙報,經調度指揮中心批準後方可進行應急檢修。設備出現事故後,值班人員必須及時組織人員搶修,檢修人員接到通知以後,必須在10分鍾內趕到現場,違者罰200元,事故處理結束後,值班人員應組合相關人員開追查會,查清原因落實責任,不追查者,罰值班人員200元,各班組都必須設一個事故記錄本,由事故處理責任人負責填寫記錄,(內容包括:事故詳細經過,處理過程等)沒有記錄本罰分管領導100元。
第二十條 應急檢修時,單位值班人員應現場指揮協調,必要時礦帶班、值班人員現場跟班指揮。
第二十一條 應急檢修結束後,應及時進行分析,找出原因,總結經驗,製定並落實防範措施。
第五章 停產檢修
第二十二條 停產檢修是指停止生產並安排專用時間對機電設備進行計劃性、預防性的檢查檢修。主要指月檢修、季檢修或年度停產檢修。
第二十三條 機電技術科根據國家相關規程規定,並結合設備運行及使用情況有針對性地製定機電設備停產檢修計劃。
第二十四條 停產檢修時間
(一)礦井機電設備停產檢修,全年計劃安排時間不得少於12天,每個檢修日檢修時間計劃安排不得少於8小時;
(二)每月的停產檢修日(月檢修)一般安排在每月月底,檢修時間計劃安排最低不得少於8小時。如遇特殊情況檢修日需要變更時,由機電技術科超前計劃,由相關生產科室共同研究確定,並提前通知到各相關單位;
(三)主、副井提升係統及井口裝備等平時不能檢修的設備,應在礦井停產檢修日進行檢修;
(四)大型固定設備(如:主排水泵、壓風機等)有備用的,應按計劃周期交替運行。為恢複其設備性能,應按照檢修計劃周期對其進行檢修,及時恢複備用。礦井主要排水設備設施應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檢修完畢。
第二十五條 停產檢修計劃的編製
停產檢修計劃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設備運行狀況並結合礦井生產計劃進行編製,向機電技術科申報,由機電技術科彙總,由分管領導組織召開專門會議研究確定。凡能在日常檢修時間內完成的項目,原則上不列入停產檢修計劃。
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平時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
停產檢修確定後,應編製檢修工程任務書、檢修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勞動組織等。大型係統設備還應編製施工網絡圖或施工指示圖表。
第二十六條 停產檢修計劃的申報原則
(一)平時檢修難度較大或日檢修不能完成的項目;
(二)對生產影響較大的項目;
(三)平時不能停機試驗和整定的安全保護裝置;
(四)需要多方協調才能進行的項目;
(五)占用人力、物力較多的項目。
第二十七條 停產檢修計劃的編報要求
(一)各單位申報的檢修項目必須以《機電檢修計劃呈報表》的形式申報;
(二)呈報表應將項目的名稱、地點、檢修的主要內容、檢修時間、施工人員工種、人數、施工負責人及區隊安全負責人等內容填寫齊全;
(三)施工項目若影響到供電、供水、供風等係統,必須將停供時間、恢複時間、涉及範圍等分別詳細說明;
(四)各停產檢修單位應提前至少7天將《機電檢修計劃呈報表》以書麵形式報機電技術科,逾期未申報的按無計劃處理。
第二十八條 停產檢修計劃的審批與報送
(一)機電技術科對各單位《機電檢修計劃呈報表》進行預審後彙總,並彙編《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月底停產檢修計劃表》;
(二)《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月底停產檢修計劃表》定稿後,由機電技術科於檢修前3天內報送礦領導及各有關單位。
第二十九條 停產檢修計劃的變更
凡列入計劃的檢修項目,必須按規定要求完成,不得擅自變更或取消。確由生產或安全原因需要調整檢修項目時,由申報單位提出書麵申請(並詳細闡述變更原因),報送機電技術科,經機電技術科研究並協調各有關單位,報分管經理批準後方可變更檢修項目,大型項目的變更應向總經理呈報。
第三十條 停產檢修前的準備
(一)在停產檢修的前5日內,由礦分管領導組織召開有各生產科室、各生產、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停產檢修專題會議,落實對停產檢修工作的準備情況;
(二)各單位在停產檢修前應嚴格落實停風、停電、停水和停機等方麵的具體事宜;
(三)要做好材料、工具、配件的準備工作,對主要配件要進行材質、配合尺寸的校對,確保其質量、尺寸符合要求;
(四)要提前向參加檢修的人員傳達檢修計劃、檢修質量標準,學習貫徹《安全技術措施》,未傳達貫徹措施罰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一條 停產檢修的施工組織
(一)要加強專業化檢修隊伍的建設。對專項的檢修負責人及檢修人員應盡可能相對固定,從而提高檢修人員的責任心,保證維修人員熟悉設備性能結構,熟練掌握維修技能,確保檢修質量;
(二)各檢修項目要指定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施工人員;
(三)對於重大檢修項目,應製定相應的組織措施,可成立設備檢修臨時指揮小組;
(四)要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製度,無措施的嚴禁施工。若因措施不嚴不細而影響檢修質量或導致發生事故的,將按照礦有關規定追究措施編寫人、措施審批人的責任;
(五)調度指揮中心在檢修過程中要加強調度,隨時掌握各項目的檢修進度,及時處理在檢修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並做好相關調度記錄;
(六)檢修項目結束後,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向調度指揮中心彙報完成情況;並於次日下午五點前將檢修記錄施工卡片交由機電技術科存檔、
第六章 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二條 設備的日常檢修應有常規檢修安全技術措施,應急檢修應製定臨時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停產檢修必須編製檢修施工組織設計,非常規檢修的項目或施工工藝有變化的重要檢修項目,必須編寫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施工項目內容、施工地點、時間;
(二)勞動組織: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驗收人及參加檢修的人員工種和人數;
(三)施工方法及程序;
(四)檢修質量標準、試驗項目、試驗標準;
(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六)有關安全係數驗算及保護整定驗算;
(七)有關施工圖紙;
(八)必要時需要探傷、清洗、更換的部件名稱、數量。
第三十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礦有關規定並按相關程序逐級進行審批,應於檢修日前3天審批完畢。
第三十五條 設備檢修的安全管理
(一)設備檢修施工前,應組織參加檢修的全體人員學習《安全技術措施》;
(二)嚴禁借停電的機會檢修其它設備;
(三)安全檢查科要向各檢修施工現場(應急檢修時,由調度指揮中心通知安全檢查科)派出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督察工作;
(四)專職安全員應熟悉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以便在檢修施工過程中發揮安全督導工作;
第七章 檢修質量管理
第三十六條 機電設備檢修要嚴格執行《煤礦機電設備檢修技術規範》、《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第三十七條 機電技術科要建立健全大型和重要機電設備的檢修履曆檔案。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經礦機電副總工程師批準可根據工藝要求適當放寬允差,但不得低於《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的標準要求,不得影響安全使用。
(一)已大修過多次且難以達到原設計標準的老、舊設備;
(二)嚴重損壞的設備;
(三)本身有嚴重缺陷的設備;
(四)超期服役的設備。
第三十九條 外委檢修時,承修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必須具有相應的修理資質,必須是一級或二級法人;
(二)應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銀行開戶行賬號;
(三)有計算費用價格的規範方法和定額標準,作為雙方議定價格的基礎。
(四)應擁有相關的技術資料、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現場施工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
(六)有較先進的設備和工藝裝備,有完善的檢測手段和完備的質量保證體係。
第四十條 外委檢修時,施工前應簽訂相關技術協議。
第四十一條 凡設備檢修完畢,應根據設備的不同狀況進行聯合試運行,並保證足夠的試運行時間。試運行時設備必須分別做空、輕、重負荷運轉和性能、效能測定,確認設備恢複正常後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設備試運行應有詳細記錄(試運行時間、運行參數等),並應有安全員簽字。
第四十二條 設備檢修竣工驗收應有驗收人簽字,要嚴格執行誰驗收、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設備檢修結束後保證24小時內能正常運轉,如由於檢修責任未盡到造成檢修過後的設備不能正常運轉24小時的,根據情節罰責任人員及包機人員500元。
第四十三條 大型或重要設備的檢修應建立設備維修履曆檔案,以便為今後設備管理、大修等提供技術依據,各單位對此應有專人負責。
第八章 竣工驗收
第四十四條 日常停產檢修項目由單位負責人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大型項目由分管經理組織有關單位聯合驗收,填寫〔機電檢修竣工驗收報告〕(見附件)並簽署驗收意見。檢修後的設備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機電檢修竣工驗收報告由機電技術科存檔。
第四十五條 檢修工序較多的項目,必須做好各道工序間的驗收,以防止各工序誤差積累超限。
第四十六條 存在隱蔽工程可能的項目,要對施工過程監理驗收。
第四十七條 竣工驗收依據
(一)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
(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三)檢修工程任務書、檢修質量標準;
(四)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五)外委檢修項目還應根據有關合同、協議進行驗收。
第四十八條 停產檢修竣工驗收內容
(一)檢修項目完成情況
1、設備檢修計劃完成的量值;
2、檢修前存在的隱患是否消除;
3、檢修的深度與原計劃有何不同。
(二)設備配合間隙的改變範圍;
(三)安全保護裝置;
1、各種保護恢複是否齊全、正確;
2、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3、動作值是否在允許範圍內。
(四)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及絕緣狀態;
(五)設備的試運行情況;
(六)設備能力、性能的主要參數;
(七)檢修記錄和圖紙整理情況。
第四十九條 外委檢修時,竣工驗收由企管科、機電技術科負責組織。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施行。原施行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機電技術科負責解釋。
機電設備現場管理考核辦法
為加強機電設備現場管理,降低機電事故率,使我公司機電管理水平再上一個新台階,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現製定機電設備現場管理考核辦法,並開展評比活動,具體辦法如下:
一、評比範圍:
對公司所有使用機電設備的區隊開展評比活動,每月考核一次,評比一次。
二、評比辦法:
1、依據每周三機電專項檢查情況對各區隊設備管理質量標準進行打分、排名,並於周三機電例會時間進行通報。月底將當月四次檢查成績彙總進行總排名,設備管理質量標準占60分,滿分100分,按60%折合得分。
2、本單位無二級以上機電責任事故(10分)。
3、按時參加機電科組織的機電例會、機電職工培訓等(10分),
每缺一次扣5分,機電職工培訓每缺一人次扣1分。
4、 按時完成當月機電運輸工作任務,以作業計劃和機電科下達的工作任務進行考核,(10分),
一項沒按時完成扣3分,對安排工作無故不接受的扣5分。
5、 公司日常檢查問題按期落實整改 (10分),
一次不整改扣2分。
三、獎罰辦法:
1、對月底評比第一名的單位獎勵3000元,並獎隊長 、機電隊長各300元,對第二名的單位獎勵2000元,並獎隊長、機電隊長各200元,第三名不獎不罰,倒數第一名的單位罰款2000元,並罰隊長、機電隊長各300元,倒數第二名的單位罰款1000元,並罰隊長、機電隊長各200元,對在第二個月評比中仍達到第一名、倒數第一名的加獎(罰)1000元。
2、第一名、第二名單位及個人獎勵由倒數第一名、倒數第二名單位及個人支出,機電科將考核結果和獎罰名單進行彙總造表,報機電副總經理簽字、總經理批準後由企管科負責執行。
井下電氣管理製度
一、井下檢漏繼電器管理細則: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電網絡必須設置漏電繼電器。
2、檢漏繼電器下井前,試驗組應按規定內容進行檢查、檢修及模擬整定調試。
3、安裝時,應在正常負荷下進行整定調試。
4、值班人員每天進行一次接地試驗,並填寫記錄。用電話向電管組彙報。
5、每月上旬按規定方法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在試驗前,必須按規定檢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時,方可進行試驗),並填寫記錄,報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
6、運行中的檢漏繼電器不準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須停用時、通知調度室,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二、過流保護管理細則:
l、所有帶有過流保護的電氣設備,下井前必須對過流保護裝置進行試驗。
2、設備安裝時,必須有供電設計,由使用單位按設計整定,電管組負責監督,檢查。
3、負荷(設備容量)變化時,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麵申請,在批準申請時,按需要確定過流保護整定值,由設備管理單位調整保護整定值。
4、非專職人員,不準隨便調整整定值。
5、40kw以上電機必須使用電機綜保。嚴禁用銅、鐵、鋁線代替保險絲。
三、保護接地管理細則:
1、所有必須接地的電氣設備,其接地極都要和接地網聯接。
2、井下變壓器禁止中性點接地,禁止由地麵中心點接地的變壓器向井下供電。
3、有值班人員的機電峒室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每班必須進行一次表麵檢查,其它電氣設備和保護接地,由維修人員每周一次的表麵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將檢查的問題記入記錄表,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4、電管組每季對井下總接網的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測量儀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搖表),並將測定的數據記入記錄表內。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設備使用單位及時處理,直到合理。
四、煤電鑽綜保、照明信號綜保管理細則:
1、凡井下使用煤電鑽、照明信號裝置必須使用相應的綜合保護裝置。
2、煤電鑽、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下井前,電管組應按規定內容進行檢查、檢修及模擬整定調試。
3、安裝時,應按規定安裝接地裝置,並進行整定、調試、試驗。
4、值班人員每班進行一次保護試驗,並填寫記錄。用電話向電管組彙報。
5、使用單位要認真落實煤電鑽、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使用、維護責任製,機電負責人要經常對煤電鑽、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按排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機電科定期對煤電鑽、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使用單位處理、並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運行中的煤電鑽綜保、照明信號綜保不準任意拆除或停用綜保單元,否則按違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電氣設備接火的規定:
(1)凡井下660v、380v電氣設備接電,必須認真填寫電氣設備接電申請單,嚴格按照電管組批準方案執行。
(2)新工作麵及固定電氣設備安裝,必須按供電網絡設計圖領用電氣設備。
(3)接電申請單由使用單位提出,交電管組審批備案,辦理接電手續。礦調度室按接電手續安排接電時間。待使用單位電氣設備安裝完畢後,電管組專職人員到現場對電氣設備進行全麵檢查,確認供電線路符合設計要求,接線工藝符合標誰,電氣設備無失爆後,再辦理送電手續。並由礦調度室據此安排檢查工作麵瓦斯不超限時,方能通知供電單位送電。
(4)各供用電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機電科下發的供電係統圖接線。對違犯單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對操作人員處以30元罰款,且必須停產整改。
高壓供電管理辦法
為加強高壓供電管理,提高供電質量,減少高壓跳閘事故,確保供電設備安全運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高供電管理辦法如下:
一、 加強礦井高壓供電管理的組織領導,機電科作為礦高壓供電管理的業務部門,負責全礦高壓供電的管理和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高壓供電設計工作,每季度最後一個月30日前繪製一份礦井高壓供電係統圖,並與實際相符。
2、負責高壓供電設備保護的整定計算,並向高壓供電管理單位下達高壓整定任務書。
3、負責組織高壓供電設備預防性試驗工作。
