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考場規則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5-02-01 20:54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培訓考場規則
第一條 學員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聽從監考教師指揮,對不聽從指揮幹擾考場秩序,影響考試正常進行者,除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記外,應視情節輕重,對所在單位進行考核;
第二條 學員提前十分鍾進入考場,遲到十五分鍾者不準入場,考試進行三十分鍾後,學生方可離開考場;
第三條 學員進入考場後,應按規定的位置就坐,嚴禁將書籍、電子版資料等帶入考場;
第四條 開考後考場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不準自由走動。 因卷免印刷或裝訂方麵的問題須提問時,應舉手示意。未交考卷不得離開考場,如特殊情況,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第五條 考試時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嚴禁交頭接耳、夾帶、傳送紙條、調換試卷、抄襲、對答案、替考等舞弊行為,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罰單位培訓考核分。凡作弊的學員,除該成績以零分記外,不準參加正常補考。
第六條 學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交卷,不得拖延時間。
第七條 監考教師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認真維護考場秩序。對考試舞弊和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應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於考試結束後,報告安全培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