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傲鵬:**礦務局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實施細則(試行)
**礦務局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實施細則(試行)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工作,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礦井防滅火規範》(試行)和《礦井密閉防滅火技術規範》,製定《**礦務局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主要適用於**礦、**礦和**礦,**礦、**公司和**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必須建立健全防治煤層自然發火責任製。
1.礦長是本單位防滅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保障防滅火工作所需的人、財、物和其他工作條件。礦總工程師對防滅火的技術管理負責,其他副礦長(副總)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防滅火工作負責。
2.通風部門是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業務主管部門,其他部門負責其職責範圍內的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工作。
1.在製定生產長遠規劃和安排采掘方案的同時,必須製定防治煤層自然發火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編製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和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2.在采區、工作麵設計內容中,必須有防滅火設計。在采掘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中必須有專門章節編製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措施,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工程在施工前必須編製安全專項措施。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專項措施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召集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會審,並形成會審意見,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實施。
3.加強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的技術資料管理。對注漿係統圖、消防係統圖和避災路線圖,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卡片和台帳記錄,報表和牌板等應實行規範管理,使其符合要求。
4.推廣應用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先進的管理手段,確保其安全生產。
5.加強防治煤層自然發火培訓工作。在年度培訓計劃中必須有培訓對象,培訓內容、課目和課時等進行具體安排。
6.建立健全火災02manbetx.com 報告製度。每次發生火災02manbetx.com ,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火災02manbetx.com 處理後,必須以書麵形式並經礦長簽字後,及時向上級主管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必須提取足額生產安全費用,保證在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方麵的資金投入。
第六條 加強防治煤層自然發火檢查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立即下卡限期整改;對逾期仍未整改的,及時進行處理和處罰。
二 開采自然發火煤層
第七條 按照《01manbetx 》要求,必須完成開采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鑒定等工作。
1.新水平、新采區進行1次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鑒定。
2.每年在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的同時,對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並對煤層的自然發火期進行確定。
第八條 在采掘過程中,其巷道布置、開采方法和支護形式等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區上、下山應盡量布置在岩石中。
2.采區必須設置專用回風巷。
3.留設的煤柱寬度不得小於6m,並嚴禁巷道在隔離煤柱中掘進。
4.采煤工作麵的尺寸設計應參考煤層的自然發火期和回采推進速度等因素。
5.采煤工作麵必須進行後退式開采。
6.穿層巷道和穿過地質構造帶的煤巷應采用錨噴支護。因條件限製而使用其他支護形式時,應定期進行防火參數的檢測。
第九條 采煤工作麵在回采過程中,必須因地製宜采取措施,消除其自然發火隱患。
1.正常生產的采煤工作麵在日常管理中,應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合理安排工作麵的推進度,保持正規循環作業,使采空區的氧化帶提前進入窒息帶。
(2)工作麵上、下隅角必須放齊放透,並對沒有來頂的地點使用袋裝黃土壘牆進行充填,以減少采空區漏風。
(3)對采空區進行不間斷地注漿或灑阻化劑,每天注漿或灑阻化劑的計劃量由通風副總負責落實。
(4)製定措施,確保工作麵盡量采全高。不得隨意丟頂底煤回采,並把浮煤出幹淨。
2.采煤工作麵在收尾期間,應采取注漿、灑阻化劑、均壓、加強檢測等措施。
(1)重點加強上隅角、高位巷密閉、高位鑽孔的防火參數檢測。發現有自然發火隱患,立即進行彙報和處理。
(2)根據采空區的氧化帶寬度,確定工作麵的收尾進度,收尾進度能快盡量快。
(3)加大采空區注漿力度,采取上隅角埋管或采空區側插管注漿等方法進行處理。三班安排專人跟班,確保注漿質量。
(4)慎重對待高位巷、高位鑽孔和采空區的瓦斯抽放。收尾期間原則上停止上述地點的瓦斯抽放,並在抽放管路上打好蒙板。
(5)編製措施、做好應急預案,提前在兩道砌築好工作麵封閉的基礎,在特殊情況下應立即對工作麵進行封閉。
第十條 煤巷掘進和巷修施工嚴禁空幫空頂作業。在巷道頂板及兩幫出現冒頂或片幫造成煤體破碎,形成漏風通道時,必須製定針對性措施,采取清除破碎煤體和背板抹泥、噴漿、充填封閉、充填固化等方法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簡化係統,優化通風網絡,提高礦井抗災變能力。
1.改造礦井通風係統,保證主扇與之匹配。
2.采煤工作麵必須實行分區通風,其開采線、停采線盡量避開在高負壓區布置,並利用均壓技術盡量減少工作麵進、回風兩端風壓差。
