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彙編
二0一五年二月修訂
目 錄
三、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3
四、安全費用投入保障製度 …………………………………………4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6
六、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製度 ………………………………………7
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 ………………………………………9
八、安全監督檢查製度………………………………………………11
九、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13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13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16
十二、煤礦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製度………………………………………16
十三、安全獎懲製度…………………………………………………18
十四、出入井人員管理製度…………………………………………18
十五、安全舉報製度…………………………………………………19
十六、安全操作管理製度……………………………………………21
第二編 其它管理製度
第一節安全管理………………………………………………22
十七、跟班安全員、瓦檢員現場報告製度 …………………………22
十八、帶班礦領導及瓦檢員班中彙報製度 …………………………23
十九、安全02manbetx.com 彙報、調查、03manbetx 、處理與歸檔製度 ………………25
二十、安全警示教育活動製度 …………………………………………27
二十一、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製度 ………………………………………28
二十二、安全生產調度會議製度 ………………………………………29
二十三、安全活動經費管理製度………………………………………30
第二節 “一通三防”………………………………………………30
二十四、礦井測風製度 …………………………………………………30
二十五、礦井測塵製度 …………………………………………………31
二十六、瓦斯請示檢查報告製度 ………………………………………31
二十七、瓦斯巡回檢查製度 ……………………………………………33
二十八、通風設施檢查及檢修維護製度 ………………………………34
二十九、瓦斯超限03manbetx 處理製度 ………………………………………36
三十、安全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管理製度 ………………………37
三十一、綜合防塵製度…………………………………………………38
第三節 開拓開采及井巷檢修維護………………………………39
三十二、技術03manbetx 會議製度……………………………………………39
三十三、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製度 ………………………………………40
三十四、井巷檢修維護製度 ……………………………………………41
三十五、重大作業事項請示彙報製度 …………………………………42
三十六、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製度 ………………………………………43
三十七、工程結算管理製度 ……………………………………………44
第四節 礦井防治水………………………………………………45
三十八、礦井水患預測預報製度 ……………………………………45
三十九、礦井探放水管理製度 ………………………………………46
第五節 機電運輸…………………………………………………47
四十、礦燈領退、登記、報告製度……………………………………47
四十一、井下電氣設備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製度 …………………48
四十二、主要通風機管理製度 ………………………………………49
四十三、停送電管理製度………………………………………………51
四十四、傾斜提升巷嚴禁蹬鉤、行人的管理製度……………………53
第六節 井下爆破…………………………………………………54
四十四、“一炮三檢查”製度 …………………………………………54
四十五、“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55
第七節 材料管理…………………………………………………55
四十六、材料采購和發放管理製度……………………………………55
四十七、井下材料回收管理製度 ……………………………………56
第一編安全管理基本製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為明確我礦各級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促進我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特製訂本製度。
1、安全生產責任製度要層層落實及簽訂。
2、由礦委成員組織製定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製定並實施煤礦的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3、安全生產責任製采取分級負責製,從各級領導到崗位人員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製考核,並建立、健全煤礦各項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
4、為保證煤礦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從各級領導到崗位人員,實行分級督促,檢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5、應建立健全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製度,逐級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製。
6、煤礦主要負責人對本礦事故排查治理工作全麵負責。
7、任何科室、班組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科和調度室報告,調度室及安全科接到報告後,應及時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予以查處,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並組織進行調查03manbetx 和處理。
9、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職責是按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並對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則是在本人的職責範圍內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並對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10、班組長是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對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督促本班組的作業人員遵守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切實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遵守勞動紀律。
11、崗位工人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崗位工人的主要職責是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遵守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01manbetx 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
二、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為了認真傳達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處理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加強現場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和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的管理作用,特製定本製度。
1、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由礦長每月主持召開兩次。
2、安全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礦長外出時,由礦長委托生產副礦長或安全副礦長主持召開。
3、參加安全辦公會議的人員有礦領導、各職能科室領導、各區隊長及由礦直管的重要班組長
4、安全辦公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上級一係列的安全工作會議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在認真聽取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情況的彙報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和安排月度安全生產工作,並研究製定相應的工作措施和對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
5、安全辦公會議內容要認真整理並形成《安全辦公會議紀要》,並及時下發各科室和施工隊貫徹落實,凡工作事項涉及的科室和施工隊,必須及時貫徹和抓好落實。
6、對會議製定的各類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和措施,應形成書麵材料,由安全管理部門統一抓好監督、檢查、落實、統計、歸檔工作,並在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上通報整改情況。
7、《安全辦公會議紀要》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
8、會議要求
⑴各單位、科室領導在礦時本人必須親自參加會議,否則按無故缺席處理。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到會時,必須在會前向領導請假。
⑵各施工隊負責人若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時,必須安排副隊長參加。
⑶參加會議人員若因人事變動,則按變動後的情況執行。
⑷安全辦公室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分析、總結上階段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安排布置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解決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存在的安全問題。
⑸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或開會時請假者,出現一次罰200元,由礦安委會辦公室出具罰款通知單通知礦財務科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罰款進入礦安全獎勵基金。
三、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為加強我礦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製考核,使安全工作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和施工隊和班組,用以檢查和督促全礦安全管理工作,並促進各級安全生職責的落實,特製訂本製度。
