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測量管理標準
1.目的
1.1 為加強本礦礦山測量管理工作,使礦山測量管理更加準確化、標準化,結合本礦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管理辦法。
2.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2.1 本標準規定了礦山測量工作的原則和要求等內容。
2.2 本標準適用於規範管理本礦礦山測量管理工作,是檢查與考核礦山測量管理工作的依據之一。
3引用文件
3.3 《煤礦地質測量圖例》
3.4 《全球定位(GPS)測量規範》
3.5 《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範》
3.6 《大比例尺地形圖機助製圖規範》
3.7 太原煤氣化集團公司出台的《地質測量01manbetx 彙編》
3.8 太原煤氣化集團公司出台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3.7 太原煤氣化集團公司出台的《太原煤炭氣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炭生產技術管理標準(試行)》
4.術語與定義
4.1控製測量 在一定區域內,為地形測圖和工程測量建立控製網所進行的測量工作。
4.2聯係測量 在礦山建設和隧道建設中,為了保證各項開挖麵能正確貫通和附和設計要求,就必須把地麵控製網中的坐標,方向,和高程傳遞到地下去,這些傳遞工作就叫聯係測量
4.3平麵控製測量 就是測定控製點的平麵位置的技術方法。
4.4高程控製測量 測定控製點高程值的技術方法。
4.5貫通測量 為保證巷道或立井的多個對向或同向掘進工作麵能按預定的設計要求掘通而進行的測量工作。
5.職責
5.1 地質測量部部長:礦山測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對礦山測量管理工作麵全麵負責。確保全礦生產的正常進行。
5.2 地質測量部副部長:負責協助部長做好礦山測量管理的具體工作,抓好測量管理工作,參與巷道掘進測量工作。
5.3 地質測量部測量班組長負責本礦地麵測量、聯係測量、井下平麵控製測量、井下高程控製測量、巷道中腰線的標定與檢查、貫通測量。
5.4 地質測量部測量技術員負責測量數據的保管、記錄與整理工作。
6.管理內容與要求
6.1地麵測量
6.1.1 礦區D、E級GPS控製測量,按《全球定位(GPS)測量規範》要求進行。
6.1.2 礦區三、四等水準測量,按《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範》要求進行。
6.1.3 礦區1:500、1:1000、1:2000地形圖,按《大比例尺地形圖機助製圖規範》要求進行。
6.1.4 礦區地表與岩層移動觀測,按《煤礦測量01manbetx 》有關規定進行。
6.2聯係測量
6.2.1 地質測量部在進行聯係測量工作前,應編製施測方案和技術措施,報公司地質測量部審批,並明確專人全麵負責該項工作,重大的聯係測量設計應報公司批準,並進行成果備案。
6.2.2 為了井上下采用統一的平麵坐標係統和高程係統,應進行聯係測量。聯係測量應至少獨立進行兩次,在互差不超限時,采用加權平均值或算術平均值作為測量成果。
6.2.3 在進行聯係測量工作前,必須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點、高程基點和聯測導線點。同時在井底車場埋設不少於四個永久導線點和三個高程基點。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點好高程基點按《煤礦測量規程》要求進行。
6.2.4 礦井進行平麵聯係測量工作,必須使用陀螺經緯儀定向。
6.3井下平麵控製測量
6.3.1 井下導線分為7"導線和30"導線。基本控製導線采用7"導線沿礦井主要巷道布設,采區控製導線由7"導線和30"導線控製組成,當工作麵為綜采工作麵且走向長超過1500時,應采用7"導線控製。
6.3.2 導線延長應檢測角和邊,精度按《煤礦測量規程》要求執行。
6.3.3 7"導線原則上每隔3000m左右加測一條陀螺邊,其定向精度不得低於10"。
6.3.4 7"導線最少應獨立進行兩次。
6.4井下高程控製測量
6.4.1 井下高程點和導線點的高程,在主要水平大巷中,原則上用水準測量方法確定。
6.4.2 井下每組水準點間高差應采用往返測量的方法確定,相鄰兩點間的高差,用兩次儀器高觀測,其互差不大於5mm時,取平均值作觀測結果。
6.4.3 斜巷中導線點的高程用三角高程測量方法確定。
6.5巷道中腰線的標定與檢查
6.5.1 標定巷道中腰線前,應對設計圖上的幾何要素進行閉合驗算。
6.5.2 中線點應成組設置,腰線點可成組也可每30-40米設一個,但必須畫在幫上,腰線距巷道底(軌)麵的高度在同一礦井宜為定值。
6.5.3 成組設置中、腰線時,每組均不得少於三個(對),點間隔以不少於2m為宜,最前麵的一個中、腰線點至掘進麵的距離,一般應不超過30-40m。
6.5.4 巷道每掘進100m,應至少對中腰線點進行一次檢查測量,並根據檢查結果調整中腰線。
6.5.5 基本控製導線一般應每隔300-500m延長一次,采區控製導線應隨巷道掘進每30-100m延長一次。
6.6貫通測量
6.6.1 地質測量部進行重要井巷和貫通距離3000m以上的貫通測量工作前,要選擇合理的測量方案編製貫通測量設計書並報公司地質測量部審批。公司地質測量部接到各礦的請示報告,原則上要在一周內擬定批複報公司經理辦下文。
6.6.2 在重要貫通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按批準的貫通設計和批複提出的要求進行測量。同時應有比例尺不少於1:2000的貫通工程進度圖,並及時填繪。
6.6.3 各貫通工程貫通後,要在一周內聯測,重要貫通測量完成後,還應進行進度03manbetx ,並作出貫通總結報公司地質測量部備案。
6.7 通知單發放
6.7.1 當掘進巷道距其它井巷、硐室、老塘、小窯及水、火、瓦斯等危險邊界,岩巷剩20-30米,煤巷剩30-40米(快速掘進應於貫通前兩天)時,都要提前向礦有關單位發出貫通通知單。
6.7.2 當掘進工作麵從巷道、工作麵和危險區域附近通過時,其間距小於巷道高度的四倍時,應向有關單位發出安全通知單。
6.7.3 通知單編號、草圖、內容齊全後,由地質測量部負責人簽發,接收單位必須簽字。
6.8測量月末收尺管理規定
6.8.1 收尺必須由測量技術人員下井現場進行,做到準確無誤,不得留尺、多報。
6.8.2 在收尺工作麵遇特殊情況無法收尺時,收尺人員要及時反饋請示,根據請示結果進行處理。
6.8.3 收尺人員上井後,要認真填寫收尺本及相關台賬,收尺本要求收尺人員本人簽字,確定無誤後交繪圖人員接圖。
6.9 地質測量部原則上每月2日前要把交換圖上報公司地質測量部。
6.10 關閉廢棄煤窯調查
6.10.1 對井田範圍內關閉廢棄的小窯進行調查、03manbetx 、記錄在案。
6.10.2 對井田範圍內關閉廢棄的小窯的分布、開采範圍、對生產礦的危害等情況清楚、能與相鄰煤礦建立適當的資料交換關係。
7. 檢查與考核
本管理工作由地質測量部進行檢查與考核。
8. 報告和記錄
8.1 地質測量部各種通知單由地質測量部發放,接收單位簽字留底,地質測量部保存。
9.附注
10.1 本管理標準由地質測量部負責人周才順編寫。
10.2 本管理標準由分管礦領導周金祥負責組織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