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安全監察處罰規定
機電安全監察處罰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機電安全生產及設備的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落實各崗位安全責任製,規範幹部職工的作業行為,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開除礦籍的處分,並由情節輕重進行罰款:
1、蓄意破壞電力、機電、電器設施的。
2、盜竊各類型電線、電纜、電氣設備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100—200元,責令離崗,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1、井下拆卸礦燈的。
2、故意修改、刪除瓦斯監測係統運行數據或弄虛作假的。
3、在瓦斯超限區域檢修電氣設備的。
4、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的 。
5、檢修線路或電氣設備不執行驗電,放電和短路接地連線規定的。
6、防爆電氣設備接線裝置缺擋板、密封圈的包機人。
7、電纜接線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等失爆的操作者。
8、機電檢修、設備安裝等無安全措施的責任者。
9、發現02manbetx.com 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責任者。
第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50—100元,年度內累計出現2 次,責令離崗,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1、入井不戴安全帽,不佩帶礦燈或自救器的,或燈房隻發燈不發
自救器的 。
2、防爆電氣無證下井的責任者。
3、不按規定對井下電氣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的責任者。
4、井下進行電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時,安全措施不落實的責任者。
5、膠帶輸送機缺少跑偏、超溫自動灑水和煙霧報警裝置的責任者。
6、設備 甩掉漏電保護、照明信號綜保、煤電鑽綜保、電機綜保、
膠帶輸送機防滑和堆煤保護的責任者。
7、配電工、維修電工甩掉各種保護裝置強行送電的。
8、副井絞車未執行1 人操作1 人監護的責任者。
9、提升運輸安全防護裝置失靈繼續進行提升運輸的責任者。
10、提升運輸安全防護裝置失靈不及時維護的責任者。
11、局部通風設施或瓦斯高突區域的電器設備不裝閉鎖裝置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30—50元,年度內累計出現3 次的責令離崗,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1、酒後上班、在崗位上睡覺的。
2、點名後不按時到崗或無故脫崗的。
3、井上下要害崗位各種記錄薄、日誌等不齊全的責任者和記錄內
容不符合要求的值班人員。
4、井口把勾人員工作不負責或檢身人員未執行驗身製度的。
5、發放不合格的礦燈和自救器的責任者。
6、不按規定檢查、維修礦燈和自救器的責任者。
7、乳化液配比濃度達不到要求的。
8、采麵乳化液泵站壓力達不到“01manbetx ”規定的責任者。
9、采麵乳化液泵站無壓力表或壓力表損壞的。
10、溜子機尾無蓋板的責任者。
11、巷道維修時,損壞電器設備、電纜的責任者。
1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不按規定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靴或站
在絕緣台上的。
13、電氣設備過流整定值不符合要求的責任者。
14、電氣設備甩掉過流保護或用銅、鐵、鉛絲代替保險絲的。
15、設備開關不上架的責任者。
16、電氣設備不按規定安設接地極的責任者。
17、電纜落地或用鐵絲吊掛的責任者。
18、停止運轉的設備開關未打到零位並閉鎖的。
19、膠帶輸送機托輥不轉或缺托輥數量超過規定的責任者。
20、膠帶輸送機托輥具有明顯磨損的包機人。
21、膠帶輸送機跑偏磨機架的。
22、膠帶輸送機托輥被浮煤、積水埋沒的責任者。
23、膠帶輸送機底膠帶拖地運行的責任者。
24、膠帶輸送機尾掖死的責任者。
25、無措施使用膠帶輸送機拉運工字鋼、單體柱等物料的。
26、行人經常跨越膠帶輸送機的地點未設置過橋的責任者。
27、暴露的膠帶輸送機尾沒有防護罩的責任者。
28、液力聯軸器甩掉易熔塞和防爆片的責任者。
29、提升設備未按規定每班檢查試驗安全保護裝置的。
30、提升鋼絲繩未按規定每天進行檢查的。
31、提升鋼絲繩檢查記錄未執行主管技術員每日、機電科長每月
審查一次並簽字的。
32、提升設備後備保護甩掉不用的責任者。
33、各類絞車司機沒有嚴格按照規定操作的。
34、軌道運輸不安裝使用聲光信號的。
35、皮帶、溜子、絞車等運轉設備處理故障或檢修時沒有切斷電
源閉鎖開關的責任者。
36、無證開小絞車、無極繩絞車的。
37、指派無證人員開小絞車、無極繩絞車的。
38、小絞車、無極繩絞車運輸不安裝使用聲光信號的。
39、小絞車滾筒上鋼絲繩盤繩不符合要求的。
40、小絞車、無極繩絞車鋼絲繩斷股、打結不及時更換的。
41、小絞車司機不帶電放車的。
42、掘進工作麵“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自
動倒台不完好的責任者。
43、采掘工作麵防塵管路係統不善,有管無水的責任者。
44、井上下應配備滅火器、沙箱地點未按規定配備的責任者。
45、滅火過期失效或人為失效的責任者。
46、膠帶輸送機機頭無沙箱、無滅火器的責任者。
47、各單位拆接火設備、電纜電器必須經機電部批準,按規定時
間升井交庫或指定地點,否則超過一天罰50元,丟失按原價二倍償。
48、凡不經機電部設備管理人員允許,開設備下井單、私自下的罰50—100元。
49、拆掉的各種擋板、金屬墊圈、密封圈、螺絲、電纜勾等皮帶溜子配件,雖處亂扔,發現一個罰款責任者或包機、包片者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