(一)安全目標
1、杜絕煤礦安全生產無傷亡和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重傷率控製在0起,輕傷率控製在8‰以內。
2、安全基礎工作:力爭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省級。
(二)總體要求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
2、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堅持安全生產重獎重罰的原則。
3、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特別是礦井“一通三防”責任製的落實;強化以現場管理為重點的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抓好五項工作: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礦井安全資金投入工作;職業病危害工作及地麵安全工作;礦山搶險救災隊伍建設工作。
四、安全費用投入保障製度
為了我礦安全生產設施長效投入機製,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我礦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調動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的提高和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做好安全自保、互保和聯保工作,製止“三違”,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目標,促進我礦經濟持續穩定好轉,特專門用於我礦安全生產活動設施投入的資金保障製度。
(一)安全投入資金的來源
1、礦各單位的安全獎金計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內或包幹工資中提取。
2、對事故責任者及“三違”人員的罰款。
3、礦機關安全資金從礦包幹工資中提取。
4、實行安全結構工資。
⑴實行安全結構工資的範圍:礦屬各單位及礦機關各部門。
⑵井口發生傷亡事故考核
①井屬班組發生重傷一人時,扣減當月全部班組職工(當月不在礦的除外)技能工資的10%。
②礦井發生工亡時,扣減當月全井職工技能工資20%。發生重傷超標一人時,除扣減發生事故連隊當月技能工資的10%外,還要扣減井口領導全體成員技能工資的10%。書麵通知(即:扣減安全工資通知單)礦勞動扣減並進行礦安全獎勵基金。
6、噸煤10元的礦井安全專項治理費用。
7、職工教育經費按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提取,要保證所需提的教育經費提足,用好、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厥留和用,如單位不能正常提取使用教育經費,今後各單位結餘的教育經費礦要統一調劑使用,以滿足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安全投入資金的具體使用範圍
1、針對我礦的實際,必須確保礦井的通風瓦斯專項治理費用。
2、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的支出。
3、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的支出。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的支出。
5、完善和改造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6、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配電係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指出。
7、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提升係統的安全防護設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係統支出。
9、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如安全獎金支出、技改工程資金支出、安全知識競賽等活動支出。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為加強管理,發展生產,保證安全,降低消耗,創造效益,真正做到“管理上台階,質量達標化,安全創水平“,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礦成立質量保準化工作領導小組
二、執行標準、工作目標
1 、執行標準為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中國工業煤炭協會製定2013年版《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辦法》
2、工作目標
杜絕安全責任事故、重大工程責任事故及機電設備事故,實現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內無死亡事故。通風、地測防治水、采煤、掘進、機電、運輸的單項考核評分不低於90分,其它專業均不低於80分。
三、考核、獎罰辦法
1、各專業組按月對照管理辦法進行考核達到工作目標,對礦領導小組及各專業組成人員按人均2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完成工作目標的60%-75%按人均100元罰款;完成工作目標的60%以下,按人均200元的標準進行罰款。
2、各專業組實行安全、工程、機電設備責任事故一票否決製。
3、按月考核、按季獎罰,計獎時就高不就低,不重複計獎。
4、考核時限為當月20日至月末,考核由各專業組組長組織進行,並做好考核記錄,妥善保存,以備抽檢,考核結果必須於次月3日前上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
5、獎罰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書麵報告,報礦領導簽批後,送交財務科執行。
六、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製度
1、全員培訓,指企業對全體在職人員和新入井進行的教育和培訓。其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與技術業務的培訓。
2、上崗培訓,指按不同崗位的基本要求,對未上崗的職工和新入井的的人員進行教育活動。培訓的內容包括;必備的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工藝規程、安全生產知識、職工守則和職業道德規範等。
3、崗位培訓,是指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需要的以提高工作能力和生產技能為重點的教育活動,具體分為規範化和非規範化兩種。規範崗位培訓是按照崗位規範的要求進行培訓。內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文化科學知識,特殊工作崗位專業知識和實際技能方麵的教育和培訓。接受培訓的人員,經考試合格由有關機構發合格證書。作為上崗資格的證明。從業人員在轉換崗位、晉升職務前也要按新的崗位要求,進行規範崗位培訓。非規範化崗位培訓,是對也取得上崗資格的人員,根據生產和工作中提出的新要求,經常進行培訓,一般為短期的一事一訓。
4、班組長培訓,是對企業班組長的崗位培訓活動(包括黨、團、工會小組長)。培訓內容包括:政治理論、安全管理、現代化管理、明主管理、班給管理、文化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術等,其目的是提高班組長的思想水平和班組管理能力。
5、職工專業教育。是指按照企業生產、工作需要、為培養各級各類專門人才,在職工中進行專業技術教育。
6、安全生產教育(含安全資格教育),指對職工進行防止和消除生產過程中人身設備事故及職業危害,實現安全生產教育。內容包: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法令政策知識、操作技術規程、有關規章製度,安全安裝及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典型經驗及事故分析、安全崗位培訓等。
7、工人技術等級培訓及考核,按勞動部要求進行的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前進行的專門培訓。
8、職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社會主義覺悟和思想政治水平的教育。主要內容包括:用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堅持改革開放的教育;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教育、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傳統教育;思想、道德、紀律的教育;社會主義明主與法製教育;國防教育,形式政策教育。
9、職工教育的經費來源,按照國家有管政策規定,由礦按每年職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統一由礦主要負責人審批、專款專用。
10、職工教育經費的使用範圍,主要用於在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01manbetx 》等法律法規,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及時發現和處理生產現場中的安全隱患,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1、各級管理人員深入井下、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及時發現和消除作業現場的不安全隱患,為工人創造安全生產作業場所,各連隊(班)組在生產作業前必須檢查現場的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處理完畢後方可安排進行作業。
2、礦機關科室部門人員下井發現隱患後及時交待連隊(班組)長或現場作業人員,立即整改;現場不能整改的隱患,要及時向調度室或值班礦領導彙報,以便及時安排整改。如需礦領導班子研究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提交礦領導班子會議研究,不得拖延。
3、礦安全生產調度會,必須對安全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進行落實整改,督促整改。屬於需較長時間處理的隱患,必須逐班進行跟蹤落實。
4、現場作業人員發現隱患後,須及時處理,一時處理不了的及時向隊長彙報,由隊長進行協調處理。發現無人作業地點的隱患時,立即向生產調度室或值班領導彙報,由調度室協調處理。
5、機電設備事故隱患發現者及時向當班值班副隊長彙報,及時安排電、鉗工進行處理。
6、采掘工程隱患,發現者及時向當班值班隊長彙報,及時安排人員進行處理。
7、“一通三防”隱患,現場瓦斯檢查員、管理人員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處理及時向通風調度室、生產調度室彙報;一時處理不了的瓦斯隱患,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後安全副礦長、生產調度室、安全科長、通風科長彙報。
8、火災隱患發現者須沉著、冷靜,與其它現場作業人員一道及時用煤、矸捂住火源,同時打開防塵水衝滅明火或用滅火器滅火。如無其它作業人員時,發現者須沉著、冷靜用煤、矸捂住火源,同時打開防塵水衝滅明火或用滅火器滅火,處理不了時所有人員須沿進風側就近避災,同時及時向井口生產調度室彙報。
9、重大隱患發現人員必須及時礦調度室彙報,礦調度室及時向有關分管礦領導彙報。
八、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井下采掘作業場所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組織定期和定期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是查思想、查製度、查教育培訓、查機械設備、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的作用。
