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主煤倉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井下主煤倉的管理,減少和避免出現煤倉堵塞進而影響安全生產,確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證原煤生產,結合目前實際情況,現製定如下管理辦法,望相關單位認真執行。
一、主煤倉日常維護管理規定
1、在主煤倉落煤過程中,要求一采區主運輸煤流係統皮帶機司機(包括北巷皮帶機司機、南運下皮帶機司機以及運輸順槽皮帶機司機)、中采區333係統煤流皮帶機司機(包括52工作麵原煤運輸4條皮帶機和1290主石門皮帶機司機)必須密切注視膠帶上的煤流狀況,如發現在煤流中夾雜有板皮、廢舊膠帶、鐵絲網、錨杆、鋼軌、道木、工字鋼、鋼管等長件物料時必須立即停機進行揀除、清理,防止以上物件落入煤倉造成煤倉封堵現象。如發現在煤流中存在以上雜物,則按照煤流所屬運輸區段對上一條皮帶機司機由調度室進行落實考核,按每次300元進行處罰。如由於1290東巷皮帶機司機責任心不強,導致雜物進入主煤倉,則對北巷當班皮帶機司機按300元進行處罰。
2、機運隊必須加強對主煤倉口篦子的檢查維護工作,篦子網格尺寸不得大於300mm×300mm。要求篦子圓鋼直徑必須在φ30mm以上,篦子框架圓鋼不得嚴重變形、開焊且並固定牢靠,使用中不得隨意移位,嚴禁掉入煤倉。發現一次處罰主管隊長300元,崗位工500元。
3、主煤倉給煤機司機在日常放煤工作中必須密切注視煤倉給煤狀況,如發現有板皮、廢舊膠帶、鐵絲網、錨杆、鋼軌、工字鋼、鋼管等長件物料從煤倉口拉出時,必須馬上停機進行清除。如果在5分鍾內無法清除時,則必須停止放煤,同時彙報隊值班隊長和礦調度室,及時采取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如由於發現雜物不及時,導致主牽引機運輸工作中斷或造成其他設施損壞,則對主管隊長和當班放煤工按500元進行處罰。
4、主煤倉在日常放煤過程中由於當班放煤崗位工責任心不強,對自煤倉口拉出的雜物揀除不及時,造成煤倉堵塞或設施損壞而導致的影響時間礦上將按包機獎罰製度進行考核,同時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查處理。
二、預防主煤倉堵塞的主要措施
1、為防止主煤倉拉空,主煤倉日常存煤量不得少於500T,即在主煤倉口下放原煤的深度不得大於30m,嚴禁超放煤和煤倉放空。要求機運隊正常使用煤倉煤位深度檢測設備和設施,確保其可靠、準確,防止人為誤判斷,否則對崗位工按“三違”進行考核。
2、煤倉口皮帶機司機必須嚴格執行煤倉控製預留煤量的規定,當發現煤倉預留煤量不符合要求時必須及時電話告知主煤倉給煤機司機,並彙報礦調度室和隊值班隊長,要求主皮帶機及時停止運煤,以防止煤倉過放煤。
3、機運隊必須定期對主煤倉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製定處理措施並向礦調度室申請檢修時間進行處理。如由於故障範圍大,短時期無法處理時,則必須製定專門的維護處理措施和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4、機運隊隊長、書記及主管隊長必須定期對主煤倉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並且指定專人每班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三、主煤倉給煤機加固方案
1、根據目前主煤倉情況,為了加強對給煤機與煤倉出煤口連接法蘭可靠聯接。要求機運隊必須對給煤機與煤倉出煤口法蘭連接處加強檢查,對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處法蘭鋼板破損和薄弱段進行加固,定期緊固螺栓,增加其抗震動和承受上部煤炭衝擊的能力。
2、要求機運隊在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法蘭下部采用金屬加強支柱,以防止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法蘭處出現意外掉落的現象發生。並由當班給煤機司機負責檢查金屬支柱支撐的可靠性,每班進行交接班。一旦發現存在不安全因素,則立即電話彙報隊值班領導進行處理。
3、要求機運隊確定給煤機連接法蘭下部金屬加強支柱的型式並繪製加工圖紙,報生產部機電組安排機修廠加工。金屬加強支柱要求使用1套,現場備用1套。
4、要求機運隊現場確定主井給煤機上部煤倉漏鬥部分的加固方案,並以電子版的形式報生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