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隊井下文明生產管理製度
1.及時抽排兩巷水窩內的積水,杜絕長5米,深0.1米的積水存在。
2.及時清理工作麵和兩巷中的浮煤、淤泥、矸石及其它雜物。
3.及時清理工作麵和兩巷設備上的粉塵和設備附近的雜物。
4.兩巷中的備用物料、設備必須在超前以外碼放整齊,進行掛牌管理。
5.工作麵回收的物料及時上交相關職能部門。
6.兩巷文明生產檢修班有勤雜組長負責管理,班工長負責監督,一次不合格罰款50元,生產班由工長全麵負責。
7.風巷中的工具箱、備用件必須存放在超前向外50m之外,分類在風巷下幫碼放整齊,對不按規定碼放的每件考核20元/天。
8.兩巷的超前內不允許存放任何設備、材料,每件考核20元/天。
9.煤電鑽電纜要整齊盤放在開關架上,且煤電鑽必須停電存放,不按規定存放,每次考核20元。
10.風、機兩巷使用的注液槍,使用後存放在工具箱,注液槍管要懸掛起來,管頭用堵頭堵好,不按規定存放,每次考核20元。
11.工作麵、超前範圍、支架間不得存放任何配件、工具、材料,發現一次考核責任人10元。支架備用膠管下班後及時回收。
12.風、機兩巷積水超過規定,每處考核10分,並罰款20元。
13.風、機兩巷材料碼放不規範,每處考核10分。
14.風、機兩巷有浮渣、雜物,每處考核10分。
15.風、機兩巷超前支柱數量不足,按每根10分進行考核。
16.風、機兩巷支柱直線、迎山角等不符合規定,考核1分/根。
17.超前支柱柱帽不符合規定,考核5分/根。
18.超前支護支柱不綁絲,或綁絲不符合規定,考核5分/根。
19.端頭主架與1#支架間的支護不符合規定,考核5分/次。
20.皮帶下的浮煤沒有清理幹淨,每處扣5分。
21.皮帶H架傾斜,造成灑煤的每處扣2分。
22.下端頭所使用的大錘,使用結束後放置在3#、60#支架間,不按規定存放者每次考核20元。丟失考核100元。
23.工作麵存放單體柱。必須使用8#鐵絲在柱頭、柱跟處捆綁,將支柱吊掛在支架間備用。使用支柱後,必須及時歸位,並由各班清煤工負責看管。不按規定存放者每次考核10元,丟失者原價賠償。
24.生產班回收的木托板必須在超前外集中存放,不能亂扔亂放,不按規定執行者每次考核5元/塊。
25.炸藥箱、雷管箱必須存放在風巷超前外,兩箱距離保持15M以上,違反者每次考核考核20元。
26.風、機兩巷的阻車器必須放置變坡點以上的軌道正中,使用後及時恢複原位,不按規定放置者每次考核20元。
27.井下工作麵上下巷道電纜必須按機電管理標準進行認真吊掛,必須將電纜懸掛整齊,弧度一致,全部使用電纜鉤。
28.要定期對工作麵上下巷道電纜上的煤塵進行全麵清掃,確保電纜清潔衛生。
29.領用電纜要建立台帳,井下回收的電纜要及時交回動力科,以防電纜丟失。
30.要在使用中妥善保護好電纜,不應人為的將電纜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