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代會職工提案征集管理標準
QG/XQ0513-2009
一、製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規範的相關條款:《永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XX煤礦職代會職工提案征集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代會職工提案征集管理中內容、功能信息傳遞、評價,適用於職代會職工提案征集管理的實施。
三、標準內容
(一)提案征集的範圍
提案可涉及我礦的各個方麵,能夠真正反映出對我礦發展全局具有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對職工普遍關心的重要事項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職代會提案的屬性,體現了重要性和普遍性的原則。一般問題及個別意見將不列入職代會提案範疇。
提案分為以下幾類: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企業文化建設、民主管理、人事勞資、醫療保險、生活福利及後勤服務(見附件)。
(二)提案要求
各單位應及時組織職工代表廣泛征求周圍員工的意見,在認真調查研究後進行歸納總結提出提案,以保證提案質量,提案要求實事求是、反映職工關心的難點、熱點、03manbetx 清楚、建議具體、簡明扼要。提案應具有“大眾性、科學性、可行性”。具體要求如下:
1.人員要求:凡XX礦正式職工代表都要參與,提案表要發到每位職工代表手中。
2.時間要求:各單位將所收集到的提案進行彙總,於每年元月10日前上報礦工會,過期不交者視為沒有提案。
3.彙總要求:各單位要將收集到的職工提案按照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企業文化建設、民主管理、人事勞資、醫療保險、生活福利及後勤服務進行分類整理。本單位內部可解決的問題,應提交本單位自己處理。
4.提案要求:必須一事一案,允許附頁。提案應包括提案主題(或者叫提案題目)、內容(即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據)、建議和措施(即解決問題的主張和辦法)三部分。建議部分,是提案的關鍵,集中反映提案目的,也體現提案獻計獻策的水平。因此,應當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事實確鑿,寫的明確具體。
(三)撰寫提案易出現的問題:
1.提案的結構不完整。隻有提案案名、內容,沒有建議和措施,即缺少解決問題的主張和辦法;
2.建議不經調查、考證、案不符實;
4.所提內容是我礦職權範圍以外的問題;
5.反映個別職工的問題或利益,而非廣大職工利益的問題;
6.提案不符合技術規範,缺乏可操作性;
7.礦領導或職能部門已經明確答複待辦的事宜。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①屬於揭發和舉報問題的;②涉及民事糾紛或進入刑事、行政訴訟以及仲裁程序的;③屬於學術研討的;④為本人或親屬解決個人問題的。
三、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本標準輸入信息
礦職工代表提案。
(二)本標準本標準輸出信息
經有關部門解答後的職工代表提案。
附件
職工代表提案
編 號 提案人單位
提案人 崗位、職務
電話、Email
提案類型
(√)安全
生產 經營
管理 企業文化建設 人事
勞資 醫療
保險生活
福利 後勤
服務 其它
提案主題
內容(提案人填)
建議(提案人填)
辦理結果(承辦單位填)
承辦部門 提案人反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