3.應正確選擇位置砌築風門、風窗、擋風牆等通風設施,有條件可對其附近的巷道頂幫進行噴漿和壁後注漿處理。
三 主要防火係統和設施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防火注漿係統,使其滿足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的需要。
1.每月在安排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安排防火注漿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注漿地點、時間、進度、注漿濃度、注漿量和注漿措施等。
2.防火注漿係統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
(1)注漿材料應選擇高嶺土、黃土、粉煤灰等不可燃材料。
(2)注漿係統必須配套,包括製漿、輸漿和注漿以及供料、供水等設備。
(3)注漿站可采用地麵集中式或井下移動式布置,井下移動注漿站的位置必須設在進風側。
(4)注漿方法:依現場情況可選用采前預注、隨采隨注、采後封閉注漿,地質構造帶附近可選用預防性注漿。
(5)必須有防止跑水、跑漿和疏水等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建立健全供水消防係統,使其達到“係統可靠、設施完善、管理到位、運轉有效”的要求。
1.必須設置地麵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
2.地麵消防水池是永久性的,水池容量不得小於200m3。
3.井下消防管路水源總控閥門必須接在進風巷,其供水水壓和水量、消防管路敷設和管徑選擇、設置消防栓箱和噴霧地點等應符合要求。
第十四條 必須建立健全礦井反風係統。反風係統必須符合《規程》要求,每月對反風裝置進行1次檢查,每年進行1次反風演習。
第十五條 在井下機電硐室、火藥庫等出口都必須裝設防火鐵門,並要求正常時為開啟狀態,災變時可以關閉。
第十六條 必須建立健全井下消防材料庫,庫存備用品的種類與數量應在火災應急預案中明確規定。
四 防火密閉
第十七條 在采掘活動中形成的采空區、廢棄巷道、突出空洞和冒落孔洞等應采取以下措施,防治煤層自然發火。
1.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綜采工作麵必須在30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炮采工作麵必須在1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2.突出空洞的防火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及時清除突出空洞的鬆散煤體並使用不燃性材料進行加固。
(2)對突出空洞原則上不采取封閉措施。
(3)製定措施,加強通風管理並定期對其防火參數進行檢測。
3.對冒落孔洞必須采取加固支護和背板抹泥、噴漿、充填封閉、充填固化等方法進行處理。
4.對廢棄巷道必須砌築密閉,及時進行永久性封閉。
第十八條 在進行采掘方案設計和確定采煤工作麵停采線的同時,必須充分考慮減少盲巷以及密閉位置的設置,並考慮處理災變時仍需增補設施的位置。
第十九條 密閉施工必須有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建立“現場跟班、中間查驗、閉前驗收”的管理製度,規範“邊砌邊填邊灑”的施工程序,保證其質量符合標準。
1.密閉施工前,必須切斷連接封閉區內的鋼管、軌道金屬物體以及電纜等,防止雜散電流引入。
2.對巷道狀況較好的地點,密閉應至少設置1道,牆體厚度不得小於800mm;對巷道狀況較差的地點,密閉必須設置2道,密閉的間距不得小於3m,之間使用粉煤灰、黃土或其他不燃性材料進行充填,同時用水充分攪拌。在密閉封口後,繼續使用上述不燃性材料進行注漿,直至注滿注實為止。
3.密閉必須留設專用管,其安裝使用應符合以下要求:
(1)檢測管(直徑25mm~50mm)安裝在距離底板高度為牆高的2/3處,用於檢測壓差、氣溫和提取氣樣。
(2)注漿管(直徑50mm~100mm)安裝在牆靠頂部,以備注漿使用。
(3)對內高外低處的防火密閉,在牆靠底部適宜的位置安裝放水管(直徑50mm以上),並帶有水封結構或安裝閥門,用於觀測水溫、釋放積水。
4.密閉牆外麵與密閉前的巷道圍岩5m範圍必須采用噴漿方法聯成一體,必要時可采取壁後高壓注漿等方法,保證其嚴密不漏風。
5.密閉前必須按標準設置柵欄、警標、說明牌板和檢查箱,柵欄方格應為200mm×200mm。
第二十條 對每個密閉都必須具體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人,並實行掛牌管理。
1.每個密閉必須在礦井通風係統圖上標注,分區域進行編號,並建立密閉管理卡片和台帳記錄。
2.發現自然發火隱患必須及時彙報,啟動預案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填入管理台帳。
3.每次密閉檢查,1組同行不得少於2人。
五 預測預報
第二十一條 必須建立健全防火參數定期檢測製度,要求每月製定檢測點設置計劃,並報總工程師批準後實施。
1.設定檢測點:采空區防火密閉、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高位巷的瓦斯抽放管道內等地點。
2.檢測內容和檢測時間應符合以下要求:
⑴ 每周至少對采空區防火密閉進行1次檢測和取氣樣03manbetx 。檢測內容應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氣、溫度以及密閉內外壓差等防火參數。
⑵ 每周至少對高位巷的瓦斯抽放管道內進行1次檢測和取氣樣03manbetx 。檢測內容應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氣、溫度等防火參數。
⑶ 采煤工作麵因過斷層等地質構造帶造成推進速度放慢,上隅角出現異常,要求每班在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對一氧化碳濃度和溫度進行1次檢查。
3.整理和03manbetx 觀測結果,繪製變化曲線,並形成書麵預報單,及時向通風調度和礦總工程師報告。
第二十二條 建立健全防火參數動態監測係統,其傳感器安設種類、數量、地點都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采區回風巷、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設置一氧化碳和溫度等傳感器,對其防火參數進行實時監測。
2.采空區防火密閉有異常變化時,設置一氧化碳和溫度傳感器對其自然發火隱患進行動態監測。
3.瓦斯抽放管道應裝設管道監控係統,對其防火參數進行實時監測。
第二十三條 必須建立氣體03manbetx 化驗室,按規定配備氣相色譜儀和便攜式檢測儀等儀器儀表。
六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火區管理、滅火救災以及其他未提及的條款事項都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防滅火規範》(試行)和《礦井密閉防滅火技術規範》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與《煤礦安全規程》、上級有關文件有相悖之處,按《煤礦安全規程》、上級有關文件執行。與礦務局原下發的有關規定有相悖之處,按本《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礦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