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東平:沒有深夜痛哭的人,不足以談人生
情感生涯是一生最好的修行,能安放好情感的人,就能安放好人生。
——秋微
高秉涵,一個77歲的台灣律師,花了二十多年的時間,帶回五十多位同鄉的骨灰,回到大陸,安葬故土。他這麼做,是因為一場折磨了他五十多年的虧負和救贖。
在一期名為《沒有深夜痛哭的人,不足以談人生》的采訪報道中,我見到了這位“用生命贖罪”的花甲老人高秉涵。畫麵開始的時候,這位老人正雙手捧著一位自殺老者的骨灰盒行走在泥濘的石子路上,遠處快步走來幾個逝者的親人,從老人手中接過骨灰盒,雙腿下跪的同時,淚流滿麵。
高秉涵說,五十多年前,在他擔任審判員的時候,曾經叛過這樣一個人死罪。那是一個逃兵,因為思念母親,冒險抱著一隻輪胎,穿越金門海峽,想遊回廈門。第二天一早,他終於登了岸,卻不知海水回流,自己又被衝回了金門。這個逃兵當年並不是軍人,他是在出門給母親抓藥時被抓去入伍的,但是按照當時台灣的軍法,他被判處死刑,而當時的執行官,正是高秉涵。
高秉涵就是這樣在心裏給自己蒙上了一層“虧負”罪名的。一個行駛公務的人,麵對以前的案子,為什麼會有如此深的創痛?高秉涵說,因為他在那個寧可丟掉性命也要回到母親身邊的逃兵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高秉涵十三歲時離開山東老家,那是在1948年,因為怕兒子在動蕩中出事,母親決定讓他去投奔設在南京的學校,臨行前擰著耳朵叮囑他:“如果學校解散,要一直跟著人流走,要活著回來。”然而他沒有想到,那一次,是他見母親的最後一麵。
果然像母親說的那樣,學校解散了。經過六個月的艱難跋涉,高秉涵跟著人流來到了廈門東南海的海灘上,然後又被人流裹著,上了最後一班去往台灣的船。數十日的四處漂泊,無人照管,他就睡在火車站,在垃圾堆裏和狗打架,吃別人剩下的東西,就這麼活著。
靠著隨身攜帶的畢業證書,他最終考上了台灣一所學校的法律係,成為了一名審判員。而他麵對的第一樁案子,就是“金門士兵案”。事後,高秉涵也曾帶著這個士兵的遺願返回他的家鄉,但他的母親,卻早已不在了。
正如那個被判死刑的逃兵一樣,五十多年來,高秉涵從未斷過聯係自己母親的念頭。當他曆經千辛萬苦終於和家裏聯係上時,才知道,母親因為長期沉浸在對兒子的思念之中,最終耗盡了自己的生命。悲痛不已的他央求同鄉的人帶來了家鄉的泥土,分給了一百多個人。他把自己得到的泥土一半鎖在保險箱裏,一半留著,每次喝茶的時候就放一點,他說喝到帶有家鄉泥土的水,他就仿佛看到了媽媽。他把母親唯一留下的一件衣服像保護文物一樣收藏著,每當想念母親的時候就拿出來看看,也靠這個維持生活下去的動力。
采訪中,高秉涵說:“沒有深夜痛哭過的人,不足以談人生”。正是因為經曆了這樣的生死苦痛,他才更看清了自己活著的價值和意義。於是每年送骨灰回故鄉,就成了他給自己定下的不成為的規定,而這一送,就送了二十多年。
采訪過程中反複插播著羅大佑的那首《鄉愁四韻》:“給我一瓢長江水啊長江水,那酒一樣的長江水。那醉酒的滋味,是鄉愁的滋味,給我一瓢長江水啊長江水……”透過這首歌,我仿佛看到了一張張含淚遊子的臉出現在我眼前,他們像是在告訴我:“為什麼我的眼中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