1、煤礦必須每季度組織一次全礦性安全大檢查。
2、每季度一次安全大檢查必須有煤礦主要領導參加,必須有檢查記錄,查的隱患必須定項目,定人員、定時限整改。
3、安全檢查工作必須納入各種形式經濟承包的合同,作為計發工資、獎金的重要考核指標。
4、煤礦每月還必須對當月的安全質量經行驗收。
5、每旬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安全質量檢查。
6、班組每班必須由副隊長和班長、安全員對當班的安全質量進行驗收,並做好驗收安全質量的原始記錄。
7、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堅持深入井下,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巡回檢查工作。
8、安全監督檢查的要求
⑴各種安全檢查應根據檢查要求抽調專業人員參加,明確檢查負責人、檢查內容、標準及要求。
⑵檢查的不安全隱患記錄必須認真、詳細、具體、記清隱患的部位、危害程度、處理意見等。
⑶隱患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結果的歸宿。安全檢查後必須對不安全隱患進行的認真的整改。
9、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的處理
⑴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除進行認真登記外,還必須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對重大不安全隱患檢查人員必須責令停工進行整改。
⑵對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必須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⑶對檢查出來的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按照“五定”原則製定措施進行整改。
⑷整改後煤礦各專業人員進行複查,合格後方可銷案。
2、每月必須組織三次由各級管理人員參加的井上下安全檢查工作,檢查落實上一階段的安全工作,並對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進行詳細的安排。
3、每次的安全檢查,參檢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早9:00正)準時到井口集中不參加或不按時到位的處罰520元/次,連續三次不參加者,作撤職處理。
4、在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不能流於形式走過程,對查的隱患,要召開整改會議,並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同時組織人員在整改結束後進行複查,未按時整改的,每項50元對項目負責人進行處罰。並下達重大隱患整改指令。下次檢查還未整改的,視重複隱患,加倍處罰,並作出嚴肅處理。
九、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
1、安全技術措施是指井下采掘作業安全、正常運行、確保施工安全,提高經濟效益的全麵技術、經濟文件,是指導現場施工的法規。適用於井下所有進行采掘作業人員和場所。
2、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掌握工程概念,施工方法、場地環境、條件等第一手資料,並熟悉安全法規,標準等。要把各種因素考慮周全,力求做工到細致,具體。
3、安全技術措施由工作點掛點技術人員負責編。
4、由技術科長、片區技術小組長及編製人員進行初審。
5、初審後由所編技術人員報礦總工程師組織礦長、分管安全、生產、技術、機電副礦長及相關科室進行審核。
6、會審後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7、經審批生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編製技術員按規定發放並向施工全體人員貫徹,發放、貫徹要有比較全麵的相關人員簽字。
8、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貫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杜絕違章作業現象。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應保證在使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嚴禁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設備、器材,設備、器材保持完好狀態;明確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檢測標準、程序、方法和檢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維修、更新和報廢的標準、程序和方法;進行統計按季向機電科彙報。
1、使用設備:指經常運轉使用的
2、備用設備:指為保證礦井連續生產,隨時可以投入生產替換工作的設備。
3、檢修設備:指經常運轉使用的
4、閑置設備:指可以平衡外調不需用的設備
5、備品情況:指機電的組成部分,並可以向其它設備互換通用的稱備品
6、應設保管倉庫,集中保管新到貨、未使用和閑置設備,避免設備丟失、損壞
7、使用中的設備,應由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維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8、機電設備如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事故時,各單位應進行分析,追查原因,並提出處理意見。
9、嚴格按機械設備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用途和會操作,會維護,會排除一般故障。
10、設備的報廢,設備超過使用的年限,損壞嚴重,再行修複,其複修費超過設備價值80%以上者。
11、遭受意外災害,設備損壞不能修複或修複費用超過80%。
12、設備的檢修
(1)必須根據零件的磨損期限製定每台設備的配件消耗定額,並要有1~3個月正常消耗的儲備配件。
(2)從礦倉庫領存配件,必須驗收,質量不合格不予領取,通過使用驗證不合格應作退庫處理。
(3)配件應實行定額及分級管理製,大型特殊配件。
(4)配件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要保管在清潔幹燥的倉庫中,並按用途分類,建立卡片置於台架上,保證不損壞生鏽和遺失,對光潔表麵的鋼製配件,應塗上油脂進行防鏽處理。
(5)配件和材料的領用,必須實行以舊換新製度使用單位領用配件時,必須交還舊配件,對換下來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應送修理廠整修。
(6)對大、中、小修複更換的配件應進行記錄,搞清配件的消耗情況。
(7)由機電組每月彙總各使用的配件加工計劃(含外購及內部加工)
13、設備的完好標準
(1)完成任務號,做到優質、高產、低耗、安全無事故,配合施工協作好。
(2)技術狀況好,機械設備必須達到一類設備標準,機房整潔,工作性能和出力達到規定要求。
(3)維護保養好,認真執行“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鏽”十字作業,達到規定要求,機械故障少。
(4)合理使用好,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定、製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確操作。
(5)保管工作好,機械設備的零件、部件、隨機工具,附屬裝置完整齊全,無缺少損壞。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為防止礦井災害事故的發生,必須對礦井主要事故災害製訂防範管理措施,加強對主要災害的預防,嚴防事故發生。
1、礦有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災害主要有:頂板事故、水害事故、瓦斯燃燒爆炸事故、煤塵爆炸事故、機電事故、提升運輸事故、放炮事故和火災事故等。
2、對各類主要災害事故,由各業務部門分別製定管理製度和預防措施,同時要加強監控和強化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3、對各類主要災害事故的管理製度和預防措施,安監部門要對其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到位。
4、一旦礦井發生災害事故,礦調度接到彙報後立即按礦井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順序通知有關領導和單位,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十二、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製度
為提高我礦應對重大事故的處理和救援能力,做好礦井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特別是在礦井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能使搶險救災工作有計劃地開展,使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特製定事故應急救援製度。
1、礦每年必須根據礦井生產的實際情況,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編製年度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或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認真進行貫徹學習。
2、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或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必須切合礦的安全生產實際,對礦井可能發生的災害事故進行全麵分析,並製定一旦發生災害事故時的應急救援預案。當礦井安全生產條件或安全生產部署發生重大改變時,必須及時對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或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礦務局總工程師批準後,礦必須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學習,使每位員工熟悉掌握每種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措施,熟悉避災路線。
4、為提高處理礦井安全事故的能力,礦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每季度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具體組織工作,由安通科進行策劃落實。
5認真搞好演習記錄和總結,及時發現和糾正演習中存在的問題,並對記錄和總結進行建檔管理。
6、礦井發生災害事故後,礦調度室必須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通知順序,通知有關領導和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嚴禁無組織程序,嚴禁彙報不清、通知不明。
7、所有應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在接到調度室通知後,必須立即趕赴調度室或零時成立的應急救援指揮部,等候應急救援命令,嚴禁工作拖拉,貽誤應急救援工作。否則,嚴厲追究相關責任。
十三、安全獎懲製度
為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安全管理,使各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結合煤礦實際,堅持獎優懲劣,獎懲分明,製定以下獎懲製度。
1、完成煤礦安全生產目標,實現全年無任何事故,完成全年計劃產量,獎副礦長、科長、隊長各2000元,獎副班長、安全員各1500元,機電、瓦檢員各1000元,小班長及其他特員特工各500元,獎大班長、安全員各300元,機電、瓦檢員各200元,小班長及其他特員特工100元。
