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通風機停電停風應急救援預案
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救援預案
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124、129條之規定,為確保礦井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風期間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特編製礦井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救援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統一指揮,成立炭窯坪煤業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救援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李成雲
副組長:井緒文、任宏斌、李曉東、吳吉有、趙俊生
成 員:李永剛、鄧兆金、張 達、孟祥應、白玄杭、廉樹貴
李 峰、胡扣拴、張建軍、馮智茂、吳二平、康智斌
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由總工程師井緒文負責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風期間的指揮、協調工作。調度室主任負責礦井突然停風的調度指揮和記錄工作。
下設三個專業組:
1、機電組
組 長:任宏斌
副組長:張達、孟祥應
成 員:機運工區及機電管理科所有人員
職責:
(1)負責指揮恢複主要通風機運轉。
(2)負責指揮井上下停送電工作。
2、通風安全組
組長:井緒文
副組長:李曉東、李永剛、胡扣拴、馮智茂、王福平
成員:通防部門所有人員
職責:
(1)負責指揮撤出人員。
(2)負責掌握瓦斯情況、恢複通風和組織排放瓦斯等工作。
(3)視具體情況負責指揮各地點的崗哨設置工作及撤人範圍。
3、安全督察組
組長:趙俊生
成員:李峰
職責:安檢科所有人員
(1)負責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風期間的安全督查工作。
(2)負責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風期間人員撤出的人數清點登記工作。
二、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風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主要通風機突然停止運轉時,礦調度室及時通知值班礦長,在值班礦長的指令下,立即啟動該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後,由調度室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機電部門、通風部門等人員一律在工作崗位待命,聽從領導小組的指揮。
1、全礦井突然停電
(1)全礦井突然兩回路停電,要由調度室和機電部門牽頭,立即查明原因和預計停風時間。停風時間超過10min,立即通知機運部門人員,立即打開回風立井口安全出口風門、防爆蓋,利用自然風壓進行通風。
(2)全礦井突然停電後,礦調度通知所有掘進等井下人員及其他輔助工區井下人員,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到進風巷道中待命,撤離時要將工作麵及機電硐室的電源開關打至零位並閉鎖;掘進作業人員發現停風後,在班組長、安全檢查員和瓦斯檢查員的帶領下,有序撤往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或其它進風巷道內。
停風10min後,由礦值班礦長或礦總工程師根據停風後的具體情況,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立即將井下工作人員全部撤出井下。具體撤人路線為:
10#煤運輸大巷:工作地點—10#煤運輸大巷—10號煤第三聯巷(或第一聯絡巷)—10號煤軌道大巷—10號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10#煤煤倉上口繞道—主井(快速)—5號煤第一聯巷—5號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10#煤軌道大巷:工作地點—10#煤軌道大巷—10#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10#煤回風大巷:工作地點—10#煤回風大巷—10#煤軌道回風聯巷(就近)—10#煤軌道大巷—10#煤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0#煤一采區軌道大巷:工作地點—10#煤一采區軌道大巷—10#煤一采區車場—10號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5#煤軌道大巷:工作地點—5#煤軌道大巷—5#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5#煤回風大巷:工作地點—5#煤回風大巷—5#煤軌道回風聯巷(就近)—5#煤軌道大巷—5#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5#煤運輸大巷:工作地點—5#煤運輸大巷—5號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50201運輸順槽:工作地點—50201運輸順槽—5#煤軌道大巷—5#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50201回風順槽:工作地點—50201回風順槽—5#煤軌道大巷—5#煤井底車場—副斜井—地麵
(3)全井突然停電後,礦調度立即通知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生產礦長、通風礦長、機電副總、通風副總、地測副總到調度室待命,礦山救護隊、機運工區、通風工區、物資供應科及有關隊組做好恢複通風、排放瓦斯的準備工作。
(4)通知安檢科井口檢身房、副斜井上信號工,禁止一切人員從主斜井、副斜井入井,同時清點登記出井人員數量和名單。
(5)由安全科負責,在井口清點人數,做好記錄,由專職瓦檢員,在主井口、副井口進行瓦斯檢查,要求井口20m,若瓦斯超限時的處理,停電要求。
(6)35KV 變電所恢複向主要通風機供電後,機運、通風部門首先關好防爆蓋和安全出口風門;然後啟動主要通風機運轉,並彙報礦調度室。
