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係統質量標準化檢查項目(井下)
通風係統質量標準化檢查項目(井下)
一、局部通風
1、裝備和措施
①、局部通風機的安裝、使用、最低風速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不發生循環風;兩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麵供風的,兩台局部通風機應同時實現風電閉鎖。
②、瓦斯噴出區域和突出煤層的掘進通風方式應采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設備齊全,裝設消音器(低噪聲局部通風機和除塵風機除外),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有襯墊;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應安設在進風巷道中,地點距回風口10m以上,且支護完好、無淋水、無積水、無雜物;局部通風機離地麵高度大於0.3m;瓦斯濃度不超過0.5%。
③、采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掘進巷道應安設2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風機,安設“三專兩閉鎖”,具備相互獨立的兩回路電源,並能實現自動切換。
④、局部通風機應安裝開停傳感器,且與監測係統聯網;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管理;每天進行自動切換試驗和風電閉鎖試驗,並有記錄;不出現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前應製定專項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2、風筒敷設
①、風筒末端到工作麵的距離和出風口的風量應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巷道中風速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並保證工作麵和回風流的瓦斯濃度不超限。
②、使用抗靜電、阻燃風筒;接頭嚴密,無破口(末端20m除外),無反接頭;軟質風筒接頭應反壓邊,硬質風筒接頭應加墊並擰緊螺釘。
③風筒吊掛應平、直、穩,軟質風筒逢環必掛,硬質風筒每節至少吊掛兩點;風筒不得被摩擦、擠壓。
④風筒拐彎處用彎頭或骨架風筒緩慢拐彎,不能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應用過渡節,不準花接。
二、通風設施
1、密閉
①、用不燃性材料構築,嚴密不漏風,牆體厚度不小於0.5m。
②、密閉前無瓦斯積聚。
③、設有統一規格的瓦斯檢查牌板、施工說明牌板、柵欄和警標。
④、密閉前5m內支護完好,無片幫、漏頂、雜物、積水和淤泥。所有導電體不應進入密閉(瓦斯抽采等管路應采取絕緣措施進行處理)。
⑤、密閉內有水時應設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燃發火煤層的采空區密閉應設觀測孔、措施孔,且孔口設施閥門。
⑥、密閉周邊掏槽(岩巷、錨噴、砌镟巷道除外),應掏至硬幫、硬底、硬頂,並與煤岩接實,四周要有不少於0.1m的裙邊。
⑦、牆麵應平整、無裂縫、重縫合空縫,並進行勾縫或抹麵,每平方米內凸凹深度不應大於10mm。
2、風門風窗
①、每組風門不少於2道,通車風門間距不小於1列車長度,行人風門間距不少於5m,主要進回風之間的風門應設反向風門,其數量不少於2道,通風風門前應設置防撞裝置,並正常使用。風門牆上設有規格、字體統一的施工說明牌;防突風門安設地點、質量須符合規定要求;
②、風門能自動關閉,並進行連鎖,保證2道風門不能同時打開,主要風門要設置風門開關傳感器。
③、風門牆應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厚度不應小於0.5m(防突風門不應小於0.8m),周邊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規定要求,嚴密不漏風。牆麵要平整、無裂縫、重縫和空縫,並進行勾縫或抹麵,每平方米內凸凹深度不大於10mm。
④、門框應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門扇平整不漏風;調節風窗正規可靠。
⑤、風門水溝應設反水池或擋風簾,通車風門應設底檻,電纜、管路孔要堵嚴。
⑥、局部通風風筒穿過風門牆體時,應在牆上安裝與膠質風筒直徑匹配的硬質風筒。
⑦、風門前後5m範圍內巷道支護完好,無淋水、雜物、積水和淤泥。
3、風橋
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築。
②、橋麵平整不漏風。
③、風橋前後各5m範圍內巷道支護完好,無雜物、積水、淤泥。
④、風橋通風斷麵不小於原巷道斷麵的4/5,呈流線型,坡度宜小於30。。
⑤、風橋兩端借口嚴密,四周為實幫、實底,且用混泥土澆灌填實;風橋底部與下部巷道頂板的垂距不小於1.5m。
⑥、風橋上、下不準設風門、調節風窗等;報廢風橋應及時拆除。
三、瓦斯防治
1、瓦斯管理
①、井下瓦斯檢查地點、瓦斯檢查次數及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等瓦斯檢查及管理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無空班、漏檢和假檢;每月要編製瓦斯檢查地點設置計劃,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查、簽字;采掘工作麵按規定配備瓦斯檢查工。
②、臨時停風地點,應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和警示標誌;長期停風區應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要在24小時內予以封閉,並切斷通往封閉區的電源、管路和軌道等。
