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監控係統防治瓦斯超限規定
監測監控係統防治瓦斯超限規定
(一)井下使用的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由通風隊在地麵全部設置成報警濃度為0.5%,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報警(超過0.5%)時,施工地點負責人在5min內向礦調度室彙報,並指揮現場停止生產,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二)地麵監測監控中心站監控係統預報警(瓦斯濃度報警值為0.5%)時,監測監控中心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報警地點停止生產,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三)監測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每天監控係統監測到的采掘工作麵的瓦斯變化情況進行比照03manbetx ,每天早八點前將03manbetx 結果以書麵形式報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副總。發現異常,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進行03manbetx 並采取針對性措施。
(四)《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報警濃度為1%的各通風地點,當瓦斯濃度達到0.8%時,實現規定範圍內預警斷電(監測監控中心負責)。
(五)瓦斯檢查員每班要用光學瓦斯檢測儀對采掘工作麵內的傳感器進行2次比對,其它地點比對1次,發現數據誤差超過0.1%時,立即報告礦通風部門和調度室,由監測監控中心負責在8小時調校完畢。
(六)地麵監控中心的值班人員要隨時監測各作業場所瓦斯變化情況,詳細記錄異常信息。當係統發出預警、報警、斷電等異常信息時,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和通風調度,以便查明原因,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七)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的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00元;對未按上述要求施工造成瓦斯02manbetx.com 的,除按相關規定執行外,對單位負責人要從嚴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