2、全年出現傷亡事故,所有人員風險抵押金扣除,副礦長、隊長、班長、安全員、瓦檢員各特員和小班長取消全部獎金,並處罰礦長3000元,副礦長、科長、隊長2000元,大班長、安全員、瓦檢員各1500元,各特員、小班長500元的罰款。
3、完成全年生產指標,獎副礦長、科長、隊長各1000元,班長、安全員、電鉗工800元,小班長、其他特員500元,未完成生產指標取消全年獎金,並按獎給金額處罰。
十四、出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1、明確入井人員禁止帶入井下的物品和檢查方法;明確人員入井、出井登記、清點和統計、報告辦法,保證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數和人員名單,及時發現未能正常出入井的人員並查明原因。
2、接班人員必須將前班所發礦燈數量和收回礦燈數量進行核對,搞清未收回的礦燈數量。發現問題及時向井生產調度室和井口檢身站登記當班出井人數。
3、下井人員下井前必須首先到井口檢身站登記,出井時須到井口檢身站進行登記。
4、每班班、組長下班時必須認真核實出井人數和入井人數,出入井人數必須一至,如果出井人數和入井人數不符,必須首先到井下然後再到地麵認真查找,直至將所差人員找到,否則,必須立即報告礦生產調度室和值班領導,直至將所差人員找到為止。
5、凡人員下井,必須登記清楚姓名、工種或職務、作業地點、出入井時間、人員定位識別卡號、自救器編號及檢身情況。
6、任何人員入井前必須積極配合入井檢身人員進行檢身工作。
7、入井檢身時,檢查人員必須對入井人員的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礦燈、人員定位識別卡、自救器、儀器、工具(工具包)進行嚴格檢查,若發現入井人員的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等不符合井下安全要求,礦燈、儀器、工具失爆或攜帶違禁物品(點火、煙草)、未帶人員定位識別卡、自救器等情況時,必須堅決禁止入井,發現上述情況仍然讓人員入井罰入井人員100元、檢身人員50元/次。
十五、安全舉報製度
為了充分調動我礦廣大幹部職工依法監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嚴肅處理違規、違章生產行為,規範我礦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特製定本製度。
1、舉報人
凡我礦在籍職工及關心、關注、支持我礦安全生產的各屆人士均可舉報。
2、舉報對象
XX煤礦、礦領導班子、安全管理人員、所有在籍職工
3、舉報內容
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均可舉報:
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或對事故情況弄虛作假的。
⑵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產的。
⑶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配備不齊全、工作不到位的。
⑷對實施關閉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的,未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擅自恢複生產的。
⑸越層越界開采,破壞國家資源,危害國家、影響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
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強令人員違章、冒險作業的。
⑺礦井通風、防瓦斯爆炸和防滅火、防治水等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不符合《煤礦01manbetx 》要求的。
⑻生產現場有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整改的。
⑼礦級領導未按規定跟班帶班作業、下井檢查的。
⑽礦工違規、違章作業的。
4、舉報、投訴地點和方式
⑴舉報、投訴地點分別設在我礦安全科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
⑵舉報人可通過信函、電話等形式舉報,也可直接到我礦安全科、上級行業主管部門。
十六、安全操作管理製度
1、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運用,實現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標準化、規範化,搞好技術培訓和技術練兵,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2、範圍
《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製度對全礦井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爆破等專業的各個工程或崗位進行規範管理。
3、執行標準
⑴執行國家版《煤礦01manbetx 》。
⑵結合中國煤炭工業勞動保護科學技術學會組織編製的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爆破等專業製定適合本礦特點的《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並在現場執行。
⑶執行根據現場實際製定的《煤礦作業規程》。
4、管理措施
⑴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
⑵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由礦總工程師主管負責,各單位應實行歸口負責,技術副隊長統一編號,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丟失。
⑶各單位應嚴格貫徹實施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實行貫徹學習考試,《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實行季度學習考試,《煤礦01manbetx 》實行年度學習考試。
⑷技術科負責對各區隊貫徹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安全科負責監督安全操作規程在現場的落實。
⑸在日常檢查中,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礦有關規章製度,給予嚴肅處罰。
⑹操作規程必須與《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及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相一致。
⑺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學習操作規程,並進行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調換工種後應重新學習考試,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⑻員工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第二編 其它管理製度
第一節 安全管理
十七、跟班安全員、瓦檢員現場報告製度
為便於下井檢查工作的各級領導能迅速了解和掌握各作業地點的作業人員情況、特員配置情況、安全隱患檢查處理情況、瓦斯及二氧化碳湧出情況,以配合下井領導搞好檢查指導工作,特編製本製度。
1、各工作地點所安排的安全員、瓦檢員必須跟班作業,禁止安排一崗多責,除必須離崗向地麵值班領導彙報工作或處理特殊工作外,嚴禁脫離所跟班的作業點。
2、凡遇上級或本礦領導檢查工作到各作業點時,安全員、瓦檢員必須主動報告身份和現場安全情況,報告內容包括:特員身份、工作地點、出勤人數、作業情況、瓦斯及二氧化碳檢查情況、隱患排查及處理情況、工作還存在什麼問題或困難等。
3、對於領導提出的問題要認真回答,對於領導提出的工作安排及要求,要立即進行落實。除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說明原因外,不得找借口推脫整改或管理責任。
4、工作報告完畢後,需請領導指示工作,並對領導的指示表明落實態度。禁止對落實領導指示態度不堅決,措施不果斷。
5、凡檢查發現安全員、瓦檢員未主動報告工作的,根據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先給予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給予每次2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直至清除出特員隊伍。
6、為努力提高安全員、瓦檢員的綜合素質,提高工作報告的準確性,各隊要認真搞好特員的選拔和培訓工作,經檢查發現所用特員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要及時進行調整補充,禁止隨意配置安全員、瓦檢員。
十八、帶班礦領導及瓦檢員班中彙報製度
為及時反饋和解決井下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強化對井下安全生產工作和隱患處理的調度指揮工作,同時督促帶班礦領導及瓦檢員認真履職,使井下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得到及時的協調解決,特製訂本製度。
1、帶班礦領導每班檢查彙報不少於2次,彙報的內容包括:
⑴井下各作業地點的生產進度情況;
⑵井下各作業地點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⑶井下各作業地點的特員配備及履職情況;
⑷井下各作業地點落實《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情況;主要指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規定。
⑸井下各生產環節是否協調、暢通。
2、瓦檢員每班彙報不少於4次。彙報內容包括:
⑴瓦斯、二氧化碳檢查數據;
⑵管轄範圍內的監控線路及探頭是否運行正常;
⑶當出現瓦斯湧出異常甚至超限時,必須彙報人員撤離情況和瓦斯異常或超限原因;
⑷當監控係統出現故障時,必須彙報故障原因和處理意見。
3、彙報要求
⑴帶班領導發現緊及情況時,當即彙報,一般性問題或安全生產工作正常時,可待巡檢結束後集中彙報。
⑵瓦檢員彙報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數據必須與手冊和現場管理牌板相一致;當出現瓦斯湧出異常或超限時,必須先組織撤人後彙報。
4、彙報記錄及處理程序
⑴帶班礦領導彙報由調度室負責記錄和整理,並負責對一般性問題進行協調和安排處理,對於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報告分管以上領導處理。
⑵瓦檢員彙報情況由監控室負責記錄和整理,對於檢查數據彙報,必須認真與瓦檢員和監控數據進行核對比較,發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向分管科室及礦領導彙報。
⑶分管科室及分管礦領導接到重大安全隱患情況後,必須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嚴禁工作拖拉,貽誤處理時機,影響安全隱患或問題的解決。
5、罰則
⑴出現未按要求次數彙報的,每少一次,處罰100元;
⑵彙報情況不清、或彙報不及時的,每次處罰100~500元。
⑶經檢查發現記錄情況不全或未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重大隱患情況的,一次處罰200元。
十九、安全事故彙報、調查、分析、處理與歸檔製度
為認真查清各類事故原因,並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礎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並製定落實有針對性防範措施,杜絕同類或其它事故發生,特製訂本製度。
1、井上、井下生產係統各環節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按國家規定,必須在一小時內,將事故傷亡人數、事故經過查清並記錄後,及時向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
