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培訓管理辦法
員工培訓管理辦法
為規範和促進培訓工作規範化、製度化,更好地提高員工隊伍思想和業務素質,增強崗位工作能力,提升員工職業技能,以達到項目分部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製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項目分部及所屬各單位舉辦的各類員工培訓班、研討班、進修班、選送培訓等活動(以下簡稱培訓班)。
二、培訓內容
員工培訓是根據工程建設總體要求,結合各項工作業務需要組織進行的思想道德、政治理論學習教育和專業知識、業務技能等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對員工進行的思想政治、廉政建設、職業道德、文化知識學習和企業經營管理知識、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規章製度、標準規範、崗位業務、操作技能、高新科技學習等教育培訓活動。
三、培訓職責
(一)分管領導
1.負責全項目職工培訓的領導工作;
2.審定職工培訓規劃及年度、月度培訓計劃;
3.明確相關部門分工;
4.協調解決有關職工培訓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綜合管理部
1.項目綜合管理部是項目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製訂培訓政策、製度和培訓規劃、計劃;負責審核各部門、單位的培訓規劃和年度、月度培訓班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培訓經費、培訓機構資質和培訓證書管理。
2.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麵的培訓,由綜合管理部按局項目部、公司黨委的要求組織實施。
(三)各部門
積極有效地組織開展員工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員工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是各部門共同擔負的重要職責。
項目分部各部門按各自的職能職責、專業管理範圍和實際工作需要,負責提出、製訂本部門的培訓規劃、計劃;負責有關培訓業務的歸口協調、指導,並協助做好具體培訓有關工作。
四、基本要求
(一)員工培訓必須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促進公司工程建設又好又快推進和可持續發展為宗旨,以提高員工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政策業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為目的。
(二)組織開展員工培訓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認真貫徹落實公司、集團公司和業主有關培訓工作要求,以項目專業技術骨幹和優秀青年後備員工為重點對象,緊密圍繞建設、管理、科研等實際工作需要進行。
(三)項目員工培訓工作要有明確的培訓目標,要研究製定科學有效並能滿足項目建設發展需求的培訓計劃,要確保落實和完成上級對專業技術人員規定的培訓時間要求。
(四)按培訓計劃組織(或因工作急需臨時組織)員工培訓前,要有具體的培訓實施方案,經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同意並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後方可組織實施。 禁止未經批準、未做準備而臨時辦班。
(五)員工培訓應與員工的培養使用相結合,與員工的實際工作需要相結合;員工接受培訓的情況應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因素。
(六)員工專業技術培訓要優先考慮和滿足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和業務技術需要,按急需先培訓、重點多培訓和空缺填補的原則安排計劃,確保急需和重點培訓落實到位。
五、工作程序
(一)各部門應根據項目分部當前工作急需和企業建設、發展重點,在充分調查論證基礎上製訂年度培訓計劃。正常年度培訓計劃應於上年11月底前(按附表1內容)報送項目分部綜合管理部。
(二)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培訓計劃提出項目分部的年度培訓計劃方案,經項目經理部領導研究批準後實施。
(三)各部門根據項目分部的年度培訓計劃和各時期培訓工作實際需要,提出每月培訓計劃,並在上月10號前提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彙總後於15日前提交經理部辦公會議審定後下發。
(四)已列入月度培訓計劃的培訓班,主辦部門必須在辦班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需要培訓經費的要填報辦班經費審批表(附表3),經項目領導批準後方可組織實施。
(五)沒列入項目的年度培訓計劃或月度培訓計劃,因特殊需要需臨時增補的短期培訓班,由主辦部門書麵說明原因,並提出辦班計劃和實施方案,經綜合管理部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後組織實施。
(六)主辦部門根據培訓計劃和項目經理部領導要求,負責製定具體培訓方案和教學計劃,選定項目主持人,落實教師、教材等培訓條件,並做好學員管理、考核、服務等有關工作。
(七)培訓班結束10天內,承擔培訓任務的機構或主辦部門應進行培訓總結(填寫附表5),並將培訓總結抄報綜合管理部。總結內容包括培訓目標、對象、課程設置及內容、方式、時間、培訓項目主持人、主要教師名單、授課質量和實際培訓效果評估,存在問題及建議等。
(八)列入項目年度培訓計劃和定點培訓機構按規定舉辦的培訓班,考核或考查合格的學員,由主辦單位或承辦機構向核發培訓證書,或申請在受訓者已有培訓證書上登記驗印。
(九)每年11月底前,各部門、單位將列入年度培訓計劃各類培訓班的總結材料,書麵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查。
六、培訓經費
(一)培訓經費須列入單位預算,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管理辦法,由綜合管理部管理,專款專用。對確需收取費用的,必須堅持自願參加的原則,由承辦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合理收費,收費標準、項目、數額應在辦班通知中列清。
(二)列入項目年度培訓計劃中的重點培訓項目,項目確保其所需培訓經費,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申請落實。
(三)撥付或收取的培訓經費要遵守財務管理有關規定,主要用於教材資料、教師酬金、租用教室、改善辦學條件等與培訓直接有關的項目,不得挪作它用。
(四)舉辦培訓班應堅持節儉原則,不得在高級賓館、飯店舉辦培訓班或安排住宿,不得組織與培訓內容無關的遊覽和高消費娛樂活動。
七、獎懲措施
(一)未經批準同意,任何部門、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以項目經理部名義組織舉辦培訓班。
(二)對違反本規定舉辦培訓班的部門,將視情節予以通報批評或不予審批第二年度的培訓計劃;違反本規定組織的培訓班,不予頒發統一印製的培訓證書。
(三)對“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者,要進行政紀和經濟方麵的嚴厲處罰,並追究當事人和主要負責人責任。
(四)對自覺遵守規定,在培訓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相應獎勵;對認真參加培訓並學以致用,取得明顯成績的學員,項目分部或部門也可給予適當獎勵。
八、培訓登記
(一)項目年度培訓計劃及計劃落實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核備。
(二)培訓記錄,培訓所形成的記錄由主辦單位負責建立和保存,並報綜合管理部存檔。
(三)選送外培人員應按規定填寫推薦表,推薦表由綜合管理部呈批和存查。
(四)項目分部各部門每年均要填寫員工年度培訓情況統計表(附表4),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上報和保存。
九、其他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件:
1.部門年度員工培訓上報計劃表
2.選送外培人員推薦表
3.公司培訓辦班經費審批表
4.員工年度培訓情況統計表
5.培訓班小結(信息表)
附表1
部門 年度員工培訓上報計劃表
序
號 培訓班名稱 培訓
日期 培訓
地點 培訓內容 培訓
對象 培訓
人數 課時
(天) 責任人 備注
1
2
3
4
5
6
7
附表2
選送外培人員推薦表
培訓項目名稱:
姓名 性 別 出生日期 政治麵貌
工作
單位 職 務 職 稱
程度 畢業學校 所學專業
配偶
姓名 工作單位 子女情況
本
人
簡
曆
所在單位推薦意見
負責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經理部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培訓辦班經費審批表
主辦部門: 聯係人:
辦班
名稱 培訓
性質 培訓
對象 培訓人數
開班
時間 辦班
天數 培訓
機構 培訓地點
培訓
目的
課程設置及內容 授課老師
(內部、外聘) 課時 津貼
(元/課時) 小計
合計
其他費
用說明
費用
總預算 申辦部門
負責人簽名
綜合管理部
意見
經理部領導審批
附表4
員工年度培訓情況統計表
序
號 培訓班名稱 培訓地點 培訓時間
月 日至
月 日 實際培訓課時 計劃培訓人數 實際
培訓
人數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