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征集活動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優秀文藝作品
創作征集活動的通知
安監總廳宣教〔201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社會團體: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誌關於安全生產係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充分發揮文藝創作對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作用,為新《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宣傳輿論氛圍,經研究,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征集活動。現將有關活動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加強安全思想文化建設、深化宣傳教育活動的有關要求,重點抓好安全文化創新,抓好安全文藝創作,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安全文藝宣傳方式,通過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征集活動,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在全社會營造“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文化氛圍和環境,提升全民安全素養,推動安全文化繁榮發展。
二、活動名稱
全國安全生產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征集活動。
三、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
(二)承辦單位:中國煤礦文聯、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部。
(三)協辦單位:中國石油文聯、中國鐵路文聯、中國化工文聯、中國石化文聯、全國公安文聯、中國檢察官文聯、中國人民銀行文聯、中國金融文聯、中國航空文聯、中國電力文協、中國水利文協、中國建設文協。
(四)活動組委會:成立全國安全生產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征集活動組委會(以下簡稱組委會),組委會辦公室設在中國煤礦文聯,負責此項活動的具體實施。
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監局、總工會,產(行)業工會、文聯和文協,有關中央企業和單位負責組織好相關活動,充分動員全社會、專業機構力量、各係統文藝骨幹以及廣大幹部、職工和群眾積極參與活動。
四、活動方式、內容和安排
(一)活動方式。
由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監局、總工會,各產(行)業工會、文聯和文協,負責組織本地區、本係統的作品創作、征集、評選和推薦;中央企業、藝術院校、文藝團體負責組織本單位的作品創作、征集、評選和推薦。
組委會對征集的優秀作品組織專家評選,對獲獎作品給予獎勵。
(二)活動內容。
1.本次活動以安全生產為主題,結合新《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用新創作出的安全生產優秀文藝作品,唱響主旋律,傳遞正能量。
2.創作內容要從詮釋安全理念入手,多層麵、多視角表達黨和政府、企業、社會公眾的安全訴求和價值取向,弘揚“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安全發展”的主旋律,表達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祝福平安的美好願望。
3.作品類型主要采用文學、歌曲、舞蹈、曲藝、小品、攝影等文學藝術形式。
(三)活動安排。
2015年1月,部署開展優秀作品創作征集活動。
2015年2月—8月底,各有關單位組織作品創作。
2015年9月,將初評選出的優秀作品報送組委會辦公室,由組委會組織作品評審。
2015年10月,發布活動情況信息,公布評選結果和獲獎作品;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宣傳推介,讓一批新創作的優秀安全文藝作品廣泛傳播。
五、具體要求
(一)各類作品要在創意、創新上下功夫搞好創作,要貼近基層、企業,貼近群眾,汲取創作營養,激發創作活力,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俱佳。
(二)對各類作品要求如下:
1.文學: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特寫,詩歌(歌詞),主題鮮明,文筆優美,生動感人,字數(行數)不限。
2.歌曲:要有凝練、通俗的歌詞和優美、流暢的旋律,具備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欣賞性,易於傳唱。獨唱、重唱、表演唱均可。
3.舞蹈:新創作的獨舞、雙人舞、集體舞(不超過16人),時間限在5分鍾以內。
4.曲藝:包括各類說唱藝術,時間限在8分鍾以內。
5.小品:包括短劇,寓教於樂,耐人回味,時間限在10分鍾以內。
6.攝影:包括記錄攝影和藝術攝影。
(1)記錄攝影:包括新聞攝影和紀實攝影。作品必須是對客觀現實的真實反映,在不違背拍攝對象客觀屬性的前提下,除可以對原始影像畫麵進行剪裁外,不得對畫麵內容進行增加或刪減。此類攝影可以是單張或者組照(不超過8張)。
(2)藝術攝影:包括直接呈現和創意觀念兩類。
直接呈現類:以直接拍攝客觀場景為藝術創作手段,表現拍攝者的審美理想、審美情趣。
創意觀念類:在藝術攝影創作中通過前期對場景的擺布營造或後期對畫麵的編輯加工,表達藝術創意或創作觀念。
(三)報送的作品須是2010至2015年以來創作或改編的原創作品,版權清晰,無著作權糾紛,一律報送電子版文件,具體要求如下:
1.文學類作品:Word格式。
2.舞蹈、曲藝、小品類作品:視頻文件MPEG格式。
3.歌曲類作品:音頻文件WAV格式或視頻文件MPEG格式。
4.攝影類作品:圖像文件JPG格式,不小於6M;來稿時需注明“(1)記錄攝影類”和“(2)藝術攝影類”。
電子版文件載體要求:數據光盤、U盤或電子郵件。
六、評獎及獎勵辦法
(一)獎項設置:文學、歌曲、舞蹈、曲藝、小品、攝影,各設金獎1個、銀獎5個、銅獎8個、優秀作品獎和優秀組織獎若幹。
(二)獎勵辦法:對金、銀、銅獎頒發證書、獎杯並給予適當獎勵;對優秀作品獎、優秀組織獎頒發證書、獎牌。
七、報送辦法和截止時間
(一)報送辦法:由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監局、總工會,各產(行)業工會、文聯和文協對作品初評後統一報送。原則上每省(區、市)、各產(行)業工會、文聯和文協報送作品每類不超過5個;中央企業、藝術院校、文藝團體可直接報送,原則上每類作品不超過3個。
(二)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以郵戳為準)。
(三)報送地點:全國安全文藝作品征集活動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13區煤炭大廈1805房間,中國煤礦文聯,郵編:100013。
電子郵箱:qgaqwyzp@126.com。
聯係人及電話:龍芳,010-64463707 、64463708(傳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