2、凡發生安全事故,包括非傷亡事故,無論事故大小、也無論是井下還是地麵,都必須按照事故分析的“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杜絕認識不到位,放棄對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3、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的組織:一般輕微事故,由安全科組織,技術科、通風科、辦公室及事故區隊、班組人員參加;較大事故由分管領導組織,安全科、技術科、通風科、辦公室及事故區隊及班組人員參加;重大事故,由礦長進行組織,礦領導、安全科、技術科、通風科、辦公室、事故涉及的其它管理部門和各區隊及事故班組人員參加。
4、事故調查與分析處理程序
⑴事故發生後,組織事故分析的人員要首先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弄清事故經過及現場情況,其中,輕微事故的調查,可采取集體調查方式進行,較大以上事故,必須分別對現場人員逐個進行調查,並有現場勘查記錄。
⑵事故調查結束後,要立即召開會議進行事故分析,並通過事故分析會,進一步弄清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和製定落實防範措施。
⑶事故調查分析結束後,要形成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報告,報礦領導班子會議審核批準,然後落實處理措施並建檔備案。
5、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必須嚴格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及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教訓未深刻吸取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嚴肅處理及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安全防範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嚴禁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走過場,丟失嚴肅性。
6、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結束後,要將調查分析與處理報告在礦各施工隊中進行通報,對全體職工進行警示教育。事故報告由安全科和涉及的其它管理部門和各區隊及事故班組人員進行存檔,以備查閱,存檔時間為永久。
7、經檢查發現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開展不認真,導致事故原因不清、事故責任不明、措施不落實和未對職工開展事故警示教育的,對組織者處罰200元,對事故區隊及相關責任人加處200元。
二十、安全警示教育活動製度
為落實行業主管部門關於認真搞好“三個一活動”的工作要求,深入搞好我礦職工安全意識教育工作,幫助我礦職工深刻吸取各類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斷提高我礦職工安全思想素質,特製訂本製度。
1、安全警示教育活動每月進行一次,活動時間為每月的月末。
2、安全警示教育由安全科進行組織,技術科進行協調配合,師資人員由礦領導及安全科、技術科相關領導及技術人員組成。
3、活動方式包括:
⑴組織觀看安全警示教育錄像片;
⑵由礦內教師分析講解事故案例;
⑶組織開展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⑷利用宣傳欄和安全宣傳標語、口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4、參加人員為全礦作業人員,具體的召集和管理人為各施工隊負責人。
5、各采掘隊必須認真搞好生產工作協調,其每次參加活動的人數不少於施工作業人數的65%,否則按每少一人罰款50元進行處理。
6、每次活動都必須製定教育計劃或活動方案,並對活動進行認真的記錄,尤其是活動考勤,必須嚴肅認真,嚴禁弄虛作假,否則按作假一人罰款50元處理。
7、搞好活動檔案的建立和管理。每次活動結束後,都必須對所有活動資料進行建檔管理,以備迎接工作檢查。若經檢查發現未對活動進行建檔管理的,每少一次,對活動組織部門罰款500元。
二十一、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製度
為加強我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穩定我礦特種作業人員隊伍,並做到人和證相符,配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特製訂本製度。
1、安全科是特員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編製每年的特員配備和培(複)計劃,並進行組織落實。
2、凡是特種作業人員,在與礦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必須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為服務期限,另行與礦簽訂服務協議,否則,必須按服務時間扣減培訓費用。
3、為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對實行崗位固定工資製的特員,一律實行服務押金製。即以培訓費用為限,按每月200元逐月從工資中扣出培訓費用。服務期滿後,全部退還。同時對工作認真負責、能勝任崗位工作的人員,在進行考核的基礎上,加一倍返還服務押金,以示對工作的獎勵。
4、為鼓勵特種作業人員穩定崗位工作,對實行固定工資製的特員實行特種作業工齡工資製。其工齡工資標準,瓦檢員為30元/年,其它特員為20元/年。
5、與我礦現行工資分配製度相適應,所發生的特員獎勵及工齡工資費用,由工資發放的單位或區隊進行支付。但為確保支付兌現,統一由礦財務進行代扣代付。
6、各施工隊負責人是特員選拔配備和使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必須對所需特員認真進行選拔配備。嚴禁不經考核而隨意選拔任用特種作業人員。否則,經礦檢查發現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對工作不認真負責的,每人次處罰500至1000元。
二十二、安全生產調度會議製度
為認真搞好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存在的隱患或問題,特製訂本製度。
1、調度會議由常務副礦長負責組織。
2、調度會議每逢3天組織召開一次,時間為晚上8:00至10:00。
3、參加調度會人員為礦領導、各科室領導。
4、會議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情況通報、各區隊存在問題彙報、礦領導安排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5、嚴格遵守會議紀律,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嚴禁無故缺席或遲到。否則,缺席按200元/次進行處罰,遲到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6、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認真記錄,特別是關於工作安排問題,必須記錄清楚,以便進行落實。凡未進行記錄的,每次罰款50元。
7、對於工作彙報,必須簡明扼要,條理清楚,杜絕表述不清或囉嗦重複。
二十三、安全活動經費使用管理製度
為管好用好我礦安全活動經費,積極搞好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安全競賽評比活動,促進我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發展,特製訂本製度。
1、安全活動經費的來源為“三違”罰款和部分安全費用撥款,資金由財務科建專賬進行管理,使用由安通科擬定方案或報告,報分管領導審核批準進行使用。
2、安全活動經費主要用於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活動,職工安全競賽評比活動和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區隊、班組及個人的獎勵。並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做它用。
3、對於活動經費的使用,安通科必須進行建賬管理,每項支出在入賬前,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並認真保管好原始入賬憑證。
4、在經費的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管理做到記賬與經手分開、采購做到貨比三家,符合優質優價原則。嚴禁經費使用中出現徇私舞弊。否則,一經檢查發現,嚴肅進行處理。
第二節 一通三防
二十四、礦井測風製度
礦井通風是礦井的生產命脈,通風質量的好壞關係到礦井的生產安全,測風是為了保證礦井通風質量測風工時檢測通風的關鍵,為了保證礦井的通風,結合我礦實際製定測風製度。
1、測風工必須熟悉礦井的通風係統,有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2、測風工擔負的工作
⑴按要求進行通風係統調整和風量分配調節
⑵測算礦井風量、風壓、漏風量
⑶測定礦井空氣溫度、相對濕度和氣體濃度
⑷測定局部通風機的風量、風壓
⑸及時準確填寫有關報表、手冊、井下測風牌板和繪製通風係統圖
3、入井前測風應對所用的儀器、儀表進行檢查。
4、入井前必須根據測風、測壓任務帶好所用的風表、秒表、測量皮尺、記錄本等。
5、生產礦井采掘工作麵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機電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
6、采掘工作麵地點,每人每分鍾供給風量不得小於4m³。
7、礦井每10天進行一次全麵測風,采掘工作麵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每次測風都必須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每次測風結果報給礦長。
8、每10天必須在總進風、總回風巷測風站地點進行測風,不定時、不定點到工作麵,區段平巷測風。
9、每個測風點必須測風不得少於三次,取其平均值。
10、測風點應選擇在無空幫、空頂壁麵光滑、斷麵規格的直線巷道中,前後10米範圍內無拐彎和其他障礙物。
11、總進風巷和總回風巷永久點測風站,其長度不得小於4米。
12、測風站應掛測風記錄牌,記錄測風站的斷麵積,平均風速,風量等數值。
13、測風工應經常檢查通風設施,是否有損壞,若有應及時采取措施,保證通風質量。
二十五、粉塵檢測製度
1、煤礦各級領導要將防塵工作列入主要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時,包括測塵工作。
2、測塵管理人員要對全礦粉塵檢測工作負責。
3、井下作業場所的總粉塵,每月測定2次,呼吸性粉塵采掘工作麵每3個月測定1次,其它工作麵或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
4、經常監督、檢查測塵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定期分析粉塵濃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標準應及時采取有效降塵措施。
6、要加強粉塵濃度數據技術檔案管理。
7、測塵員嚴格執行測塵規程、操作熟練、記錄詳細,粉塵濃度要準確無誤。對弄虛作假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8、測塵報表格式應統一,填寫正規,及時上報。
9、測塵員在測塵的同時應監督井下防塵情況,發現違章作業,測塵員有權先行停止作業,後報分管副礦長處理。
二十六、瓦斯檢查請示報告製度
1、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按《瓦斯檢查製度》進行瓦斯檢查工作,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瓦檢員在檢查瓦斯或二氧化碳出現以下情況時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向礦調度室和監控室彙報,同時會同安全員撤出人員:
(1)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
(2)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
(3)采掘工作麵及其它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