(1)在每年 4 月底前,組織高壓供電設備繼電保護裝置整定。
(2)在每年 3 月底前,組織避雷器、接地電阻試驗。
(3)在每年 3 月底前,組織絕緣膠鞋、絕緣手套耐壓試驗一次。
(4)在每年 5 月底前,組織對全礦主要高壓供電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
4、組織對高壓供電管理單位對供電設備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隱患限期或現場整改,並認真落實。
5、對高壓供電事故組織召開分析會,查找事故原因並提出處理意見。
二、 高壓供電管理範圍劃分:
1、機電區職責範圍:
(1)地麵35KV變電站、各機房、生活區及井下變電所,所有高壓開關櫃出線電纜及高壓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包括地麵部分、井筒部分、井下大巷部分並負責高壓電纜接線。
(2)對變電所內外供電的高壓開關至用電單位移動變電站(變壓器)低壓出口側(包括供電電纜),無論何種原因出現事故均由機電區負責處理。
(3)負責35KV線路的巡視、維護及檢查工作。
2、其他使用單位:
負責變電所供電的高壓開關櫃出線側電纜至移動變電站(變壓器)高壓側檢查、維護(包括電纜懸掛、設備衛生),出現高壓供電事故協助機電區處理。
三、 對高壓供電設備和線路每年應進行預防性試驗,具體規定如下:
1、對高壓供電電纜絕緣程度由機電科實驗組每半年全麵搖測一次,將搖測試驗結果進行比較分析。
2、每年進行二次高壓供電設備繼電保護整定試驗。
3、變配電場所、線路及開關櫃用避雷器,每年4月1日前全部試驗一次,由機電科負責,並且由各使用維護單位在3月20日前全力配合試驗並對有問題的避雷器進行現場或限期更換。
4、井上下各變配電場所的絕緣用具有各使用單位在4月底前送機電科統一進行耐壓試驗,對試驗不合格的絕緣用具一律不再退回,以防個別單位重新使用,造成事故。對所缺少的絕緣用具由使用單位提出增補申請,交供應科辦理增補。
四、 高壓供電設備檢查、維護:
1、每月機電科組織各單位分管領導對所屬的高壓供電設備和線路進行一次全麵自檢,對所檢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
2、每月對井下高壓供電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維護,檢查維護內容包括接線螺栓緊固、除塵、瓷瓶清掃、觸頭檢查等。並做好記錄。
3、對地麵開關櫃,每月組織一次清掃檢查,並進行一次電動或手動跳閘試驗,做好記錄,對達不到要求的應及時處理。
4、在每年4月底對井下高爆開關接線腔內應放置幹燥劑,每月檢查一次,如失效及時更換。
5、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編製檢修措施,並報有關單位批準。
五、井下供電運行方式:
井下各變電所均為雙回路供電,兩個回路分列運行。當因事故頂跳電源時,應將該段負荷全部脫開,找出故障負荷並將手車拉出並懸掛“禁止送電”警示牌進行處理,然後恢複完好線路供電。
六、停送電規定:
1、各單位需要到變電所內停、送電時,必須填寫停送電聯係票,詳細寫出停送電原因,否則,變電所值班員有權拒絕停送電,並向調度室彙報、說明情況。填寫工作票,停電後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持牌才有權申請送電。停送電必須專人負責,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嚴禁使用電話聯係停送電。
2、緊急情況或事故處理:出現停電事故時,變電所值班工應查清故障分類,正確判斷是否可以強送一次(但必須事先同停電點聯係),無論正常與否應及時通知機電科值班人員、機電區值班人員、礦調度室,情況落實清楚後,由機電區立即安排人員搶修,排除故障後方可恢複送電。
3、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台上。
七、 停電檢修規定:
1、變電所檢修時,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按工作票規定填寫操作票,由正值班唱票,副職班複訟操作,井下采區變電所操作由具備資質的執行人員配合操作,執行停電、驗電、放電、打地線等安全措施。停送電時間由調度室安排。
2、任何單位不得無計劃停電,緊急情況下需停電的,停電後必須立即向調度室、機電科彙報。
八、 事故處理規定:
1、因使用單位原因導致變電所高壓跳閘時,變電所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機電科彙報,並查找跳閘原因。原因沒查清前經調度室同意可試送一次(如顯示短路跳閘時不得試送)。在確定跳閘原因後,可把無故障開關櫃送上,把跳閘的開關櫃置於停電位置,並懸掛“正在檢修”牌,並在問題處理好確認無誤後,才能給試送電。
2、變電所總電源跳閘時或頂跳35KV變電站時,變電所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機電科彙報,然後查清具體哪個回路跳閘,查清原因後,把跳閘回路總開關所帶負荷全部停掉,把該回路總開關手車拉出後,合上聯絡開關,逐台試送,具體確定跳閘開關後, 安排人員進行處理。
3、因漏電導致強送一次不能正常送電的不準繼續送電,變電所值班人員要通知調度室、機電科,由調度室通知有關單位查找漏電原因,排除後方可送電。
4、高壓回路跳閘,機電區應在事故出現後立即安排人員處理事故,確保正常供電。對當天不能送電影響生產的對機電區罰款500元。對雙回路供電的變電所,其中一回路出現故障時當天也必須恢複雙回路供電,如不及時處理,另一回路又出現事故,造成采區供電全停,對機電區罰款2000元。
5、當變電所內高壓跳閘,因高爆開關原因,一回路送不上電,對機電區罰款200元。
九、其它規定:
1、用電單位應加強用電設備管理,電纜管理,減少短路、漏電事故發生,對因短路、漏電造成變電所跳閘的,經機電科組織分析後對責任單位處於500元的罰款,聯責隊長、機電隊長各100元。對因工作不負責撞壞電纜、崩壞電纜的引起主變電所、35KV變電站跳閘的,對單位罰款2000元,責任人罰款200元,聯責隊長、機電隊長各100元。
2、巷道施工放炮前,必須對電纜采取保護措施,應用舊膠帶將電纜裹嚴紮好,現場檢查,不按規定對電纜進行有效保護罰款100元。
3、6KV電氣設備絕緣油在使用前必須做耐壓試驗,要求各有關單位在每年五月底前將油樣送機電科統一進行試驗,試驗報告返回後對不合格的絕緣油各使用單位要按通知要求及時過濾或更換。
4、變電所內高壓開關櫃(高爆開關)除總電源開關、聯絡開關外,失壓保護必須靈敏可靠。
5、機電區所屬變電所要配備高、低壓供電係統圖,並與實際相符。並按質量標準化要求配齊製度,操作規程要針對本場所的設備類型一次主接線運行方式進行編製,並符合本場所正常倒閘及事故處理的操作。各種記錄應按要求進行填寫,不許漏填、提前填寫,發現一次不符合要求罰款100元。
6、各變電所必須配齊絕緣用具,防護用具,滅火器材。崗位司機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否則,罰款100元。
7、配電工、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各單位要加強對崗位工的安全教育和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為提高崗位工素質,每季度由機電科組織各變電所配電工進行一次反事故演習,其內容包括:事故判斷與有關方麵聯係、彙報、操作、填寫記錄等,保證在事故狀態下正確判斷,快速恢複供電。
8、本辦法規定的條目,沒按要求完成的按規定處罰數額進行處罰,沒規定處罰數額的按每條100元處罰。
9、其他未盡辦法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執行。
本辦法解釋權歸機電科,由下發之日起執行。
井下低壓電氣管理製度
為貫徹《煤礦01manbetx 》確保井下電氣設備安全運行,減少電氣事故的發生,保證井下采區各頭麵供電安全。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低壓電氣管理製度。
一、 業務劃分
1、機電區維修範圍
(1)井下變電所、中央泵房等所轄範圍內供電線路、設備等設施的維修。
(2)所有入井高壓電纜的維修。
(3)各變電所至臨時配電點、移動變電站高壓電纜接頭、變壓器等高壓設施故障處理。
(4)軌道大巷電纜的吊掛及維護。
(5)主井底裝載硐室、巷道照明線路、配電點、供電電纜、設施的維修。
2、皮帶隊的維修範圍
(1)井下東、西膠、上倉皮帶大巷、配電硐室的照明線路、供電電纜、設施的維修。
(2)各采區、回采工作麵由皮帶隊所管轄的皮帶巷照明線路、配電點、供電電纜、設施的維修。
(3)主井煤倉、采區煤倉巷道照明線路、配電點、供電電纜、設施的維修。
3、運輸隊維修範圍
(1)東、西軌道大巷及井底車場照明、充電硐室的電氣設施維修。
(2)電機車、人車、礦車、平板車、材料車等的維修。
4、其它規定
(1)井下各臨時配電點低壓電纜、設備、日常檢查檢修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2)大巷以外的高、低壓電纜的吊掛、接地線的修複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3)移動變電站的日常檢查、維護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4)新增設施或本規定未盡事宜,由機電科根據情況另做安排。
二、 機電科做為井下電氣管理的業務部門,對井下電氣設施管理全麵負責,其主要職責:
1、機電科電管組在機電礦長和機電科科長的領導下,具體落實采區供電管理的各項規章製度、技術規程、管理辦法。
2、負責采區供電設計、工作麵供電設計。
3、負責采區各種開關整定計算、采區供電負荷變動的審批,並負責采區供電設備、電纜的選型、計算、繪製采區及工作麵供電係統圖。
4、負責各工作麵的負荷統計工作。
5、負責對井下使用電氣設備的單位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督促處理,落實整改情況。對井下發生的電氣事故組織追查、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6、負責井下低壓供電的電氣試驗、三大保護,電纜發放、回收等管理工作。
7、負責繪製更新采井下供電係統圖。
三、 各單位要有一名分管機電的領導具體負責本單位的供電管理工作。
四、 每個采區、每個采掘工作麵要有完整、正規的采區供電設計。
五、 采掘工作麵供電係統必須嚴格按照采區供電設計安裝、運行,因現場條件變化,應及時與機電科聯係修改供電設計,對負荷重新整定計算。擅自更改設計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各采掘工作麵應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係統圖。
六、 采區供電係統必須采、掘供電分開,安裝使用選擇性漏電保護。
七、 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麵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通風機停運時,應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的一切電源,嚴禁從掘進工作麵供電以外的供電係統引入照明、信號等電源。無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罰款500元,風電閉鎖不起作用,罰款300元,聯責機電隊長100元,並責令停工,直至風電閉鎖恢複投用後方可開工。
八、 凡需安裝瓦斯自動報警斷電裝置、激光測量儀、監測控製等裝置的采掘工作麵及采區巷道,必須由安裝單位按接火審批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納入機電設備防爆性能的檢查範圍。
九、 負荷增減審批
1、采掘工作麵安裝時,機電科對工作麵進行供電設計、整定計算,由安裝單位持機電科設計的供電係統圖到機電科辦理接火手續,注明接火開關的地點、規格、型號、整定值、敷設電纜的截麵長度等內容(接火申請單一式三份、供電係統圖一式四份,接火單機電科存一份、區隊一份、機電區一份;供電係統圖機電科設備組、電管組各一份、區隊一份、機電科存一份,設備組依供電圖所顯示內容發放設備、電纜、五小電器等設施,電管組依供電圖負責驗收、檢查),安裝單位憑供電設計,到設備組辦理領取電纜、設備手續。安裝時要嚴格執行供電設計、整定保護等,安裝結束後由機電科電管組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送電。各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停電接火,若發現沒有到機電科開據停電接火申請單私自接火者,給予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機電隊長罰款100元,機電班長罰款200元,責任人(操作人員)罰款500元。
2、采掘工作麵增減負荷時,由使用單位的機電隊長或班長提前三天向機電科報送接火審批單,審批單應附有接線簡圖、電纜截麵、長度、用電負荷、接火地點等內容,機電科必須提前二天批複,審批後的接火單應詳細注明接火開關的地點、規格、型號、整定值、電纜截麵、長度等內容。使用單位憑審批單到設備組辦理領取電纜、設備手續,安裝結束後由機電科電管組對使用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送電。各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停電接火,若發現沒有到機電科開據停電接火申請單私自接火者,給予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機電隊長罰款100元,機電班長罰款200元,責任人(操作人員)罰款500元。
3、負荷接火在隸屬申請接火單位管轄範圍內,由本單位負責接火。當接火地點的開關不隸屬申請接火單位管轄時,由機電科書麵通知相關單位負責接火。但申請接火單位必須把電纜放到指定位置,並懸掛整齊,並派電工到現場協助工作。相關單位不能按要求時間接火影響生產的,對其罰款200元。
4、各單位無論是大小接火,都必須按規定辦理負荷審批,無審批不得隨意接火,否則,一經發現罰款2000元,並限期整改,影響生產後果自負。
5、因搶險救災急需接火,申請接火單位到調度室簽字後,機電科安排相關單位接火。
十、 電氣保護
1、井下低壓電網中過電流保護的整定和熔斷器熔體的選擇應按《煤礦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整定細則》進行。
2、各單位管理的開關要按機電科下達的整定通知單進行整定,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擅自改變設備保護整定值的,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甩掉或短接繼電保護的一處罰款3000元,對於因甩掉或短接保護造成設備損壞的按設備原值加倍處罰,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4、發現用不合格熔體的每處罰款200元,用鐵絲、銅絲代替保險絲的每處罰款3000元,聯責機電隊長500元,將不同額定電流和熔體並聯使用的每處罰款500元。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保護裝置由負責維護的機電維護工負責定期檢查,如發現動作有誤或整定值有誤差時,應及時向機電科技術組彙報,由機電科技術組負責供電設計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對其進行整定計算。
十一、 照明信號裝置的使用試驗和管理
1、凡井下使用照明信號裝置必須做到保護靈敏可靠,並做到接線合格使用正常,否則,罰款100元。
2、 照明綜合保護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塞住交流接觸器和直流繼電器,否則,罰款3000元。
3、保護器的保險必須使用合格的熔絲,嚴禁使用銅絲及其它金屬代替,罰款3000元。
4、照明綜合保護裝置的主、副接地線及聯接線必須符合要求,主副接地極的間距要大於5米。無論何種原因,接地係統接地極、接地線等不符合要求不準投入使用,否則,每發現一次不合格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5、每班使用前必須對保護器進行跳閘試驗,試驗人由使用單位指定專人,但必須是機電維護工,並填寫試驗記錄,月底由區隊將記錄本交到機電科,記錄保存半年。機電科不定期抽查,每發現一次不試驗或不填寫記錄罰責任單位200元。
十二、接地保護裝置的使用管理
1、機電科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0日前將礦井所有保護接地裝置電阻值搖測一遍,對不合格接地裝置的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單並限期整改,對不按期限整改的單位罰款1000元。
2、各單位保護接地裝置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第482-487條要求及《保護接地細則》要求,否則,一處罰款1000元。
3、下列地點應裝設局部接地極:
(1)每一個裝有電氣設備的峒室
(2)每一個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包括高壓接線盒)。
(3)每個低壓配電點。
(4)三台以上的低壓電氣設備。
4、不裝設接地裝置的電氣設備不得投入使用,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0元,並聯責機電隊長100元。
5、有值班人員和專職司機的機電硐室,保護接地每班必須進行一次表麵檢查(交接班時),其它地方的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由維修人員每周不少於一次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檢查的問題,記入到記錄本內。
十三、饋電開關使用試驗管理辦法
1、凡是在采區(變電所)的幹式變壓器都必須使用靈敏可靠的選漏開關,並做到接地合格使用正常。
2、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塞住或甩掉不用選漏開關,一但發現對責任者按違章論處,並罰款3000元。
3、每天對選漏開關進行一次跳閘試驗,試驗人由單位指定專人,但必須是機電維護工(變電所內配電工),現場填寫試驗記錄,記錄每月底交機電科,每發現一次不試驗或不填寫記錄者對其機電隊長罰款100元。
4、選漏開關試驗不合格,必須立即處理,處理不好時向隊值班人員彙報,隊值班人員負責立即采取措施處理,處理不好不準使用。否則,對責任人、值班人員罰款200元。
5、工作地點因漏電導致饋電開關跳閘,準許試送一次,如送不上,由檢修人員查找漏電原因後,將漏電開關停掉,並向隊值班人員彙報,並安排維修人員處理。
6、任何人不得違犯規定,在明知有漏電情況下,強行送電或甩掉檢漏裝置供電,否則罰款3000元。
十四、井下電氣設備的操作規定
1、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和調整必須有電氣維修工進行,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否則,罰款200元。
