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三煤礦“3.14”機電事故事故案例分析
濟三煤礦“3.14”機電02manbetx.com 02manbetx.com 案例03manbetx
2004年3月14日20時40分,中煤第三十一工程處濟寧三號煤礦項目部在五采區泄水巷施工時發生一起耙裝機傷人02manbetx.com ,死亡1人。02manbetx.com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帶班班長違章指揮,耙裝機司機違章作業,在耙矸過程中,耙鬥連接螺栓脫扣造成耙鬥翻轉將在耙鬥運行範圍內指揮耙矸的劉希群砸傷致死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帶班班長劉希群(已死亡)在耙裝機沒有照明的情況下,違章安排操作人員盧可強開耙裝機作業;而且在耙裝機正常作業的過程中,在耙鬥運行範圍內用礦燈照明,指揮耙矸作業。
2、耙裝機司機在耙鬥運行範圍內有人的情況下,違章開耙裝機作業。
事故間接原因
(1)耙裝機耙鬥連接不規範,在運行過程中連接螺栓擼絲造成扒鬥翻轉。
2)耙裝機照明在耙裝機後部,距耙裝機較遠但沒有餘線,不能實現迎頭耙矸照明。
2、三十一處對濟三礦項目部管理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差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三十一處沒有很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管理不到位。三十一處安全管理製度中規定每月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檢查一次,但對濟三礦施工的項目部在事故前的2個月沒有處領導組織來礦檢查安全工作。
2)通過調查發現,這種作業方式多次采用,而職工意識不到危害性,安全意識差。
3)項目部和施工區隊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遵章作業,安全自保互保意識差,職工在現場作業時班長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時,身邊的工人也沒有互保意識進行製止。
3、濟三礦對外包隊伍監督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2.8”煤塵事故發生後,礦加強了安全管理,在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中明確了濟三礦的安全管理責任,但事故調查組調查中發現濟三礦存在以下問題:(1)對現場存在的隱患檢查不嚴不細,在每班評價表中有耙裝機照明一項的評估內容,但對現場存在的不能夠實現耙矸照明沒引起重視。(2)對耙鬥聯接方式礦沒有及時發現,安全檢查員發現後也沒有盯住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