(4)采掘工作麵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1.5%時。
(5)采掘工作麵局部空間、體積大於0.5m³,瓦斯濃度達2.0%時。
3、調度室接到瓦檢員彙報後必須及時向主管安全的副礦長進行彙報,安全副礦長必須及時到礦調度室監督瓦斯處理情況,並根據情況做出撤人決定,調度室做好相關記錄。
4、若安全副礦長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礦長、總工進行彙報,共同協商處理措施。
5、瓦斯監控室在接到井下彙報後,必須及時將情況準確地彙報給大河分局瓦斯監控室,並根據井下瓦斯處理情況隨時進行彙報。
二十七、瓦斯巡回檢查製度
1、為了加強礦井瓦斯管理工作,杜絕瓦斯事故的發生,保證煤礦安全生產,依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製定本製度。
2、按照《礦井瓦斯檢查製度》規定的檢測地點及範圍對沼氣、二氧化碳氣體進行檢測,檢查班次、時間間隔如下規定執行:
⑴當班作業的場所、區段回風巷、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放置地點每班檢查二次,二次檢查時間為接班時、班中,時間間隔3小時。
⑵停止作業地點、硐室、總回風巷、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⑶停風地點柵欄處風流中每天至少檢查一次。
⑷擋風牆外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⑸其它地點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若出現空班漏檢或未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或牌板的,每處(次)處罰50~100元。
3、瓦檢員檢查瓦斯時實行巡回檢查製。按規定對瓦斯和各種有害氣體進行檢查,每班每次好做記錄。瓦檢員應在檢查現場填寫記錄,由各作業地點的班組長現場簽字。每班下班後向礦調度室彙報檢查結果。及時填寫瓦斯報表。違反本條規定處向關責任人20—50元罰款。
4、巡檢過程中,對所走路線的風門、密閉、風機、風筒等通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發現有損壞、使用不正常等隱患時及時處理。沒有及時處理的計入交接班中,向下班交清,同時向礦調度室、煤礦安通科負責人、礦長彙報。違反本規定處相關責任人20—50元罰款。
5、巡檢中,遇有瓦斯等氣體超限、變化異常,要及時報告。
二十八、通風設施檢查及檢修維護製度
為加強通風設施管理,確保通風設施建設規範、運行正常,通風係統穩定可靠,風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特製訂本製度。
1、通風設施檢查工作,由安通科負責組織,並周組織一次。
2、通風設施包括:風井防爆門、人行道風門、垂直門、水柱計和井下通風係統中安設置的測風站、密閉牆、調節風門、隔絕風門和風橋等。
3、凡通風設施,必須實行掛牌管理,每次檢查結束後,除必須填寫好檢查記錄外,還必須將檢查結果填寫在管理牌板上。
4、通風設施管理牌板,應記錄和反應:設施名稱、構築時間、檢查時間、漏風或調節風量、完好狀況、管理責任人,密閉牆和處於回風流中的風門,還必須反應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情況。
5、經檢查發現通風設施出現損壞、控製功能低於標準規定的,必須立即安排進行檢修,無法檢修的,必須立即進行更換。其檢修更換時限,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兩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下,由安通科確定檢修更換時限。
6、與我礦生產組織管理體製相適應,凡屬於施工隊管理區域的通風設施,其檢修維護責任一律由責任區隊承擔。其它區域通風設施的管理維護責任,由安通科根據情況進行安排落實。
7、經檢查發現通風設施建設不符合構築規範、使用管理責任未落實到位,導致通風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甚至出現人為破壞的,一律嚴肅追究管理責任。並根據設施重要程度、損壞程度和愛護意識情況進行處罰。
二十九、瓦斯超限分析處理製度
為牢固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對礦井瓦斯管理,並有針對性的製定和落實瓦斯治理措施,杜絕瓦斯超限作業或瓦斯事故發生,特製訂本製度。
1、凡是采掘作業地點出現瓦斯超限,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隻有在處理至《規程》規定的安全濃度以下後,方可恢複作業。
2、牢固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凡是瓦斯超限,必須認真組織進行分析,並通過分析,弄清超限原因、落實管理責任和製訂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瓦斯超限現象和杜絕瓦斯超限作業。
3、瓦斯超限分析會議每周組織一次,並由安全科負責組織,礦領導、技術科、監控室及瓦檢員參加。
4、為嚴肅會議記錄,瓦斯超限分析會議實行會議簽到製,所有應參加會議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和遲到。否則,按50~100元進行處罰。
5、安全科必須指定專門人員進行會議記錄,並存檔備案,如未認真進行會議記錄,導致缺記或記錄不規範的,缺記一次處罰200元,記錄不規範的,每次處罰100元。
6、如會議當周未出現瓦斯超限問題,則將會議主題改為通風瓦斯管理分析會,重點查找通風瓦斯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研究落實處理措施。
三十、安全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管理製度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和人員定位係統在煤礦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能及時反映井下情況,並能自動做出一些相應的處理。為確保兩係統運行正常,特編製以下管理製度。
1、根據井下采掘情況,必須配備相應的監控設備和人員定位係統分站,並按規定進行合理安裝。
2、煤礦地麵監控室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每天有專職人員下井檢查兩係統及電纜是否正常,並使用瓦斯檢測儀器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比,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3、井下各類分站必須安設在機電硐室內,並上台上架,搞好日常維護等工作。
4、各種監控傳感器、人員定位係統分站按《規程》規定位置進行配備、安裝。
5、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6、拆除或改變監控設備有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及控製線、檢修與監控設備有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後方可執行。
7、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校、校正,每月至少一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8、監控係統維護人員必須每天下井進行兩係統的設備、線路巡回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填寫好相關記錄。
9、兩係統值班人員認真填寫好係統運行日誌、故障處理記錄、瓦斯超限處理記錄、交接班記錄,以存檔備查。
10、每一下井人員必須佩戴人員定位識別卡,未佩戴識別卡人員不得入井作業。
11、各類傳感器的檢校、更換工作必須由監控員負責,到期必須更換,由專人送檢校中心校驗。
12、監控係統及相應設備有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必須及時與廠家售後服務人員取得聯係,共同進行解決。
三十一、礦井綜合防塵製度
1、各采掘隊要建立完善防塵灑水管路係統,防塵灑水係統必須鋪設到采掘工作麵、溜煤眼、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及煤塵易飛揚地點。
2、防塵管路的安裝要滿足生產和防塵的需要,采掘工作麵,煤溜眼轉載機頭、回風巷都要敷設防塵裝置。
3、主要運輸巷,主要回風巷上下山掘進巷中,防塵管路每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回采工作麵進、回風防塵管路每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皮帶機頭必須設三通閥門。
4、在掘進、采煤工作麵采用濕式打眼,放炮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後要使用灑水或衝洗巷壁。
5、凡要求安設噴霧灑水地點必須噴霧齊全,瓦檢員,放炮員要每班彙報噴霧消塵情況。
6、主要運輸大巷每半年洗巷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每半年衝洗一次,采區上下山每半年衝洗一次。
7、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麵要安設隔爆水袋,隔爆設施要掛牌管理,每半月檢查一次水量是否充足,瓦檢工,放炮員要每班檢查彙報隔爆設施的使用情況。
8、個人防護,易產生礦塵的工作麵必須按有關規定使用防塵用具。
9、要堅持粉塵測定工作,按規定定期測量粉塵,並填報各類圖表。
10、通風科對上述規定負責、管理職責。
第三節 開拓開采及井巷檢修維護
三十二、技術分析會議製度
為加強我礦技術管理工作,增強開拓開采布置、井巷施工規格、工程施工工藝及支護方式選擇、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學性和針對性,最終搞好每月的安全生產規劃,特製訂本製度。
1、技術分析會議每月組織一次,召開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月25日,若遇重大施工工程方案需研究決定或調整時,必須及時組織會議研究,並增加會議次數。
2、會議由技術科負責組織,總工程師負責主持,安全科、通風科和所有礦領導參加,並實行會議簽到製度。
3、為增強會議效果,在進行會議通知時,必須事先向與會者通報會議主題,以便提前進行思考準備,使會議主題能得到更為全麵、充分的討論,並使會議結論更為科學合理和符合我礦安全生產工作實際。
4、凡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嚴格按時參加,並認真參與討論和記錄,對於參會遲到者,每次處罰50元。
5、對於會議內容,必須認真進行記錄,並符合會議記錄規範,以備上級檢查考核,若因記錄不規範或未記錄造成被上級檢查罰款的,追究生產技術科責任。
6、對於重大技術研究問題,其會議結束後,要立即進行整理,形成會議紀要,將會議確定的重要事項,下發各科室部門執行。
7、如會議討論議題出現較大分歧,難以統一意見時,可采取表決方式進行解決。但對於保留意見者,必須嚴格執行會議的表決結果。
三十三、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製度
為規範我礦工程施工管理,加強對采、掘、機、運、通施工工程的技術指揮,確保工程施工按照既定方案進行,並達到預期效果,特製訂本製度。
1、凡采掘工程施工,必須以技術科下達的開工通知和編製貫徹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或《施工方案》為準。任何管理人員或施工隊不得擅自指揮更改。對於確需變更施工方案的施工工程,經提交礦研究後,仍由技術科下達變更通知進行變更。
2、通風係統調整、通風設施建設、安全監控係統和礦井瓦斯抽放係統的管理,一律以安通科下達的施工通知及相關安全技術措施為準,其他人員不得任意下達調整、變更和設施建設指令。
3、機電運輸係統、電氣設備、礦井供電、壓風及供水係統的管理、檢修維護或調整,一律由機電部門下達調整、整改和安裝指令,其他人員不得下達上述施工指令。
4、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施工隊必須依據施工標準進行管理監督,嚴禁憑個人喜好和經驗進行管理。否則,按誰安排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追究處理。