2、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必須帶電移動時需製定安全措施,並經礦有關領導和部門審批,否則罰款1000元。
3、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遵守停電、檢查瓦斯、驗電、放電、打接地等程序,否則罰款200元。
4、檢修電氣設備時,總開關處必須把開關手把打到斷電閉鎖位置,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且由專人看守,工作結束後,隻有執行掛牌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嚴禁預約送電或電話聯係送電。否則罰款1000元。
5、兩個以上工作地點同時停一個開關,應各自掛自己的停電標誌牌,一但工作完畢,見有他人停電標誌牌未拆除時,嚴禁送電。
6、禁止在交接班時間內進行停送電工作,交接班時,如因其它原因停送電工作沒有完成,交班人必須將停送電情況及未完成的工作在現場向接班人詳細交待清楚。
7、所有設備暫時停用時,必須將其控製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並閉鎖,否則罰款1000元。
十五、移動變電站的管理
1、移動變電站的安裝地點無淋水,保持通風良好,移動變電站內電氣設備應水平放置,不能水平放置時,其放置傾角不得超過10°。
2、移動變電站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漏電保護必須齊全可靠,由專人每天檢查試驗一次,並填寫記錄。
3、使用單位每月應將高、低壓頭打開檢查一次觸頭接觸情況,瓷瓶絕緣情況,並對連接螺栓緊固、除塵,檢查處理結果應填寫記錄,每漏檢或不填寫記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十六、其它規定
1、井下機電硐室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牌,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必須在明顯地點加掛“高壓危險”牌,缺一塊牌罰款100元。
2、機電硐室司機和配電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無證者罰款500元。
3、開關等電氣設備不上架(有水泥台除處)罰款100元/台。
4、電氣設備直接遭受淋水浸蝕,而無防護措施罰款500元/台。
5、供電係統圖與實際不符罰款100元。
6、機電硐室值班人員不認真填寫記錄、漏填、提前填、撕記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設備衛生差,一處罰款50元。
8、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一台不完好的罰款100元。
9、私自拆卸電氣設備部件的罰款1000元。
10、設備電機被煤埋,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11、小型設備一處不集中上板罰款100元。
12、使用單位不得私自使用與開關型號不一致的保護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13、 其他未盡辦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本製度由下發之日起由機電科、安檢科、調度室監督執行。
交接班製度
1、接班人上班前不準喝酒。
2、接班人提前10分鍾到崗位進行交接班。接班人不到交班人員不準離崗。
3、交班人發現接班人喝酒和有病容不準交接。
4、交班人必須把設備運轉情況、使用工具向接班人如實交待清楚。
5、交接人員共同對設備巡回檢查一遍,接班人詳細查看運轉記錄及工具。
6、交接人員完成交接事項,雙方同意後在運轉記錄上簽字,交班人方可離崗。
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1、設備所帶安全設施及保護裝置,不得任意拆除不用,如發現一次者,按機電事故處理。
2、機電設備發生事故後,要及時組織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追查(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3、各隊發生機電設備一般事故後,各隊組織追查分析,並將分析報告及處理意見上報機電科。
4、發生重大機電事故由機電科、安檢科參加追查。發生特大機電事故,由機電礦長、機電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分析追查提出整改和處理意見以及事故分析報告。
5、因其它災害事故造成的機電設備損壞,不得作為機電事故處理。
6、機電事故報告必須按照《設備管理規程》如實上報。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一、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機房、變電所等要害場所。
二、未經保衛部門和機電技術科批準,不準參觀。
三、門窗齊全完整。
四、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五、發現可疑,立即向礦保衛部門報告。
礦井軌道運輸管理製度
1、為了貫徹執行礦井安全生產方針,做到文明生產,使我礦軌道運輸全麵實現標準化,實現軌道運輸安全無事故,特製定《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礦井軌道運輸管理製度》,各級領導幹部和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各有關科室、區隊、班組長必須對本職範圍內的軌道運輸安全工作負責,並對所管轄範圍內的軌道運輸各項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各工種崗位上的工人必須對本崗位的工作負責。
3、各有關科室、區隊長、班組長杜絕違章指揮,工人杜絕違章操作、任何人有權製止軌道運輸中的“三違”行為。
4、全礦軌道運輸有關人員必須加強對礦井軌道、道岔、信號、通訊及其它行車設備、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保證行車和作業人員的安全。主要運輸大巷實現五條線(軌道、水溝、電纜、照明、管路)齊達標。
5、運輸係統各種操作機維修人員必須經過職工崗前安全技術培訓,各類司機、調度員,信號工,跟車工,把鉤工、維修電鉗工等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6、所有下井人員(包括外來參觀人員)都要接受乘坐人車及在井下行走的安全教育。
7、所有下井人員要遵守礦井運輸業務人員和安監人員的指揮。各乘車地點必須設候車站或室,不準搶上搶下,超員乘車。
8、井下行走要走人行道,隨時注意來往車輛,不得進入明確規定禁止行人的區段,嚴禁扒、蹬、跳車、對違章違紀人員要嚴肅法紀,對肇事者所在單位,追究事故責任,不得姑息遷就。
9、所有下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的規定。人行道不具備行人安全最低要求者(如:人行通寬度不夠,嚴重積物,水溝蓋板不全,管線敷設過低等),要以醒目的標誌牌懸掛於各進口處,防止人員誤入。
10、凡影響正常行車運輸危害人身安全的各種施工作業(如巷道維修,軌道修理以及在軌道上裝車、卸車、推車等)都必須嚴格執行施工作業措施,以保證行車和作業人員安全。
11、礦井運輸設備、設施必須經常保持完好狀態,實行設備包機製,使設備的管、用、修結合起來,各負其責,不合格不準使用。安全關鍵的零部件要按有關規程建立定期檢查,測試記錄製度,把事故隱患消滅在事故發生之前。
12、各有關區隊要嚴格管理井下運輸設備(絞車、電機車等),對運輸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和檢修要明確責任,包機到人。
13、設備入井要有專人負責,捆幫牢固,嚴禁超高、超寬、信號把鉤工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權製止危及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設備入井。
14、下井的運輸設備,必須有防爆入井證和合格證方準下井,摘掛鉤工有權製止沒有入井合格證的電器設備下井。
15、運送爆破材料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310 311 312 313 314條)之規定。
16、軌道斜巷,必須堅持四保險、三固定、一堅持(四保險即:保險繩、阻車器、擋車梯、擋車樁。三固定即:絞車司機、信號工、把鉤工。一堅持即:堅持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製度)。嚴禁串崗、亂崗、互相頂崗。
17、安檢科、機電科等相關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複查運輸各工種人員技術素質及安全操作業務水平,進行自主保安教育,凡審查不合格或屢次違章違紀者,要立即調換。
18、為落實安全責任製,有關科室、區、隊、班、組長要負安全責任。出現軌道運輸事故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事故追查,做好事故分析。運輸事故具體分主巷運輸、采煤運輸、掘進運輸和其它運輸。
19、凡發生礦井運輸事故的必須立即報機電科、安檢科、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死亡人數、事故類別、簡要經過等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追查、分析事故原因,並按上級要求呈報。
礦井軌道運輸一般管理規定
礦井主要運輸巷道作業實行專業化管理,由運輸隊負責管理使用,采區級工作麵的斜巷運輸由各使用單位負責管理。運輸設施由使用單位按標準維護,實行管理責任製,並懸掛管理牌。
一、斜巷(斜坡)提升一般規定:
1、信號規定: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上、五慢下。
2、串車規定:嚴格按本規定第七條執行。嚴禁超保險繩長度掛車。但提升支架車時,每次隻允許提一個支架車。
3、平板車連接方式規定:提升或下放平板車時,必須按規定使用平板車專用銷子。專用銷子必須使用專用閉鎖,否則不準連車。
4、各崗位特殊工種人員,絞車工、信號把鉤工必須經過培訓,熟悉並掌握有關規定,持三級機構培訓IC證上崗,嚴格按本工種的操作規程操作,遵守本崗位安全責任製。
5、每次提升到上平台後,必須先落下擋車梯、關閉阻車器、插入擋車樁,然後按規定摘除車輛。每次下車前,必須按規定檢查後,確認無誤,才能拔出擋車樁、打開阻車器、升起擋車梯,按規定下放車輛。
6、各斜巷(斜坡)的運輸設備及安全設施,使用單位必須每天全麵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7、凡是在斜巷(斜坡)作業的單位,開工前必須按規定安裝好安全設施,否則不準開工。
二、斜巷(斜坡)提升信號把鉤工注意事項
1、信號把鉤工注意事項:
1)、必須熟悉所在工作巷道的基本情況,本崗位信號裝置、通訊設備、一坡三擋等安全設施的性能與使用方法。
2)、接班時要認真檢查信號裝置、車輛及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等的完好狀況,檢查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特別要查看老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有打結、硬彎、磨損、鏽蝕、變形和斷絲情況,檢查斜巷內是否有行車障礙,是否有人工作,如果不符合要求時,及時處理,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正式提升。
3)、提升前必須詳細檢查信號裝置、通訊裝置、一坡三擋、行車紅燈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
4)、提運前由責任單位負責,詳細檢查軌道是否符合行車要求,地滾是否超高(地滾最高處不得超過道麵40mm),超過必須經過處理合格方可作業。
5)、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支架設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出開車信號。
6)、斜巷(斜坡)提升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不作業,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7)開車時,各車場口信號工必須躲在可靠的避身位置(或躲避硐室內),同時確保退路暢通,否則禁止提升運輸。
2、摘掛鉤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必須等車停穩後,一坡三擋設施複位方可進行摘掛鉤,嚴禁車輛在未停穩時進行摘掛鉤。嚴禁在非平台、車場以外其他傾斜軌道上摘掛鉤作業。
2)、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嚴禁站在道心內,頭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②、必須站立軌道外側,距外側軌道200mm左右進行摘掛鉤。
③、在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④、在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進行摘掛鉤,如果車場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就站在人行橫道一側進行操作。
⑤、摘掛完畢需要越過串車時,必須從車輛運行上方越過,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3)、如果遇到摘不開、掛不上時,嚴禁蹬車操作,必須采用專用工具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鋼絲繩、保險繩、連接裝置等再詳細檢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後瞭望車輛運行前方有無障礙和隱患,確認安全後,一坡三擋安全設施進入躲避硐、信號室或安全地帶,方準發出開車信號。
3、信號發送注意事項:
1)、信號係統所用信號裝置必須是聲、光齊全,聲、光任何一項不正常時,均必須停止使用,檢修正常後方可作業。
2)、收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送開車信號,同時可以用電話或回信號等方式查明原因,並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送。隻有在看清、聽清信號後,才能夠轉發出信號。
3)、信號發出後,車輛運行時,信號把鉤工要嚴密注視車輛或鋼絲繩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發出停車信號,查明原因處理好後,再重發提升信號。
4)、信號發出後,出現車輛運行方向與信號規定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後,再重新發出信號。
5)、信號發出後,不得隨意廢除本信號,除非遇到特殊情況,非廢除信號不可時,可廢除本次信號。
6)、信號發出後,信號工不得離開組合信號,認真觀察提升車輛或鋼絲繩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情況,可隨時發出停車信號。
7)、信號工在把鉤工允許發信號時,必須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發出信號。
8)、信號工、把鉤工應嚴格執行“三準三不發”。(看準、聽準、發準信號;連接裝置不可靠或連接方式不正確不發,改變信號時使用方法未聯係好不發信號,信號未看準、未聽清不發信號)。
9)、掛鉤工上崗必須做到"六不掛"。即:安全設施不齊全可靠不掛、信號聯係不通不掛、"四超"車輛無運輸措施不掛、物料裝的不穩固不掛、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斜巷內有行人不掛。
10)、絞車司機上崗必須做到"六不開"。即:絞車不完好不開、鋼絲繩不合格不開、安全設施及信號設施不齊全不開、超掛車不開、信號不清不開、"四超"車輛無運輸措施不開。
11)、斜巷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實"。三好:絞車設備完好、巷道支護規格好、軌道質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有地滾和軌道防滑裝置、有信號及躲避峒室、有聲光兼備信號;二落實:崗位責任製落實、檢查維修製度落實。
12)、信號把鉤工嚴禁脫崗和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
三、大巷運輸注意事項
1、電機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製》要求執行。
2、井底車場、東、西運輸大巷的軌道、司空道岔等,由運輸隊負責管理檢查和維修,一旦出現故障立即安排處理。
3、電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嚴格按本工種的操作規程操作。司押工要熟悉運輸線路等外部環境。
4、在大巷用電機車進行大件運輸時,必須掛紅尾燈,機車司機必須提前檢查機車,保證機車完好,並慢速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防止追尾及車輛掉道。機車通過彎道及發現前方有人,必須鳴笛示警,必要時立即停車。
5、大巷運輸時,電機車與支架車輛的連接要使用專用的連接裝置,並連接牢固,專用連接裝置要經現場模擬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6、跟車工必須隨身攜帶口哨,以鳴哨作為同電機車司機的聯絡信號,待全麵檢查確認無問題後,向司機發出開車信號,發送信號要清晰、準確,嚴禁用手勢或口頭喊話代替信號。
7、跟車工行車時集中精力,運行中發生特殊情況及時向司機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8、運行中發現同一線路前或後有列車開來,相距50米時應向前或後列車發送警號,防止碰撞或追尾。前方有車輛、人員等必須發出警告,並減速或停止行車。
9、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製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10、一旦車輛掉道,必須在車輛掉道兩端各100米處設置禁行紅燈或設專人警界,避免電機車誤入,對大件掉道難處理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措施後方可處理。
四、其他特殊作業要求:
1、對超長、超寬、超高車輛以及平板車、大件車(超重)的運輸,運輸單位要製定專項措施。
2、斜巷內臨時停車,或車輛掉道有人作業時,必須采取防跑車等安全措施。
3、在車場停車後,首先使一坡三擋處於關閉狀態,確保完好正常使用,然後摘除保險繩,再摘除連接三連環,如連接太緊,摘除困難時,信號把鉤工要躲在安全地點,打點動絞車將連接環放鬆。
