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絕緣工具管理
常用絕緣工具管理
(一)地麵變電所的絕緣工具,應有專門的工具室存放,室內應通風良好,清潔、幹燥;
(二)絕緣工具應設專人保管,並負責絕緣工具的領取和發放;
(三)井下變電所的絕緣工具,應有專用的工具櫃加鎖存放,由值班電工管理,工具櫃鑰匙按值移交,並應交清絕緣工具的數量及完好情況;
(四)絕緣工具應分類存放,避免紮傷、受潮和汙染絕緣;
(五)如發現絕緣工具損傷或受潮,應及時進行檢修和幹燥處理,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六)絕緣工具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絕緣性能的試驗,不符合試驗要求者,禁止使用。
四、係統配電資料管理
(一)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每一礦井必須備有地麵、井下配電係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和電力、電話、信號和電機車線路平麵敷設示意圖、並隨著情況的變化定期填彙。圖中應注明:
1、電動機、變壓器、配電設備、信號裝置、通訊裝置等裝設地點;
2、每一設備的型號、容量、電壓、電流種類及其它技術性能;
3、饋出線的短路、過負荷保護的整定值、熔斷器熔體的額定電流
值以及被保護幹線和支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值;
4、線路電纜的用途、型號、電壓、截麵和長度;
5、保護接地裝置的地點;
6、電流方向。
(二)除上述各種圖紙外,礦機電管理部門,還應設專人,負責對每台電氣設備和每條電纜建立它們的技術檔案。對它們的出廠時間、購進時間、安裝時間、運行情況、曆次使用搬遷情況等,尤其是曆次檢查、修理、試驗結果,都應詳細記入檔案。
五、機電設備完好及防爆檢查評定
(一)機電設備防爆及完好檢查評定工作,由機電設備檢查評定組全麵負責,集中統一管理。
(二)防爆設備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後,方準入井。
(三)防爆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設備,應立即處理和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四)運行中的機電設備,應進行編號,實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設備,應由專人負責,進行更換或維修。
(五)全礦設備按係統、按區域指定包機負責人,每天一次對分管設備按照規定的檢查內容,進行日常的自檢和評定,並將結果計入牌板;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應做好記錄。
(六)每月由機電科負責組織機電、安質等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組成檢查評定小組,分期分批對基層檢查評定結果進行核實後上報公司領導。
(七)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全礦機電設備的檢查,對大型主要設備要逐台檢查,對其他各類設備要進行抽查,抽查總數不少於設備實有總台數的10%。
(八)對不影響設備性能及安全的個別檢查項目,檢查時現場處理合格的,不影響評定。
(九)在檢查中,對於現場不易檢查的項目,可通過查核有關檢查修理檢驗整定等紀錄進行評定。
(十)評比活動實行獎罰製,對於固定設備按係統進行評比:
1、完好率達到95%以上的,對該係統的包機負責人獎勵200元,完好率低於85%,罰該係統的包機負責人50元;對於臨時施工設備,按包機人分管範圍評比:完好率達到60%以上,且分管各台件均滿足防爆要求的,對該包機負責人獎勵200元,發現有失爆設備的,每台件罰包機負責人50元,扣罰單位200元。
2、對於發現的問題,應落實到人、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處理的,每超一天罰責任人30元、罰單位200元。
3、本製度適用於機電設備、小型電器和電纜等的檢查評定工作。對於機電設備評定“完好” 或“ 不完好”;對於小型電器和電纜等評定“合格” 或“ 不合格”。
4、設備的完好率=完好設備台數/(在籍台數+借入台數—借出台數)*100%
5、小型電器、電纜合格率=合格台數(長度)/裝用總台數(長度)*100%
6、電纜接頭合格率=合格接頭數(個)/接頭總數(個)*100%
7、設備在籍台數包括:使用、備用、待修、待報廢、閑置、庫存、借出台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