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管理辦法
督查工作管理辦法
為保證項目分部各項工作正常運行,確保政令暢通及各項重點工作的及時完成以及各種會議議定決策事項的貫徹落實,不斷完善管理工作秩序,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實現督查工作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根據局項目部和業主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督查責任部門
綜合管理部是負責項目督查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門,是督查工作的主要實施者。綜合管理部要明確專人具體負責項目分部日常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製度,落實督查責任,提高督查工作水平。各部門和所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督查督辦工作,強化督查意識,切實采取措施,搞好督查工作。
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
為確保督查效果,項目分部成立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書記任組長,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組員,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負責督查工作日常事務。
三、督查工作原則
(一)適時督查,部門協助。
(二)講求實效,有查必果。
(三)及時彙報,定期通報。
(四)反饋回複,注意保密。
(五)公正公平,實事求是。
四、督查工作重點
(一)各單位和項目分部各部門落實項目分部辦公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決定的事項以及項目分部有關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
(二)項目領導在日常工作中決定的重要事項或領導臨時交辦的事項;
(三)局項目部、公司、集團公司和業主以及有關各方批轉項目分部的有關事項的辦理情況;
(四)項目分部所屬各單位反映的主要問題的辦理情況;
(五)其他需要督辦督查的事項。
綜合管理部對上述各項需要督查的工作,根據情況可下發《督辦通知書》(見附表),並追蹤調查了解其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據實填寫《督辦台帳》,及時向項目分部領導和有關方麵通報督查督辦情況。
五、督查工作程序
(一)確定督辦事項。綜合管理部根據辦公會議和有關工作會議或其他形式作出的決定以及各單位反映的主要問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確定督辦事項。
(二)明確督辦責任。綜合管理部根據會議和項目領導領導的要求,就督辦事項明確責任。在督查過程中,遇有職責不清的,要及時報告,加以明確和界定。對督辦內容涉及幾個部門的,要協助領導搞好協調,分清職責,確定牽頭或主辦部門。
(三)跟蹤督辦落實。凡是文件和會議明確規定辦結時限的,要按期完成。沒有明確規定辦結時限的,要根據要求搞好催辦。對各單位上報項目分部解決的問題實行首問負責製,在項目分部職權範圍能解決的問題,當分輕、重、緩、急,原則上當天必須辦理,樹立“馬上辦”理念,做到急事不過夜;超出項目分部權限的重大問題,三天內予以答複。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辦結時間的,應及時說明原因。承辦和催辦部門要盡快如實地反饋辦理情況和結果。對於要求具體、內容重要、時效性強的重要事項,綜合管理部下達《督辦通知書》,進行重點督辦。各單位和項目分部各部門收到《督辦通知書》後,要按規定的要求抓好實施,按限定的期限反饋情況。
六、督查工作考核
綜合管理部對督查情況要定期整理反饋,報送項目分部領導參閱,同時,要加強對督查工作的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督查工作考核評價,公布一年中督查事項落實兌現情況,表揚獎勵督查工作先進單位,通報批評督查工作落後單位,並把督查考核評價結果與各單位和項目分部各部門的工作績效考核緊密結合起來,作為各單位和項目分部各部門工作評估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
附表:
中鐵二十局集團滬昆客專杭長湖南段第三項目分部督辦通知書
附表:
中鐵二十局集團滬昆客專杭長湖南段第三項目分部督辦通知書
年 月 日 編號:
督辦
部門 督辦人 被督辦單位/部門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