5、斜巷提升所使用的鏈環需經過拉力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否則不準使用。鏈環等的技術數據和資料報機電科審核、保存。
6、裝車單位要保證車輛平衡,綁紮牢固,支架車要用專用卡子固定,防止重心偏移和滑動。
五、發生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1、斜巷(斜坡)一旦發生事故,信號把鉤工應立即發出緊急停車信號,使絞車製動,絞車司機不得脫離崗位,未得到通知嚴禁動車。
2、上平台信號把鉤工立即派專人自上而下現場檢查了解情況,嚴禁下信號把鉤工自下而上到現場觀察。並立即設置警戒人員,嚴禁他人進入該傾斜巷道內。
3、處理車輛掉道或翻車事故時,要製定專項措施,不準用提升機強拉上道。處理事故人員嚴禁站在車輛下方操作,避免車輛滑動傷人。
4、當發生嚴重事故時,應立即報告隊值班室和礦調度室,說明事故情況,保護好現場 。
5、處理事故前,應仔細觀察工作段巷道及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認無問題後,方可開始作業。
6、斜巷(斜坡)內處理事故時,由隊幹統一指揮,並製定安全處理措施,處理事故人員嚴禁站在車輛或危險物的下方操作。牽引鋼絲繩如果拉的過緊,處理事故前先掩好車,采取防滑措施,鬆馳鋼絲繩,避免車輛彈傷人員。
7、事故處理後,清理現場雜物,檢查維修軌道、巷道、跑車防護裝置和信號裝置等,空車試運行一次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正常提升。
斜巷軌道運輸安全設施管理規定
為加強井下斜巷運輸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夯實井下運輸安全設施基礎,提高我公司井下運輸裝備管理水平,突出現場管理重點,完善運輸管理措施,保障礦井運輸安全,特製訂本規定。
一、提升小絞車:
1、小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
2、小絞車應安裝在硐室內,硐室空間要滿足絞車安裝、電器設備擺放要求,便於維修和操作。小絞車與周壁的有效間距不小於0.5米,檢修側設備外緣與硐室牆壁間距不小於0.3米,硐室尺寸(寬×深×高)符合以下要求:①側向安裝時:11.4KW絞車2m×2m×2m; 25KW、40KW絞車絞車3.4m×2.2m×2.2m;②正向安裝時:11.4KW絞車2m×2m×2m; 25KW、40KW絞車絞車3.2m×3m×2.2m;
3、絞車滾筒中心線應與斜巷軌道中心線重合,絞車安裝牢固,方便操作。絞車運行要求做到不爬繩、不咬繩、不跳繩,鋼絲繩排列整齊;
4、加強小絞車的使用管理,凡使用期超過六個月或斜巷坡度超過15度的絞車采用使用地錨固定或混凝土基礎固定,凡使用期在六個月以內的臨時絞車采用四根壓柱、兩根戧柱並且有地錨,用壓戧柱固定時,戧柱角為65°~75°;柱頂應打在頂板柱窩內,嚴禁柱頂、柱尾同時加楔或加多個楔;
5、小絞車“四壓兩戧”齊全、牢固,戧柱應使用直徑不小於180毫米圓木,統一刷紅白相間漆,間距為200毫米,四壓兩戧必須有牢固的防倒措施,建議用尼龍繩將四根壓柱綁牢;
6、絞車、開關、照明幹淨,整潔,小絞車護繩板安裝穩固,無變形;
7、小絞車手把、銷子、拉簧、閉鎖塊、限位螺絲等必須齊全、靈活、可靠;
8、絞車製動閘帶、離合器必須操作靈活,可靠,施閘後,應保證閘把在水平以上30°~40°即能閘住,閘輪磨損深度不大於2毫米,閘帶無裂紋、磨損不超限(應留有不少於4 mm厚度);
9、絞車與電機連接螺絲及絞車底腳螺絲必須齊全、牢固無鬆動;
10、繩根段必須使用兩塊完好的壓繩板,壓繩板不許壓散股繩,壓繩板壓好後,剩餘繩頭長度為50-150毫米;
11、小絞車必須安裝護繩網,護繩網用螺栓固定牢固,護繩網應刷與絞車同一顏色漆;
12、絞車啟動無異響和震動,無甩、漏油現象,閘輪表麵應光潔平整,無明顯溝痕,無積油;
二、鋼絲繩:
1、各種股撚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不超過10%,超限的立即停止使用並換繩;
2、鋼絲繩老鉤頭主繩必須使用桃型環,主繩繩卡數量不少於5副,保險繩繩卡不少於3副,繩卡間距為使用鋼絲繩直徑的5—7倍,第一個繩卡壓緊桃型環,繩卡方向一致;
3、絞車滾筒上的餘繩量不得少於3圈,以用來減輕固定處的張力;
4、重點檢查老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無打結、磨損、鏽蝕、變形和斷絲情況;
5、插接鋼絲繩的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6、現場有設備檢驗記錄本、交接班記錄本,記錄本填寫字跡規範、內容詳實;
三、地滾:
1、絞車坡需安設地滾,上變坡點處必須裝設地滾,地滾裝設間距不大於20m∕個,保證地滾最上端不超過道麵40毫米;
2、地滾中心線與軌道中心線重合,間距均勻,安裝平直、穩固,轉動靈活;
3、統一使用機廠加工的卡座式地滾架,變坡點處地滾軸兩端必須用壓板固定;
四:擋車裝置(統一刷紅白相間漆,間距20mm):
1、小傾角短距離絞車坡在上平台車場距變坡點1-2米處安裝氣動阻車器,阻車器基礎坑必須硬化,坑內無渣塊、淤煤;
2、在上變坡點下方略大於1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吊桶式擋車梯;坡度大於20度,坡長大於50米的斜巷需在下變坡點以上5-10米位置安裝框架式擋車梯,長度超過100米的斜巷需在中間適當位置裝設一道跑車防護裝置;
3、下山掘進時,施工進行到裝車點距變坡點30米左右位置時,在裝車點以上5-10米處裝設巷頂固定的吊桶式擋車梯,並隨裝車點同步前移;
4、上、下山掘進使用耙矸機時,在耙矸機後3-6米處安裝一組巷頂固定的吊桶式擋車梯,並隨耙矸機前移。裝車點距起坡點達20米時,在起坡點以上5-10米位置裝設一道巷頂固定的吊桶式擋車梯;
5、在斜巷上平台入口處根據現場位置裝設能防止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擋車樁,擋車樁規格:Φ70毫米圓鋼,長700毫米,埋深400毫米,外露300毫米,擋車樁套管基礎坑需硬化,提手環完好;
6、擋車梯、橫梁、配重桶刷紅白相間漆,間距200毫米,配重筒直徑270毫米,高400毫米,配重適當,配重物擺放整齊,以不超吊筒上沿為準,連接鋼絲繩繩頭餘量以100-150毫米為宜;
五、紅燈信號、小件上板及管理牌板:
1、各車場和通道口設聲光行車報警裝置和電鈴聲光信號、行車紅燈齊全,可靠;絞車前方需裝設一盞紅燈,坡長小於50米的絞車坡要在上下平台變坡點處裝設紅燈,在坡中間增設一盞紅燈,坡長大於50米的絞車坡,每50米裝設一盞紅燈;
2、坡長大於30米,傾角大於14度的斜巷需裝設“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語音信號箱,安裝在上平台變坡點,沿軌道中心正上方懸掛,其餘斜巷必須懸掛“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標誌牌,安裝在上下平台變坡點,沿軌道中心懸掛;
3、小絞車坡管理牌板、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小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信號把鉤工操作規程、信號把鉤工崗位責任製齊全無破損,牌板框架刷銀粉漆防腐,懸掛整齊、牢固,高度不低於1.3米,小絞車坡技術參數字跡工整、內容齊全、詳實;
4、提升兼作行人的上、下山每隔40米都要設置躲避硐室,各車場也要設置躲避硐室和紅燈,紅燈設在躲避硐處,硐室規格要求高不低於1.8米,寬不小於1.2米,深不小於0.7米;
5、上下平台、變坡點及斜巷要有充足的照明,間距為8米∕盞;
6、車的開關按鈕統一上板固定在便於操作人員操作的絞車旁,上平台的信號等小件統一上板固定在巷幫上,高度不低於1.3米,下平台的小件統一上板固定在躲避硐室內;
六、連接裝置:
1、斜巷和平巷使用的插銷、鏈環必須是有取得“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合格產品,並有出廠合格證和“MA”標誌。
2、斜巷提升使用正規插銷、鏈環,並且設有專用閉鎖裝置;三鏈環規格為Φ32毫米,插銷規格為Φ40毫米;
3、平板車連接插銷必須專用銷子,取得“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生產許可證” ,有出廠合格證和“MA”標誌。
4、絞車鋼絲繩主繩、保險繩的鉤頭應統一懸掛在與絞車同側,在上平台主繩鉤頭在距離絞車前方2米位置處固定,下平台主繩鉤頭在距離變坡點前方2米位置處固定,保險繩鉤頭的固定均以保險繩伸直拉展為準,固定高度不低於1.3米。岩巷采用Φ25帶鉤的膨脹螺栓固定,煤巷采用帶鉤的卡子固定;
5、各種連接裝置的連接環、插銷等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在投入使用前及在用期限內定期進行拉力試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軌道管理辦法及軌道鋪設標準
為實現我公司質量標準化創建目標,規範我公司軌道管理,提高我公司礦井軌道鋪設質量,使我公司的軌道質量達到質量標準化礦井要求。特製訂《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軌道管理辦法及軌道鋪設標準》,望各單位幹部和職工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
第一部分 礦井軌道管理辦法
1、本軌道鋪設標準適用於永久軌道和臨時軌道的鋪設。
2、公司所屬生產單位及永興公司下屬單位在鋪設軌道施工時要嚴格按照軌道標準進行施工,並加強日常檢查維護。
3、鋪軌結束後2天內及時通知機電科,由機電科組織相關單位依據軌道標準對軌道鋪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4、對於新鋪設的軌道,在檢查驗收後3天內將驗收時查處的問題處理完畢。否則,將根據公司相關要求進行處罰。
5、各單位應定期對本單位所轄範圍內的軌道進行檢查維護,是本單位的軌道質量始終達到質量標準化的要求。機電科及相關科室不定期對各單位的軌道質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進行整改的,將按照每處50-1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
6、對軌道鋪設質量達不到軌道鋪設標準的,先是對相關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單,有相關單位按照整改通知單時間的要求進行整改,對拒不進行整改的,將按照每處50-1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
7、本軌道管理辦法及鋪設標準解釋權歸機電科。
8、本軌道管理辦法及鋪設標準自下發之日期執行。
第二部分 礦井軌道鋪設標準
一、道軌
1、根據公司統一要求,井下生產用的軌道全部采用22Kg/m,逐步取消18kg/m和 15kg/m永久軌道。
2、鋪設軌道所需的道釘、螺栓、平墊、彈墊和軌道夾板板等部件必須數量齊全、密貼、緊固有效。
3、同一水平段使用同一長度規格的鋼軌,接頭方式為懸接,保證兩條鋼軌的道縫對正對齊;軌道接頭間隙不得大於2毫米,軌道接頭高低及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毫米。
4、直線段2條鋼軌頂麵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後與內軌頂麵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於5毫米。
5、直線段和加寬後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毫米,下偏差為-2毫米。
6、軌道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杆。
7、道釘與軌型配套,數量齊全,浮離度不大於2毫米;道釘的長度(80-100mm)與釘蓋的麵積應符合有關規定,不能出現圓形釘蓋。
8、軌底與軌枕間隙不大於2毫米。
9、道床符合設計要求,無凸起,沉降現象。
10、道渣鋪設厚度不小於100毫米,個別底板突出處不小於50毫米,道渣不得埋沒軌枕麵,無積水,淤泥。
11、排水溝暢通,蓋板穩固齊全。
12、在有鋼絲繩運行的道床段,應安裝托繩輥,間距15-20米、轉動靈活,固定可靠,托繩輥坑內無淤煤等雜物。
二、軌枕
1、軌枕(含水泥軌枕和油枕)外形尺寸、兩端訂道釘木楔位置及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2、軌枕間距中對中700-800mm,且間距統一;道接頭兩端軌枕間距440-480mm。軌枕間距誤差不超過10mm。
3、同一地點統一使用同一規格的軌枕(水泥枕或油枕),禁止交叉使用,有車場地段主道與輔道的軌枕應在同一條直線上。
4、軌枕長度誤差超過20mm、寬度超過10mm以上的軌枕嚴禁使用。
5、軌枕居中鋪設,軌枕兩端頭外露長度統一,保證軌枕兩端平齊成直線。
6、軌枕下應搗實、無空板、吊板現象。
三、道岔
1、同一線路所使用的道岔鋼軌型號不得低於線路的鋼軌型號。
2、道岔軌距加寬後誤差為+3毫米,-2毫米;撤岔前後+3毫米。
3、道岔安裝水平方向上偏差不大於5毫米。
4、道岔接頭平整度:與軌麵及內側錯差不大於2毫米。
5、道岔塵軌與基軌密貼,間隙不大於2毫米。
6、道岔開程:80-110毫米。
7、道岔軌縫:塵軌根部不大於8毫米,其它與線路相同。
8、心軌和護軌工作邊間距:600毫米軌距為572毫米,偏差+2毫米。
9、護軌要安裝牢固,無鬆動、失效現象。
10、滑床板與尖軌底麵間隙不超過2毫米。
11、基本軌與連接軌垂直磨損不大於7毫米。
12、軌撐與基本軌密貼間隙不大於1毫米,數量齊全,無鬆動。
13、道釘、螺栓和連接板等扣件必須數量齊全、密貼、緊固有效並與軌型相符。
14、轉轍器動作靈活可靠。
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斜巷軌道運輸係統安全管理,貫徹落實係統運行“零隱患”、設備狀態“零缺陷”、斜巷運輸“零事故”的管理理念,提升斜巷運輸安全管理和精細化管理水平,保障礦井斜巷運輸安全高效生產,特製定《洛陽義安礦業有限公司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管理辦法》,望認真貫徹執行。
一、成立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管理機構
為全麵貫徹落實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管理辦法,特成立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馬衍文
副組長:白江永、黃建平、劉永傑、朱水平
成 員:張鈺煜、王俊海、楊玉興、張建新、苗 廣、張占房、劉智聰、任永超、任新旺、徐勤周等機電科、安檢科相關人員及各單位責任人(主管隊長、機電隊長、機電班長)
安全準運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電科,陳群賓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管理的日常工作。
機電科負責對各類斜巷軌道運輸係統機電運輸設備、軌道、道岔、彎道、信號、“一坡三擋”等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技術指導等工作;負責井下斜巷軌道運輸小絞車準運證的頒發、暫扣和吊銷工作。
生產技術科負責各類斜巷軌道運輸係統巷道、車場、躲避硐室設計、工程及施工質量,並對安全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技術指導,有權暫扣準運證。
安檢科負責對各類斜巷軌道運輸係統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有權暫扣準運證。跟班安檢員負責本轄區的絞車安全準運監督工作,有權暫扣準運證。
調度室參與各類斜巷軌道運輸係統的監督、檢查,有權暫扣準運證。
各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斜巷軌道運輸係統第一責任人,機電副隊長(或分管副隊長)為本隊斜巷軌道運輸係統具體負責人。
二、安全準運證管理適用範圍
井下有斜巷提升運輸的巷道全部納入安全準運管理。
三、安全準運驗收評價及準運證頒發部門
井下斜巷調度絞車安裝完成後,由安裝單位以書麵形式向斜巷運輸準運管理辦公室提交準運證頒證申請,經機電科組織生產技術科、安檢科、調度室等部門聯合檢查驗收,合格後頒發準運證。
四、安全準運驗收及準運證頒發標準
為規範斜巷軌道運輸安全評價管理,特製定《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評分表》,見附件。總分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且沒有重大安全隱患的為合格,可以頒發安全準運證。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頒發準運證:
(1)巷道支護質量不合格,存在空頂、冒頂危險的;
(2)巷道有效斷麵不符合行車或行人條件的;
(3)巷道底鼓或變形,影響行車安全的;
(4)提升絞車存在安全隱患的(如絞車基礎固定不牢固、操作空間狹小,不符合設計標準的);
(5)聲光信號不齊全、安裝位置不合理或聲音不清晰的;
(6)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可靠,安裝位置不合理、操作位置不安全的;
(7)軌道扣件不全或局部軌道質量太差,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
(8)防爆設備、五小電氣、電纜存在失爆或疑似失爆未整改徹底的;
(9)鋼絲繩、保險繩、鉤頭、連環、插銷等未按《煤礦安全規程》進行檢查試驗的;
(10)絞車工、把鉤工、信號工未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未按要求持有效證件上崗的;
(11)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內容不完整,沒有懸掛的;
(12)其他影響安全提升的情況。
五、安全準運證頒發程序
1、基層單位自檢驗收合格後,向公司斜巷運輸準運管理辦公室提交驗收申請,經機電科組織生產技術科、安檢科、調度室等部門聯合檢查驗收,合格後頒發準運證。
各使用單位應將準運證懸掛在絞車硐室內醒目位置,並加強維護,妥善保管。準運證丟失的對責任單位機電副隊長罰款200元,主管隊長罰款100元,並對該斜巷停止運行,經申請補辦準運證後,方可運行。
六、月度安全準運評價
為確保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管理辦法能夠紮實穩步開展下去,取得實效,安全準運證實行月度安全評價製度。
每月22日前,使用單位對所轄範圍的斜巷提升及附屬安全設施進行自查,並將《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評分表》自查表(加蓋公章)交機電科。未按時上報《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評分表》自查表(加蓋公章),對責任單位及機電副隊長(或分管副隊長)各處以200元/次罰款。
