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遠傳:安全管理中的懲罰
在管理員工時往往會遇到這樣一個難題:是以激勵為主還是以懲處為主?前天我到生活公司入安全罰款的賬,發現這樣一個現象,有的連隊罰款比較少甚至沒有。後來我了解到,有的領導在管理中不善於處罰,隻善於激勵;有的領導隻善於處罰,不善於激勵。尤其具體到一件事情當中,比如員工犯錯誤時就隻有處罰,他們認為,不處罰不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不處罰就不能體現規章製度的嚴肅性,不處罰就不能顯示管理者的威嚴。而懲罰作為煤礦安全管理中必須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它在安全管理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可當懲罰應用不當時,它不僅不能調動職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相反會嚴重挫傷職工的安全生產熱情,使職工產生逆反心理,因此在管理中怎樣合理正確應用懲罰這種安全管理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管理者不能過分仁慈,過分仁慈管理製度就無法得到切實的執行,管理者也不能樹立威信,禁令也就不能得到貫徹執行。第二,執行管理製度時必須一視同仁,一絲不苟,管理者不能待己(包括親信、親威)以寬,待人以嚴,否則即使是嚴曆的製度也不能保證企業正常運轉。罰款不應該是唯一的方式。罰款本來不是為了“款”而是為了“罰”,“罰”有很多的方式,因此,對於職工錯誤的指出,如果從善意的角度來指出,就不需要通過罰款的方式來解決。員工的管理不應該過多地借助處罰的手段來解決,處罰員工是無可奈何的處理手段和辦法。若長時間以罰帶管,很可能引起負麵效應,其最明顯的惡果就是被罰職工會有不利的情緒反應,這就嚴重挫傷了職工的安全生產熱情,有的會帶著情緒工作,這樣既保證不了自己的安全也會對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脅。因此,我認為不太主張更多以罰款的方式來解決管理的問題。通過什麼解決呢?仍然是管理程序、管理規則、管理培訓以及管理人員自身的帶頭作用,當然也並不是說要杜絕罰款,必要的處罰還是存在的,但這是不得已的手段。隨著社會的發展、管理的進步,特別是人本管理的興起,處罰的管理方法,逐漸讓出了主流位置,因此我們的安全管理者要合理正確應用懲罰,使懲罰在安全管理中充分發揮作用,那麼、我們的安全管理者就必須深入到懲罰的生產實踐活動中去,充分了解懲罰,掌握懲罰的含義、懲罰的作用、懲罰的負效應以及執行時必須遵循合理應用懲罰的原則,隻有這樣才能使懲罰在安全管理中發揮其應有的工效。其合理應用懲罰必須遵循的原則就是:
一、及時性原則
就是對違章者的不安全行為實施的懲罰越早越好。如果懲罰同違章者的錯誤行為同時進行,則違章者的這種違禁行為一開始就因為懲罰及時而感到焦慮、恐懼,違章者為了避免焦慮或恐懼就不得不及早終止違章行為。比如,提前回柱管理人員才發現就進行20元或50元的罰款,下班就把罰款填到黑板上,當然必須向違章者說明罰款的原因。不要等造成02manbetx.com 了才去追究原因。如果違章者的不安全行為在發生後幾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再實施懲罰,則效果最差,因為違章者很難為自己的不安全行為感到焦慮或恐懼,甚至於違章者會認為管理人員對自己有意見,進而對管理者進行打擊報複。
二、針對性原則
就是在采取懲罰措施時要對不同層次的職工采取不同的懲罰方法。例如:對初犯者可從輕處理、對屢教不改者可加重懲罰力度。對不同違章者的同一種違章行為采取一樣的懲罰措施,否則會引起管理者與違章者的矛盾,使職工產生反感和抵觸情緒,這樣就不利於違章行為的消除。
三、適度原則
一般人認為,在某一步安全行為發生後,所采取的懲罰措施越重,則該項懲罰措施的影響力就越大,但懲罰過於嚴厲,就會引起懲罰的負效應,反而不能抑製和消除不安全行為。因此,安全管理者應掌握懲罰的強度,其懲罰的強度是剛好能阻止不安全行為時為最理想的。
四、溝通原則
在懲罰前,管理者要與違章者溝通。通過溝通,安全管理者應使違章者了解到他違反了哪項規章製度,他的不安全行為可能導致什麼樣的惡果,其懲罰的根據是什麼,並讓他們了解到自己行為的危害;通過溝通,管理者還應該掌握職工違章的更深層的原因,從而排出02manbetx.com 隱患;通過溝通,管理者還要教違章者正確的操作行為。
總之,懲罰作為安全管理中必須采取的一種手段,它在管理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若能合理正確應用懲罰則可促進安全生產,若應用不當,則會引起許多負麵效應,因此合理正確應用懲罰是我們的當務之急,是時代賦予職工的使命。我們的管理者一定要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素質,充分了解懲罰,並且在應用懲罰時一定要嚴格遵循合理應用懲罰的原則,而且隻有這樣才能正確合理地應用好懲罰這一安全管理手段,使懲罰在安全管理中發揮著其應有的工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