(7)主要通風機恢複通風後,礦調度要及時通知通風工區,由總工程師指揮,通風礦長或通風副總帶隊進行井下瓦斯的排放。首先組織瓦斯檢查員檢查10#煤中央變電所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礦調度通知地麵35KV 變電所恢複對采區變電所的供電,然後由瓦斯員檢查10#煤各局部通風機前20米範圍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首先對局部通風機進行送電,並依次進行瓦斯排放。瓦斯全部排放完畢後進行檢查各配電點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10#煤中央變電所可以向各配電點供電;然後再檢查5#煤采區變電所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礦調度通知10#煤中央變電所恢複對5#采區變電所的供電,然後由瓦斯員檢查5#煤各局部通風機前20米範圍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首先對局部通風機進行送電,並依次進行瓦斯排放。瓦斯全部排放完畢後進行檢查各配電點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5#煤采區變電所可以向各配電點供電。
(8)掘進工作麵瓦斯排放順序:
10#煤:一采區軌道巷、回風大巷、軌道大巷
5#煤:50201運輸順槽、50201回風順槽、回風大巷、軌道大巷、運輸大巷
(9)恢複各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通風前,瓦斯檢查員必須首先檢查風機前瓦斯濃度,隻有風機前瓦斯濃度不大於0.5%時方可允許對風機送電,啟動風機排放瓦斯時,要斷續點動風機進行排放,不得“一風吹”。
(10)瓦斯排放期間,除瓦斯排放人員外,任何無關人員不得下井。
(11)瓦斯排放及停送電所有工作必須及時向調度室請示彙報。
2、主要通風機因故突然停止運轉的應急救援預案
(1)若發現主要通風機突然停止運轉,主要通風機司機必須立即彙報調度室及機運工區、通風工區,經相關領導同意後按操作秩序啟動備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0min。
(2)備用通風機啟動後,由機運工區牽頭,要盡快查明主要通風機停轉的原因,並及時排除故障,將實際情況彙報礦調度。
(3)若備用通風機啟動不了,時間超過10 min以上,及時向調度彙報,由礦調度指揮,采取以下措施:
①如果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由地麵35KV變電所切斷所有向井下的供電電源,並通知井下工作人員撤離到進風巷道或升井。
具體的撤人路線按照全礦井停電撤人路線執行。
②機運、通風部門要將所停主扇的井口安全出口風門和防爆蓋同時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通風。
③調度值班員要及時將主扇停風情況彙報當日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通風礦長、機電副總、通風副總、調度主任以及機運工區、通風工區和相關負責人。
④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期間,地麵瓦斯抽放泵必須保持正常抽放,抽放泵司機每半小時檢查一次瓦斯濃度、抽放壓差、負壓等。
⑤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期間,地麵監控係統必須正常運行,隨時監測井下瓦斯情況,並把相關數據上報總工程師。
⑥其餘部分按照全礦井突然停電預案執行。
(4)當主要通風機已正常供電後,及時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請示礦總工程師同意,由機運工區關閉防爆蓋、安全出口風門等,方可通知主要通風機司機開啟主要通風機恢複正常供風。
(5)主要通風機運轉15分鍾後,及時通知通風工區及機運工區,待主要通風機出口瓦斯濃度降到0.75%以下時,瓦斯檢查員方可由、主斜井進入井下檢查瓦斯,並按照全礦井突然停電進行井下瓦斯排放。
3、局部通風機因故突然停止運轉的應急救援預案
正常情況下,當局部通風機因故突然停止運轉時,輔助通風機會在規定時間內自動啟動,當局部通風機專用電源兩回路同時因故停電或由於風機專用開關故障、風機故障等原因出現時會出現輔助通風機不能自動啟動的現象。因此當局部通風機因故突然停止運轉時許采取以下措施:
(1)由掘進巷道的專職瓦斯員協同跟班安全員首先撤出停風巷道的所有工作人員至安設局部通風機處,並在巷道口部設置柵欄,懸掛警示牌禁止人員入內,同時將具體情況上報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機運工區。
(2)由機運工區立即派出跟班機電工排查故障,並立即根據情況排除故障。
(3)當風機故障排除完畢後,立即上報調度室及通風、機運部門。
(4)由通風工區值班領導根據停風時間,結合監控顯示數據預計該巷道內最高瓦斯濃度,然後根據“三級排放”的原則組織瓦斯檢查員進行瓦斯排放。
(5)在檢查局部通風機故障時首先由瓦斯員檢查各電氣設備附近20米範圍瓦斯,瓦斯濃度小於0.5%向調度室彙報後,調度室方可通知進行檢查工作。
(6)局部通風機恢複供電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不超過1.5%,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當該區域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由瓦斯檢查員現場采取措施進行排放;瓦斯濃度在1%~3%、二氧化碳不超過1.5%時,由通風工區值班領導指揮瓦斯檢查員現場采取措施進行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在3%以上或二氧化碳達到(或超過)1.5%時,通風工區製定“瓦斯排放措施”,由救護隊進行排放。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後,瓦斯檢查員必須彙報調度和通風調度。
(7)局部通風機供風地點恢複正常通風後,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符合規定,安全檢查員和電工檢查開關完好無失爆,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指揮電工人工複電,恢複生產,並由安全檢查員彙報生產恢複情況。
通風工區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