機電科每月27日牽頭組織生產技術科、安檢科、調度室等部門對井下已取得安全準運證的斜巷軌道運輸係統實施月度安全評價,月度安全評價得分90分以上的為合格,允許安全運行;月度安全評價得分80分—90分的將暫扣準運證,並對查處的隱患進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恢複運行,為按要求限期整改的將對準運證予以吊銷;月度安全評價得分低於80分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直接吊銷準運證,並要求使用單位對查處的隱患進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後重新申請補辦準運證。
各單位要加強斜巷日常檢查工作,發現軌道運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整改。發現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暫扣或吊銷安全準用證。
(1)沒有進行月度安全評價的;
(2)挪用、套用安全準運證的;
(3)重大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整改和處理的;
(4)更換提升設備、安全設施、修改提升係統主要運行安全參數、翻修巷道、軌道等,沒有進行複查驗收的。
七、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嚴格執行斜巷運輸安全準運製度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斜巷運輸安全準運管理工作,明確分工和責任,落實目標,嚴格按照安全準運管理標準對現有巷道進行整治,切實提高軌道運輸質量。
2、新增斜巷軌道,要及時申請並辦理安全準運證,沒有頒發或安全準運證被暫扣、吊銷的軌道運輸係統,一律不準從事運輸提升工作。
3、機電科要建立健全斜巷軌道運輸係統技術特征檔案,及時掌握斜巷運輸狀況;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評分表》進行日常維護和月度彙報製度,每月22日前向機電科上報《斜巷軌道運輸安全準運評分表》自查表(加蓋公章)。
八、獎罰辦法
1、出現暫扣安全準運證的對責任單位機電隊長罰款200元,對責任單位隊長罰款100元,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出現吊銷安全準運證的對責任單位機電隊長罰款200元,對責任單位隊長罰款100元,對責任單位處罰1000元。
2、沒有頒發準運證、暫扣或吊銷準運證、準運證過期或丟失而擅自提升運輸的,一經發現,對直接責任人按嚴重“三違”追究責任,罰款500元,對機電隊長罰款200元,責任單位隊長罰款100元。
3、對每次參與準運證驗收、月度安全評價的斜巷管理單位在驗收、評價檢查過程中不認真、不負責任、不參加的進行100元/次的罰款。
礦車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提高運輸效率,搞好礦車的使用管理,明確運輸隊與各區隊的職責範圍,加強責任心,保證正常的運輸秩序,服務好生產,特製定義安煤礦礦車管理辦法。
1、各區隊所需礦車、花車、平板車,一律在前一天14點前將計劃報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用車計劃,運輸隊值班隊長安排落實,少送一個車罰值班隊幹5元,由調度室負責執行。
2、各區隊需平板車時到運輸隊辦理用車手續,42小時必須送回,同時辦理消帳手續,每超一天罰款10元,隊幹罰款2元。
3、一噸礦車、花車各區隊使用必須在24小時內運料班的時間內如數將車輛送到各盤區甩車場,少送一輛罰款10元。
4、各區隊計劃的噴漿料車積壓最多不得超過10輛,超一輛罰10元,凡出現水泥大底車由各區隊自行處理,處理不好的罰款50-500元,直至負責全礦車費用。
5、花車、噸車、平板車在使用中損壞,視損壞程度處以罰款50-500元,直至負責全礦車費用。
6、各盤區甩車場隻允許存放一個礦車,多餘車輛必須在運料班時間內運出。每多存一輛車罰運輸隊值班隊長5元。
7、大巷、軌道巷及各盤區甩車場出現壞輪子,掉輪子以及其它壞車,運輸隊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好,否則每天每車罰款10元。
8、各盤區甩車場及軌道巷、大巷的車輛誰翻倒,誰上道,否則每輛車每日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元。
9、各種車輛自然損壞,無論在什麼地方,運輸隊接到通知後、要盡快安排處理。在不影呐生產的情況下24小時升井待修。影響生產的立即處理,否側每輛每日罰款10元。
10、對地麵各單位(例如:修房裝水等)使用的噸車,必須到機電科辦理使用手續,用後及時交還,否則發現一車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1、對使用活底礦車的單位,嚴禁私自偷卸運輸車輛的輪對,發現一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300元,對這些單位的備用輪對,可到機電科辦理登記手續後,由機電科免費發用一付,損壞輪對由使用單位及時上井,運輸隊安排修理。
12、壞車、翻倒車輛,用後沒及時倒出的車輛由運輸隊找到責任單位,報機電科,否則運輸隊負責。
13、各種車輛運轉情況由運輸隊在每日下午17點以前以日報表的形式報機電科,機電科每月底按本“辦法”出罰款單。少報一次罰5元。
1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礦車管理製度
一、全公司礦車實行統一管理,由運輸隊負責管理、修理。機電技術科負責礦車統一編號、登記造冊。
二、各隊用礦車時,要愛護礦車,不準積壓車輛。若積壓車輛超過一班或丟失礦車零件,鏈環、插肖、車輪、碰頭等,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運輸隊按實際情況提供給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三、井口必須對礦車進行清理,使礦車保持有效容量。
四、礦車修理組應對礦車實行輪流檢修製度,檢修周期:小修15天,大修6個月,保持礦車完好率在90%以上。
五、各隊要協作礦車修理組做好輪修工作:修理時每台礦車要有紀錄,凡待修率超過允許指標,由礦車修理組負責。
防爆電氣設備管理獎懲辦法
一、防爆電氣設備管理
1、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人員,必須持有經考試合格頒發的防爆檢查證,獨立地進行防爆檢查工作。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人員歸機電科電管組管理。
2、電管組負責全礦在冊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礦燈)的檢查,登記、建帳等管理工作,設備組負責對需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進行完好狀態與防爆性能檢查,電管組對所發電纜、小型電器進行完好和防爆性能檢查。防爆合格者發給“防爆合格證”並加蓋“防爆合格”圖章。
3、公司運輸隊在副井口每班固定一名責任心較強的井口工,安檢科每班在副井口固定的安檢員,核收“入井證”,並在月底返電管組。嚴禁防爆電氣設備無證入井。
4、井下各個生產單位隊長對本單位管轄區域內的電氣設備防爆工作負領導責任,機電隊(班)長對管轄區域內的電氣設備管理和防爆管理負直接管理責任。井下各單位必須配一名防爆檢查電工,負責本隊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每天檢查一次。小班電工除維護電氣設備正常運轉外,必須對所包機的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一遍。各單位原包機人或防爆檢查電工休假時,隊裏必須指派臨時包機人,名單及時報機電技術科電管組,否則按隊長為直接責任人處理。
5、嚴格執行井下接火審批製度,新安裝的電氣設備或需要現場調整供電方案的,必須經機電技術科供電負責人批準並由電管組驗收合格後,發放接火通知單,方可接火送電。對私自接火送電和隨意變更供電方案的,按最嚴重失爆處理。
6、機電技術科電管組的防爆檢查人員對井下防燭爆電氣設備實行分區包幹負責製,對所分包區域內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每周不得少於兩遍,不留死角。檢查中發現失爆與不安隱患,除立即停機處理外,要在電管組召開分析會,追查事故責任,並按規定處罰。
各單位要支持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人員的工作,對要求立即停產處理的,必須無條件執行。如發生阻撓、打罵防爆檢查人員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二、防爆電氣設備失去防爆性能的處罰規定:
1、少喇叭嘴或擋板,處以罰款200元/處。
2、在用防爆電氣設備出現明線頭`羊尾巴、老鼠洞和雞爪子罰200元/處。
3、防爆麵上有人為刀痕或碰傷變形的罰200元/處。
4、人為原因使開關外殼變形明顯的,罰款200元/處。
5、檢漏繼電器失效的、風機自動倒台裝置不起作用的、風電瓦斯閉鎖不起作用的,罰200元/處。
6、4mm2以下電纜冷補沒有使用模具的或使用模具不按正確要求操作的,罰200元/處。
7、用其它芯線代替保險絲,用木棍頂住開關按鈕的罰200元/處。
8、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麵缺螺栓、缺彈簧墊圈的罰200元/處。
9、密封圈內徑大、外徑小,密封圈爛較嚴重的,罰100元/處。
10、低爆磁力開關接地端“9”接地,或由其它原因使防爆外殼帶電的,處罰100元/次。
11、兩個密封圈套用或並用,處以100元/次。
12、密封圈與電纜之間有其它包紮物的罰100元/處。
13、開關內保護裝置甩棄或失效,罰100元/台。
14、防爆端蓋打開帶電修理調試的,罰100元/處。
15、保護接地不按規定打設或主、輔接地極間距小於5m的,罰100元/處。
16、用螺栓固定的隔爆結合麵(透孔),螺栓伸出不足一扣的,罰50元/處。
17、觀察窗的透明板有破損,或使用普通玻璃,罰50元/處。
18、擋板和壓緊環厚度小於2mm以上的罰50元/處。
19、螺旋或進線嘴旋緊後,密封圈能活動、電纜能輕易來回拉動的罰50元/處。
20、螺旋式進線嘴旋進量,有效絲扣少於6扣的,罰50元/處。
21、螺旋式進線嘴擰緊後,沒有明顯餘量的,罰50元/處。
22、壓盤式進線嘴缺壓緊栓的,螺絲滑扣、亂扣的,壓緊螺絲未上緊的,罰50元/處。
23、壓盤式喇叭嘴壓緊後沒有明顯餘量(親嘴),線嘴壓緊後線嘴壓不到密封圈的,罰50元/處。
24、高壓鎧裝電纜終端盒沒有灌絕緣膠、或絕緣膠沒有灌在三叉口以上的,絕緣膠有裂紋能相對活動的罰50元/處。
25、私自調整電氣保護整定值,致使保護不起作用的,罰50元/處。
26、使用中的電纜破口,修補不合格或沒修補,罰50元/處。
27、用不合格彈簧墊圈的(包括破損、以大代小、失去彈性),螺栓鬆動、彈簧墊付圈壓不平的,罰20元/處。
28、螺栓或螺孔滑扣的,罰20元/處。
29、固定隔爆結合麵的螺栓生鏽嚴重,不能正常打開的,罰30元/處。
30、防爆麵上有油漆的,罰20元/處。
31、防爆麵有明顯鏽蝕,無鏽結合麵的有效寬度 小於第27條規定的,罰30元/處。
32、不透螺孔周圍及底部厚度小於3mm的,罰20元/處。
33、密封圈內徑大於電纜外徑超過1mm,密封圈外徑小於進線裝置內徑2mm的,罰20元/處。
34、密封圈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3倍或小於4mm的,罰20元/處。
35、密封圈寬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或小於10mm的,罰20元/處。
36、密封圈部分破損,導致有效寬度和厚度達不到要求的罰20元/處。
37、密封圈老化失去彈性,起不到密封作用的罰30元/處。
38、密封圈沒有完全套在橡套電纜護套上,或沒有全套在鎧裝電纜鉛皮上,罰20元/處。
39、電纜護套伸入接線盒的有效長度不夠5mm,或接線裝置附近電纜破口露出芯線的,罰20元/處。
40、所有擋板和壓緊環無全部鍍鋅,有明顯鏽蝕的,罰10元/處。
41、擋板和壓緊環外徑小於進線裝置2mm以上,罰20元/處。
42、與有倒角的密封圈配合時,壓緊環無弧度,罰10元/處。
43、壓緊螺母或線嘴螺絲滑扣、亂扣的,鏽蝕嚴重緊不到位置的,用手以一般氣力能正旋半扣的,罰20元/處。
44、壓盤式喇叭嘴固定螺絲缺合格彈簧墊付的,罰10元/處。
45、壓盤式進線嘴壓板壓緊後,電纜變形不足電纜外徑5%的,罰20元/處。
46、壓盤式進線嘴壓板螺絲生鏽,無法正常打開的,壓板螺絲露出少於1扣的,罰20元/處。
47、壓盤式喇叭嘴固定螺栓伸出進線嘴螺孔不足1扣的,罰40元/處。
48、防爆燈燈罩破或燈罩絲扣不緊的,罰10元/處。
49、開關聯鎖裝置不全、損壞、變形、失靈不起作用的,罰20元/處。
50、三大保護不起作用的或試驗不合格的,罰20元/處。
51、隔爆結合麵的有效寬度小於25mm或間隙大於0.5mm的(隔爆空腔淨容積<0.5升時,結合麵寬度≥12.5mm即可)罰20元/處。
三、對常見的設備不完好,處罰如下:
1、隔爆結合麵緊固螺絲(透孔)伸出超過3扣,罰10元/台。
2、缺照明燈或指示燈,罰10元/處。
3、電纜用鐵絲吊掛,電纜落地的,罰10元/處。
4、防護護罩沒裝或固定不牢的,罰10元/處。
5、組合信號聲光不全的,罰50元/處。
6、電氣設備(含接線盒)表麵煤塵多,不經常清除,罰10元/處。
7、溜子頭電機被煤埋住的,罰10元/處。
8、電纜打結,打死彎的,罰30元/處。
9、電機無風葉的,罰10元/處。
10、開關接線室內有銅絲頭、有積煤的,罰10元/台。
11、開關接線室少電源護板,接線柱少彈簧墊的罰10元/處。
12、開關接地有毛刺的、壓線不牢固的,罰10元/處。
13、電器設備放在潮濕地上或上方有水淋無有效遮護的,罰50元/處。
14、礦燈每處失爆罰責任人30元,班長20元,分管隊長10元,隊長5元。
四、說明:
1、以上12-65條是針對設備維護的直接責任人而言。
2、以上12-51條中罰款100元以上者屬A級失爆;50元及以上者屬B級失爆;其餘為C級失爆。
A級失爆每處罰單位2000元; B級失爆每處罰單位1000元;
C級失爆每處罰單位500元。
3、公司以上檢查:1)、查出的失爆,每次(處)處罰責任區隊2000元,隊長100元,分管隊(班)長200元,責任人200元。機電技術科包片責任人每處次罰100元,分管科長60元,主管科長50元。
2)、井下電氣設備保護不合格的,每處罰責任區隊1000元,隊長100元,機電隊(班)長100元,責任人200元。公司以上檢查中查出的失爆問題,按前述條款加倍處罰,另罰機電技術科包幹檢查員100元/處,電管組長50元。
4、當月由機電技術科、公司以上檢查,沒有發現失爆的區隊獎2000元、隊長獎勵100元、分管隊(班)長200元、防爆檢查電工100元。無失爆獎400元,由機電技術科科長管理,獎勵在防爆專項治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機電技術科防爆檢查員。
5、本條例所規定的罰款,必須由檢查人員在當日檢查後開具罰款條。一份由檢查人員當日送到被處罰單位,一份電管組留存,一份送交機電技術科辦事員處。月底從被罰單位的工資總額中扣除,所罰款項列入礦井電氣設備防爆治理專項帳戶,用於獎勵在礦井電氣設備防爆治理中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獎款月底統一由機電技術科出具。
防爆設備管理製度
1、防爆設備檢查人員,必須持有集團公司有關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按照部頒“設備完好標準”和省廳頒發的“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細則”獨立地進行防爆檢查工作,檢查中發現失爆現象與不安因素,有權立即停止生產,通知有關部門將問題處理後,方能繼續生產。
2、防爆設備檢查組負責全礦使用在冊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防爆電器)的現場檢查工作。需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電纜),由設備組(電纜組)進行完好狀態與防爆性能檢查。防爆合格者發給“防爆合格證”並加蓋“防爆合格”圖章。
3、礦運輸隊每班固定一名責任心較強的井口工負責檢查、核收“入井證”,並在月底交電管組。嚴禁無證下井。
4、防爆設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文字形式通知有關單位限期解決,並按製度給予處罰。
5、采、掘 、開、機運、機電各隊必須配一名防爆檢查電工,負責本隊日常防爆電器設備的檢查監督工作。各單位隊長對本隊區域內的電氣防爆工作負領導責任。機電隊(班)長負具體領導責任,對發現電氣設備失爆問題,各單位要按礦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追查分析。對責任人作出處理。
電氣試驗製度
1、嚴格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
2、根據《煤礦電氣試驗規程》結合我礦實際情況,製定切實可行的試驗計劃,經主管領導批準後執行。
3、做好新進、新裝及大修後設備的驗收試驗工作,保證大修後的設備完好。
4、試驗資料必須全部整理存檔,由資料員認真保管。
5、向有關部門提供大型固定設備的試驗資料,並協助有關人員做好大型固定設備狀態鑒定。
安全停送電製度
1、凡需停電時,由申請單位填寫停電申請單,提前報請調度室批準,按批準時間作業,超過計劃時間或因停送電造成事故者,應嚴格追查。
2、停電工作必須有專人進行,停電開關應掛白底紅字的“有人工作,禁止送電”指示牌。
3、嚴禁帶電作業。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時,須經主管礦長或總工程師批準,並嚴格遵守安全措施。
4、無停電工作牌,而用其他方式表示停電者均認為無效,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由停電人負責,並嚴格追查處理。
5、停電工作完畢後,必須進行試送電,保證安全可靠,操作人員方可離開現場。多人操作的線路,必須待最後一塊停電牌收回後,方準送電。
6、停電工作的操作程序:
①停電:斷開電源及有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
②驗電:用合格的驗電筆驗電。
③裝設接地線:在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電源側裝設三相短路接地線。
④閉鎖:打好閉鎖,懸掛停電牌,無人值班的開關處設專人看管。
7、送電操作程序:先解除閉鎖,再拆除接地線,最後送電。
8、嚴禁預約停、送電。
安全活動製度
1、每星期一定為安全活動學習日。
2、學習內容:《煤礦安全規程》、《管理製度》、《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等安全知識以及事故案例等方麵的內容。
3、學習必須有活動記錄,應學習人員必須參加,不得缺勤。
4、定期抽查活動情況,進行書麵考試和口試。
5、每季度由機電科等部門組織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活動,成績優秀者給予獎勵,並作為評先、升級的條件。
6、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區隊領導,要進行巡回檢查,現場說教。
井下局部接地極安裝技術標準及規格