③、瓦斯檢查工應持證上崗,瓦斯檢查做到井下記錄牌、瓦檢手冊、瓦斯調度台賬“三對口”;通風瓦斯日報、瓦斯監測日報每日上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並有記錄。
④、對特殊環節的瓦斯管理,巷道貫通、工作麵安裝(準備)和回撤、井下攝像等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製定措施並嚴格執行。礦井對高冒區、井下煤倉、密閉前、空巷等易積聚瓦斯地點應製定瓦斯防治措施。盲巷必須及時封閉,封閉前應設置柵欄和警標,防止人員誤入。
四、瓦斯抽采
1、抽采係統
①、瓦斯抽采泵站、抽采管路和抽采設施等應符合相關規定;低濃度瓦斯抽采係統,在靠近可能的火源點一側,按規定設置泄爆、抑爆裝置;瓦斯抽采管路應設置明顯的具有反光性能的警示標誌,采用不同顏色箭頭標明氣流方向;控製閥門必須編號管理,閥門開啟角度,方向標識清楚。
②、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鑽場、鑽孔、管路、抽采巷等)應編製設計並按計劃施工;抽放鑽孔應按“孔鑽好、管探底、水放盡、口封嚴”的要領施工;施工中對可能造成瓦斯、CO等氣體湧出的鑽孔,必須在下風側連續監測瓦斯、CO濃度;竣工後驗收合格。
2、抽采效果
①、每旬檢查1次抽采係統,並有記錄可查。抽采管路無破損、漏氣、積水;抽采管路離地麵高度不小於0.3m(采麵留管除外);抽采監測裝置、儀器、儀表齊全,並定期校正,台賬和記錄齊全。
②、抽采鑽場及鑽孔應按規定設置管理牌板,數據填寫要及時、準確,並有記錄和台賬。
五、防滅火
1、設施設備
①、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麵附近的巷道中,應配備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及存放地點,應在滅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明確規定。
②、礦井應設地麵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係統,每隔100m設置專用支管和閥門;在安裝帶式輸送機的巷道中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並保證正常有效。地麵消防水池應經常保持不少於200m3的水量,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
③、凡開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要開展火災預測係統。在開采設計中明確選定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觀測地點:采空區、回風巷、采煤工作麵及上隅角等可能自燃發火地點;觀測內容:氣體分成、溫度、密閉內外壓差等;觀測次數;已封閉的采空區每周至少觀測1次、工作麵及上隅角每班至少觀測1次、其他地點每天至少觀測1次。如發現異常,采取措施立即處理。
⑥、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單一厚煤層或煤層群的礦井,集中運輸大巷和總回風巷、采區回風巷應布置在岩層內或不易自燃的煤層內;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內,必須砌镟或錨噴,镟後的空隙和冒落處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實,或用無腐蝕性、無毒性的材料進行處理;對於由於受采動影響可能產生與地麵導通裂隙的礦井,要加強地麵巡查,及時封填地表裂隙,減少漏風,防治采空區自然發火。
六、防治粉塵
①、按照《煤礦井下粉塵綜合防治技術規範》相關規定建立防塵供水係統;防塵管路吊掛平直、不漏水;管路三通及閥門設在巷道行人側,並編號管理。
②、所有運煤轉載點有完善的噴霧裝置,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掘進工作麵回風流應按規定至少設置2道淨化水幕,其他地點的噴霧裝置和淨化水幕按規定設置。
③、按要求安設隔爆設施,且每周至少檢查1次;隔爆設施安裝 的地點、數量、水量及質量符合相關規定。
④、采掘工作麵的采掘機應有內外噴霧裝置,噴霧壓力符合要求,且能正常使用;爆破時掘進工作麵和放頂煤采煤工作麵放煤口應安設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時設自動同步噴霧,噴霧壓力符合要求;破碎機應安裝防塵罩和噴霧裝置或除塵器;爆破前後要灑水和衝洗巷幫;爆掘工作麵應安設移動噴霧裝置。
七、消塵措施
①、采煤工作麵應采取煤層注水防塵措施,注水設計及效果符合《煤礦01manbetx 》相關規定。
②、礦井應編製洗塵計劃,定期衝刷巷道積塵。主要進風大巷每年至少刷白1次,主要大巷、主要進回風巷每月至少衝刷1次積塵,其他巷道每旬清掃1次積塵,並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應有連續長度5m、厚度超過2mm的煤塵堆積。
八、井下爆破爆炸材料管理
①、井下爆炸材料庫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
②、電雷管在發放前應進行導通實驗。
③、爆破材料運輸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
九、井下爆破爆破管理
①、爆破作業地點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爆破製度。
②、爆破作業應編製說明書,現場設置爆破圖牌板,並按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
④、爆破作業時,采用濕式打眼(由於地質構造條件所限不能濕式打眼的,要製定專門措施)和使用水泡泥。
⑤、礦井配有滿足生產需要的爆破專業人員,且持證上崗;現場爆炸材料存放、引藥製作應符合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