5、為鼓勵和保護廣大員工和管理人員對技術管理工作建言獻策的積極性,礦設立建言獻策獎,對職工及管理人員提出的科學化建議、意見,經采納後對施工布置、安全管理、工程質量和生產進度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的,礦將給予200~1000元的獎勵。
6、對於個人意見未征得主管科室研究同意,就下達作業隊施工而造成損失的,一律追究相應的管理責任。
7、嚴格堅持彙報程序,以上主管科室在接到現場管理人員關於施工調整、施工布置的意見、建議後,必須報告分管領導。下達的調整變更通知,必須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
三十四、井巷檢修維護製度
1、井巷出現問題需要維修的,要及時處理維修。
2、每次巷道維修技術科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編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礦領導進行會審後貫徹到施工隊人員。
3、如果檢查出現問題,安排定期完成,若沒有及時處理,一旦發生倒塌現象和其他不安全的事故,隊長負責承擔一切損失並維修好。
4、在維修井巷時,必須遵循從外向裏、從上向下的維修原則逐架進行維修。
5、連續出現3架或3架以上的斷梁折柱視為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安排人員進行維修,更換。
6、當巷道出現底鼓、片幫時,必須及時安排人員進行臥底、保幫,若進行降底會導致原支架的腳露出時,必須進行巷道改擴,更換支架,以保證通風、行人、運輸等安全。
7、出現坑木老化(未折斷),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8、各采掘隊對轄區內的巷道應加強檢查,發現以上情況應及時安排人員進行維修,若因維修不及時出現跨頂一次,罰隊長500元。
9、為了確保安全,在檢修巷道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進行。
三十五、重大作業事項請示彙報製度
為保證煤礦重大作業事項能安全完成,結合煤礦實際,特編製以下製度:
1、煤礦重大作業事項包括:主要進、回風巷的檢修、四大件的維修或更換、各係統的大改造(會影響井下安全生產的)。
2、重大作業事項在開工前必須及時彙報,可根據實際情況彙報給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根據情況彙報礦長,或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研究方案,確保作業安全;若重大作業事項會影響煤礦安全生產或導致係統改變,必須寫出書麵報告上報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經批準後方可進行作業。
3、重大作業事項必須編製實施方案,報煤礦領導審批後方可有組織、有計劃的開展。
4、針對重大作業事項,煤礦必須成立領導小組,監督方案、措施的執行情況,保證作業安全進行。
5、每次重大作業事項完成後,必須彙報煤礦相關領導小組,經煤礦領導小組進行驗收合格後,該項作業才可終止。
三十六、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製度
為認真搞好我礦工程質量管理,推動和促進我礦質量標準化礦井建設工作,並努力為實現安全生產打牢基礎,特製訂本製度。
1、工程質量驗收工作由技術科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
2、凡工程施工,必須認真進行施工質量的檢查驗收,並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凡未進行質量驗收的工程或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結算部門一律不得結算。經整改至合格的工程,結算部門在結算時,必須對造成的材料浪費進行相應扣減。情節嚴重的,還可按工程施工單價的10~20%進行罰款。
3、對於單項零星工程,其施工結束後,即可組織驗收,對於長項工程,結合每月一次的安全質量大檢查活動一並組織。
4、帶班礦領導及主管科室要認真落實“管安全生產必須管工程質量”的原則,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的日常管理,努力做到當班問題當班處理,盡量減少事後返工的現象。
5、為確保工程質量管理有標準,凡施工工程,都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後附檢查驗收標準。並通報至所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便進行日常的檢查督促。
6、為切實搞好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記錄,在每次開展工程質量驗收前,都必須針對施工工程的驗收項目,編製現場驗收記錄表,出井再填寫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考核定級表,並及時對所驗收的工程進行考核定級。
7、對於工程質量的考核定級,所有參加驗收的人員都必須參加,並認真對照驗收標準,逐項進行考核評分和定級,最後進行簽字認可。
8、工程質量驗收考核定級表,按照一式兩份來編製,其中,一份交施工隊存留,一份由技術科存檔。
9、為提高各施工隊創建質量標準化工程的積極性,促進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開展,根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結果,每月評選出一個采煤工程質量優勝隊,一個掘進工程質量優勝隊,並分別給予獎勵2000元。
10、將工程質量管理納入帶班礦領導和主管科室的業績考核內容,凡出現不合格品工程,要同時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管理責任。
三十七、工程結算管理製度
為準確及時的搞好我礦施工工程結算,確保工程結算有據可依、計算準確、責任明確、發放及時,特製訂本製度。
1、工程結算,必須以各類工程的考核標準、礦務會議臨時研究確定的單項工程單價、工程驗收單及零星工程結算單為依據,無單據的,一律不得結算。
2、嚴格執行工程結算的審核簽字程序,其中:
⑴工程質量驗收單,由檢查驗收組負責考核填報,然後交總工審核簽字後方可進入結算。
⑵零星工程結算單由安排人檢查簽字,相關部門複查工程數、質量並簽字認可後,方可交生產副礦長審核簽字進行結算。
⑶管理及後勤人員工資由礦長直接審核後進入結算。
⑷所有工程結算完畢並形成正式結算通知書後,最後必須交礦長、總經理進一步審核簽字才能進入發放程序。
第四節 礦井防治水
三十八、礦井水患預測預報製度
1、水害預測預報人員要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質情況、並收集齊全水文地質資料和對周邊礦井水文地質情況進行摸底。
2、水害預測預報圖標由技術部水文地質技術員根據水文地質資料進行編製。
3、水害預測預報應根據年度、月度施工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麵分析預測各工作麵及周圍量水害威脅情況,及時提供相關水文地質資料,並下發水文地質預測預報。
4、在施工過程中,應對預測預報圖表逐月進行檢查,不斷補充和修正。在施工至含水層時應提前20米發出水文預測預報單,並報告調度室。
5、當井下水文地質開采條件發生變化、出現突(湧)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區和可疑老空區時,必須及時發出臨時水文地質預報,提出處理措施,並且必須有文字和圖紙。
6、對水患險情應發出水害通知單,立即報告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7、預報內容應包括地點、範圍對生產的影響應采取的措施等,預報結果應保證礦井正常安全生產,無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
8、若當月生產計劃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提前5~6天下發水害通知單。
9、水害地質技術員應做好預測預報資料整理報送存檔等工作。
三十九、礦井探放水管理製度
為加強我礦探放水管理工作,促進探放水措施的紮實落實,並確保探放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杜絕水害事故的發生,特製訂本製度。
1、生產技術科是探放水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及時編製各掘進作業地點的探放水措施並貫徹,實施對探放水施工作業的檢查督促。
2、各掘進隊是探放水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探放水措施的落實,在進行探放水施工作業中,必須嚴格按照探放鑽孔設計及安全管理要求進行施工,並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探放水情況。
3、探放水工作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凡新掘巷道,其探放水設計和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同《作業規程》一並編製貫徹和實施,不得滯後編製貫徹。
4、技術部門和帶班礦領導必須切實加強對探放水工作的檢查監督與管理,在督促各施工隊嚴格按要求施工探放水鑽孔的同時,督促搞好探放水牌板的管理,包括鑽孔布置圖、探放水記錄必須掛設到現場。
5、每條巷道施工結束後,技術科要認真進行一次分析總結工作,對發現的出水點,必須標注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並對出水源及影響程度進行分析,以便有針對性的采取治水措施。
6、為搞好探放水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檢查監督工作,技術科要指定專人進行管理,使探放水工作的軟、硬件管理均完善到位。
7、對於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落實不到位、探放水鑽孔未按要求施工的,一經檢查發現,一並追究檢查督促部門、帶班礦領導及施工隊的責任。並處200~1000元的罰款。
第五節 機電運輸
四十、礦燈領退、登記、報告製度
為加強煤礦礦燈管理,杜絕失爆、無編號礦燈入井,防止領退混亂,把握安全生產動態,特編製以下製度:
1、煤礦所有礦燈必須集中充電,統一編號管理,專人專燈。
2、燈房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填報好“礦燈領退登記報告表”,並搞好核對,堅決杜絕冒領、錯發,並把當班領燈人數統計好後報礦調度室。
3、井下人員出井退燈於燈房充電時,充電工作應再次核對登記表,並把當班出井人數、退燈數、退燈時間和完好情況做好記錄,退回的礦燈必須嚴格檢查是否有缺螺少件等失爆現象。
4、對使用不當導致損壞,失爆。元件老化導致使用時間不足的礦燈,應該及時修理達到防爆要求以後在用;若達不到要求的,應該做好登記並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要求更換新燈,嚴禁違規使用。
5、充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見燈牌領燈,領燈牌交礦燈的原則,嚴禁無燈牌不登記領礦燈。
6、礦燈退回時,充燈工作要做好記錄,並把人數統計報礦調度室。若有職工在兩小時未交礦燈,充燈人員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在接到彙報後應及時向安全副礦長彙報,安全副礦長必須及時追查原因,直到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後,方可進行其它工作。
四十一、井下電氣設備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製度
為加強我礦井下電器設備的日常檢查與防爆管理,及時發現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並進行處理,防止電器設備帶病運行和失爆,杜絕機電設備事故發生,特製訂本製度。
1、電器設備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由機電科負責組織實施。其中,凡配備機電工的施工作業隊,負責對本區域範圍內的電器設備進行檢查並記錄運行情況。主要生產係統電纜、井下配電室、液壓泵站、空壓機、瓦斯抽放泵、主扇、主皮帶、1675水平皮帶及各掘進點運輸設備,由機電隊負責進行檢查並記錄運行情況。
2、巡回檢查工作每天進行一次,檢查內容包括電纜懸掛、電器設備失暴、“三大保護裝置”、設備安裝規範及各運轉設備的潤滑、軸溫、連接裝置和文明衛生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報告處理。