1、每個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台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裝設一個局部接地極。
2、無低壓配電點的采煤工作麵的機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膠帶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麵,至少要分別裝設一個局部接地極。
3、局部接地最好設於巷道水溝內,無水溝時應埋設在潮濕的地方。
4、每台設備均必須用獨立的連接導線與接地網直接相連,禁止將幾台設備串聯接地,也禁止將幾個接地部分串聯。
5、連接導線、接地導線應采用斷麵不小於25㎜2的祼銅線,斷麵不小於50㎜2鍍鋅鐵絲或厚度不小於4㎜、斷麵不小於50㎜2鍍鋅扁鋼,額定電壓低於或等於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采用斷麵不小於6㎜2祼銅線。
6、嚴禁采用鋁導體作為接地極、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連接導線和接地導線。
7、局部接地裝置所測得的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Ω。
8、局部接地極可采用鍍鋅鐵管。鐵管直徑不得小於35㎜,長度不得小於1.5m,管子上至少要鑽20個直徑不小於5㎜的透眼,鐵管垂直於地麵(偏差不大於150),並必須埋設在潮濕的地方。如果埋設有困難時,可用兩根長度不得小於0.75m、直徑不得小於22㎜的鍍鋅鐵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鑽10個直徑不小於5㎜的透眼,兩根管子均垂直於地麵(偏差大於150),並必須埋設於潮濕的地方。如係幹燥的接地坑,鐵管周圍應用砂子、木碳和食鹽混合物或長效降阻劑埋滿,砂子和食鹽的比例按體積比約6:1。
9、煤電鑽綜保和信號照明綜保必須安裝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局部接地極的安裝技術規格及標準同上;輔助接地極連接導線、接地導線采用162祼銅線,接地極技術規格及標準同上;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必須大於5m。
10、接地線的連接和加固:
接地母線與主接地極的連接要用焊接。接地導線和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的連接最好也用焊接,無條件時,可用直徑不小於10㎜的鍍鋅螺栓加防鬆裝置(彈簧墊、螺帽)擰緊連接。連接處用鍍錫或鍍鋅。用裸銅線綁紮時,沿接地母線軸向綁紮的長度不得小於100㎜。
11、移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方法:
移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是利用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實現的。接地芯線的一端和移動電氣設備進線裝置內的接地端子相連,另一端和起動器出線裝置中的接地端子相連。接地芯線和接地端子相連時,務必使接地芯線比主芯線長一些,以免使接地芯線承受機械拉力。啟動器外殼應與總接地網或局部接地極相連。
移動變電站的接地,應先將高、低壓側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分別接到進線裝置的內接地端子上,用連接導線高壓側電纜引入裝置上的外接地端子與高壓開關箱的外接地端子連接牢固;再將高、低壓側開關箱和幹式變壓器上的外接地螺釘分別用獨立的連接導線接到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
機電(運輸)、(皮帶)隊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基本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指示。
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三、加強機電(運輸)、(皮帶)設備的運行、維護、檢修管理工作,保證設備的完好和安全運行,確保機電(地麵各機房、井下風、水、電)生產環節的安全、質量和文明生產的順利開展。
四、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培訓,提高職工素質,融洽幹群關係,建立一支能快速處理緊急事件的鋼鐵隊伍。
五、保障與維護廣大煤礦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
安全活動會議製度
一、每周二要召開群眾性安全活動會議(上午組織0點、4點班職工,下午組織8點班職工),要形成製度,雷打不動,以此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統一思想和認識,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二、及時向職工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令、指示和本公司有關決議、要求。
三、及時通報公司和本隊“三違”、事故情況,以便吸取教訓,采取相應措施。
四、表揚安全生產中湧現的好人好事。
五、針對本隊施工實際情況(如地質條件、安全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的),及時向職工貫徹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提出相關要求。
六、教育、引導職工結合各自工作崗位集思廣益,出謀劃策,搞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樹立“安全生產,我的責任”安全管理新理念。
班前會議製度
求真務實,不走過場切實把班前會作為戰前動員會,總結和布置好安全生產工作,對每一個崗位的重點注意事項,可能出現的隱患都要一一講明。
一、隊值班領導對當天的安全生產做到全麵了解,心中有數,班前會,首先通報上一班安全生產方麵主要問題。
二、主持人(隊長,帶班班長)根據上一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下一班注意事項,布置安全生產任務。
三、帶班班長對當班安全生產任務進行具體安排和分工。
四、鼓勵工人提出合理化建議,廣開言路,共同對安全生產出謀劃策。
五、安全工作布置要具體化,克服“一句話”粗放作風。
節能減排管理辦法
節能減排管理規定
第一條 根據義煤發[2007]542號文《義煤集團公司節能減排考核辦法》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司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加快推進義安公司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確保集團公司下達指標的完成,特成立義安公司節能減排領導小組:
組長:王宏昭、楊運峰
副組長:周占營、馬衍文、王念紅
成員:白江永、張鈺煜、姚光耀、蘇立子、王玉西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電技術科,辦公室主任張信用。辦公室成員:張占房、鄧建功、牛東科、陳四倍。
第二條 節能減排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集團公司環境保護規章製度,製訂實施細則和工作計劃。
(二)根據上級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負責公司係統節能減排管理工作,審批有關節能減排工作的管理辦法、規章製度、節能減排規劃和目標。
(三)組織公司建設項目環保設施建設“三同時”管理。
(四)負責完成各級政府和集團公司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
(五)定期召開節能減排工作會議,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第三條 節能減排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在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落實集團公司和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節能減排目標和指標。
(二)製定相應的節能減排管理辦法、規章製度、節能減排規劃和目標,並負責監督、檢查和實施。
(三)編製公司年度節能減排項目計劃,下達年度節能量、汙染物排放總量、能耗指標、汙染物排放指標等考核計劃。
(四)負責審核實施有關節能項目,組織開展節能成果的申報。
(五)負責監督公司各單位節能減排規劃的製訂及有關節能減排項目、措施的執行和能耗指標、汙染物排放指標的完成情況。
(六)對公司各單位的能耗指標、汙染物排放指標進行彙總分析,找出問題,提出對策,督促解決。
(七)負責公司環境統計,總結節能減排技術經驗,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宣傳、培訓、推廣應用節能減排新技術。
(八)定期組織展開公司節能減排工作會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部署年度節能減排工作任務。
(九)協調與地方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妥善處理環境事故和環保糾紛。
第四條 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製度,製定本單位先進、合理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實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同時要做好年度能耗計劃及指標分解,製定實施措施和考核辦法。各單位要層層分解落實指標,加強內部管理,實施全過程控製,做到責任、人員、獎罰“三落實”。依照能耗構成和計量布點,把電、煤、油、汽的消耗量進行分解承包,並結合工序能耗定額,實行總量限額和噸煤限額及大型設備單耗雙向考核,做到嚴格考核、獎罰兌現。
第五條 建立健全各項節能減排管理製度和節能減排獎懲製度,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專職管理、能源計量、環境監測機構,配齊專職工作人員,明確責任和任務,按時統計、分析和報告節能工作的進展情況,定期展開會議,及時提出加強節能的措施和建議,把節能減排目標落實到班組和每一台設備。
第六條 製定年度節能改造計劃,明確節能目標、具體項目。
第七條 加強能源消耗計量的日常管理,實行能源信息管理,明確節能檢測地點和周期,對電、煤、油、汽的消耗計量裝置按需要合理配置、裝設齊全,並按規定進行校核,做到計量準確,同時做好計量表的上、下、橫向與總表的平衡,真實反映消耗量,對達不到計量標準要求的隨時整改,防止計量失準、造成能源流失浪費。
第八條 做好各類能源統計報表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類能源的購入、消耗原始記錄,製定統計台帳,按規定格式內容填報各類能源報表,數字要準確。要定期進行用電、用煤、用油的平衡以及能量平衡分析,報表要按集團公司要求及時報送。
加強統計數據的管理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有效。機電隊對所管轄的用水及環保設施排放記錄、物業中心所管轄的各樓各單位的用水報表、供應科的用油情況、運銷科原煤統計的用水統計報表必須按規定要求每月1日前及時上報至節能減排辦公室,數據要做到真實、可靠。
第九條 對新購置設備,必須由節能減排管理部門參與審查,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和能耗標準,選用國家公布的節能型工藝、產品。嚴禁采購和使用非節能型電氣、高耗能、淘汰設備。
第十條 突出做好用電管理和節電工作:
(一)堅持實行用電承包,定量考核、獎懲兌現。把年用電指標縱橫分解,落實到原煤生產各個環節(采、掘、機、運、通),多種經營、生活後勤等,承包到基層區隊、崗位車間,嚴格考核。
(二)做好固定設備的經濟運行分析,對礦井通風、排水、提升、壓風和主運輸每年或不定期進行一次技術測定,找出存在影響經濟運行的問題,實施最佳運行方式,降低運行單耗。
(三)推廣節能“四新”成果,實現本質型節電。
第十一條 切實抓好綠色照明技術。
第十二條 轉變發展觀念,樹立全過程節約意識,要根據公司節能減排的自身特點,從源頭、資源上抓起,將技術進步節能和生產工序節能結合起來,采取多種模式和方法,確保公司節能減排工作落到實處。
第十三條 條要大力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普及節能減排科學知識,積極開展節能減排信息交流,增強全體員工和家屬地節能減排意識。
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公司對汙染物實行達標排放與總量控製並重,按集團公司下達的年度總量控製指標,按月分解。
第十五條 排汙總量指標核定範圍主要包括:生產廢水、生活汙水、鍋爐煙氣、廠界噪聲、粉煤灰及固體廢物。
第十六條 要按照總量控製的要求,建立有關汙染物排放和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檔案。
第十七條 按照集團公司下達的總量控製指標,結合公司的實際,采取有效措施,推行清潔生產,開展汙染治理,加強汙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削減汙染物排放量。
第十八條 排汙考核實行濃度與總量雙重考核,必須將汙染物濃度和排放總量控製在指標之內。
第十九條 對因檢修、停產等原因需要停運環保設施,責任單位應及時以書麵的形式向公司節能減排辦公室彙報,由節能減排辦公室向集團公司環保部門彙報。
節水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公司各單位要加強生活用水管理,積極開展節水利用,促進落實節水措施,全麵提高用水效率。
第二十一條 按照公司節水總體目標,科學地製定廢水、礦井水淨化回用和節水規劃及年節水計劃和目標,本著分質供水、循環利用和一水多用的原則,積極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第二十二條 加強用水計量管理,建立原始台帳,各水井出口端主管路及各用水單位的分支管路裝表率要達到100%,並采取行之有效的節水措施,挖掘節水潛力,開展水平衡測試調查及分析工作,杜絕“跑、冒、滴、漏”等現象的發生,實現企業節支增效。
第二十三條 采用工業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增加節水技術改造資金的投入;積極推行清潔生產,促進中水、廢水循環利用和綜合利用;積極推行生活區中水及飲用水雙向供水措施。
第二十四條 實施月報表製度,及時準確按月、季報送各類節水、用水消耗報表及用水分析。
獎懲製度
第二十五條 公司建立節能減排、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獎勵基金,建立節獎超罰製度,表彰在節能減排、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方麵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對違反規章製度、浪費能源、造成環境汙染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 公司每季度將按照對各單位的節能減排目標、基礎管理、資源綜合利用等工作進行考核,考核辦法另行下發。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能源報表填報製度
為了加強和規範公司能源報表填報工作,確保能源報表真實、完整、及時、準確,特製定本製度:
報表報送程序
各單位的能源報表,由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送節能減排辦公室。
1、上報報表:由經辦人編製並經本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一式兩份送節能減排辦公室複核,複核無誤後一份節能減排辦公室存檔備查,一份報分管領導簽發。經領導簽發的報表,由科室按規定要求報送。
2、內部報表:對於定期或不定期的內部報表,由經辦人編製,經本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報節能減排辦公室。
二、報送報表編製要求
1、嚴格按照《會計法》、《統計法》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編製和填報能源報表。
2、報表的編製口徑和填報方法應保持一致,不能隨意變動,確保報表內容的可比性。
3、報表的編報應及時客觀。各科室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事實求是、及時準確地編報報表。
4、報表的內容要全麵完整。各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表格式編報報表,做到報表格式規範,內容完整(填報時間、填報人、審核人缺一不可)。
5、報表填報實行專人負責,平時做好台帳登記,年末做好歸檔整理。
6、節能減排報表必須於上報日期前一天送節能減排辦公室複核。
計量器具管理製度
總 則
計量工作是實現現代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全國公司工礦企業計量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建立健全的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並要妥善保管,其內容主要有:
1.計量器具檢驗台帳;
2.計量器具曆史檔案;
3.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計劃
4.計量器具的技術資料(包括說明書、合格證、送檢合格證、檢定原始記錄、報廢單等)。
二、能源、經營管理計量器具的種類、規格、數量必須與實際需要相應,並能滿足要求。
三、在用的計量器具必須執行周期檢定製度,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檢率達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四、建立和建全各項計量管理製度,並且要嚴格遵守,計量管理製度包括:
1.入庫、流轉、降級、報廢(更新)製度;
2.使用、維護、保養製度;
3.周期檢定製度;
4.不定期自查製度
第一條 計量器具的采購、入庫、流轉、
降級、報廢(更新)管理製度
一.公司各單位根據生產的需要製訂計量器具的購置計劃,經公司批準後,交由供應科統一外購。
二.新購買的計量器具,必須具有合格證,倉庫才能辦理入庫手續,入庫後應即報機電技術科備案。
三.使用部門領用新購置的器具,必須報機電技術科,由機電技術科視其工作性質,決定器具的類型,規格和使用精度核對後才要發放,並做好有關登記工作。
