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懷有多大 事業有多大——《貞觀政要》讀後感
胸懷有多大 事業有多大
——《貞觀政要》讀後感
讀《貞觀政要》,我仿佛穿越了時空隧道,回到了初唐皇宮,親眼目睹唐太宗李世民與房玄齡、杜如晦、魏征、李靖等賢臣討論如何治國施政的情景。其中的一些至理名言,發人深省;他們的高風亮節讓人景仰,他們輝煌的文治武功讓後來的華夏兒女倍感驕傲和自豪!
為政之要 唯在得人
用什麼樣的人、怎樣用人是唐太宗思考的重大問題。他認為“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難致理”,把人才看做是治理國家的重中之重。心胸開闊的唐太宗不僅重用有才能的親屬長孫無忌,還能用原來的政敵,如魏征、王珪。原隋朝官員房玄齡,投靠李世民後受到信任,他恪守職責,成為後世良相之典範。原隋朝將軍李靖和瓦崗軍將領李勣也都因具有德才而被唐太宗委以重任,他們屢建奇功。有時我想:如果唐太宗象劉邦殺韓信那樣,就不會有李靖千裏奇襲定襄,擊滅東突厥,平定吐穀渾;就沒有李勣南定維揚,北清大漠,威振殊俗。正是唐太宗這種愛才重賢的用人政策,使得貞觀時期人才濟濟:杜如晦、高士廉、尉遲敬德、秦叔寶……僅得以進入淩煙閣,名垂青史的就有二十四人,普通人才更是數不勝數,這些人才保證了初唐政治穩定和各種政策的推行。
克已納諫 理性行政
貞觀初,唐太宗召開政治大討論,從“以德治國、以人為本”為主的王道政治與“以力服人、軍事思維”為主的霸道政治中選擇了王道政治,這對軍人出身、脾氣不好的唐太宗來說是一件知易行難的事,對國家來說是一次偉大轉型。
從此,他以隋煬帝拒諫飾非導致國亡家滅為鑒,“開懷抱,納諍諫”, 要求大臣:“公等每看事有不利於人,必須直言規諫。” 對進諫有益者,都給予肯定和鼓勵。凡進諫有功之人,每每加官進爵、賜物贈書,以資鼓勵。他看了魏征所諫的十思疏後,誠懇地承認錯誤。當“所諫前後二百餘事”的魏征去世時,唐太宗說:“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己過。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鏡矣!”。
能接受進諫不易,能改正錯誤更不易。唐太宗一旦知錯,絕不文過飾非,而是虛心接受,力求改進。當時,大臣先後向太宗進諫並被記入史冊的不下30人。劉洎、岑文本、馬周等也多能麵折廷爭,提出不少中肯的意見和批評。正是滿朝大臣的敢於諫諍,減少和防止了政策失誤,促進了事業。
以人為本 政治清明
也許是因為親眼看到強大的隋王朝被農民軍弄的二世而亡,唐太宗堅信 “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下令輕徭薄賦,讓老百姓休養生息。他愛惜民力,從不輕易征發徭役。他還在精簡機構,創出中央隻有700多官員的奇跡;下令合並州縣,革除“民少吏多”的弊利。
他十分注重法治,以身作則,帶頭守法,在貞觀時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執法時鐵麵無私,量刑時他又慎之又慎。公元632歲末年,唐太宗到監獄裏了解死刑犯有沒有冤枉的,犯人都認為不冤,這讓他對司法情況很滿意,就準許390個死刑犯回家辦理後事,第二年秋天再回來處死。被放回去的死囚,沒有人帶領,沒有人監督,競都按時返回長安,沒有一個逃跑或隱藏的,被稱為“四百死囚來歸獄”。唐太宗被感動了,將這些死囚們全都赦免了。現在有人認為這件事可能被誇大了,中國人民大學孟憲實教授認為當時司法公平,犯人本來就該被處死,皇帝給了他們與家人一起生活的一年時間,他們象現在提出的“如果生命中隻有一個月,隻有一天,我會如何做一樣”,他們心靈提到了提升,願意歸獄,這事應該是真實的。由於唐太宗的苦心經營,當時法製良好,犯法的不多,被判死刑的更少。有一年全國判死刑的才29人,幾乎達到了封建社會法製的最高標準——“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罰。
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才會政治清明。貞觀時期,皇帝率先垂範,官員一心為公,吏佐各安本分,濫用職權和貪汙瀆職的現象降到了最低點。魏征、李大亮等經常把正當的收入拿出來幫助窮人,更不要說貪汙了,當時官場正氣上揚、邪氣下降,被人稱讚為“貞觀王朝是中國曆史上唯一沒有貪汙的王朝”。
在唐太宗的領導下,唐朝在當時與西方國家相比,無論在政治、經濟、軍事,還是文化上都走在世界的最前列,貞觀之冶成為封建治世最好的榜樣!後來的皇帝也有人要學唐太宗但沒有一個達到他的成就,為什麼?這些皇帝想做違反法律、道德和民心的事情不可勝數,有幾個皇帝能夠節製自己的欲望,服從“正義”?這些皇帝自身修養的少足決定了他們取得的成績達不到貞觀之治的高度。這正是“胸懷有多大,事業有多大,格局決定結局”。
(謝傳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