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家塔煤礦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第三十二條:開掘巷道前,使用局部通風機的單位,必須在作業01manbetx 中編製掘進巷道的通風方式、局部通風機、風筒的安裝和使用等局部通風設計,報相關部門審核,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三條:安裝和使用局部通風機和風筒應遵守下列規定:
1、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施工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嚴禁其他任何人隨意停開,並實行掛牌管理。
2、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全風壓供給該處風量必須大於局扇的吸風量,局扇安裝地點到回風口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01manbetx 》第一百零一條的有關規定。
3、風筒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煤巷、半煤岩巷、岩巷掘進工作麵風筒末端距正頭分別不得大於5米、5米、10米;風筒末端出口風量不低於90m3/min,嚴禁在放炮、裝碴期間斷開或回撤風筒。
4、岩巷隊必須落實風筒吊掛眼施工人員責任,及時打風筒吊掛眼至工作麵正頭,否則瓦斯檢查員有權停止作業,拒絕延長風筒。
5、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或采用與采煤工作麵分開供電,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風電閉鎖裝置,煤與半煤岩巷還應裝有瓦斯電閉鎖裝置。
第三十四條:掘進工作麵煤巷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分風、自動切換;掘進距離超過500米時必須使用對旋風機。
第三十五條:嚴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麵供風。
第三十六條:局部通風機的設備應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線盒)有襯墊(嚴密不漏風);局部通風機應吊掛或墊高,離地高度大於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風機應安裝消音器。
第三十七條:風筒吊掛應靠幫、靠頂、平直,逢環必掛;風筒接口嚴密(手距接頭0.1m處感覺不到漏風)無破口(末端20m除外)無反接頭,軟質風筒接頭需反壓邊,硬質風筒接頭應加墊上緊螺釘。
第三十八條:風筒拐彎處應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得拐死彎,異徑風筒連接應使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第三十九條: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因檢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運時,瓦斯檢查員或施工單位班(組)長應立即將人員撤至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切斷電源,在巷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向礦通風調度及通風部門彙報。停風時間超過24小時必須進行臨時性封閉,並設點檢查瓦斯,同時還必須切斷通向停風區水管等一切導電體。
第四十條:嚴禁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對有計劃的停風必須製訂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停風前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設置柵欄、警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