四.因機台動遷或生產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調動,計量器具要流轉時,須由班組報機電技術科辦理轉移手續。
五.計量器具在周期檢定和抽檢中,發現精度達不到原來等級時,應降級使用。
六.計量器具使用到殘舊,已不能再降級使用時,經機電技術科核準,作報廢處理,報廢後計量器具,不得繼續轉移,流入生產使用。
七.計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於人為原因造成器具損壞,遺失的必須及時報各隊和機電技術科,並寫明原因,損壞程度,責任者由各隊根據《獎懲製度》提出處理意見,機電技術科根據實際情況簽署意見後提交公司處理;損壞至不能使用或遺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機電技術科根據生產的需要製訂計量器具的購置計劃,經公司批準後,交由供應科外購。
第二條 計量器具使用、維護、保養製度
一.計量器具的使用。必須有專人負責,流動性的器具應由專人保管,保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二.計量器具必須經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計量器具使用者,應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四.使用時必須注意愛護,經常保持清潔,小心輕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失靈、超差等異常現象,不得擅自拆修,應及時報技術質量部進行檢修,合格後方能續繼使用。
六.計量器具的維護,保養落實到個人,不用時應清潔幹淨,裝入盒內,保存在幹燥處。
七.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規定接受周期檢定和抽檢以保證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將量具,儀器暴曬於日光中或置於塵埃沽汙,潮濕之中。
第三條 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製度
一.公司使用的各種類計量器具,必須按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周期檢定,以確保其測量精度符合標準。
二.根據計量器具的種類,使用頻度和環境條件等因素決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間隔時間,確定檢定周期、長度、衡器等類的檢定周期原則上為12個月。
三.機電技術科按照各單位的配備情況,有計劃地編製檢定周期計劃,統一組織安排送檢,送檢率達成100%。
四.凡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應有檢定部門發給的合格證。
五.標準計量器具一年送主管部門檢定一次,要求送檢率達成100%,送檢合格率100%,以保證全公司量值傳送的準確。
六.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才能發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過期未檢的應停止使用。
七.對完成檢定的計量器具,做好詳細的檢修記錄,並把記錄歸類存檔,妥善保管。
第四條 計量器具不定期自查製度
為確保本公司在用的計量器具的量值準確,隨時保證計量器具能正常使用,特製訂本製度。
一、本公司流轉及使用的一切計量器具必須經常進行不定期的自查。
二、屬國家強製檢定範圍內的工作計量器具,本公司隻能作外觀檢查和正常使用檢查,不得隨便調效和撤裝,應按規定向上級計量檢定部門申請周期檢定。
三、非屬國家強製檢定範圍麵屬機電科統一管理範圍內的計量器具,由機電科技術人員經常進行不定期的自查,並能保持正常使用狀態。
四、各專業組的計量標準器具、儀器、儀表,由機電科負責經常不定期自查,遇不能正常使用而又無法調效的,送上級計量部門檢定,或請上級計量部門來礦進行檢定。
五、凡使用中的計量器具,也要做到經常不定期自查,凡是遇到不能正常使用的而自行無法調效的,應及時送上級計時部門檢定,需要現場檢定的量具,使用單位必須提供方便,協助檢定工作進行。
六、計量器具的不定期自查,應由專人負責,做到經常化,仔細的檢查外觀及正常使用。
七、自查合格的計量器具,必須將合格及自查情況作好記錄,以便隨時查閱。
八、買回的標準計量器具送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檢定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將合格證、說明書等裝進檔案袋,登記造冊。
節能減排設施(包括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對節能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和監督管理,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止汙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根據有關法規、法律的規定,特製定本製度:
1、各單位、各宿舍不能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樓道內、廁所的照明燈更換成聲控節能的照明燈,不能有長明燈存在。
2、辦公場所的空調夏季室溫不得低於26℃。
3、辦公室必須做到人走燈滅,空調、電腦關機。
4、各單位、各宿舍水管管網不能有跑、冒、滴、漏現象。
5、對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效果負責。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後,應保證設施無故障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穩定。
6、建立健全管理製度。主要包括: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運行記錄台帳、監測報告、運行信息公開等製度。
7、設施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因不可抗拒原因,設施必須停止運行時,應當事先通知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說明停止運行的原因、時段、相關汙染物預防措施等情況,並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在規定時間內恢複設施運行的,停止生產,待環保設施修複後,經環保部門批準,方可恢複生產。
8、因設施運行不正常發生汙染事件時,必須向當地環保主管報告,並及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消除環境汙染,確保環境安全。
9、定期向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報告設施運行情況。主要內容包括:設施的運行狀況、汙染物排放情況、取樣和監測情況、連續運行記錄等。
10、接受當地人民政府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現場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資料。不以任何理由阻礙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隱瞞情況,不提供虛假材料。
安全用電管理製度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井下供電設計規範》,結合我公司井下供電的特點,製定本製度。
1、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壓不應超過6KV。
(2)低壓不應超過1140V。
(3)照明、信號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電話、信號裝置不應超過127V。
(4)遠距離控製線路的額定電壓不應超過36V。
(5)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1次跳閘試驗。時間可安排在中班和四點班交接班時間,試驗要有詳細記錄,發現漏電試驗不跳閘時,試驗人員要立即向機電科、機電隊彙報。
2、井下使用的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井下必須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防爆要求的電氣設備。
4、入井電氣設備(電纜)必須經具有考試合格的電氣防爆檢查員檢查,發給“防爆合格證”並加蓋“防爆合格”圖章後方可入井。
5、嚴格履行停、送電手續;嚴禁約時停、送電;停、送電由專人負責,中途嚴禁換人。
6、停電開關必須懸掛 “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嚴禁無計劃停電。
7、凡井下660V、1140V電氣設備接電,必須認真履行電氣設備接電申請單、接火申請單、送電申請單手續,嚴格按照機電技術科批準方案執行。
8、井下電氣設備接火必須符合如下規定:
(一)接電申請單
(1)用電單位提前向機電技術科提交接電申請單,申請單中寫清設備安裝地點及負荷情況。
(2)機電技術科根據負荷情況繪製供電係統圖,圖中標出設備型號、電纜型號、長度及開關整定值。
(3)設備組根據供電係統圖準備安裝設備及電纜。
(4)安裝設備必須經電管組檢查防爆性能合格後方可入井。
(二)接火申請單
(1)接電單位向電管組提出接火申請單,接火申請單位由接電單位按要求認真填寫,經電管組長、分管供電的技術員、機電副科長、或科長、調度室審批後方可接火。
(2)設備安裝完畢後,電管組防爆檢查員到現場對電氣設備進行全麵檢查,確認供電線路,接線工藝合格、設備無失爆,再辦理送電手續送電。
(三)送電申請單
(1)送電前由礦調度室安排瓦斯檢查員、安檢員對供電範圍內瓦斯進行檢查,瓦斯不超限,方能通知供電單位送電。
(2)新工作麵及固定電氣設備安裝,必須按機電技術科下發的供電係統圖接線。配電點負荷變化時,用電單位應立即通知機電技術科,機電技術科及時更改供電係統圖。
(3)接火中停、送電嚴格按作業規程操作。
9、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和電纜。
井下停送電製度
1、井下高低壓停送電必須嚴格履行停送電審批手續,不準私自停送電。
2、井下停送電人員應為持有合格證的專業電工或配電工,操作高壓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台上。
3、聯係停、送電應設專人,中途嚴禁換人。
4、停、送電應按規定程序操作,停電時先停低壓,後停高壓;先停啟動器,後停饋電。送電時與之相反。
5、嚴禁約時停、送電。
6、停、送電時,必須使用停、送電工作牌,而用其它方式聯係的均認為無效。
7、停電工作完畢後,必須進行試送電,保證安全可靠,操作人員方可離開現場。多人操作的線路,必須待最後一塊停、送電工作牌收回後,方準送電。
8、正常情況下停、送電:
(1)應持申請單到中央變電所申請停送電,操作人員應根據申請單內容確認停電開關,觀察負荷情況後,方可按規定操作。
(2)停電後開關手柄應打在斷開位置,閉鎖後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標誌牌。
(3)停電時如發現異常情況或影響麵較大時,操作人員應向機電科和調度室、機電隊彙報,確認無誤方可停電。
(4)當停井下高壓或重要負荷時,操作人員必須向機電科、機電隊彙報,防止誤操作。
(5)送電時,操作人員先了解線路情況,確認安全方可按規定操作。
(6)井下設備檢修停、送電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放電打接地製度,對驗電、放電應經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後,確認安全方可操作。
9、故障情況下停、送電:
(1)凡接到故障停電指令,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將通知的區域開關斷開,風機電源經反向尋問確定後方可斷開。
(2)對發生的人身觸電或瓦斯超限、火災、水災等重大事故停電後,配電工不得遠離電話和停電開關。
(3)采、掘、開頭放炮時,防突風門以裏電源必須斷掉,送電時需經瓦檢員對停電範圍內瓦斯濃度檢測,確認安全,得到瓦檢員、安檢員同意後方可送電。
(4)當出現大麵積跳閘,送電應先送風機電源,再送動力照明。
(5)采、掘、開頭停電、停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撤人。
膠帶巷輸送機巡視檢查製度
正常巡視
巡視時間:每班每小時巡視一次
巡視內容:
1.高低壓防爆設備。
2.輸送機沿線保護裝置。
3.輸送機各滾筒及張緊跑車和自控液壓拉緊裝置。
4.電機、減速機、液體黏性軟啟動裝置、液壓站。
上述所有設備、設施等是否正常,安全運行情況。
巡視方法
1.目視、目測的觀察。
2.在安全距離內,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觸覺觸感。
3.嗅感、聽感等。
4.高低壓防爆設備的顯示屏指示。
5.手觸各滾筒機架螺絲是否鬆動。
重點巡視
電氣設備及輸送機沿線保護裝置和控製裝置,驅動滾筒、減速機、液黏裝置、液壓站和張緊跑車部位運行狀況。
特殊巡視
輸送機發生重大事故又恢複正常後,對事故範圍內的設施、設備進行特殊巡視,上述四項巡視發生的異常現象作出記錄,采取相應的措施,嚴重的要報告上級。
巡回檢查製度
一、嚴格遵循巡回檢查圖所製定的巡回檢查路線,每個部位都要檢查到位。
二、巡視方法:采用聽、看、摸、嗅等方法對設備進行檢查。
三、檢查內容包括:電控係統、傳動係統、製動係統及附屬部件等。
四、巡回檢查要做到四檢查。
1、檢查各部零件緊固與性能。
2、檢查油路和油量是否合適。
3、檢查操作係統和安全設施的工作是否靈活可靠。
4、檢查有無隱患問題。
五、注意觀察各處儀表指示是否正常,電器元件是否發熱現象,有無異常聲響。
六、每班每隔1小時必須對設備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義務消防組織管理製度
一、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二、要經常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要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五、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鍋爐水質分析管理製度
一、嚴格執行GB1576—85標準,加強水質監督。
二、化驗員每2個小時,測定一次給水硬度(≤0.03mmol/L),爐水硬度(≤0.03mmol/L),堿度(6~26)及PH值(10~12)。
三、對離子交換器的操作,要針對設備特點,製定操作規程,並認真執行。
四、水處理人員要熟悉並掌握設備、儀器、藥劑的性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五、分析化驗用的藥劑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藥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六、化驗員應對水處理設備的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地填寫完整正確。
七、檢驗室應保持清潔衛生,有防火設施。
八、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
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一、每月必須保證不少於24小時的檢修時間,全年檢修時間不得少於12——15天。
二、對三班運轉的設備,除月檢外,必須堅持班檢製度,巡檢製度,每班保證1——1.5小時的檢修時間。
三、重要設備的檢修有檢修標準、措施,檢修後要驗收總結,檢修結果要填入設備檢修記錄本,報送機電科。
四、每次檢修時間超出計劃檢修時間要提前報機電科,經礦領導批準後方可進行。
五、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一堅持”。
六、設備達到90.5.1
變電所巡視檢查製度
一、正常巡視
巡視時間:每班每小時巡視一次
巡視內容:
1、6KV 進、出線係統, 6KV供電係統。
2、1﹟----2﹟變壓器。
3、660V供電係統。
上述3大係統所有的設備, 設施等是否正常, 安全運行狀況。
二、巡視方法:
1、目視、目測的觀察。
2、在安全距離內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觸覺觸感。
3、嗅、感等。
4、高低壓防爆開關顯示屏指示。
5、高低壓防爆開關進出側電纜表麵溫度。
三、重點巡視:
電氣設施設備的薄弱環節及微小缺陷的地方, 72小時內進行過倒閘操作的設備和新投運72小時內的設備,更換後投運72小時內的設備。
四、特殊巡視:
電氣設備發生重大事故又恢複送電後, 對事故範圍內的設施、設備進行特殊巡視。
上述四項巡視發現的異常現象作出記錄。采取相應的措施, 嚴重的要報告上級。
事故處理規定
一、發生事故時,值班員不得慌亂,不允許盲目處理,以免擴在事故,必須沉著、迅速、準確地按如下要求處理:
1、迅速限製事故發展,消除事故根源,並解除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危險。
2、用一切可能的辦法保持設備的繼續進行,保持對礦井的正常供電。
3、調整或改變運行方式,盡快對已停電的設備恢複供電,優先重要設備用電。
二、在值班人員管轄範圍內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值班人員必須按照下列順序消除事故:
1、根據表計的指示和設備的外部跡象,對事故作出全麵判斷。
2、當事故對人身和設備有威脅時,應立即設法消除威脅,必要時可停止設備運行。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沒有構成威脅,則應全力設法保持或恢複設備的正常運行,並需清單隔離未直接受到損害的設備,保證他們的正常運行。
3、迅速對事故設備進行檢查和試驗,判斷其性質、故障點及其範圍。
4、在判明設備故障部位和性質後,應進行必要的修理。如果值班人員無力修複損壞設備部件時,應及時通知專業檢修人員修理。在檢修人員到達之前,值班人員應梆好現場準備例如切斷電源、安裝接地線、懸掛警告牌和閉市遮攔等。
5、為了防止事故擴大,避免變電所無統一指揮造成混亂,值班人員必須主動向有關調度員和上級彙報事故處理中的每一環節的情況,及時聽取指示。
三、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按現場處理事故的規定,正確、及時地將情況報告上級領導,聽候命令。在接到處理事故的命令時,必須向發令人重複一次,對調度命令未聽明白或有疑問時,應立即問清,值班人員隻有確認調度人員關於處理事故的命令後,方可執行執行命令後,要立刻報告發令人。
四、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當值人員應有明確分工,並應將事故及其處理過程及時、詳細地記入值班日誌中。