3、檢查結束後,必須認真及時的填寫檢查記錄,並對每台設備的完好情況進行分析評定。對於設備故障,要注明故障情況、原因和處理情況,並簽署檢查和維護責任人。
4、所有的開關設備必須有一定的備用量,以便在損壞時能及時的更換。即使是運行正常的設備,每季度都必須進行一次除塵、除潮和防暴麵處理,防止設備失暴。
5、對於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實行掛牌管理,分別注明維護保養時間、完好狀況、維護管理責任人,其管理內容可合並入設備管理牌板。
6、為強化設備管理責任的落實,對於井下電器設備巡回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經檢查發現一處次,罰款100元,對於造成設備損壞或事故的,根據損害程度及管理責任大小,嚴肅追究相關管理責任。
四十二、主要通風機管理製度
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搞好礦井通風工作,加強主要通風機技術管理及嚴格主要通風機通風管理製度,對礦井安全生產有著重要意義。
1、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套,兩台主要通風機及其配備電機的性能必須相同,其中一台運轉,一台備用,主要通風機必須保持經常運轉,當主要通風機因故障停止運轉時,備用主要通風機必須能夠在10min內啟動。
2、礦井主要通風機有兩套互為備用的供電係統,主要通風機及其供電係統的日常管理和月檢查由機電部門負責,各項管理製度的建立和落實工作由機電副礦長負責。
3、主要通風機性能測定由礦總工程師和機電副礦長共同負責,測定整理的技術資料由礦井通風、機電部門保留外,還必須報公司通風處備案和存入礦技術檔案長期保存。
4、主要通風機的反風設施,必須在主要通風機安裝時同時建成,反風設施的控製係統必須靈活可靠,能夠在10min內改變巷道的風流方向,反風風流不應小於正常風流的40%,反風設施由煤礦機電部門管理,由機電副礦長責成礦井機電部門在每月對主要通風機進行檢查時,同時檢查反風設施,並有記錄可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5、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
6、主要通風機每個班次必須安排兩名專職司機同時值班,值班司機必須由業務好和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值班司機必須經過崗位培訓,並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值班司機必須熟悉通風機的性能、控製係統和反風係統,並能熟練操作。
7、主要通風機房內指示通風機工作性能參數的儀表、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功率因數表、軸承溫度計等必須完好,並有電話直通礦調度室,機房內要有主要通風機的供電係統圖、反風操作係統圖、停開通風機及反風的操作規程、司機崗位責任製,以及通風機運行及檢修、事故記錄等資料。司機應經常檢查通風機的運行情況,並要每小時記錄一次運行參數,如果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8、運行的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主要通風機司機必須立即查明原因,如果可行應立即啟動備用主要通風機,並向礦調度室報告,礦調度室報告要立即通知礦長和總工程師等有關領導,以便采取應急措施。
9、主要通風機兩套供電係統必須同時停電時,供電部門應將預計停電的時間提前通知礦調度室,組織製定停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10、礦井主要通風機停風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撤到進風巷道中,並向礦調度室報告,礦長和總工程師應根據停風後的具體情況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規定的行動原則,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地麵,主要通風機停風期間,必須打開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風,恢複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關閉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
11、地麵反風設施除由機電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和定期維修外,通風部門還必須每月檢查一次,並有檢查記錄。
12、禁止利用礦井主要通風機負壓進行室內通風,以減少礦井外部漏風量;禁止利用礦井主要通風機房用作其他用途。
13、礦井主要通風機的運行記錄等資料要妥善保存。
四十三、停送電管理製度
1、發布停送電命令或執行停送電工作的人員,必須是按規定經過電氣安全規程考試合格,熟悉所轄範圍內的供電係統的人員擔任,操作人員必須是持有“電工證”的人員擔任,沒有電工證的人員一律不準執行停送電工作。
2、井上下所有降、配電站(室),必須掛有該供電範圍內的供電係統圖,當係統變動時應隨之修改,必須做到圖與實際相符,所有開關上應該裝設標誌牌,標明開關的名稱和編號,以供操作人員識別,防止發生誤操作。
3、在運行、備用和停用的設備、線路上進行工作時,都必須履行停送電手續,事前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係清楚,並妥善地完成驗電、放電、接地和短路,證明確實無電時才能進行工作,否則認為“帶電”,不得進行工作。
4、在進行高壓停送電工作時,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台等)。
5、如遇分路開關突然掉閘,可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⑴供井下的分路開關掉閘,沒有查明原因不準搶送。
⑵供井下的分路開關櫃因過流動作掉閘(繼電器有動作指示),必須通知有關單位查明原因,待切斷事故點後,方可進行送電。
⑶確係由於操作機構失靈,或受到某種原因的碰觸和震動而造成的掉閘,可以搶送。
⑷由於係統短路,使裝有無壓釋放器的井下分路開關動作掉閘,又查明確非本開關饋出係統的事故(過流繼電器無動作指示時),也可搶送。
6、已經停電的設備和線路,隨時都有突然來電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觸及設備和線路或進入遮護欄內。
7、在雙電源供電的設備和線路上停電工作(包括環形供電方式)或雙回線任停其中一回線路工作時,必須同時申請切斷工作點兩端的電源,以防反饋,且停電工作點兩側都必須進行接地短路,使工作人員處於接地包圍中,以確保安全。
9、對停送電工作人員的要求及職責範圍
(1)全礦性的停送電負責人,應由負責全礦的輸配電技術人員擔任,局部性的停送電負責人,應由該專責範圍內的技術人員擔任,停送電負責人不在時,可由單位領導指定能勝任的人員一人負責代理。
(2)檢修工程的停送電工作,由降、配電站(室)專責值班人員擔任,在高壓(3KV及以上)設備上進行操作時,一般應有二人來執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熟悉者作監護,井下單人值班的配電室停送電操作可由一人執行。無人值守的配電室和局部地區的開關停送電操作,應由工作負責人指派能勝任此工作的人員一人擔任,中途不得隨意更換人員。
四十四、傾斜提升巷嚴禁蹬鉤、行人的管理製度
1、提升道上下口必須懸掛“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警示牌,並嚴格遵照執行。
2、提升道“一坡三擋”必須完善,且靈活可靠。
3、提升信號必須齊全、完善,符合要求。
4、提升道行人時,必須製定專門措施。
5、嚴禁把鉤工和其他人員爬、蹬、跳車,如發現一律開除,並罰款500元。
6、提升道上口,由絞車工或把鉤工負責監督人員進入;提升道下口,由下口把鉤工負責監督人員進入提升道,防止提升、下放車時,造成人身事故。
7、若提升道內有偏口、峒室、必須製定專門措施,方可允許人員進出,但必須與絞車司機聯係。
8、凡進入提升道施工作業者,都必須製定專門措施,方可進入施工,但進入人員必須進行清點,並時刻與絞車司機聯係。
9、安全檢查時,必須將大鉤提放至安全地點,並停掉絞車,鎖住開關,時刻堅守崗位,待檢查完畢,人員全部離開提升道,方可恢複送電提升。
10、提升道出現礦車跳道時,除處理跳道人員外,他人嚴禁入內,並時刻與絞車工聯係,處理完畢,人員全部撤除後方可恢複正常提升。
第六節 井下爆破
四十五、“一炮三檢”製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煤礦規章製度和安全規程,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本製度。
1、當班瓦檢員在放炮作業點裝藥前、放炮前必須對該作業點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瓦斯濃度低於1.0%時,才能裝藥放炮,否則嚴禁裝藥放炮。
2、放炮後,等工作麵的炮煙吹散,爆破工、瓦檢員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必須及時處理,確認瓦斯濃度低於1.0%時,確認無危險後方可安排作業。
四十五、“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1、放炮工作必須由持有放炮合格證的放炮員擔任,其他人員不得放炮。
2、放炮員不得把放炮器及其他方放炮把手交給其他人員。
3、放炮員在放炮前必須先檢查放炮母線和雷管腳線的連接及懸掛情況等是否符合要求。
4、放炮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
5、警戒布好後,班長要布置瓦檢員對放炮作業點附近20米內進行瓦斯檢查。
6、瓦檢員檢查結束後將情況彙報班長,班長,是根據情況(瓦斯濃度低於1.0%時),發出放炮命令。
7、瓦檢員接到放炮命令後,必須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第七節 材料管理
四十六、材料采購和發放管理製度
為加強我礦材料管理,在保證安全生產所需材料設備供應的同時,努力降低材料消耗,特製定本製度。
1、材料的采購供應與管理由供銷科具體負責,並必須做到規範的采購、驗收入庫和發放管理。
2、對於安全生產所需材料,必須進行分類建賬管理,賬簿包括總分類賬、各施工隊領用明細賬、每月庫存盤點明細賬等。其中,各施工隊明細賬必須分別登記由隊或礦負責投入的材料領用情況,每月盤點明細賬必須一式三份,一份由庫房留存,一份交核算部門核算,一份交礦領導審閱掌握。
3、凡購進材料在入庫前,必須經提供采購計劃的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記賬入庫,對於不符合計劃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的材料,一律不得驗收入庫。
4、在進行材料發放時,對於根據考核辦法由各施工隊負責的材料,可由隊長簽字認可,直接進行製單發放;對於其他材料,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後,方可進行發放。
5、為加強對由礦負責投入材料的管理,杜絕材料浪費,甚至被挪作他用,礦將實行嚴格的考核管理製度,凡經檢查發現領用材料量與實際使用量嚴重不相符的,一律追究領用區隊管理責任,並在每月結算時實行全額扣除。
6、對於單體液壓支柱(含頂梁)實行每月清點製度,凡發生丟失並超過丟失率管理標準的,一律在當月工程結算中扣除。其清點工作,具體由技術科負責落實。
四十七、井下材料回收管理製度
為加強井下材料的回收管理,減少材料浪費,降低生產成本,特製訂本製度。
1、凡由礦負責投入使用的材料,各施工隊必須認真愛護和加強管理,不得發生丟失和人為破壞,造成材料浪費。
2、對由礦負責投入的材料,實行每月清點製度,以考核各隊使用管理情況,凡發生丟失和人為損壞的,一律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加材料損失總額20~50%的罰款。
3、每一工程(含零星工程)結束後,必須認真清理並運出投入材料,嚴禁丟棄的現場,造成材料損失,並同時影響文明生產。凡檢查發現未對剩餘材料進行回收的,責令立即回收,否則,按損失材料費加清運人工費合計,對使用區隊進行扣減。
4、對廢舊金屬材料和檢修更換下來的坑木,一律實行回收利用,嚴禁丟棄井下或被私拿出礦。否則,一律按材料價值的兩倍進行罰款。其中,金屬材料的投入量與回收量考核,由材料供應科負責落實;電纜鉤、風水管的投入量與回收量,由機電科負責考核;風筒、壓風自救裝置、安全管理牌板的投入量與回收量,由安全科負責考核;如責任科室未認真進行考核的,嚴格追究失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