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隊設備管理製度
1.刮板機所使用的啞鈴銷成套存放在風巷三機工具箱邊碼放整齊,並且用托板墊放好。不按規定一次考核10元。
2.備用的齒條存放在風巷超前以外碼放整齊,對更換下壞的要當班回收到風機巷繞道處碼放好,待回收,以上不按規定考核相關人員一次10元。
3.備用的刮板存放在破碎機進料口處,備用的E型螺栓用鐵絲捆好碼放在出料口電機旁邊,一次不按規定考核10元。
4.破碎機上不允許存放任何更換下的配件,如生產班更換下的舊件,檢修班必須當班回收掉,否則一次考核10元。
5.備用的一環、三環、五環、C環、七環鏈存放在出料口用鐵絲拴好,快速接頭用鐵絲拴好也存放在出料口處,以上備用件一定拴在破碎機身上,嚴防丟失,不按規定一次考核20元。如生產班在生產當中使用了備件,對其它的備件一定按規定碼放好,否則一次考核10元。
6.所有使用的工器具除不能入箱的外,其它全部入箱。
7.備用的φ400、φ320、φ200的皮帶滾筒存放在機巷碼放好。
8.備用的易熔塞、快速接頭中間銷存放在控製台電工箱裏麵。
9.打扣機每次使用完後必須用塑料布包好,上麵用一塊廢舊皮帶蓋好,否則一次考核10元。
10.串條、帶扣原則上全部放在工具箱,但檢修班每次下班必須在控製台上存放一盒皮帶扣(用塑料包好)、兩根串條,如發現將串條、皮帶扣隨便放在其它地方的一次考核15元。
11.對更換下的壞托輥,檢修班當班必須收放機巷繞道處,否則一次考核15元
12.采高不夠2.0m,導致影響生產,追查采煤機司機、班工長的責任,每人罰50~200元。
13.支架上、架間、架前、電纜槽內浮煤未清幹淨,每架罰5元。
14.割壞伸縮梁,追查采煤機司機、班工長的責任,每人罰50~200元。
15.支架立柱橫銷損壞、丟失,每個罰10元。立柱擋銷無封口銷,罰2元。
16.損壞支架高壓膠管,罰100元。
17.揀到三用閥一個獎勵20元。
18.水泵下的淤泥不及時清理,每次罰20元。
19.“三違”人員嚴格按處罰條例執行,每次罰款50~300元。
20.損壞支架立柱、推移千斤、各種千斤,每次罰50~300元。
21.支架立柱活柱保證在300~600 mm之內,超過此範圍每架罰5元。
22.工作麵留底100mm以上,每次罰50元。
23.刮板機機頭每下滑100mm,罰100元。
24.安排工作不落實,罰責任人50元。
25.工作麵直線差,罰支架組長20元。罰班工長各50元。
26.擠爆電纜影響生產罰100元。
27.擠斷控製線罰30元。
28.班前會遲到,罰款10元。
29.采煤機前有大量矸石,沒有及時處理,考核班長50元,采煤機司機100元。
30.刮板機機尾回頭煤清理不及時,考核30元。