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一、發現設備缺陷應及時向班長及調度員報告,並記入值班日誌。班長或調度員應於有關人員共同鑒定、評定缺陷類別,由安全員記入缺陷記錄簿。
二、對於設備缺陷,在現場能及時采取措施消除而未及時采取措施,以至造成事故者,應有現場值班人員負責。如現場處理不了並已向上級彙報,上級未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者應有上級負責。
三、缺陷消除後,由驗收人員及時將消除時間、消除情況記入缺陷記錄簿,還應在處理後觀察處理效果,在一個月內重點檢查、鑒定一次。
四、安全分析時,應對缺陷進行分析,製定對策,分工到人,班長應負責督促處理。
五、用電單位在安排月、季檢修、試驗、維護等計劃時,應把處理缺陷作為主要項目。
六、每月3日前由班長及調度員將上月缺陷及安全情況彙總寫出書麵報告,上交礦機電部門及供電局用電檢查部門。
礦燈定期檢查維修製度
為保證井下職工合理使用礦燈特製定本製度如下:
一、對每批礦燈使用時間進行登記注冊,標明第一次上燈時間,使用中間有任何異常情況及時。
二、對所發現充電不足,亮燈時間不夠的礦燈及時收回修理。
三、對於其他原因造成礦燈損壞的,對用燈本人進行處理後要及時修理。
四、每周對充電架進行檢查,每月對充電架進行拆開檢修,並隨時處理問題。
五、對礦燈共性問題要及時聯係廠家整改並返廠檢修,並對礦燈及時進行檢驗。
六、對礦燈檢修工要定期培訓學習,提高檢修工技術水平。
礦燈發放考勤製度
一、 公司礦燈管理由機電隊統一管理發放,要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二、 新發放的礦燈要由職工所在單位寫出書麵申請,經機電副總審批、機電隊長簽字後,充燈房方可發放。
三、 充燈房收到用燈申請後,要將礦燈使用單位、礦燈使用人姓名、燈架號、燈位號詳細登記在冊,並上微機管理。
四、 各單位使用礦燈需要的鎖具,由用燈單位自行解決,鑰匙由礦燈使用者本人保管,領燈時礦燈使用者自己對號取燈。
五、 燈房值班工在用燈單位交接班後2小時內將取出的礦燈和交回的礦燈仔細盤查記入礦燈考勤簿,並上報機電隊值班室。
六、 在用燈單位交接班2小時後,交班人取出的礦燈仍未交回燈房時,燈房值班工要及時上報礦調度室,並做好記錄。
礦燈損壞賠償製度
一、 下井人員取出礦燈後要隨身攜帶,不準隨便放置,不得用燈線提燈,不得敲擊碰撞或私自拆卸礦燈。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燈線損壞要照價賠償。
1、 因使用不當造成燈線損壞的,按原價賠償50元。
2、 因敲擊和碰撞或私自拆卸燈頭造成燈頭損壞的按原價賠償80元。
3、 因敲擊和碰撞造成燈池損壞的按原價賠償250元。
二、 嚴禁將礦燈私自拿出礦外作為非生產使用,如發現者視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罰款。
三、 私自將礦燈送人、無故丟失或無故損壞者按原價賠償380元。
四、 私自開啟燈鎖、閉鎖螺絲和燈頭,造成礦燈損壞者,按損壞程度賠償。
五、 升井後應立即將礦燈交充燈房充電,連續兩班不交造成礦燈損壞不能繼續使用的,按原價賠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連班使用,由單位及調度室出示證明。
六、 充燈值班工如出現工作失誤,造成礦燈丟失或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礦燈使用管理製度
一、公司礦燈由機電隊統一管理發放,要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二、職工領出礦燈後,要隨身攜帶、不準隨便放置或倒置,不準用燈線提燈,不準敲打和碰撞,不準拆卸零件和打開燈頭。
三、嚴禁將礦燈私自拿出礦外、送人、聽收音機和室內照明等非生產使用。嚴禁用礦燈放炮。
四、私自將礦燈送人和無故丟失、無故損壞者照價賠償。因公或事故損壞者,經安檢部門和隊證明方可酌情處理。
五、燈牌不準轉借他人。燈牌丟失,應立即與充電房聯係,由隊開出證明方可補發。
六、私自開啟燈鎖、閉鎖螺絲和燈頭,造成礦燈損壞者,按損壞程度賠償。
七、升井後,應立即將礦燈交充電房。超過兩小時不交者,燈房人員有權查問;超過六小時者,要向礦調度室彙報。長期不交造成礦燈損壞、不能繼續充電者,照價賠償。
副井絞車運行管理辦法
目前,副井絞車擔負著全礦井提升矸石及掘進煤、升降人員、下設備及材料等主要任務,是礦井的咽喉部位。為保證安全運轉,減少無計劃提人次數,多提矸石,特製定本管理辦法。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副井絞車司機、操車司機、信號工、把鉤工認真履行崗位責任製,按章操作,杜絕重大事故發生。
二、雙層提矸、升降人員;單層下大件、設備。寬罐雙層乘60人,窄罐雙層乘40人,平均每次乘50人。
三、升降人員時間安排:按每班下井人數240人計算,平均每次乘50人,每班需5次,每次提升循環時間10分鍾,每班需50分鍾 。
八點班 7:00—8:00 加車時間 8:30 11:30 12:00 各一次
四點班 15:00—16:00 加車時間 19:00 一次
零點班 23:00—24:00 不安排加車
四、檢修時間:
每天八點班11:00—12:00
五、爆破材料運送規定:
運送炸藥、雷管實行專罐,另個罐籠嚴禁乘人。
六、嚴格控製副井升降人員提升次數。除交接班正常開車外,各單位計劃外如需升降人員必須經調度室通知井口信號工作好記錄方可開車,否則按私自開車處理。每發現一次,罰機電隊單趟提升費用100元,值班隊長20元,信號工10元。
抽風機房巡回檢查製度
當班操作人員和維修工必須做好巡回檢查,班中檢查不少於3次,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一、巡視時間:接班後和交班前各巡視一次,班中每隔2小時一次。
二、巡視內容:1、抽風機電機、電器設備及電控係統。
2、風道、風門;
3、各儀器、儀表等。
上述係統所有設備、設施等是否正常,安全運行。
三、如遇檢查和大風、雷雨天氣,必須有重點巡視和特殊巡視,對晚遭雷擊或易損係統做重點巡視。
四、巡視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並做好記錄。
絞車房巡回檢查製度
一、操作人員要時刻注意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到四檢查:即檢查各部零件緊固與性能;檢查油路和油量是否可靠適當;檢查操作係統和安全設施的工作是否靈活可靠;檢查有無隱患問題。如發現問題和檢查情況及時記錄,並認真采用聽、看、聞、摸、嗅、等方法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
二、維修工每天對設備的各部零件必須詳細檢查一遍,發現問題用時處理,主要設備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製定季檢、中修、大修的計劃和具體任務,並認真做好記錄。
三、隊領導按計劃定範圍,每周上崗一次,對設備全麵檢查並填寫記錄和安排檢修時間及任務。
四、針對設備運轉情況,搞好運行分析,並編製檢修計劃。
五、認真開展設備自查,及時發現問題,並處理問題。
主扇備用電源使用規定
當所內變壓器發生故障不能提供合閘電源時,會出現風機停轉、換相櫃不能合閘現象,風機不能啟動。
1、首先,必須拉出I段、II段所內變手車,確定手車拉出後,可以聯係6kv變電所送主扇專用備用電源。打開II段所內變上櫃門,合備用電源開關,旋轉避雷器櫃合閘電源指示燈亮,按下相序櫃正轉按鈕,重新啟動運轉風機。
2 、在使用備用電源期間,不能倒風機,不能使用空調、電熱壺等外接負荷,並做好記錄,及時彙報,盡快查明所內變壓器故障原因,恢複所內變壓器使用。
3、在II段所有變壓器任何一台投入運行時,嚴禁合備用電源。
地麵泵房巡回檢查製度
一、當班司機應對泵房所有運轉設備及設備進行每班不少於8次的巡視檢查。
二、檢查運行中的水泵虎口處有無滴水、漏水現象,盤根處用手觸摸有無發熱現象。
三、觀察壓力表指示是否正常,應在允許壓力0.4MPa範圍內。
四、檢查水泵底腳螺栓及各緊固部位有無鬆動或出現不正常的響聲。
五、檢查各控製閥門轉動是否靈活、可靠,有無滴漏現象。
六、檢查消防池水位、水塔水位應在允許範圍內。
七、檢查配電櫃電壓、電流是否正常,指示燈指示是否正常。
副井乘罐製度
1、上、下井時要遵守井口、井底製度,在指定地點等候,待罐籠停穩後,排隊依次序下下罐籠。
2、乘罐時要服從把鉤人員的指揮,自覺接受井口檢查人員的檢查和勸告。
3、人員進入罐籠後,不準打鬧,手握緊扶手,手、腳和頭以及隨身攜帶的工具物品不準露出罐外,發出開車信號後或罐籠尚未停穩及未發出停車信號前,不得爭搶上下。
4、任何人員不準與攜帶火藥、雷管的放炮員或火工人員同罐上下,也不準乘無安全蓋的罐籠和裝有設備材料的罐籠。
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1、阻燃膠帶由配件組統一領取、保管和發放。
2、配件組領取阻燃膠帶時,應有完整的合格證、試驗資料等。
3、配件組對暫時不用的阻燃膠帶妥善保存,集中堆放。
4、對所有保管、在用、報廢的膠帶建立台帳,對領用的所有阻燃膠帶的去向清楚明了,防止丟失。
5、配件組派專人經常下井檢查,確保膠帶發生不必要的損耗和損傷。
6、回收膠帶時,應仔細檢查,對丟失、損壞的、不安規定裁截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1、對所有架空線、拉線及絕緣瓷瓶進行定期清潔,提高絕緣,盡量能減小雜散電流。
2、運輸隊設專人檢查井下運輸大巷鋼軌的連接情況,確保連接良好。軌道接縫處的電阻值及整條運輸線鋼軌的電阻值不超過規定值。
3、所有與大巷架空線無聯係的各井筒、繞道、盤區及采區工作麵的全部軌道與靠軌道線作電源回路的軌道間隙至少設兩個絕緣點,絕緣點之間的距離大於一列車長度,各絕緣點標注清楚,並設專人定期檢查,確保絕緣良好。
4、井下各處接地電阻檢測按規定定期進行,有詳細記錄,確保各處接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5、所有存放雷管、炸藥的地方附近,不得有電氣設備及接地裝置,以防雜散電流誤引爆雷管。
6、井下嚴禁使用高絕緣器材,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器材進行接地,使靜電及時良好釋放,不形成聚集,工作人員禁止穿高絕緣工作服。
斜井提升鋼絲繩使用管理辦法
一、提升鋼絲繩的檢查
提升鋼絲繩的檢查分正常檢查和事故檢查,其檢查內容有斷絲、磨損、鏽蝕三項內容。
1、正常檢查: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對易損壞、斷絲或鏽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結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內。少檢查一次,隊長罰款5元;檢查責任人罰10元;檢查不認真每次罰款30元;撕記錄每張罰10元。
2、事故檢查: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鬆繩衝擊或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確認符合《規程》規定標準方可繼續使用。
二、提升鋼絲繩的更換標準
1、撚距斷絲換繩:各種股撚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付二人車井達到5%,其它斜井達到10%,必須更換。
2、磨損換繩: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少量達到10%時,必須更換。
3、鏽蝕換繩:
(1)、付二人車井用的鋼絲繩,鋼絲有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必須更換。
(2)、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4、鋼絲繩遭受猛烈拉力時換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3)、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
以上三種情況都必須立即換繩。
5、使用到檢驗期,經檢驗不合格的鋼絲繩必須立即更換。
凡發現上述前四種情況,繼續使用的,罰單位500元,隊長100元,造成事故按礦規定嚴肅處理。
三、各用繩單位必須建立鋼絲繩管理責任製,並製定《懸掛鋼絲繩更換一覽表》,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使用到期及時剁繩頭做試驗。試驗單回來後速交機電科進行安全係數驗算,並存檔備查。試驗時連同新繩一塊做。試驗周期為:付二人車井懸掛後,使用半年檢驗一次,其餘斜井懸掛一年檢驗一次,使用超過一年後,每隔半年檢驗一次。凡不按上述規定試驗的,每根繩罰單位500元,隊長100元。
各單位對鋼絲繩檢驗所需資金,提前一個月報資金計劃到機電科,由機電科負責安排資金使用計劃,統一上報。
四、鋼絲繩到貨後,供應科要及時通知機電科,由機電科安排鋼絲繩的檢驗工作。鋼絲繩發放時,合格證交機電科存檔。
五、鋼絲繩老鉤頭和保險繩卡法及繩根固定按《新安煤礦軌道運輸安全設施補充管理規定》執行。
六、絞車司機開車時必須精力集中,嚴密注視鋼絲繩的排列和鬆繩情況,凡由於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鋼絲繩咬繩,夾繩和鬆繩衝擊等現象,每發現一次罰司機50元,造成鋼絲繩報廢,按繩原值扣罰責任單位,隊長和分管隊長各200元。
七、提升容器下放到終點位置時,絞車滾筒上的餘繩不得少於3圈的摩擦圈,用來減輕固定處的張力,同時還必須留有作定期校驗用的補充繩。否則,罰單位隊長、分管隊長各200元。
機電科安全隱患自查自糾製度
1、為進一步加強全科幹部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2、各單位在工作過程中要進行自檢自查,對查出的隱患能當場處理的當場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不能當場處理的維修人員要監視該部位情況,等到檢修時間再進行處理。
3、對於查出的隱患在處理完畢後,各單位召集本單位維修人員進行討論,避免在以後的工作中出現類似的情況。
4、各單位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填寫自查記錄,要工整清晰。
5、科裏對各單位進行不定時抽查,查出在單位自檢中沒有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對其管理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6、礦職能科室及有關部門人員查出的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有關領導報告。
7、對於每月出現三次隱患不能及時處理的管理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和相應的經濟處罰。
漏電保護的檢查和試驗製度
1、對使用中設備的檢漏性能檢查,必須設置專人進行維護、檢修。
2、設備的檢漏性能檢查,在入井前由檢修電工進行檢查、試驗,符合要求方可下井使用,試驗內容:
⑴檢查防爆外殼是否符合要求;
⑵檢查內部接線、元件是否正確完好;
⑶設備檢漏性能的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規定;
3、值班員或當班電工每天應對設備的檢漏性能檢查及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試驗,並做好記錄。
4、值班電工在瓦斯檢查員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對設備的檢漏性能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過流短路保護的校驗和管理製度
1、機電科電管組負責低壓電氣設備和高壓配電箱保護裝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
2、新投用的采區有關電氣工程設計,應按規定對保護裝置進行選擇、檢驗和整定。
3、機電科應備有實際的供電係統圖紙,圖紙上注明電氣設備型號、容量、電纜線路規格、長度、及短路電流值和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4、采區新安裝的電氣設備保護裝置應由機電區電工按照整定值進行調整,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由機電維護工按整定值進行調整。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定期檢查,如發現有誤動作或整定值選擇有差錯時,應由機電技術員或機電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改動,其他人員不得任意變更。
6、為了便於檢查運行中的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在開關上粘貼標誌牌,牌子注明開關整定值等。
7、當高、低壓開關在檢修時,對其保護裝置應同時進行校對,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時,可以根據其刻度能正確的調整。
8、開關在井下使用超過6個月時,應對其過流保護裝置進行一次檢修和調整。
空壓機巡回檢查製度
1、值班司機應按巡回檢查路線逐項檢查,特殊情況應增加檢查次數。
2、電動機溫度、軸承溫度及排氣溫度、汽水分離器、氣缸及潤滑部位,每30分鍾檢查一次。
3、運行中的設備每四小時全麵檢查一次,一小時做一次運行記錄。
4、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處理不了,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5、全部設備按以下檢查點巡回檢查:
開關、控製係統、電流表、電壓表、油壓、冷卻係統、壓力表、電動機濾油器、風包及安全閥。
主排水泵房巡回檢查製度
1、值班司機應按巡視路線逐項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特殊情況下應增加檢查次數。
2、運行中的設備每四小時全麵檢查一次,二小時做一次運行記錄。
3、檢查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如處理不下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4、應按下列部位巡回檢查:
各部位螺絲、聯軸器、潤滑油、閥門、電源電壓、起動開關、接地線、放氣閥、出水閘閥、真空表、壓力表、安全用具。
煤安標誌管理製度
1、為使我礦的進礦產品各種手續更加完善、標準、規範,符合礦用產品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製度。
2、所有進礦產品(屬於國家煤礦安全標誌目錄所規定者)必須提供國家級認證機構認證的煤安標誌證書和正規的合格證明及產品說明書。
3、產品外觀上要有明顯的“MA”標誌,無此標誌者不給辦理入庫手續。
4、對於產品上有“MA”標誌而沒有國家級認證機構認證證明書的要及時催要證明書,對於不能提供者,一律給辦理退貨處理手續。
5、所有產品(屬於國家煤礦安全標誌目錄所規定者)的“MA”標誌認證書、產品合格證及說明書一律交給機電科(隊)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